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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回到了上都,楚沫儿就留在了家里。
许久没在家里住,这几天这妮子开心得很。
不过周六上午,她在浴室洗完头过了过秤,然后就不怎么开心了。
“妈,我胖了三斤。”楚沫儿懊恼地说道,“都怪老爸啦,每天买肉。”
楚文轩在客厅里翻过一张报纸,笑道:“你原来太瘦了,我故意的。”
“老楚,几点了?”楚母正在阳台晾衣服,这时候问道。
“哦,快十点了,我饭还没做呢。”楚文轩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放下报纸站起来,这就往厨房走。
“十点了?”楚沫儿好像想起什么来,“老爸你先不忙做饭,老妈你也来,我们先听歌。”
“听什么歌?”楚文轩一头雾水,“平时叶落的新歌我也在关注,不是每周六下午两点布吗?”
“今天提前啦。”楚沫儿说道。
“是吗?”楚母笑着从阳台里走出来,“还好叶落女朋友就在咱们家里,不然差点错过了。我可是一个忠实的苹果派。”
“妈,你别取笑我了。”楚沫儿跺了跺脚。
一边说着,一家三口进了书房,楚沫儿一阵忙碌,把电脑打开,接上音响。
一边等待着电脑开机,楚沫儿一边问自己父亲道:“爸,我妈是苹果派,你呢?”
楚文轩笑了笑:“我可不是叶落的粉丝,我更喜欢丁少阳。”
“为什么啊?”楚沫儿问道。
“实事求是地讲,叶落的音乐,整体水准,是在丁少阳之上的。”楚文轩淡淡说道,“丁少阳虽然比起叶落略有不如,不过可能是因为年龄相近吧,他的音乐中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跟我是差不多的,有共鸣。
我觉得丁少阳,才是一个真实的音乐人。这个年纪,有这些感悟,再加上才华横溢,做出这些音乐,很正常。倒是叶落,二十一岁能写出那些歌,这实在是有些虚幻的感觉。”
“你啊,就是对叶落不服气。”楚母嗔怪道。
“也许吧。”楚文轩笑了笑,“谁让他以后要娶走我女儿呢。”
“我们先听歌吧。”楚沫儿哭笑不得地说道。
一边说着,电脑已经开了,楚沫儿一阵操作,先打开了叶落音乐专区的页面。
正好上午十点,叶落的第一番外歌曲,已经放上来了。
这时候楚母说道:“哎?看这新歌的歌名,好像不是说分手,那就好。”
“妈,你这个苹果派,倒是立场蛮坚定的。”楚沫儿笑了笑。
“这个歌名,还是有些讲究的。”楚文轩笑道,“我看啊,你妈是高兴得太早了。”
“听听看吧。”楚母说道,楚沫儿鼠标一点,开始播放。
这歌,楚沫儿知道,是秦时月演唱的,但是到底是什么歌,她没听过。虽然跟叶落关系很近,不过他工作上的事情,楚沫儿一般不会去过问。叶落有时候写歌写得意了,耍宝似地让她听,她就听一下,但很少主动去听叶落还没布的歌曲。
因为她知道,叶落写出来的歌,一定是极好的,不用去怀疑,等着他全做好,跟乐迷一起听就好了。
跟叶落相处久了,楚沫儿也已经慢慢习惯了叶落的编曲风格。
他所谓的编曲风格就是--没有风格,千奇百怪,什么都会有。
这歌的前奏,显然又是叶落的一种新的尝试:吉他、贝斯和鼓点的组合,其中贝斯显得很出挑,一出来,爵士乐的味道很足。
贝斯,号称低音之王,分两种。一种是原始的低音提琴,尺寸非常巨大,可以拉弦演奏,也可以拨弦演奏,前者多用于管弦乐,后者,多用于传统的爵士乐。
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是电贝斯,模样长得跟电吉他差不多,但是分量略重,琴弦也粗很多。
电贝斯,主导低音,整个乐队的律动,其实是由它控制和主导的,虽然低调,但地位非常重要。流行、朋克、摇滚、重金属都不可或缺,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还是爵士乐。
这歌的前奏,就是电贝斯为主导,辅助民谣吉他和鼓点,爵士风味很浓。
一听到这个前奏,楚沫儿就隐隐知道,这将是一忧郁的歌。
爵士乐脱胎于美国的早期黑人音乐。因为当时黑人生活的窘迫,所以主题往往是很忧伤的。乐器是音乐人的语言,爵士的代表乐器贝斯,一开场就这么出挑,那就是要营造忧伤的意境。
前奏之后,秦时月的女声哼唱跟进,再之后,进歌词。
“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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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落回到了上都,楚沫儿就留在了家里。
许久没在家里住,这几天这妮子开心得很。
不过周六上午,她在浴室洗完头过了过秤,然后就不怎么开心了。
“妈,我胖了三斤。”楚沫儿懊恼地说道,“都怪老爸啦,每天买肉。”
楚文轩在客厅里翻过一张报纸,笑道:“你原来太瘦了,我故意的。”
“老楚,几点了?”楚母正在阳台晾衣服,这时候问道。
“哦,快十点了,我饭还没做呢。”楚文轩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放下报纸站起来,这就往厨房走。
“十点了?”楚沫儿好像想起什么来,“老爸你先不忙做饭,老妈你也来,我们先听歌。”
“听什么歌?”楚文轩一头雾水,“平时叶落的新歌我也在关注,不是每周六下午两点布吗?”
“今天提前啦。”楚沫儿说道。
“是吗?”楚母笑着从阳台里走出来,“还好叶落女朋友就在咱们家里,不然差点错过了。我可是一个忠实的苹果派。”
“妈,你别取笑我了。”楚沫儿跺了跺脚。
一边说着,一家三口进了书房,楚沫儿一阵忙碌,把电脑打开,接上音响。
一边等待着电脑开机,楚沫儿一边问自己父亲道:“爸,我妈是苹果派,你呢?”
楚文轩笑了笑:“我可不是叶落的粉丝,我更喜欢丁少阳。”
“为什么啊?”楚沫儿问道。
“实事求是地讲,叶落的音乐,整体水准,是在丁少阳之上的。”楚文轩淡淡说道,“丁少阳虽然比起叶落略有不如,不过可能是因为年龄相近吧,他的音乐中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跟我是差不多的,有共鸣。
我觉得丁少阳,才是一个真实的音乐人。这个年纪,有这些感悟,再加上才华横溢,做出这些音乐,很正常。倒是叶落,二十一岁能写出那些歌,这实在是有些虚幻的感觉。”
“你啊,就是对叶落不服气。”楚母嗔怪道。
“也许吧。”楚文轩笑了笑,“谁让他以后要娶走我女儿呢。”
“我们先听歌吧。”楚沫儿哭笑不得地说道。
一边说着,电脑已经开了,楚沫儿一阵操作,先打开了叶落音乐专区的页面。
正好上午十点,叶落的第一番外歌曲,已经放上来了。
这时候楚母说道:“哎?看这新歌的歌名,好像不是说分手,那就好。”
“妈,你这个苹果派,倒是立场蛮坚定的。”楚沫儿笑了笑。
“这个歌名,还是有些讲究的。”楚文轩笑道,“我看啊,你妈是高兴得太早了。”
“听听看吧。”楚母说道,楚沫儿鼠标一点,开始播放。
这歌,楚沫儿知道,是秦时月演唱的,但是到底是什么歌,她没听过。虽然跟叶落关系很近,不过他工作上的事情,楚沫儿一般不会去过问。叶落有时候写歌写得意了,耍宝似地让她听,她就听一下,但很少主动去听叶落还没布的歌曲。
因为她知道,叶落写出来的歌,一定是极好的,不用去怀疑,等着他全做好,跟乐迷一起听就好了。
跟叶落相处久了,楚沫儿也已经慢慢习惯了叶落的编曲风格。
他所谓的编曲风格就是--没有风格,千奇百怪,什么都会有。
这歌的前奏,显然又是叶落的一种新的尝试:吉他、贝斯和鼓点的组合,其中贝斯显得很出挑,一出来,爵士乐的味道很足。
贝斯,号称低音之王,分两种。一种是原始的低音提琴,尺寸非常巨大,可以拉弦演奏,也可以拨弦演奏,前者多用于管弦乐,后者,多用于传统的爵士乐。
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是电贝斯,模样长得跟电吉他差不多,但是分量略重,琴弦也粗很多。
电贝斯,主导低音,整个乐队的律动,其实是由它控制和主导的,虽然低调,但地位非常重要。流行、朋克、摇滚、重金属都不可或缺,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还是爵士乐。
这歌的前奏,就是电贝斯为主导,辅助民谣吉他和鼓点,爵士风味很浓。
一听到这个前奏,楚沫儿就隐隐知道,这将是一忧郁的歌。
爵士乐脱胎于美国的早期黑人音乐。因为当时黑人生活的窘迫,所以主题往往是很忧伤的。乐器是音乐人的语言,爵士的代表乐器贝斯,一开场就这么出挑,那就是要营造忧伤的意境。
前奏之后,秦时月的女声哼唱跟进,再之后,进歌词。
“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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