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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常见的海鸟,有个绰号:海港清洁工。
这个绰号,来自于海鸥虽以鱼虾,螃蟹,贝类为食,却更偏爱捡食航船,海港,码头上,沙滩上,那些旅客,海员丢弃的残羹剩饭。
海鸥,靠近海岸群居,飞翔;信天翁,则喜欢在远离海岸的浩瀚汪洋,一个劲盘旋,翱翔,时而高,时而低,时而远,时而近——
有经验的船员分析得知:信天翁若是低空盘旋,意味着前面有冰山,浮冰群;信天翁若是勇往直前,高空快飞则表明前面是开阔无比的海洋,毫无阻拦。
为此,信天翁,被不少的航海家誉为:吉祥之鸟,导航之鸟。
大都市里,街边乞讨的那些乞丐,即便再怎么捡食残羹剩饭,也绝不会落得:城市清洁工的绰号,相反,更会遭人羞辱,鄙夷。
而信天翁,沿着汪洋大海,一路追逐船只,一部分原因就是出自好奇。鸟类的好奇心,与人类大同小异。毕竟,信天翁不认识人类制造出来的大型航船,好奇而跟着,也不奇怪。
那些海员,航海家,冠以信天翁吉祥之鸟的美誉,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苦闷的海上航行,多了信天翁的作伴,日子跟着多了些情趣。
******
因为姐姐,唐逐莺遭遇车祸时,满身鲜血,奄奄一息,过路人堆积一边,却无人上前援助,以致失血过多,抢救不及,八岁便离世。
年幼,唐逐雀饱尝了心酸,绝望,也尝过了世态炎凉。
苦痛的经历,会让人思想上更成熟,更容易理解人间百态!
而人性,真的很难说得清楚,道得明白!
世间既有善良慈爱的奶奶,重情重义的桃姐,感恩戴德的林阿姨;也有自私自利,以权谋私的顾诚,情绪百变,身心扭曲的叶庭鹰。
叶庭鹰借机要她喝下加盐的兔子血,嫁给这样观念扭曲的男人,怎么想也不算一件好事。可不嫁,苏温泽危在旦夕,遭遇不测,爷爷知道了会不会伤心得再度病发,一病不起?
唐逐雀纠结不已。何况,苏温泽与她的感情虽有裂痕,但十几年的深厚感情,割舍不易。
“再想下去,就发芽了!离不离,嫁不嫁?我只给一次机会。”叶庭鹰来到她面前,冷声问。
发芽?什么意思?这男人,好好的话,总是不会好好说。
“好,你要尽快救他。”唐逐雀点点头,再想下去也解决不了问题。
“像这样点个头,不就结了?还想那么久,你真是胸小无脑!”叶庭鹰不耐烦,又骂道。
古东然大步走过来,弯腰,拿过唐逐雀放在地上的那杯兔子血。
叶庭鹰的视线落在白色舱板上,落在那些斑斑点点的血迹上,不悦地蹙起浓眉。
“叶庭之鹰,它明天还得接/客呢,被你弄成这样,真是的!东然,你清理干净。”叶庭鹰冷声命道,便起身回了艇舱。
接/客?叶庭鹰的用词有些奇怪,不太正确。唐逐雀听了一遍,便已印象深刻。
古东然拿来一块蘸了酒精的棉布,俯身擦着那些血迹——
这里,风很大,有些血迹已干涸,古东然清理了好一会,才把血迹全部擦干净,又拿来橄榄油,在溅了兔子血的舱板上面擦了一遍又一遍。
三十多分钟,古东然才清理完毕,领着她下去。
走到三层的旋梯里,两人便听到高亢嘹亮的歌声——
“——沉睡中—谁来压迫我汗蕾—偷窥我—跟踪我—惊险到想逃—我拘捕—我要逃—我要挂号—我一路睡不好—只因噩梦太嘈—从头安睡—最多忘记我是谁——”
这首歌——《夜有所梦》,是张国荣与另一名男歌手合唱,两人的嗓音搭配得天衣无缝。
唐逐雀听过,觉得曲子的声调,一时略显沉静,一时极度激昂,变化起伏太大。
“嘿嘿,真好听。”古东然听了歌声,咧开嘴,嘿嘿地笑了起来。
唐逐雀有些愕然,古东然不苟言笑,见了这么多次面,他从来就没笑过。
“唐小姐,总裁他唱得好不好听?”古东然回望着她,问一句。
这高亢嘹亮的歌声竟是叶庭鹰唱的?跟原唱一样!
唐逐雀目瞪口呆。
叶庭鹰那男人的嗓音天生地低沉,极有代表性的低沉,什么时候能这般雄浑高亢。
唐逐雀同意地点点头,跟着古东然下了游艇。
耳边,那些高亢嘹亮的歌声似乎还在缭绕——
叶庭鹰,太梦幻了!一时正常,一时变/态,就连嗓音也如此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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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常见的海鸟,有个绰号:海港清洁工。
这个绰号,来自于海鸥虽以鱼虾,螃蟹,贝类为食,却更偏爱捡食航船,海港,码头上,沙滩上,那些旅客,海员丢弃的残羹剩饭。
海鸥,靠近海岸群居,飞翔;信天翁,则喜欢在远离海岸的浩瀚汪洋,一个劲盘旋,翱翔,时而高,时而低,时而远,时而近——
有经验的船员分析得知:信天翁若是低空盘旋,意味着前面有冰山,浮冰群;信天翁若是勇往直前,高空快飞则表明前面是开阔无比的海洋,毫无阻拦。
为此,信天翁,被不少的航海家誉为:吉祥之鸟,导航之鸟。
大都市里,街边乞讨的那些乞丐,即便再怎么捡食残羹剩饭,也绝不会落得:城市清洁工的绰号,相反,更会遭人羞辱,鄙夷。
而信天翁,沿着汪洋大海,一路追逐船只,一部分原因就是出自好奇。鸟类的好奇心,与人类大同小异。毕竟,信天翁不认识人类制造出来的大型航船,好奇而跟着,也不奇怪。
那些海员,航海家,冠以信天翁吉祥之鸟的美誉,更多的原因是因为苦闷的海上航行,多了信天翁的作伴,日子跟着多了些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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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姐姐,唐逐莺遭遇车祸时,满身鲜血,奄奄一息,过路人堆积一边,却无人上前援助,以致失血过多,抢救不及,八岁便离世。
年幼,唐逐雀饱尝了心酸,绝望,也尝过了世态炎凉。
苦痛的经历,会让人思想上更成熟,更容易理解人间百态!
而人性,真的很难说得清楚,道得明白!
世间既有善良慈爱的奶奶,重情重义的桃姐,感恩戴德的林阿姨;也有自私自利,以权谋私的顾诚,情绪百变,身心扭曲的叶庭鹰。
叶庭鹰借机要她喝下加盐的兔子血,嫁给这样观念扭曲的男人,怎么想也不算一件好事。可不嫁,苏温泽危在旦夕,遭遇不测,爷爷知道了会不会伤心得再度病发,一病不起?
唐逐雀纠结不已。何况,苏温泽与她的感情虽有裂痕,但十几年的深厚感情,割舍不易。
“再想下去,就发芽了!离不离,嫁不嫁?我只给一次机会。”叶庭鹰来到她面前,冷声问。
发芽?什么意思?这男人,好好的话,总是不会好好说。
“好,你要尽快救他。”唐逐雀点点头,再想下去也解决不了问题。
“像这样点个头,不就结了?还想那么久,你真是胸小无脑!”叶庭鹰不耐烦,又骂道。
古东然大步走过来,弯腰,拿过唐逐雀放在地上的那杯兔子血。
叶庭鹰的视线落在白色舱板上,落在那些斑斑点点的血迹上,不悦地蹙起浓眉。
“叶庭之鹰,它明天还得接/客呢,被你弄成这样,真是的!东然,你清理干净。”叶庭鹰冷声命道,便起身回了艇舱。
接/客?叶庭鹰的用词有些奇怪,不太正确。唐逐雀听了一遍,便已印象深刻。
古东然拿来一块蘸了酒精的棉布,俯身擦着那些血迹——
这里,风很大,有些血迹已干涸,古东然清理了好一会,才把血迹全部擦干净,又拿来橄榄油,在溅了兔子血的舱板上面擦了一遍又一遍。
三十多分钟,古东然才清理完毕,领着她下去。
走到三层的旋梯里,两人便听到高亢嘹亮的歌声——
“——沉睡中—谁来压迫我汗蕾—偷窥我—跟踪我—惊险到想逃—我拘捕—我要逃—我要挂号—我一路睡不好—只因噩梦太嘈—从头安睡—最多忘记我是谁——”
这首歌——《夜有所梦》,是张国荣与另一名男歌手合唱,两人的嗓音搭配得天衣无缝。
唐逐雀听过,觉得曲子的声调,一时略显沉静,一时极度激昂,变化起伏太大。
“嘿嘿,真好听。”古东然听了歌声,咧开嘴,嘿嘿地笑了起来。
唐逐雀有些愕然,古东然不苟言笑,见了这么多次面,他从来就没笑过。
“唐小姐,总裁他唱得好不好听?”古东然回望着她,问一句。
这高亢嘹亮的歌声竟是叶庭鹰唱的?跟原唱一样!
唐逐雀目瞪口呆。
叶庭鹰那男人的嗓音天生地低沉,极有代表性的低沉,什么时候能这般雄浑高亢。
唐逐雀同意地点点头,跟着古东然下了游艇。
耳边,那些高亢嘹亮的歌声似乎还在缭绕——
叶庭鹰,太梦幻了!一时正常,一时变/态,就连嗓音也如此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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