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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是埋怨自己一事无成,活了二十几年,却没有最基本的生存能力。

    记忆都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没有完整。回忆起来,总是感觉有些遗憾。又一想,也许正因为自己的性格唆使,才有了这些经历。

    从八岁到十四岁,算是人生中做的最完整的六年。在一个小学里,完成了六年义务教育的前半段。

    那是一个很小的学校,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在我那个小城市里,知道的人也是不多。只是因为户口在那里,所以就到那里读书。我忘记了当初走进校门的情形,忘记了走进教室的感觉,那年我才八岁,怎么可能把一种感觉记得那么完整?

    很小的操场,四周都是柳树环绕,校园角落里,有个小工厂,在我的记忆里,每天上课下课都的听那些机器轰鸣。不知道那家工厂生产什么,直到小学四年级,顺手牵羊的拿了一个轮子回家,被老妈狠狠的踹了一脚才知道,原来这是汽车轮子的工厂。

    破旧的教室,我们四十几个人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很挤,一到夏天,我总是想骑在窗台上听课。我们这个学年只有我们一个班,所以每次考试我对七姑八姨报成绩,从来不是我在我们班多少名,都说我在我们学年多少多少名。在没有意外的情况下,老妈总会补上一句:她们学年就一个班。

    那个上课爱拖鞋的女老师。我坐在第一排,老师安排的。因为上课我总是东张西望,左顾右盼。老师无奈把我安排在眼皮子底下,好方便她呵斥我,方便她用教棍敲我的肩膀。

    说真的,我真讨厌在夏天坐在第一座。她总是拖鞋。高跟鞋挂在脚上摇啊!摇啊!要拖就拖,摇什么啊?这是我对老师的第一印象。

    而后,我才发现她还有个爱好,就是敲黑板。细细的手腕上戴里一对银手镯,一敲黑板就叮呤咣啷作响。夏天总是一身黄裙子,晃来晃去,很耀眼。冬天时总是唆使我们从家里拿煤球,为教室取暖。偶尔让学校附近的学生拿根葱,弄头蒜,好做午餐时备用。我就是受害者,拿的时候要忍耐老妈的指责,就知道老师老师,让你干吗你就干吗。

    六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很差,一是因为学校的工厂,二是因为老师的脚味,三是因为老师敲黑板时发出的声音,让我听力有了问题。我曾经这么以为,其实都是借口。还不是喜欢上学校大墙后面的河,没事抓个螃蟹小鱼虾之类的玩玩,我奉献的煤球和葱蒜起了作用,老师让我一三五去她家里在住,帮我补习功课。那是一个星期中最黑色的三天,要忍受黑暗的灯,为了省电,导致我现在多了双眼睛。要忍受在学校里就开始厌恶的语言,总是在我带着老师家的孩子拱进鸡窝拿鸡蛋,或是把老师家的孩子画成京剧脸谱的时候。要忍受老师家的饭菜,说真的,我开始理解老师的让我们赞助的原因。天天这个炒鸡蛋,那个炒鸡蛋的,肉哪去了?我那时还以为世界都在吃素呢。回家才知道,原来吃素只在那几天。

    毕业了,我一点留恋的感觉也没有。只是感觉解放了,在十四岁那年,我体会到了全国大解放的欢喜。拿起书包在毕业典礼上消失了,连纪念照片都没拍,以一百米俩脚印的速度消失了。

    顺理成章的进入了初中,又一所不为人知的小学校。操场可比小学的大多了。可能是跟人数和体积有关。我第一次在大楼里上课,感觉很舒服,不必在夏天想方设法靠近窗户,不必为拿煤球而被老妈责备。

    教学素质尚且不说,单说老师,那叫一个凄惨。讲的时候,还是一味的敲黑板,这是老师的惯用招数。时不时的恐吓我们,不上课,出去!

    我从第一座被安排到最后一座,还是个犄角旮旯。我知道老师的心态,眼不见为净。同学之间的相处似乎加深了,不只是玩耍而已。成双入对的男女生,老师用余光扫描着。

    丢脸的市运会。我在初一的时候参加了全市运动会。我们学校的待遇和我在班里的一样。运动服都要自己预备,随便拿白纸写了编号就入场了。

    这让我想起了小学老师,节俭为首要原则。学校的名次,根本就是在成绩板上看不见的,翻页的时候用力死盯才可以看得见。看着外校的学生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我也只能看着,总不能让我跑个1500米吧?总不能我去去跳高吧?我运动神经有问题,也许是操场太小,压抑的吧。

    回校的路上,我真正感觉到了什么是重在参与,成绩不是第一位。这是自我安慰的最好借口。很高明,不过我还是不敢抬头挺胸的走出体育场。

    在这个学校的最大收获,就是认识了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好朋友。但是命运总是喜欢捉弄人,她貌美如仙,一点也不夸张。我惨不忍睹,有时也有细小的自卑感,但毕竟长相不是决定一个人的最终答案,我很欣慰。

    转学了,到一家私立的封闭学校。这里都是些有钱人的子女,有很好的环境,优越的师资,还有根本不相识的同学。

    我来的原因,是家里无暇照顾我,而且父母天天开战,硝烟弥漫。我受不了火药味,受不了接近崩溃的感觉,我在老妈还没商量的情况下,爽快的同意了。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和老师把我安排在旮旯的感觉一样,眼不见为净。

    这是一段终身难忘的经历,有时想起还是怀念到流泪。印象最深的是到校第一天的同桌。一个有严重远视,斜视加闪光的胖男孩。

    他很高,坐在外面,我坐在里面。一上课的时候,我总是感觉,他稍微往我这一偏,我就能被挤扁。冬天的时候他总是把鼻涕的纸放错地方,塞进我的书桌里。也难怪,眼神不好,我又能怎样?揍他一顿?打不过他不说,还得被打。

    经过我三番五次的申请,换座了。同桌是个爱看漫画的女孩,巧的是,我们在宿舍还是邻床。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们钻进被窝里,打手电筒看乱马1/2,吃着零食,直到寝室老师发现,罚我们顶脸盆为止。

    在这里的生活是丰富的,我们总是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举行风筝比赛,足球比赛,或是自己动手包饺子。除了吃以外,我一窍不通,都是充当拉拉队的角色,喊到喉咙生疼。

    中学,情窦初开的年代。我在食堂里邂逅了他,一个隔壁班的男孩。总是喜欢在食堂里,和他相遇在洗手台,而后用余光看着他的侧面轮廓,心里激荡着,直到感觉有些眩晕。现在,每一次站在洗手台前,我总是楞在那,看着镜中的自己,看着旁边镜中的空无,一个人发呆。然后清醒,然后转身走开。经常忘记关水龙头,不得不回头。

    他是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因为我第一个爱的人是他,第一次把爱的感觉给了他。也许我太爱我自己,所以不舍得受伤害,所以不舍得他的身影在记忆里抹去。我知道我爱的只是爱他的那份爱,而不再是永,但我依然在看见身穿制服的十六七岁的男孩女孩时,会心伤,会黯然。

    生物课上的糟老头,他总是口沫横飞的扫过我们的脸,带着烟渍的味道。

    他总是走到我的面前就转身,然后叹气,记忆最深的是他送我的那句至理名言:“朽木不可雕也。”印象深刻,终身不忘。

    那个化学课的老不死的,总是手拿试管,嘴里念叨着:震荡,震荡,这是震荡。这不是废话嘛!不是震荡还是震动啊!不学化学我都知道。他总是用眼角的余光描我,时不时的还夹我一眼。我怎么了我?不就是上课的时候,说说话,吃吃零食,看看课外书吗?除此之外我也没什么毛病。

    一次生物课,他拿着一管不知道什么是东西的液体,又开始震荡,一不小心,也许是真的不小心,滴在了我的新鞋上。而后还毫无悔意的说:看见没有?这就是化学反应。白的变成了黄的。

    然后课堂上哄笑了半天,我就是没镜子,要是有,我敢确定我的脸色是铁青的。

    要说还的是老奶奶,我的历史老师。一个吸烟的老太太,性格特好,别管我上课什么样,就是喜欢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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