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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瑞昂在街上漫无目的的到处游逛,时间还早,他不想回到那个让人糟心的家。操,他真不明白自己怎么这么倒霉,为什么他的父母不是贵族,而要是地位低下的……算了,想这些也没有意思,还是想想下一顿饭在哪里好了。
经过的橱柜里散发出诱人的食物香味,无形中仿佛有一只手,瞬间就勾走了瑞昂的心,他几乎是以飘的姿势走了过去,然后趁着旁边没有人,赶紧抓了一大块塞进自己的衣服里,两手抓着边跑边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生活还是很美好的。瑞昂决定到老地方去晒个太阳,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然而,当他快乐地蹦跳到老地方时,却错愕地发现了一个不速之客。
溪边小桥的苹果树下,居然停了一辆马车,瑞昂的心里顿时就充满了不爽快。要知道,吃饱以后在这里晒晒太阳,可是他一天里最喜欢的活动。但这个活动却被无情地打断了。
瑞昂决定,他要去找这个马车主人的麻烦。他要让这个讨厌的不速之客永远记住,苹果树下的这一块石板路,是有主人的。他的名字,叫瑞昂。而瑞昂,未来注定是要成为最伟大的骑士的人。
瑞昂偷偷摸摸地从后方靠近马车,这车看上去从很远的地方而来,车厢上布满尘埃,泥泞的车辕也无形的述说着着一段旅途的漫长。
但是,虽然这不是昂贵的豪华车型,但可以清楚地看出,马车被人精心对待,而且透过窗户看进去,里面布置得十分舒服。看的瑞昂都犯了困,忍不住打了个打哈欠,恨不得能够钻进去,在那柔软的被褥上睡上一觉。
瑞昂踮起脚尖,双手扒拉着车窗正朝里头偷窥。就在这时,一个冷漠的声音忽然从他的身后冒出来:“你在干什么?”
虽然这声音特别好听,但瑞昂还是被吓了一大跳,像被踩着尾巴的猫儿一样弹了起来,连连后退,然后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这一天里,瑞昂竟然连续摔了两次跤,这叫瑞昂实在是觉得有些掉面子,不由迁怒,大吼起来:“妈的!你叫什么叫,吓着你爷爷我了。我要是腿瘸了的话,那一定是你的错!你叫什么叫,叫的你爷爷我……”
后面的声音,在瑞昂看到对方的样子之后,嘎然而止。瑞昂傻乎乎地半张着嘴,呆滞的看着对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声音。
这是一个年轻的少年,有着一头较之太阳更为耀眼的金发,蓝紫色的妖冶瞳孔,脸蛋漂亮得几乎让人窒息。瑞昂以他这辈子的所有财富来发誓,他绝对没有见过比少年更加漂亮的人了。
少年腰边一左一右两把短刀,穿着一身便于活动的骑士服,雪白的衬衫一丝不苟地塞进裤子。腰掐得很细,棕色的革制马裤裹着修长的大腿,干净利落,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身体比例趋近完美。
瑞昂目瞪口呆地仰头,觉得自己所有的思考能力都被对方夺了过去。他是传说中的精灵吧,一定是树精灵吧。天呐,怎么能有这么美的存在,瑞昂觉得自己都要弯了。
“你,你是精灵吗?”瑞昂简直就看傻了眼,居然把心里的话直接说了出来,“你可以嫁给我吗?”
野狼:“……”
看来这小孩的脑子,比阿斯蒙蒂斯更加不好使。
野狼失去兴趣,也不打算再追究他偷窥马车的事情,转身走上马车。
瑞昂看得正痴迷,忽然发现,那好看的少年竟然准备离开,顿时脑子一热,一个起跳从地上弹起来,几个大步冲了过去,张开手臂,拦在马路中央,大声说:“喂!你!站住!”
野狼坐在马车上,双手握着缰绳,冷漠地睨视着螳臂当车的小男孩:“你有什么事吗?”
瑞昂哪里有什么事,他巴不得麻烦源消失得越早越好。他心知肚明刚才是自己闯了祸,他不但偷窥了对方的马车,而且还差一点试图偷偷拆掉车辕的连接轴,好叫这个占了他地盘的讨厌鬼吃个大亏。但是,现在对方果然如他所愿地离开,他为什么还要叫住对方呢,这不符合他一贯的行事方式。
瑞昂不由心里后悔,他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但是当少年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时,瑞昂不由自主地再一次红了脸。
老天,这可真见鬼,他为什么要脸红啊!瑞昂心里不由抓狂。
而且,而且他还挡在对方的车前面,他一定是讨厌我了吧,可是如果我走开点话,那他一定就会马上离开。快,快想。随便想点什么,快点和他搭话。
“那,那个,我,我要道歉!对,道歉。你的马车实在是太漂亮了,就好像你一样。哦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的马车很不错。对了,我的名字叫瑞昂,很高兴认识你。”
瑞昂腼腆地看着少年,满心期待对方会告诉他名字。然而野狼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过了很久,给了一个字。
“哦”。
瑞昂崩溃。妈的,我说了那么多,你特么的就回我一个哦,你这样叫我还怎么继续说下去啊。
而野狼已经不打算继续跟他废话下去,扬手甩了一下鞭子。瑞昂都还没看清楚,马儿就以一个极其巧妙的角度,擦过他离开了,拉着马车上了小桥。
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瑞昂还留在原地,保持着张臂拦车的姿势,但身前已经空了。
他傻乎乎地眨了眨眼睛,过了一会儿,缓缓的回头,只看到渐渐远去的马车尾巴。
天空骤然飘过一大片阴影,追着马车远去。
仿佛有什么巨型生物从天空飞过,一股飓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的落叶,刮得瑞昂脸颊生痛,不得不闭上眼睛,用手挡住脸。
然而,片刻之后,等瑞昂放下手臂之后,抬头却只看到湛蓝的天空。别说大型野兽,就连片云都没有。
怪事。瑞昂挠了挠头,眺望了一下已经变成一个小点的马车,暗中盘算了一下自己缓慢的行走速度,失望的离开了。
瑞昂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这个漂亮的少年了,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他傍晚时分回到家后,却错愕地在隔壁的院子里,发现了熟悉的马车。
瑞昂家在本地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房子并不算差。可是跟隔壁的大屋子一比,顿时就显得逊色极了。据说,这是一个贵族大少爷的房产,但自瑞昂记事起,它就一直是空着的。酒鬼老爹定期会进去打扫,但是瑞昂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踪迹,里面从来都没有住过人。
瑞昂小时候也曾经好奇过贵族邻居的身份,但酒鬼老爹却露出了伤心的表情,说这是他以前的小主人的房子。但为什么他要空着这么好的房子不住,背后的原因,他爹一直不肯说,只是在一次酩酊大醉的时候,哭着跑到隔壁,对着空房门不停地磕头,嘴里不停地道歉。
艾芙和西蒙,是那晚他不停重复的名字。
瑞昂默默的将这两个名字记在心里,怀疑他们是邻居的名字。瑞安希望能够给邻居留下好印象,毕竟,能够住进这么大的好房子,它的主人一定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记住他们的名字总不会有错。
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隔壁的大门却从来都没有打开过。
直到这一天,瑞昂好奇地跑进马厩,围着骏马看的时候,这扇紧闭多年的大门,居然打开了。
然后,走出来一个叫瑞昂惊喜万分的人。
“啊!是你!?喂喂,你还记得我吗!?我们今天上午见过面的。”瑞昂兴奋地冲过去。
野狼低头看了他一眼,激动的瑞昂立刻又变得腼腆了,红着脸说,“你好,我叫瑞昂。你叫什么名字?”
野狼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抬头朝他身后的房子看去:“你是奥兰多·萨克尔兰的儿子?”
“咦?你怎么知道臭酒鬼的全名,莫非你认识他?”瑞昂困惑地挠了挠后脑勺。
野狼冷漠的眼神里,渐渐染上了一丝暖色:“是的。”他伸手摸了摸瑞昂的头发,“你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你的。”
瑞昂傻呆呆地看着他。这个,我出生的时候,你抱过我,是啥意思……
“你,你到底是谁?”瑞昂错愕地瞪着野狼。
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其实是我哪个不知道的长辈啊,那事情就尴尬了。我一点也不想要初恋变成自己的长辈啊,我一点也不想要管你叫叔叔伯伯之类的啊,我比较想要叫你小甜心啊。
“我?”野狼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眼神之复杂,瑞昂根本就看不懂。不过他也不用看懂,因为很快,野狼又重新恢复了面瘫状态,“一个普通的邻居而已。”他转身推开了大门,重新走了进去。
那一夜,瑞昂兴奋地和家里人分享了邻居的消息,言辞间对野狼充满了向往和赞叹。但是,酒鬼老爹在得知邻居的归来后,却从头到位都处于一种异常压抑的沉默状态中。瑞昂半夜起来撒尿的时候,发现平常都很早睡的父亲,房间的蜡烛居然一直亮着,他听到灌酒和啜泣的声音。
瑞昂以为父亲醉酒到深夜,第二天会睡个懒觉,可没想到天还不亮,父亲就离开了。母亲说,父亲去山里上坟了,问他要不要去。瑞昂当然对这种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他现在最大的兴趣,都放在了隔壁的少年身上,草草吃完早餐,就跑到隔壁去敲门了。
“哥哥哥哥,大哥哥,快点出来呀!”他重重扣响门扉,大声叫嚷着,“你很久都没有回来了,我带你到处去逛逛好不好。白茅镇没人能比我最适合当向导了,不管你想去哪里,我都知道。哥哥哥哥!你听到了没有!?哥哥哥……”
少年始终没有把名字告诉他,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干脆就一直用大哥哥来称呼对方。反正叫哥哥也挺好,显得他们的关系很亲近。瑞昂叫得直起劲儿,哥哥哥哥叫的朗朗上口,恨不得现在就牵着漂亮哥哥的手,带着他向各种小伙伴们炫耀。
然而,叫他意料不到的是,镶嵌着宝石的象牙大门打开了。但出现在门后的,却并不是昨天见过的少年,反而是在集市上撞到的红发男人。
“大清早的吵什么吵,哈……都还在睡觉呢。”红发男人显然是刚起床,穿着一身宽松的亚麻色睡袍,开门后连一分钟都没有,就已经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
“怎么是你!?”瑞昂错愕地瞪着对方,“你怎么会在这里!?”
瑞昂死死地上下打量对方,男人穿着拖鞋,头发凌乱,睡眼惺忪。很显然,他昨天晚上是睡在这里的。
瑞昂不由心中恼火,凭什么这个陌生人可以住在这里,但看了看对方强壮的身材,再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儿的,不由沮丧了起来。同时,他的心里突然生出了对少年的担心。
“哥哥呢!?昨天住在这里的大哥哥呢?你把他怎么样了?”瑞昂担心少年,不由焦急的嚷嚷起来。
“什么哥哥,这里没有你的哥哥,小鬼,到别的地方玩去吧,别在我家门口吵人睡觉。”红发男人懒得搭理瑞昂,作势要关门,准备把他关在外面。
眼看大门就要关上,一瞬间,瑞昂不知从哪里生出来的勇气,居然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红发男人哈欠连连,已经困得连眼皮都黏上了。一个没留神,还真让这小东西钻了进来,不由一愣,猛地转过头来,伸手想要抓住他。
但是已经晚了,瑞昂进门以后,撒腿就跑,边跑还边担心地大叫。
在瑞昂看来,哥哥刚回家,家里连个守卫都没有,看上去柔柔弱弱没有任何防御力。而红发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说不定是什么黑帮老大,哼,反正瑞昂直觉不喜欢他,把红发男人往坏处去想,认为他说不定将柔弱可怜有有钱的哥哥给囚禁了起来。
这个房子可真大啊,怎么这么多房间,而且每一间房都好大啊。不过没有关系,瑞昂知道昨天晚上是哪一间窗外亮了光,那一定就是哥哥睡觉的房间。
瑞昂一阵风似的沿着绯红的华丽地毯,笔直朝着最里边儿的主卧冲去。
卧室的房门半掩,一撞开,瑞昂就看到了那张巨大的床,从天花板上垂下的帐缦绣金坠银,内外两层,外白内紫,被勾起一边,露出床上沉睡的身影。
金色的卷发散乱在绯红的天鹅绒被褥上,遮住了少年的脸蛋,只露出一小节雪白挺翘的鼻梁。少年侧卧睡得正熟,只有一小截雪白的胳膊露在被子外,看得瑞昂不由愣住了。
但很快,瑞昂就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张嘴大声的准备叫醒他,然后带他远离红发男人的魔掌。
但是,还不等瑞昂扑倒床边,一只有力的手就从他的背后,领着他的后衣领,像拎猫一样地把他提了起来。
瑞昂身体悬空,拳打脚踢地开始挣扎起来。“放开我唔……”但是他刚说了一个开头,他的嘴巴就被捂住了。
野狼低头,温暖细腻的白色沙子没过脚踝。白沙向前延伸至三四百米,湛蓝的海浪有规律地拍打着沙滩。
岸边长着一些棕榈树,其中最矮的那一株系着一头正在休息的双峰骆驼。旁边是个搭建好的红帐篷,不过由于使用的时间太久了,在风沙打磨下,帐篷褪色得很厉害。
礁石上坐着一个面对海洋的男人,远远地看不太清楚,但那一头不亚于火焰的明红卷发却格外的熟悉。
野狼远远的看着,并没有立刻上前。
野狼双脚赤|裸,穿着一套非常奇怪的,像异教僧侣的白色长袍,但更为华美和精致。
白袍是丝质的,薄而透,极其宽松。背后有个白色的兜帽,宽大的袖子垂直落地,腰部系着黑白蓝三色的条纹的亚麻布宽腰带,将野狼的腰箍得很细。
胸前垂着两条亮蓝色的细长绸缎,绸缎的末尾连缀着亮金色的椭圆金属薄片,有点像舞女的彩带。同样的,袖口和腰带的尾端,也坠着一样的金片。
舒适的海风从野狼的身后吹来,撩起了他柔顺光滑的浓密金发。白色袖口和蓝色绸带轻盈飞起,薄薄的金片随风而摆动,一闪一闪的格外耀眼。
野狼有些烦躁。
因为这个梦境过高的真实感,而烦躁不已。
不管是海浪声,又或者是顺滑丝衣穿在身上的感觉,他都能感受得十分清楚。他甚至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风吹着细沙从脚面上划过的感觉,每一粒沙子都能感受得清清楚楚。
可是美景并不能舒缓他心中的暴躁。因为野狼此生从未到过白色细砂的海滩,即使是做梦,也不可能想象出这么真实的感觉。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又到了塞壬的梦里。
如果可以选择,野狼绝对毫不犹豫地回到现实。他只是想要好好的休息一下,白天的事情已经够烦了,为什么少得可怜的睡眠时间,还要被打扰!?
这实在是……太烦人啊。
究竟关于塞壬的梦境,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
对于野狼来说,这的确是漫长的一天。
野狼抬起手来,握了握拳头,又快速甩了甩手。
一系列动作都非常的顺利。现在控制身体的人,还是野狼。
由于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所以野狼怔愣了一小会儿后,就接受了这个现实,然后开始打探起这里的地形来。最起码,他得先搞清楚自己现在在哪儿。
但是这个小岛要远比他想象中还要小,居然连十分钟都不要就已经逛了一圈。
重新回到原点的野狼还是一头雾水,这里的一切都一目了然,他并没有发现任何特别的地方。
唯一剩下还没去过的,就只有海边的那块礁石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野狼有点不想靠近那个人。
并不觉得他可怕,就是只很单纯地,想要把见他这件事情拖到最后。
但这个小岛就这么大一点面积,就算再转一圈,也不过是十来分钟的事情。
野狼没有办法再拖,最后还是朝那人走了过去。
随着二人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番红色的长卷发也看得越来越清楚,野狼的心砰砰砰地大声打鼓。
细腻的沙子非常的舒服,海风吹的人也格外平和,但野狼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心脏越来越失控,他的心脏紧张而又快速地跳动起来。
噗通,噗通。
说不出理由,就是大声地,噗通,噗通。
然后礁石上的男人察觉到他的靠近,转过头来。
焦躁的心,忽然之间全都安静了下来。
这是成年人版的阿斯蒙蒂斯。
他的脸上没有疤,轮廓更为成熟,鼻梁高挺,眼神深邃宛若万年寒潭。肌肉结实,胸脯宽阔,每一寸肌肉都充满了力量感,但并不过分魁梧,整日的线条流畅而又恰到好处。
红色的头发依旧那么耀眼,但无论是头发还是眼睛,其颜色都融入了更多的黑暗,染上了王者的霸道威严。不过此时他套了件普通的亚麻色粗衣,左膝支起,右腿随意前伸,看上去仿佛已经在这块礁石上坐了整个世纪。
以前,塞壬控制着身体时,他们遇到的阿斯蒙蒂斯总是看上去很年轻,朝气蓬勃像个燃烧的小太阳。但长大后的阿斯蒙蒂斯却并没有出现在塞壬的梦境中,不过这并不妨碍野狼认出他的脸。因为,上次他被铁钉穿胸而过,灵魂差点飞天的时候,是这个人一把将野狼扯下来的,也是这个人,
在看到他的一瞬间,上次床上的情景在眼前闪过,野狼条件反射去摸右耳朵。
他总觉得好像有人从后方逼近,贴着他的耳朵说话,气息炽热火辣。但事实上,这只是错觉,他的身后根本就没有站着别人。
野狼抬头。
此时二人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中间隔着数十米的距离,但四目相对之时,却近得仿佛连对方的呼吸都能够感应得到。
全世界的声音仿佛都消失了。
就连时间,仿佛也在这一瞬间停止了。
他们相互凝视了很久,很久。
仿佛久到世界毁灭了然后又重建,然后阿斯蒙蒂斯莫名其妙地说了一个数字:“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
野狼心中困惑,不知道这一长串数字代表着什么意思。
但阿斯蒙蒂斯并没有立刻解释,而是又继续提起了另外一长串数字。
“大海,三万七千四百三十二次;河流,两万五千九百一十一次;湖泊,五万一千二百零九次;冰川,三千八百一十一次;高山,四万九千九百二十七次;平原,一万零六百九十九次……”
野狼虽然不知道这些代表什么,但光数字本身就已经足够惊天骇地,令人望之却步。
可是,一长串触目惊心的数字念下来,阿斯蒙蒂斯却十分的平静。
语音语调从头到尾都保持在同一个高度,同一个语速,仿佛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和上街卖白菜一样平常和普通。
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绝对不寻常!因为他光说,都足足说了五分钟才停下。即使不知道这些数字后面代表着什么,但这么长的时间停下来,已经使得野狼产生了相当足够的震撼感。
阿斯蒙蒂斯又说起了最开头的那串数字。
“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他说完后,停顿片刻,终于说出了后半句话,“这是我找你的时间,一共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谢谢你在我疯掉之前出现了。”他露出了一个微笑,“谢谢。”
bsp;瑞昂在街上漫无目的的到处游逛,时间还早,他不想回到那个让人糟心的家。操,他真不明白自己怎么这么倒霉,为什么他的父母不是贵族,而要是地位低下的……算了,想这些也没有意思,还是想想下一顿饭在哪里好了。
经过的橱柜里散发出诱人的食物香味,无形中仿佛有一只手,瞬间就勾走了瑞昂的心,他几乎是以飘的姿势走了过去,然后趁着旁边没有人,赶紧抓了一大块塞进自己的衣服里,两手抓着边跑边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生活还是很美好的。瑞昂决定到老地方去晒个太阳,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然而,当他快乐地蹦跳到老地方时,却错愕地发现了一个不速之客。
溪边小桥的苹果树下,居然停了一辆马车,瑞昂的心里顿时就充满了不爽快。要知道,吃饱以后在这里晒晒太阳,可是他一天里最喜欢的活动。但这个活动却被无情地打断了。
瑞昂决定,他要去找这个马车主人的麻烦。他要让这个讨厌的不速之客永远记住,苹果树下的这一块石板路,是有主人的。他的名字,叫瑞昂。而瑞昂,未来注定是要成为最伟大的骑士的人。
瑞昂偷偷摸摸地从后方靠近马车,这车看上去从很远的地方而来,车厢上布满尘埃,泥泞的车辕也无形的述说着着一段旅途的漫长。
但是,虽然这不是昂贵的豪华车型,但可以清楚地看出,马车被人精心对待,而且透过窗户看进去,里面布置得十分舒服。看的瑞昂都犯了困,忍不住打了个打哈欠,恨不得能够钻进去,在那柔软的被褥上睡上一觉。
瑞昂踮起脚尖,双手扒拉着车窗正朝里头偷窥。就在这时,一个冷漠的声音忽然从他的身后冒出来:“你在干什么?”
虽然这声音特别好听,但瑞昂还是被吓了一大跳,像被踩着尾巴的猫儿一样弹了起来,连连后退,然后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这一天里,瑞昂竟然连续摔了两次跤,这叫瑞昂实在是觉得有些掉面子,不由迁怒,大吼起来:“妈的!你叫什么叫,吓着你爷爷我了。我要是腿瘸了的话,那一定是你的错!你叫什么叫,叫的你爷爷我……”
后面的声音,在瑞昂看到对方的样子之后,嘎然而止。瑞昂傻乎乎地半张着嘴,呆滞的看着对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声音。
这是一个年轻的少年,有着一头较之太阳更为耀眼的金发,蓝紫色的妖冶瞳孔,脸蛋漂亮得几乎让人窒息。瑞昂以他这辈子的所有财富来发誓,他绝对没有见过比少年更加漂亮的人了。
少年腰边一左一右两把短刀,穿着一身便于活动的骑士服,雪白的衬衫一丝不苟地塞进裤子。腰掐得很细,棕色的革制马裤裹着修长的大腿,干净利落,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身体比例趋近完美。
瑞昂目瞪口呆地仰头,觉得自己所有的思考能力都被对方夺了过去。他是传说中的精灵吧,一定是树精灵吧。天呐,怎么能有这么美的存在,瑞昂觉得自己都要弯了。
“你,你是精灵吗?”瑞昂简直就看傻了眼,居然把心里的话直接说了出来,“你可以嫁给我吗?”
野狼:“……”
看来这小孩的脑子,比阿斯蒙蒂斯更加不好使。
野狼失去兴趣,也不打算再追究他偷窥马车的事情,转身走上马车。
瑞昂看得正痴迷,忽然发现,那好看的少年竟然准备离开,顿时脑子一热,一个起跳从地上弹起来,几个大步冲了过去,张开手臂,拦在马路中央,大声说:“喂!你!站住!”
野狼坐在马车上,双手握着缰绳,冷漠地睨视着螳臂当车的小男孩:“你有什么事吗?”
瑞昂哪里有什么事,他巴不得麻烦源消失得越早越好。他心知肚明刚才是自己闯了祸,他不但偷窥了对方的马车,而且还差一点试图偷偷拆掉车辕的连接轴,好叫这个占了他地盘的讨厌鬼吃个大亏。但是,现在对方果然如他所愿地离开,他为什么还要叫住对方呢,这不符合他一贯的行事方式。
瑞昂不由心里后悔,他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但是当少年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时,瑞昂不由自主地再一次红了脸。
老天,这可真见鬼,他为什么要脸红啊!瑞昂心里不由抓狂。
而且,而且他还挡在对方的车前面,他一定是讨厌我了吧,可是如果我走开点话,那他一定就会马上离开。快,快想。随便想点什么,快点和他搭话。
“那,那个,我,我要道歉!对,道歉。你的马车实在是太漂亮了,就好像你一样。哦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的马车很不错。对了,我的名字叫瑞昂,很高兴认识你。”
瑞昂腼腆地看着少年,满心期待对方会告诉他名字。然而野狼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过了很久,给了一个字。
“哦”。
瑞昂崩溃。妈的,我说了那么多,你特么的就回我一个哦,你这样叫我还怎么继续说下去啊。
而野狼已经不打算继续跟他废话下去,扬手甩了一下鞭子。瑞昂都还没看清楚,马儿就以一个极其巧妙的角度,擦过他离开了,拉着马车上了小桥。
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瑞昂还留在原地,保持着张臂拦车的姿势,但身前已经空了。
他傻乎乎地眨了眨眼睛,过了一会儿,缓缓的回头,只看到渐渐远去的马车尾巴。
天空骤然飘过一大片阴影,追着马车远去。
仿佛有什么巨型生物从天空飞过,一股飓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的落叶,刮得瑞昂脸颊生痛,不得不闭上眼睛,用手挡住脸。
然而,片刻之后,等瑞昂放下手臂之后,抬头却只看到湛蓝的天空。别说大型野兽,就连片云都没有。
怪事。瑞昂挠了挠头,眺望了一下已经变成一个小点的马车,暗中盘算了一下自己缓慢的行走速度,失望的离开了。
瑞昂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见到这个漂亮的少年了,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他傍晚时分回到家后,却错愕地在隔壁的院子里,发现了熟悉的马车。
瑞昂家在本地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房子并不算差。可是跟隔壁的大屋子一比,顿时就显得逊色极了。据说,这是一个贵族大少爷的房产,但自瑞昂记事起,它就一直是空着的。酒鬼老爹定期会进去打扫,但是瑞昂却从来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踪迹,里面从来都没有住过人。
瑞昂小时候也曾经好奇过贵族邻居的身份,但酒鬼老爹却露出了伤心的表情,说这是他以前的小主人的房子。但为什么他要空着这么好的房子不住,背后的原因,他爹一直不肯说,只是在一次酩酊大醉的时候,哭着跑到隔壁,对着空房门不停地磕头,嘴里不停地道歉。
艾芙和西蒙,是那晚他不停重复的名字。
瑞昂默默的将这两个名字记在心里,怀疑他们是邻居的名字。瑞安希望能够给邻居留下好印象,毕竟,能够住进这么大的好房子,它的主人一定是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记住他们的名字总不会有错。
只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隔壁的大门却从来都没有打开过。
直到这一天,瑞昂好奇地跑进马厩,围着骏马看的时候,这扇紧闭多年的大门,居然打开了。
然后,走出来一个叫瑞昂惊喜万分的人。
“啊!是你!?喂喂,你还记得我吗!?我们今天上午见过面的。”瑞昂兴奋地冲过去。
野狼低头看了他一眼,激动的瑞昂立刻又变得腼腆了,红着脸说,“你好,我叫瑞昂。你叫什么名字?”
野狼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抬头朝他身后的房子看去:“你是奥兰多·萨克尔兰的儿子?”
“咦?你怎么知道臭酒鬼的全名,莫非你认识他?”瑞昂困惑地挠了挠后脑勺。
野狼冷漠的眼神里,渐渐染上了一丝暖色:“是的。”他伸手摸了摸瑞昂的头发,“你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你的。”
瑞昂傻呆呆地看着他。这个,我出生的时候,你抱过我,是啥意思……
“你,你到底是谁?”瑞昂错愕地瞪着野狼。
你可千万不要告诉我,你其实是我哪个不知道的长辈啊,那事情就尴尬了。我一点也不想要初恋变成自己的长辈啊,我一点也不想要管你叫叔叔伯伯之类的啊,我比较想要叫你小甜心啊。
“我?”野狼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恍惚,眼神之复杂,瑞昂根本就看不懂。不过他也不用看懂,因为很快,野狼又重新恢复了面瘫状态,“一个普通的邻居而已。”他转身推开了大门,重新走了进去。
那一夜,瑞昂兴奋地和家里人分享了邻居的消息,言辞间对野狼充满了向往和赞叹。但是,酒鬼老爹在得知邻居的归来后,却从头到位都处于一种异常压抑的沉默状态中。瑞昂半夜起来撒尿的时候,发现平常都很早睡的父亲,房间的蜡烛居然一直亮着,他听到灌酒和啜泣的声音。
瑞昂以为父亲醉酒到深夜,第二天会睡个懒觉,可没想到天还不亮,父亲就离开了。母亲说,父亲去山里上坟了,问他要不要去。瑞昂当然对这种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他现在最大的兴趣,都放在了隔壁的少年身上,草草吃完早餐,就跑到隔壁去敲门了。
“哥哥哥哥,大哥哥,快点出来呀!”他重重扣响门扉,大声叫嚷着,“你很久都没有回来了,我带你到处去逛逛好不好。白茅镇没人能比我最适合当向导了,不管你想去哪里,我都知道。哥哥哥哥!你听到了没有!?哥哥哥……”
少年始终没有把名字告诉他,所以他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干脆就一直用大哥哥来称呼对方。反正叫哥哥也挺好,显得他们的关系很亲近。瑞昂叫得直起劲儿,哥哥哥哥叫的朗朗上口,恨不得现在就牵着漂亮哥哥的手,带着他向各种小伙伴们炫耀。
然而,叫他意料不到的是,镶嵌着宝石的象牙大门打开了。但出现在门后的,却并不是昨天见过的少年,反而是在集市上撞到的红发男人。
“大清早的吵什么吵,哈……都还在睡觉呢。”红发男人显然是刚起床,穿着一身宽松的亚麻色睡袍,开门后连一分钟都没有,就已经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欠。
“怎么是你!?”瑞昂错愕地瞪着对方,“你怎么会在这里!?”
瑞昂死死地上下打量对方,男人穿着拖鞋,头发凌乱,睡眼惺忪。很显然,他昨天晚上是睡在这里的。
瑞昂不由心中恼火,凭什么这个陌生人可以住在这里,但看了看对方强壮的身材,再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儿的,不由沮丧了起来。同时,他的心里突然生出了对少年的担心。
“哥哥呢!?昨天住在这里的大哥哥呢?你把他怎么样了?”瑞昂担心少年,不由焦急的嚷嚷起来。
“什么哥哥,这里没有你的哥哥,小鬼,到别的地方玩去吧,别在我家门口吵人睡觉。”红发男人懒得搭理瑞昂,作势要关门,准备把他关在外面。
眼看大门就要关上,一瞬间,瑞昂不知从哪里生出来的勇气,居然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红发男人哈欠连连,已经困得连眼皮都黏上了。一个没留神,还真让这小东西钻了进来,不由一愣,猛地转过头来,伸手想要抓住他。
但是已经晚了,瑞昂进门以后,撒腿就跑,边跑还边担心地大叫。
在瑞昂看来,哥哥刚回家,家里连个守卫都没有,看上去柔柔弱弱没有任何防御力。而红发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说不定是什么黑帮老大,哼,反正瑞昂直觉不喜欢他,把红发男人往坏处去想,认为他说不定将柔弱可怜有有钱的哥哥给囚禁了起来。
这个房子可真大啊,怎么这么多房间,而且每一间房都好大啊。不过没有关系,瑞昂知道昨天晚上是哪一间窗外亮了光,那一定就是哥哥睡觉的房间。
瑞昂一阵风似的沿着绯红的华丽地毯,笔直朝着最里边儿的主卧冲去。
卧室的房门半掩,一撞开,瑞昂就看到了那张巨大的床,从天花板上垂下的帐缦绣金坠银,内外两层,外白内紫,被勾起一边,露出床上沉睡的身影。
金色的卷发散乱在绯红的天鹅绒被褥上,遮住了少年的脸蛋,只露出一小节雪白挺翘的鼻梁。少年侧卧睡得正熟,只有一小截雪白的胳膊露在被子外,看得瑞昂不由愣住了。
但很快,瑞昂就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张嘴大声的准备叫醒他,然后带他远离红发男人的魔掌。
但是,还不等瑞昂扑倒床边,一只有力的手就从他的背后,领着他的后衣领,像拎猫一样地把他提了起来。
瑞昂身体悬空,拳打脚踢地开始挣扎起来。“放开我唔……”但是他刚说了一个开头,他的嘴巴就被捂住了。
野狼低头,温暖细腻的白色沙子没过脚踝。白沙向前延伸至三四百米,湛蓝的海浪有规律地拍打着沙滩。
岸边长着一些棕榈树,其中最矮的那一株系着一头正在休息的双峰骆驼。旁边是个搭建好的红帐篷,不过由于使用的时间太久了,在风沙打磨下,帐篷褪色得很厉害。
礁石上坐着一个面对海洋的男人,远远地看不太清楚,但那一头不亚于火焰的明红卷发却格外的熟悉。
野狼远远的看着,并没有立刻上前。
野狼双脚赤|裸,穿着一套非常奇怪的,像异教僧侣的白色长袍,但更为华美和精致。
白袍是丝质的,薄而透,极其宽松。背后有个白色的兜帽,宽大的袖子垂直落地,腰部系着黑白蓝三色的条纹的亚麻布宽腰带,将野狼的腰箍得很细。
胸前垂着两条亮蓝色的细长绸缎,绸缎的末尾连缀着亮金色的椭圆金属薄片,有点像舞女的彩带。同样的,袖口和腰带的尾端,也坠着一样的金片。
舒适的海风从野狼的身后吹来,撩起了他柔顺光滑的浓密金发。白色袖口和蓝色绸带轻盈飞起,薄薄的金片随风而摆动,一闪一闪的格外耀眼。
野狼有些烦躁。
因为这个梦境过高的真实感,而烦躁不已。
不管是海浪声,又或者是顺滑丝衣穿在身上的感觉,他都能感受得十分清楚。他甚至能够清晰地感觉到风吹着细沙从脚面上划过的感觉,每一粒沙子都能感受得清清楚楚。
可是美景并不能舒缓他心中的暴躁。因为野狼此生从未到过白色细砂的海滩,即使是做梦,也不可能想象出这么真实的感觉。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他又到了塞壬的梦里。
如果可以选择,野狼绝对毫不犹豫地回到现实。他只是想要好好的休息一下,白天的事情已经够烦了,为什么少得可怜的睡眠时间,还要被打扰!?
这实在是……太烦人啊。
究竟关于塞壬的梦境,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尽头?
对于野狼来说,这的确是漫长的一天。
野狼抬起手来,握了握拳头,又快速甩了甩手。
一系列动作都非常的顺利。现在控制身体的人,还是野狼。
由于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了,所以野狼怔愣了一小会儿后,就接受了这个现实,然后开始打探起这里的地形来。最起码,他得先搞清楚自己现在在哪儿。
但是这个小岛要远比他想象中还要小,居然连十分钟都不要就已经逛了一圈。
重新回到原点的野狼还是一头雾水,这里的一切都一目了然,他并没有发现任何特别的地方。
唯一剩下还没去过的,就只有海边的那块礁石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野狼有点不想靠近那个人。
并不觉得他可怕,就是只很单纯地,想要把见他这件事情拖到最后。
但这个小岛就这么大一点面积,就算再转一圈,也不过是十来分钟的事情。
野狼没有办法再拖,最后还是朝那人走了过去。
随着二人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番红色的长卷发也看得越来越清楚,野狼的心砰砰砰地大声打鼓。
细腻的沙子非常的舒服,海风吹的人也格外平和,但野狼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心脏越来越失控,他的心脏紧张而又快速地跳动起来。
噗通,噗通。
说不出理由,就是大声地,噗通,噗通。
然后礁石上的男人察觉到他的靠近,转过头来。
焦躁的心,忽然之间全都安静了下来。
这是成年人版的阿斯蒙蒂斯。
他的脸上没有疤,轮廓更为成熟,鼻梁高挺,眼神深邃宛若万年寒潭。肌肉结实,胸脯宽阔,每一寸肌肉都充满了力量感,但并不过分魁梧,整日的线条流畅而又恰到好处。
红色的头发依旧那么耀眼,但无论是头发还是眼睛,其颜色都融入了更多的黑暗,染上了王者的霸道威严。不过此时他套了件普通的亚麻色粗衣,左膝支起,右腿随意前伸,看上去仿佛已经在这块礁石上坐了整个世纪。
以前,塞壬控制着身体时,他们遇到的阿斯蒙蒂斯总是看上去很年轻,朝气蓬勃像个燃烧的小太阳。但长大后的阿斯蒙蒂斯却并没有出现在塞壬的梦境中,不过这并不妨碍野狼认出他的脸。因为,上次他被铁钉穿胸而过,灵魂差点飞天的时候,是这个人一把将野狼扯下来的,也是这个人,
在看到他的一瞬间,上次床上的情景在眼前闪过,野狼条件反射去摸右耳朵。
他总觉得好像有人从后方逼近,贴着他的耳朵说话,气息炽热火辣。但事实上,这只是错觉,他的身后根本就没有站着别人。
野狼抬头。
此时二人一个在上,一个在下,中间隔着数十米的距离,但四目相对之时,却近得仿佛连对方的呼吸都能够感应得到。
全世界的声音仿佛都消失了。
就连时间,仿佛也在这一瞬间停止了。
他们相互凝视了很久,很久。
仿佛久到世界毁灭了然后又重建,然后阿斯蒙蒂斯莫名其妙地说了一个数字:“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
野狼心中困惑,不知道这一长串数字代表着什么意思。
但阿斯蒙蒂斯并没有立刻解释,而是又继续提起了另外一长串数字。
“大海,三万七千四百三十二次;河流,两万五千九百一十一次;湖泊,五万一千二百零九次;冰川,三千八百一十一次;高山,四万九千九百二十七次;平原,一万零六百九十九次……”
野狼虽然不知道这些代表什么,但光数字本身就已经足够惊天骇地,令人望之却步。
可是,一长串触目惊心的数字念下来,阿斯蒙蒂斯却十分的平静。
语音语调从头到尾都保持在同一个高度,同一个语速,仿佛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事情,和上街卖白菜一样平常和普通。
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绝对不寻常!因为他光说,都足足说了五分钟才停下。即使不知道这些数字后面代表着什么,但这么长的时间停下来,已经使得野狼产生了相当足够的震撼感。
阿斯蒙蒂斯又说起了最开头的那串数字。
“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他说完后,停顿片刻,终于说出了后半句话,“这是我找你的时间,一共一千七百六十二年九个月三十天零五个小时。谢谢你在我疯掉之前出现了。”他露出了一个微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