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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男人修长的手指紧夹著一根点燃的香烟,拿近嘴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接著吐出白烟,任由袅袅烟雾缭绕著伟岸的身躯,并且弥漫著整个空间,与室内沉窒的空气融为一体,
办公桌旁摆置的那组顶级音响设备,此刻正播放著一卷音质不太好的录音带,伴随著音乐,女人的歌声平缓地流泄而出,仔细一听,似乎有些跟不上节奏。
愈听,男人不由自主地枣拢斜飞的浓密剑眉,紧皱的眉宇问尽是烦躁厌恶。他捻熄才抽丁一半的香烟,霍然站起身,不耐烦地按下音响的停止键,抽出匣中的录音带,毫不犹豫地丢进垃圾桶。
“根本不能听!”子夜般漆黑的厉眸斜睨垃圾桶内成堆的录音带,他低啐道。
垃圾桶里的录音带,是全国各地渴望成为歌手的年轻男女所寄来的试听带。自己录制的录音带音质粗糙,但他们只关心自己的歌声是否能获得唱片公司青睐,其余的事压根不是他们在乎的重点。
而他,雷毅恺,便是负责审核录音带的人。
他是全台湾最大规模唱片公司——“维凡音乐”的王牌制作人,举凡经过他指点、打造的歌手,唱片专辑必定大卖。
“雷毅恺”三个字就等于是唱片上的正字标记,这样的情形也让他在台湾乐坛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各家唱片公司的老板莫不千方百计地撒下重金,积极地争取这位音乐鬼才。
然而,这样的他,一整个上午都坐在办公室里,听著这些人勇敢地寄来毛遂自荐,却难以入耳的试听带。
真是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难道没有人会唱歌了吗?他们该不会以为只要随著旋律哼哼唱唱,没有走音,跟得上节拍,就叫做“唱歌”?-,音乐界什么时候沦落到如此没水准的地步?
雷毅恺恼怒地将自己抛进黑色皮椅里,硕长的双腿率性地跨上办公桌,再度点燃一支香烟。
一面吞吐著白烟,他一面按下内线电话的按键。
“阿升,进来一下。”他沉声命令。
没一会儿,被唤作“阿升”的年轻小伙子便出现在雷毅恺的办公室内。
“雷先生,请问有什么事要交代吗?”阿升必恭必敬地站在雷毅恺面前问道。
“这些试听带全都拿去扔了,免得我看了碍眼又占空间。”他简短地说。
“是的。”阿升捧起装满试听带的垃圾桶,一步一步往门外移动。雷先生已经连续三天要他丢掉成堆的试听带,算一算,大概也有上百卷了。“雷先生,难道真没有一卷能听的吗?”阿升忍不住好奇地问。
“嗯哼,全是伤人耳朵的废物。”雷毅恺撇唇冷言。
“这样啊——”他自己私匠下偷偷抽了几卷试听带来听,倒不至于像雷先生说的那样糟糕,应该是雷先生的标准太严苛了。“雷先生是首屈一指的顶尖制作人,就算歌声再怎么差劲,只要一经您的指点,总有办法化腐朽为神奇,就像是我们公司的‘倪心昕’,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他可不足在拍马屁,倪心昕除了长得漂亮外,歌声只能算是平平,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经过雷先生的训练、调教,现在可是红遍歌坛的新生代偶像女歌手,在唱片界低迷的景气中,她的唱片销售量每回都能突破五十万张哩!
“嗯哼。”雷毅恺挑起浓密的眉,冷哼不语。
他从不否认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能,相信就算是-个完全不懂唱歌的人站在自己面前,他也有办法将之训练、塑造成乐坛高手。
虽然这的确是一件极富挑战性的事情,却不是他想要的。
他渴望的是一个真正懂得唱歌的人才,让自己能够倾尽所学地训练、教导。那种感觉就像是伯乐找寻到一匹千载难逢的千里马,让人喜悦并且拥有成就感,而不是成天对著空有皮相,随便哼哼唱唱就想当畅销歌手的人,这样只会令他觉得自己在浪费才能、浪费生命。
思及此,他的眉心拧得更紧,脸色益加凝重。
“别再说这些了,愈说愈让人厌烦,你先出去忙吧。”雷毅恺挥了挥手,示意阿升还给他宁静的空间。
“是的。”阿升迅即转身朝门边-去,突然,他想起了一件事,于是停下脚步问道:“雷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听听现场演唱?”
“什么现场演唱?”他捻熄烟,厉眸睇向阿升。
“我大学时在摇宾研究社的学弟打电话来,邀我今天下午去看他们的表演。倘若这些试听带你听烦了,或许可以去现场听听他们的表演,我曾经听过主唱学妹的练唱,我保证她的歌声比试听带好多了。”
雷毅恺修长的手指托著下颚,沉默地考虑著阿升的提议。霍地,他开口了。
“听了那么多卷试听带,也不差多这个现场演唱,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
就当是他连续几天部闷在办公室里、听著难以入耳的音乐,需要呼吸点新鲜的空气吧,搞不好,这一赵能让他寻到一匹千里马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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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f大一年一度的校庆,校园内欢欣鼓舞、热闹喧腾,到处洋溢著和谐欢乐的气氛。每一个人热情的参与,驱逐了冬日的寒意,就连温暖的阳光也赏脸地凑上一脚。
“一串鸡**、肉串、甜不辣、豆干,以及一串猪血糕,总共一百元,请您稍等一下。”站在摊位前的女孩绽开礼貌的微笑,收下客人递来的钞票,随即将一串串食物放到烤肉架上。
这里是日文系的摊位,今年学会如同前三年校庆一样,推出的是“炭烤’。或许足“炭烤乙刚巧对了大家的味,每一年活动结束后结算盈余,总是能让日文系学会赚进一笔为数不小的盈收。
摊位的前半部站了一排忙著接待客人以及烤肉的同学;中间的空位则堆满了各式各样供炭烤的食物,以及负责将这些食物用竹签串好的同学。
而最后方的草地上,有一个女孩正卖力地搬著纸箱。
她身穿一件宽松的米白色连帽t恤,里面则穿著套头黑毛衣,下身搭配简单的牛仔裤以及沾了点脏污的布鞋。
她有一头及肩的黑亮短直发,小巧-不算高挺的鼻子,因干燥的气候而略显干裂的菱唇,以及一双清澈的眼眸,
基本而言,她的长桐堪称清秀,但在现下注重造型妆扮的大学女生里,没有任何打扮的她就显得相当不起眼。
“嘿咻——终于搬完了!”女孩将纸箱整齐地摆放在一起,伸展了略微发酸的肌肉,并且大刺剌地直接以衣袖拭去额边沁出的汗水。
“子绫,真不好意思,每年都麻烦你和你爸爸,而且还让你一个女孩子搬这一箱箱沉重的食物,辛苦你了。”系学会会长朝陶子绫走了过来,拍拍她的危膀慰劳她的辛劳。
“别这么说,每年的这个时候,系学会可都让我们菜市场那些叔叔伯伯大赚一笔呢。”陶子绫唇办勾起感激的笑弧。
她是卖菜人家的女儿,每天清晨以及黄昏时段,都会到菜市场去帮父亲卖菜。大一校庆前夕,当时的系学会会长恰巧在菜市场见到她,于是便提出了希望她能够向菜市场的摊贩争取,低价供应“炭烤’所需食料。当然,菜市场那些看着她长大的叔叔伯伯全都欣然同意。
“就先这样吧,我得去忙了,校庆结束我再跟你把费用结一结。”系学会会长话一说完,又立刻回到摊位前面招揽生意。
“好的,没问题。”陶子绫浅笑回应。待系学会会长离开后,她便走回父亲那儿,双手倚著发财车的窗边,她对驾驶座上的父亲说道:“老爸,多谢啦!”那轻松的口吻,一点也不像是女儿对父亲应有的态度,反倒像是朋友。
“丫头,东西都弄好了,那老爸先回家去罗。”陶明发疼爱地轻拍了拍女儿的脑袋。
“嗯,老爸,你先回去休息,晚点儿我就直接到黄昏市场去找你。”
“不用了,今天是你学校的校庆,你玩得开心点,我一个人忙得过来的。’语落,陶明发将副驾驶座上的墨绿色背包递给女儿,旋即发动引擎。
“噢,老爸,你可别累坏了!”接过背包,她像个小避家婆般叮嘱著父亲,然后目送著他将发财车驶离学校。
玩得开心点?她该找谁玩呢?系上的同学各百各忙碌的事情,系外的其他三位好友,有两位已经休学嫁人了,而跟她一样同在外语学院的舒品絮,也早跑到棒球场上,探望亲亲男友任崇威去了。
她独内一人该怎么消磨时间咧?
算了,难得学校校庆,她就捧个场变一下,等会儿还是回去,帮老爸卖菜比较实在——陶子绫心中忖度著。
从背包拿出她那台宝贝的mp3随身听,戴上耳罩式的耳机,按下播放键,日本流行教主滨崎步的歌声随即流泄而出,就让滨崎步陪她一起逛校园吧!
“陶子绫——”染著一头金发的男孩在人群中朝她大吼,接著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陶子绫面前,脸上还带著仿佛见到救世主的兴奋神情。“上帝保佑,还好你今天有来。”
“干嘛,发生什么大事了吗?瞧你跑得这么急。”陶子绫一脸不解地瞅看着眼前的男孩。
他是她的同班同学-彭英翔,也是学校摇宾研究社的社长。
“对了,你们摇研社的band今天不是有现场表演?身为社长,你怎么还有时间闲逛?”她倏地想起这件事。
思及此,她心中也有一点小小的遗憾。
热爱音乐、热爱唱歌的她,打从大一开始就很想加入摇研社,只是碍于每天得到菜市场帮父亲卖菜,抽不出时间参加社团练习,只好作罢。
“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来找你的,哎呀,时间快到了,先跟我走再说!”彭英翔看了下手表后,惊慌地说道。
“喂,等”陶子绫话都还没说完,便被彭英翔不由分说地拉起手,匆匆往人群中跑去。
现在是什么情况?她著实感到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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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要我帮叶湘岚代唱?!”在表演现场的后台,陶子绫震惊地大叫。她挖了挖耳朵,不可置信地问道:“应该是我听错了吧?”
“没错没错,就是你听到的... -->>
第一章
男人修长的手指紧夹著一根点燃的香烟,拿近嘴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接著吐出白烟,任由袅袅烟雾缭绕著伟岸的身躯,并且弥漫著整个空间,与室内沉窒的空气融为一体,
办公桌旁摆置的那组顶级音响设备,此刻正播放著一卷音质不太好的录音带,伴随著音乐,女人的歌声平缓地流泄而出,仔细一听,似乎有些跟不上节奏。
愈听,男人不由自主地枣拢斜飞的浓密剑眉,紧皱的眉宇问尽是烦躁厌恶。他捻熄才抽丁一半的香烟,霍然站起身,不耐烦地按下音响的停止键,抽出匣中的录音带,毫不犹豫地丢进垃圾桶。
“根本不能听!”子夜般漆黑的厉眸斜睨垃圾桶内成堆的录音带,他低啐道。
垃圾桶里的录音带,是全国各地渴望成为歌手的年轻男女所寄来的试听带。自己录制的录音带音质粗糙,但他们只关心自己的歌声是否能获得唱片公司青睐,其余的事压根不是他们在乎的重点。
而他,雷毅恺,便是负责审核录音带的人。
他是全台湾最大规模唱片公司——“维凡音乐”的王牌制作人,举凡经过他指点、打造的歌手,唱片专辑必定大卖。
“雷毅恺”三个字就等于是唱片上的正字标记,这样的情形也让他在台湾乐坛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且,各家唱片公司的老板莫不千方百计地撒下重金,积极地争取这位音乐鬼才。
然而,这样的他,一整个上午都坐在办公室里,听著这些人勇敢地寄来毛遂自荐,却难以入耳的试听带。
真是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难道没有人会唱歌了吗?他们该不会以为只要随著旋律哼哼唱唱,没有走音,跟得上节拍,就叫做“唱歌”?-,音乐界什么时候沦落到如此没水准的地步?
雷毅恺恼怒地将自己抛进黑色皮椅里,硕长的双腿率性地跨上办公桌,再度点燃一支香烟。
一面吞吐著白烟,他一面按下内线电话的按键。
“阿升,进来一下。”他沉声命令。
没一会儿,被唤作“阿升”的年轻小伙子便出现在雷毅恺的办公室内。
“雷先生,请问有什么事要交代吗?”阿升必恭必敬地站在雷毅恺面前问道。
“这些试听带全都拿去扔了,免得我看了碍眼又占空间。”他简短地说。
“是的。”阿升捧起装满试听带的垃圾桶,一步一步往门外移动。雷先生已经连续三天要他丢掉成堆的试听带,算一算,大概也有上百卷了。“雷先生,难道真没有一卷能听的吗?”阿升忍不住好奇地问。
“嗯哼,全是伤人耳朵的废物。”雷毅恺撇唇冷言。
“这样啊——”他自己私匠下偷偷抽了几卷试听带来听,倒不至于像雷先生说的那样糟糕,应该是雷先生的标准太严苛了。“雷先生是首屈一指的顶尖制作人,就算歌声再怎么差劲,只要一经您的指点,总有办法化腐朽为神奇,就像是我们公司的‘倪心昕’,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他可不足在拍马屁,倪心昕除了长得漂亮外,歌声只能算是平平,没什么特别之处,但是经过雷先生的训练、调教,现在可是红遍歌坛的新生代偶像女歌手,在唱片界低迷的景气中,她的唱片销售量每回都能突破五十万张哩!
“嗯哼。”雷毅恺挑起浓密的眉,冷哼不语。
他从不否认自己在音乐方面的才能,相信就算是-个完全不懂唱歌的人站在自己面前,他也有办法将之训练、塑造成乐坛高手。
虽然这的确是一件极富挑战性的事情,却不是他想要的。
他渴望的是一个真正懂得唱歌的人才,让自己能够倾尽所学地训练、教导。那种感觉就像是伯乐找寻到一匹千载难逢的千里马,让人喜悦并且拥有成就感,而不是成天对著空有皮相,随便哼哼唱唱就想当畅销歌手的人,这样只会令他觉得自己在浪费才能、浪费生命。
思及此,他的眉心拧得更紧,脸色益加凝重。
“别再说这些了,愈说愈让人厌烦,你先出去忙吧。”雷毅恺挥了挥手,示意阿升还给他宁静的空间。
“是的。”阿升迅即转身朝门边-去,突然,他想起了一件事,于是停下脚步问道:“雷先生,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听听现场演唱?”
“什么现场演唱?”他捻熄烟,厉眸睇向阿升。
“我大学时在摇宾研究社的学弟打电话来,邀我今天下午去看他们的表演。倘若这些试听带你听烦了,或许可以去现场听听他们的表演,我曾经听过主唱学妹的练唱,我保证她的歌声比试听带好多了。”
雷毅恺修长的手指托著下颚,沉默地考虑著阿升的提议。霍地,他开口了。
“听了那么多卷试听带,也不差多这个现场演唱,我希望你说的是真的。”
就当是他连续几天部闷在办公室里、听著难以入耳的音乐,需要呼吸点新鲜的空气吧,搞不好,这一赵能让他寻到一匹千里马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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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鸡**、肉串、甜不辣、豆干,以及一串猪血糕,总共一百元,请您稍等一下。”站在摊位前的女孩绽开礼貌的微笑,收下客人递来的钞票,随即将一串串食物放到烤肉架上。
这里是日文系的摊位,今年学会如同前三年校庆一样,推出的是“炭烤’。或许足“炭烤乙刚巧对了大家的味,每一年活动结束后结算盈余,总是能让日文系学会赚进一笔为数不小的盈收。
摊位的前半部站了一排忙著接待客人以及烤肉的同学;中间的空位则堆满了各式各样供炭烤的食物,以及负责将这些食物用竹签串好的同学。
而最后方的草地上,有一个女孩正卖力地搬著纸箱。
她身穿一件宽松的米白色连帽t恤,里面则穿著套头黑毛衣,下身搭配简单的牛仔裤以及沾了点脏污的布鞋。
她有一头及肩的黑亮短直发,小巧-不算高挺的鼻子,因干燥的气候而略显干裂的菱唇,以及一双清澈的眼眸,
基本而言,她的长桐堪称清秀,但在现下注重造型妆扮的大学女生里,没有任何打扮的她就显得相当不起眼。
“嘿咻——终于搬完了!”女孩将纸箱整齐地摆放在一起,伸展了略微发酸的肌肉,并且大刺剌地直接以衣袖拭去额边沁出的汗水。
“子绫,真不好意思,每年都麻烦你和你爸爸,而且还让你一个女孩子搬这一箱箱沉重的食物,辛苦你了。”系学会会长朝陶子绫走了过来,拍拍她的危膀慰劳她的辛劳。
“别这么说,每年的这个时候,系学会可都让我们菜市场那些叔叔伯伯大赚一笔呢。”陶子绫唇办勾起感激的笑弧。
她是卖菜人家的女儿,每天清晨以及黄昏时段,都会到菜市场去帮父亲卖菜。大一校庆前夕,当时的系学会会长恰巧在菜市场见到她,于是便提出了希望她能够向菜市场的摊贩争取,低价供应“炭烤’所需食料。当然,菜市场那些看着她长大的叔叔伯伯全都欣然同意。
“就先这样吧,我得去忙了,校庆结束我再跟你把费用结一结。”系学会会长话一说完,又立刻回到摊位前面招揽生意。
“好的,没问题。”陶子绫浅笑回应。待系学会会长离开后,她便走回父亲那儿,双手倚著发财车的窗边,她对驾驶座上的父亲说道:“老爸,多谢啦!”那轻松的口吻,一点也不像是女儿对父亲应有的态度,反倒像是朋友。
“丫头,东西都弄好了,那老爸先回家去罗。”陶明发疼爱地轻拍了拍女儿的脑袋。
“嗯,老爸,你先回去休息,晚点儿我就直接到黄昏市场去找你。”
“不用了,今天是你学校的校庆,你玩得开心点,我一个人忙得过来的。’语落,陶明发将副驾驶座上的墨绿色背包递给女儿,旋即发动引擎。
“噢,老爸,你可别累坏了!”接过背包,她像个小避家婆般叮嘱著父亲,然后目送著他将发财车驶离学校。
玩得开心点?她该找谁玩呢?系上的同学各百各忙碌的事情,系外的其他三位好友,有两位已经休学嫁人了,而跟她一样同在外语学院的舒品絮,也早跑到棒球场上,探望亲亲男友任崇威去了。
她独内一人该怎么消磨时间咧?
算了,难得学校校庆,她就捧个场变一下,等会儿还是回去,帮老爸卖菜比较实在——陶子绫心中忖度著。
从背包拿出她那台宝贝的mp3随身听,戴上耳罩式的耳机,按下播放键,日本流行教主滨崎步的歌声随即流泄而出,就让滨崎步陪她一起逛校园吧!
“陶子绫——”染著一头金发的男孩在人群中朝她大吼,接著用最快的速度跑到陶子绫面前,脸上还带著仿佛见到救世主的兴奋神情。“上帝保佑,还好你今天有来。”
“干嘛,发生什么大事了吗?瞧你跑得这么急。”陶子绫一脸不解地瞅看着眼前的男孩。
他是她的同班同学-彭英翔,也是学校摇宾研究社的社长。
“对了,你们摇研社的band今天不是有现场表演?身为社长,你怎么还有时间闲逛?”她倏地想起这件事。
思及此,她心中也有一点小小的遗憾。
热爱音乐、热爱唱歌的她,打从大一开始就很想加入摇研社,只是碍于每天得到菜市场帮父亲卖菜,抽不出时间参加社团练习,只好作罢。
“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来找你的,哎呀,时间快到了,先跟我走再说!”彭英翔看了下手表后,惊慌地说道。
“喂,等”陶子绫话都还没说完,便被彭英翔不由分说地拉起手,匆匆往人群中跑去。
现在是什么情况?她著实感到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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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要我帮叶湘岚代唱?!”在表演现场的后台,陶子绫震惊地大叫。她挖了挖耳朵,不可置信地问道:“应该是我听错了吧?”
“没错没错,就是你听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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