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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她不禁懊恼的叹了口气。
其实在离开南阳之前,大哥曾偷偷塞给她一百两银票,可是等她收好之后,大哥又警告她千万别乱用,免得伤了妹夫的自尊心。
她哪里知道怎样才叫“乱用”?
好吧,既然不知道怎样才叫“乱用”那她就干脆不用,这就绝不会“乱用”到了吧?
呿,有拿等于没拿嘛!
不过,这也难不倒她,住在陈家大宅时,她也曾向难民们学习过如何挖地瓜、摘野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找到一窝鸟蛋,甚至碰上受伤的野兔、野鸡,手到擒来毫不费力,轻轻松松便可以打打牙祭。
譬如刚刚,在经过的水田边,她不过随便掘了几下就挖到三支地瓜了。
“相公,我挖到三支地瓜耶,喏,两支给你!”
自己留下最小支的,蒙蒙双手捧著两支大地瓜,讨好地恭送到夫婿面前,期望夫婿能施舍给她另一张脸。
老是对著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好无趣喔,亏他还长得挺好看的说!
可是,大概是觉得两支地瓜实在不够看,某人仅仅施舍给她两个字“不用。”旋即又自顾自啃他的半颗馒头。
他不喜欢吃地瓜吗?
蒙蒙困惑的收回地瓜,有点泄气,然而转眼一想,嗯嗯,也对,地瓜吃多了会放屁,斯文人不喜欢放屁,一个不小心脑袋里的之乎也者都被放光了怎么办?
下回摘野果给他好了。
“那相公,这还给你好了,”她涸贫慨的把半颗馒头递还给夫婿。“你是男人,应该多吃一点,我吃地瓜就行了。”反正她脑袋里也没有多少之乎也者,放光了也无所谓。
没想到某人竟把她那半颗馒头又收回包袱里去,再继续吃他自己那半颗馒头。
蒙蒙看得直眨眼,终于了解到她的夫婿究竟有多穷窘,竟然连多吃半颗馒头都不行!
好,这点她是了解了,但另一点反而更困惑了。
既然他医术那样高明,出手救人的代价又是那么昂贵,为何他反而会如此穷困呢?
他“赚”来的奇珍异宝又跑到哪里去了?
她真的很好奇,每次瞧见他那张瘦骨嶙峋的脸就想问,然而娘亲也教导过她,有些男人家的事,女人家是不合过问的,她想这应该就是了,因此她也不敢随便开口问,只能放在脑袋里发酵。
“要休息了吗,相公?”
对了,这就是另一种会拉近距离的情况。
虽然他们一整日都在“行军”几乎没有停过,但天一黑,他一定会歇下来找地方睡觉,不过他们从不在客栈里过夜,要有破土地庙或荒废的大屋是最好,多半是在荒郊野地里,破毯子随地一铺凑合著睡,就算经过城镇也会绕城而过。
除非是要买馒头。
而且如同新婚夜,他们也从不睡在一起,总是睡在火堆两旁,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隔著“楚河汉界”遥遥相对,井水不犯河水,大家互不侵犯,一觉好眠到天亮。
“相公,我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北方吗?”因为愈来愈冷了。
“长白山。”某人兀自燃火堆铺毯子,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你家在长白山吗?”不然干嘛特意挑这种时候往那种天寒地冻的地方去。
“不是。”拿包袱取馒头。
“不用给我馒头了,我在路上摘了好多野果,够吃了,馒头你吃吧!”
“”收回半颗馒头塞回包袱里头去。
“相公,你不爱说话对不对?”她啃野果。
“嗯。”他啃馒头。
“那我可以说吗?”
“”可以?
不可以?
就当可以好了。
“相公,我觉得你很差劲耶,成亲才两天,你就带我走人,我大哥好说歹说,你却连一天也不肯多待,我是无所谓啦,可是我大哥会担心,我妹妹会伤心啊!”“”“想想,我们认识也不久,更别提我大哥了,他根本不了解你,你就这样把我带走,他怎能不担心呢?”
“”“还有我妹妹,现在想来,我还有好多事没教她们呢,我这个做大姐的可真失职啊!”“”“再有,既然你的医术那样高明,为何不肯多救人命呢?还不准人家叫你大夫呢,真是怪人!”
“”“另外,你明明长得很好看呀,为什么总是僵著一张脸呢?”
“”“对了、对了,章大哥还说”
“闭嘴!”
“是,相公。”
“睡觉。”
“是,相公。”
于是,他们分别躺下去睡了。
这就是他们一路上的生活,涸戚燥,也十分无聊,因为他不但不爱说话,连走路都不跟她走一起,她几乎等于是自己一个人在走这趟路的。
不过,从及笄那年开始,她就有心理准备了,早晚有一天她必须离开亲爱的家人,嫁给一个陌生夫婿,这是天底下所有女人家必然的归宿。
况且娘亲生前也一再训诫她,一旦嫁作人妇之后,夫婿是天、妻子是地,她没有权利做自己想做的事,也没有权利干涉丈夫的事,只有听命的份,一路顺从到底,夫婿说东,她不能往西;夫婿要她爬,她不能走;就算夫婿要她死,她也只能认命,不能说不,连生气也不成。所以
他要跟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没问题,她就当小鸡跟在母鸡后面唧唧叫。
他不爱说话,也没关系,她说就好,反正她也习惯自说自话了,不然夫妻两人都不是哑巴却都不说话,不是很奇怪吗?
她唯一比较困扰的是,为何他都不碰她?
他“不行”吗?
北方的冬天是冰天雪地的寒、沁心彻骨的冷,蒙蒙不知道她的相公为何好像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那种几乎令人结冰的寒冷也许是他瘦得没有肉可以感觉了,可是她不行,她可冷得很。
离开南阳时,她并没有想到会上北方来,因此也没有特地去买一些厚衣棉袄,此刻她已经把厚一点的衣物全穿上身了,但还是冷,上下牙齿都开始打架了。
“相公,你有没有厚一点的衣裳可以分我一件?”
君兰舟默不吭声,直接把他的包袱扔给她,她急忙打开来一看,差点哭出来,他的衣服全都一个样,薄薄的长衫,她可不信套上这种衣衫就会多暖上几分。
“相公,我我可以自己去买件棉袄来穿吗?”
君兰舟依然不发一语,却用背对著她,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那绝不会是高兴的意思,因为她自己在不开心的时候,也总是拿背对人。
好吧,不可以,那她只好另外想办法了。
于是她开始沿路向人家乞讨一些陈旧的、不要的棉絮,等分量足够之后,再利用夜晚睡觉的时间就著火光一针一线自己缝制棉袄。
一件给她的相公,一件给她自己。
“相公,这棉袄虽然简陋了点,但应该还算保暖。”说著,她双手将棉袄呈送出去。“你要不要穿穿看?”
君兰舟盯著棉袄看了好一会儿,再抬起目光盯住她看了更久,那眼神,似乎出现了一丝儿表情,然而仔细一看又没有了,依然是毫无情绪的瞳眸,但棉袄,他拿去了,慢条斯理的套上身,再转回身去继续生火,没有半声谢。
即使如此,蒙蒙依然很开心。
原以为他一定会拒绝,因为他似乎根本不怕冷,棉袄对他来讲也许是多余的,更因为他从来没有接受过她任何一样东西,不管是地瓜也好、树芋也好、野果也好、鸟蛋也好,他都不接受,如今,他终于接受了这件棉袄
。
想到这,她不禁懊恼的叹了口气。
其实在离开南阳之前,大哥曾偷偷塞给她一百两银票,可是等她收好之后,大哥又警告她千万别乱用,免得伤了妹夫的自尊心。
她哪里知道怎样才叫“乱用”?
好吧,既然不知道怎样才叫“乱用”那她就干脆不用,这就绝不会“乱用”到了吧?
呿,有拿等于没拿嘛!
不过,这也难不倒她,住在陈家大宅时,她也曾向难民们学习过如何挖地瓜、摘野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找到一窝鸟蛋,甚至碰上受伤的野兔、野鸡,手到擒来毫不费力,轻轻松松便可以打打牙祭。
譬如刚刚,在经过的水田边,她不过随便掘了几下就挖到三支地瓜了。
“相公,我挖到三支地瓜耶,喏,两支给你!”
自己留下最小支的,蒙蒙双手捧著两支大地瓜,讨好地恭送到夫婿面前,期望夫婿能施舍给她另一张脸。
老是对著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好无趣喔,亏他还长得挺好看的说!
可是,大概是觉得两支地瓜实在不够看,某人仅仅施舍给她两个字“不用。”旋即又自顾自啃他的半颗馒头。
他不喜欢吃地瓜吗?
蒙蒙困惑的收回地瓜,有点泄气,然而转眼一想,嗯嗯,也对,地瓜吃多了会放屁,斯文人不喜欢放屁,一个不小心脑袋里的之乎也者都被放光了怎么办?
下回摘野果给他好了。
“那相公,这还给你好了,”她涸贫慨的把半颗馒头递还给夫婿。“你是男人,应该多吃一点,我吃地瓜就行了。”反正她脑袋里也没有多少之乎也者,放光了也无所谓。
没想到某人竟把她那半颗馒头又收回包袱里去,再继续吃他自己那半颗馒头。
蒙蒙看得直眨眼,终于了解到她的夫婿究竟有多穷窘,竟然连多吃半颗馒头都不行!
好,这点她是了解了,但另一点反而更困惑了。
既然他医术那样高明,出手救人的代价又是那么昂贵,为何他反而会如此穷困呢?
他“赚”来的奇珍异宝又跑到哪里去了?
她真的很好奇,每次瞧见他那张瘦骨嶙峋的脸就想问,然而娘亲也教导过她,有些男人家的事,女人家是不合过问的,她想这应该就是了,因此她也不敢随便开口问,只能放在脑袋里发酵。
“要休息了吗,相公?”
对了,这就是另一种会拉近距离的情况。
虽然他们一整日都在“行军”几乎没有停过,但天一黑,他一定会歇下来找地方睡觉,不过他们从不在客栈里过夜,要有破土地庙或荒废的大屋是最好,多半是在荒郊野地里,破毯子随地一铺凑合著睡,就算经过城镇也会绕城而过。
除非是要买馒头。
而且如同新婚夜,他们也从不睡在一起,总是睡在火堆两旁,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隔著“楚河汉界”遥遥相对,井水不犯河水,大家互不侵犯,一觉好眠到天亮。
“相公,我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北方吗?”因为愈来愈冷了。
“长白山。”某人兀自燃火堆铺毯子,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你家在长白山吗?”不然干嘛特意挑这种时候往那种天寒地冻的地方去。
“不是。”拿包袱取馒头。
“不用给我馒头了,我在路上摘了好多野果,够吃了,馒头你吃吧!”
“”收回半颗馒头塞回包袱里头去。
“相公,你不爱说话对不对?”她啃野果。
“嗯。”他啃馒头。
“那我可以说吗?”
“”可以?
不可以?
就当可以好了。
“相公,我觉得你很差劲耶,成亲才两天,你就带我走人,我大哥好说歹说,你却连一天也不肯多待,我是无所谓啦,可是我大哥会担心,我妹妹会伤心啊!”“”“想想,我们认识也不久,更别提我大哥了,他根本不了解你,你就这样把我带走,他怎能不担心呢?”
“”“还有我妹妹,现在想来,我还有好多事没教她们呢,我这个做大姐的可真失职啊!”“”“再有,既然你的医术那样高明,为何不肯多救人命呢?还不准人家叫你大夫呢,真是怪人!”
“”“另外,你明明长得很好看呀,为什么总是僵著一张脸呢?”
“”“对了、对了,章大哥还说”
“闭嘴!”
“是,相公。”
“睡觉。”
“是,相公。”
于是,他们分别躺下去睡了。
这就是他们一路上的生活,涸戚燥,也十分无聊,因为他不但不爱说话,连走路都不跟她走一起,她几乎等于是自己一个人在走这趟路的。
不过,从及笄那年开始,她就有心理准备了,早晚有一天她必须离开亲爱的家人,嫁给一个陌生夫婿,这是天底下所有女人家必然的归宿。
况且娘亲生前也一再训诫她,一旦嫁作人妇之后,夫婿是天、妻子是地,她没有权利做自己想做的事,也没有权利干涉丈夫的事,只有听命的份,一路顺从到底,夫婿说东,她不能往西;夫婿要她爬,她不能走;就算夫婿要她死,她也只能认命,不能说不,连生气也不成。所以
他要跟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没问题,她就当小鸡跟在母鸡后面唧唧叫。
他不爱说话,也没关系,她说就好,反正她也习惯自说自话了,不然夫妻两人都不是哑巴却都不说话,不是很奇怪吗?
她唯一比较困扰的是,为何他都不碰她?
他“不行”吗?
北方的冬天是冰天雪地的寒、沁心彻骨的冷,蒙蒙不知道她的相公为何好像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那种几乎令人结冰的寒冷也许是他瘦得没有肉可以感觉了,可是她不行,她可冷得很。
离开南阳时,她并没有想到会上北方来,因此也没有特地去买一些厚衣棉袄,此刻她已经把厚一点的衣物全穿上身了,但还是冷,上下牙齿都开始打架了。
“相公,你有没有厚一点的衣裳可以分我一件?”
君兰舟默不吭声,直接把他的包袱扔给她,她急忙打开来一看,差点哭出来,他的衣服全都一个样,薄薄的长衫,她可不信套上这种衣衫就会多暖上几分。
“相公,我我可以自己去买件棉袄来穿吗?”
君兰舟依然不发一语,却用背对著她,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那绝不会是高兴的意思,因为她自己在不开心的时候,也总是拿背对人。
好吧,不可以,那她只好另外想办法了。
于是她开始沿路向人家乞讨一些陈旧的、不要的棉絮,等分量足够之后,再利用夜晚睡觉的时间就著火光一针一线自己缝制棉袄。
一件给她的相公,一件给她自己。
“相公,这棉袄虽然简陋了点,但应该还算保暖。”说著,她双手将棉袄呈送出去。“你要不要穿穿看?”
君兰舟盯著棉袄看了好一会儿,再抬起目光盯住她看了更久,那眼神,似乎出现了一丝儿表情,然而仔细一看又没有了,依然是毫无情绪的瞳眸,但棉袄,他拿去了,慢条斯理的套上身,再转回身去继续生火,没有半声谢。
即使如此,蒙蒙依然很开心。
原以为他一定会拒绝,因为他似乎根本不怕冷,棉袄对他来讲也许是多余的,更因为他从来没有接受过她任何一样东西,不管是地瓜也好、树芋也好、野果也好、鸟蛋也好,他都不接受,如今,他终于接受了这件棉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