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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我出去找男人他也不会知道!”突然间,这个想法从我空荡荡的头脑中涌现。而且一旦出现就再也不可收拾。
“我为什么要保持对他的忠诚?再说他也不一定只有我一个情人!”想到这里,我已经暗自决定要出去风流一晚。反正水木先生也不会知道,我也没有必要在这里独守空房。
我拧开电灯,看了一下钟“啊?!只有10:30?”本来我以为已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原来只有30分钟而已。
“还是出去走走吧!再留在这里我要为寂寞而发疯了!”
我迅速换上衣服,摇摇晃晃的向外走去。***不出门还真是不知道,原来外面的空气是那么的好。
在美丽的星光下,我做了一个深呼吸。此时已经是11:00了,而且也不是节假日,街上已经很少有行人了。
有的也大多是紧紧搂在一起的情侣。看着情人们如胶似漆的样子,我的心里变得非常不平衡。
为什么街上那些长得一点也没有姿色的男女身边都会有一个情人,而我长得那么漂亮却只能一个人在家靠自慰来解决生理需要?
正当我还在考虑今晚是不是要随便找一个帅哥发泄的时候,突然身边传来一阵摩托车的油门声,我的目光自然而然的就像声源看去。
什么嘛?这辆机车竟然是雅马哈天王!(陆地巡洋舰)喂喂喂有没有搞错!这可是中国基本上没有正式引进过的型号啊!这辆车,肯定是靠走私进来的!因为我太过于注视机车,没有注意到骑士的样子。
没想到,骑士竟然先开口问道:“你是郁清吗?”
“嗯?”我的心中充满疑问,眼前这个家伙我认识吗?我开始拼命的在自己那仅有的记忆中搜索。
但是好像一直都没有结果。我的朋友中好像没有人会开这种走私货!(他们都是胆小鬼!)“先生,请问我认识你吗?”我很有礼貌的问道。
“唉!郁清啊,你果然是不认识我了!我们真的已经分开很久了!”他说着摘下了头盔。一张长得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但是有些发胖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的再次在记忆中搜索,希望可以对这张脸有点印象。“啊你难道是谭笙?”突然这个‘谭笙’这个名字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对,是我啊!你终于认出我了。”他好像很感动。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谭笙应该是我小时候的邻居。
“那么多年没有见面了,你居然还可以认出我,我真是很高兴啊!”“是吗?”真是不懂,他看见我为什么会那么激动。
我对这个家伙可是从小就没有什么好感。“郁清,等一会你有事情吗?”“没有啊!”我随口说道。反正也闲的无聊干脆找个人聊聊吧!“太好了,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好啊!”可能是对于男人的邀请习惯的关系,我竟然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只见谭笙的胖脸上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我们在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坐下。
不知为什么谭笙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他明明应该比我小两岁,可是看上去至少要比我大五岁。“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沧桑?”
我一边喝着好喝的咖啡一边没有礼貌的问道。对于这种我不想见第二面的家伙,我没有必要以礼相对。我会理睬这种其貌不扬的男人,只是因为我今天实在是好寂寞。
“啊,没想到你会说的那么白!”他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其实我是当警察的,经常会经受日晒雨淋,所以看起来会比较老!”
他的笑容很憨厚,可是他实在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不是我对男人的要求高,而是这个家伙实在是太胖了!他的身高应该不会超过180公分,而体重至少有90公斤吧!真不知道他的老婆(如果他有的话)是怎么忍受他的!
“你是警察?”这年头,做这种工作的人经常会有机会吃白食,也难怪他年纪轻轻就会发福。
“对,我没有考高中,直接报考了警校,毕业以后做了整整6年的交通警,三个月以前刚刚调到803工作。”
“什么?803?”谭笙的话差点使我喝在口中的咖啡喷出来。就凭他?也可以在803工作?这家伙竟然是刑警?这个小时候考试经常开红灯,说话带点口吃,一有事情只会哭的家伙竟然会是刑警?也难怪最近的犯罪率在直线上升!
“对,有那么吃惊吗?”他可能是意识我对他的轻蔑,脸一下子就变红了。我用力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努力维持对他的礼貌。
“啊?!我还以为,你最多是一个巡警呢?没想到你竟然是刑警”我真想说‘难怪现在人们越来越讨厌警察’。可是这种话最好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你知道吗,现在我父亲已经公派出国了。”“这关我什么事?”我对于谭笙已经是越来越不耐烦了。一句话,我对不美的人没有兴趣。
“郁清,你好像很讨厌我啊!”他有些无可奈何。‘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这其实是我对他从小到大的评价。
小时候,因为他要比我小,所以我经常和朋友一起欺负他,经常把他打哭。虽然这家伙现在身高已经超过了我,但是我对他从小到大的懦弱和无能可是敬谢不敏。
看见我没有回答,谭笙又说道:“我知道小时候你们都很讨厌我,但是我没有想到现在你还是讨厌我。
今天我在路上遇到你真是非常高兴的,但是我好像是在自作多情了。”他露出苦笑。我又再次审视了他的脸,要是他可以瘦掉20公斤,说不定也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既然你知道我们小时候都讨厌你,还一直欺负你,为什么看见我你还会感到高兴?”难不成这家伙有受虐倾向?
“因为我记得有一次,你的朋友把我的头打出血来,是你为我包扎伤口的。从那天以后,我就一直很感激你。可是,我连对你说一声‘谢谢’的机会都没有就搬家了。我感到很抱歉”我傻愣愣地看着他正经的脸。
他说的那件事其实是那么回事我知道他要搬家以后很生气,因为那样一来我就少了一个欺负的对象所以才叫我的朋友打他,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那么不禁打,只是轻轻的一下,脑袋就破了!我不想惹麻烦,所以就为他包扎了伤口。
/> “即使我出去找男人他也不会知道!”突然间,这个想法从我空荡荡的头脑中涌现。而且一旦出现就再也不可收拾。
“我为什么要保持对他的忠诚?再说他也不一定只有我一个情人!”想到这里,我已经暗自决定要出去风流一晚。反正水木先生也不会知道,我也没有必要在这里独守空房。
我拧开电灯,看了一下钟“啊?!只有10:30?”本来我以为已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原来只有30分钟而已。
“还是出去走走吧!再留在这里我要为寂寞而发疯了!”
我迅速换上衣服,摇摇晃晃的向外走去。***不出门还真是不知道,原来外面的空气是那么的好。
在美丽的星光下,我做了一个深呼吸。此时已经是11:00了,而且也不是节假日,街上已经很少有行人了。
有的也大多是紧紧搂在一起的情侣。看着情人们如胶似漆的样子,我的心里变得非常不平衡。
为什么街上那些长得一点也没有姿色的男女身边都会有一个情人,而我长得那么漂亮却只能一个人在家靠自慰来解决生理需要?
正当我还在考虑今晚是不是要随便找一个帅哥发泄的时候,突然身边传来一阵摩托车的油门声,我的目光自然而然的就像声源看去。
什么嘛?这辆机车竟然是雅马哈天王!(陆地巡洋舰)喂喂喂有没有搞错!这可是中国基本上没有正式引进过的型号啊!这辆车,肯定是靠走私进来的!因为我太过于注视机车,没有注意到骑士的样子。
没想到,骑士竟然先开口问道:“你是郁清吗?”
“嗯?”我的心中充满疑问,眼前这个家伙我认识吗?我开始拼命的在自己那仅有的记忆中搜索。
但是好像一直都没有结果。我的朋友中好像没有人会开这种走私货!(他们都是胆小鬼!)“先生,请问我认识你吗?”我很有礼貌的问道。
“唉!郁清啊,你果然是不认识我了!我们真的已经分开很久了!”他说着摘下了头盔。一张长得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但是有些发胖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的再次在记忆中搜索,希望可以对这张脸有点印象。“啊你难道是谭笙?”突然这个‘谭笙’这个名字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对,是我啊!你终于认出我了。”他好像很感动。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谭笙应该是我小时候的邻居。
“那么多年没有见面了,你居然还可以认出我,我真是很高兴啊!”“是吗?”真是不懂,他看见我为什么会那么激动。
我对这个家伙可是从小就没有什么好感。“郁清,等一会你有事情吗?”“没有啊!”我随口说道。反正也闲的无聊干脆找个人聊聊吧!“太好了,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咖啡吗?”
“好啊!”可能是对于男人的邀请习惯的关系,我竟然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只见谭笙的胖脸上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我们在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坐下。
不知为什么谭笙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他明明应该比我小两岁,可是看上去至少要比我大五岁。“你是干什么的?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沧桑?”
我一边喝着好喝的咖啡一边没有礼貌的问道。对于这种我不想见第二面的家伙,我没有必要以礼相对。我会理睬这种其貌不扬的男人,只是因为我今天实在是好寂寞。
“啊,没想到你会说的那么白!”他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其实我是当警察的,经常会经受日晒雨淋,所以看起来会比较老!”
他的笑容很憨厚,可是他实在不是我喜欢的那一型。不是我对男人的要求高,而是这个家伙实在是太胖了!他的身高应该不会超过180公分,而体重至少有90公斤吧!真不知道他的老婆(如果他有的话)是怎么忍受他的!
“你是警察?”这年头,做这种工作的人经常会有机会吃白食,也难怪他年纪轻轻就会发福。
“对,我没有考高中,直接报考了警校,毕业以后做了整整6年的交通警,三个月以前刚刚调到803工作。”
“什么?803?”谭笙的话差点使我喝在口中的咖啡喷出来。就凭他?也可以在803工作?这家伙竟然是刑警?这个小时候考试经常开红灯,说话带点口吃,一有事情只会哭的家伙竟然会是刑警?也难怪最近的犯罪率在直线上升!
“对,有那么吃惊吗?”他可能是意识我对他的轻蔑,脸一下子就变红了。我用力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努力维持对他的礼貌。
“啊?!我还以为,你最多是一个巡警呢?没想到你竟然是刑警”我真想说‘难怪现在人们越来越讨厌警察’。可是这种话最好还是不要说出来比较好。
“你知道吗,现在我父亲已经公派出国了。”“这关我什么事?”我对于谭笙已经是越来越不耐烦了。一句话,我对不美的人没有兴趣。
“郁清,你好像很讨厌我啊!”他有些无可奈何。‘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这其实是我对他从小到大的评价。
小时候,因为他要比我小,所以我经常和朋友一起欺负他,经常把他打哭。虽然这家伙现在身高已经超过了我,但是我对他从小到大的懦弱和无能可是敬谢不敏。
看见我没有回答,谭笙又说道:“我知道小时候你们都很讨厌我,但是我没有想到现在你还是讨厌我。
今天我在路上遇到你真是非常高兴的,但是我好像是在自作多情了。”他露出苦笑。我又再次审视了他的脸,要是他可以瘦掉20公斤,说不定也是一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既然你知道我们小时候都讨厌你,还一直欺负你,为什么看见我你还会感到高兴?”难不成这家伙有受虐倾向?
“因为我记得有一次,你的朋友把我的头打出血来,是你为我包扎伤口的。从那天以后,我就一直很感激你。可是,我连对你说一声‘谢谢’的机会都没有就搬家了。我感到很抱歉”我傻愣愣地看着他正经的脸。
他说的那件事其实是那么回事我知道他要搬家以后很生气,因为那样一来我就少了一个欺负的对象所以才叫我的朋友打他,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那么不禁打,只是轻轻的一下,脑袋就破了!我不想惹麻烦,所以就为他包扎了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