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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上
漫长的,整整的一礼拜的等待。终于,熬到周三晚上了。有那么多有趣的话题,我也有那么多要分享的事情。每天没完没了短信,我们之间像电流接通了一般。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见到他,可为什么要等一个礼拜?我觉得他也想再见到我,可为什么要控制呢?说:“抱歉亲爱的。非富即帅的美国男人通常只执行名词性约会。如果两项都有占,那无论你怎么出色也基本只能是他一周里的某一天。每天排一个,星期一、星期二……一直到星期天。他们知道自己持有的资本,要做到最大化收益,反正前仆后继的傻女人多的是。对了,你是星期几?”
晚上10点,我写信息:
“我得睡了,明天不想带着熊猫妆见你!”
“大笑+熊猫妆?头一次听说,太搞笑了,是中国人对黑眼圈的特色形容词吗?”
“嗯哼,形象吧!”
“非常形象!+大笑。睡个美容觉。”他回复:“不过你并不需要。”
我住在“蛮荒的”北部树林里,公司在商业中心。每天早晨从“无人区”一路开到逐渐拥堵直至瘫痪的路上。以前和也住在北部,习惯了这里的宁静。分居后搬出他的房子,租了附近一个面积最小的。我不是留恋什么,只是一种习惯。熟悉的柏林路,熟悉的教堂旁边的红房子牧场,和公路旁吃草的牛。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泥泞不够勇敢搬去一个新的环境,也没料到到最后,这个不恰当的决定竟然成为了我的奇迹终结者。
那天同事Jess生日,带了一个超级好吃的纽约芝士蛋糕来和同事们分享。我拍照片发给>
“美味的早晨福利!”
15秒内他回了:“啊,我是一个没有早晨的人。”
“是我把你吵醒了吗?”
“还好,也该起床了,今天工作量挺大。有几支曲子截止。”他接着写:“看起来不怎么样,跟我妈做的差不多。”
“你妈这么厉害?”
“其实她做的真是不错,只是我不喜欢甜点,我更愿意吃水果代替。”
“其实我也不怎么爱甜点,唯独纽约芝士蛋糕,它是我的软肋。你最喜欢的水果是什么?”
“浆果!草莓蓝莓。我可以一口气吃光一盒那种2磅装的。”
“我也是!我还喜欢荔枝,我一旦开始吃就要吃到想吐才停得下来。可惜这边很少见,要亚洲人的周末早市才有卖,而且好贵噢!
“噢上帝!荔枝!差点忘了它,*tissogood!我也超爱!”
我忍不住要大笑但不能所以憋到咳嗽,我无法用汉语来表达这种奇特的英语思维。这让我想起一个中国朋友说的话,吃货一般都是无害的,他们的时间精力都倾注于对嘴和胃的关怀,没空没心思去伤害人。所以到后来,即便当伤害已经血淋淋的横在眼前,我依然相信他眼里的那个干净亮光是心灵的反光。
“今晚旧城区人会很多,很难停车。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把车停到我公寓的车库,我们叫Uber过去。”短信又来了。
旧城区找车位确是个头痛事,他想的真周到。我回复:
“好的,给我你的地址!”
5点准时下班冲出公司大楼直奔家的方向!今天气温急剧升高,白天已经热的初夏一般。沐浴化妆后换了一身看似随意但精心搭配的热裤和T,对着镜子从头到脚审视自己,!适合艺术自由市场的闲适氛围,非常减龄,又不会觉得过份打扮。
跟着GPS先到了梅格海洛,终于看清旁边的他的公寓大楼。这边的建筑很多都是100年前后的,是这座城市的老区之一。对于历史只区区200多年的美利坚合众国而言,100年绝对是历史文化遗迹了。说约20年前,这边房子还很便宜。但近些年这个区的房价是翻着跟头的涨。二战后,富裕的中产阶级都把居所迁至宁静辽阔的郊区,住巨大的房子,遗弃了城市。这里曾聚居着黑人和穷人。而八、九十年代后,战后年轻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逐渐开始往市区回迁,他们需要便捷和有速度的生活,所以这些古老的城市又重新活了过来,基本完成了人口结构的置换。江滨区和埃文代尔俨然已成为这座城的新贵区。
进入一层车库,看到入口处第二排第一个车位车空着,便停到那里,比约定时间早了10分钟。
“我到了,在车库一层。”给他短信。
“好的,我马上下来。”
我坐在车里看到他从左前方的入口处进来,几秒间光景,心跳从5码飙至75码,感到很不适,于是我用手捂住心口,生怕它跳出胸腔。合身的暗红色T恤,不紧不松。微卷的长棕发在日光灯下透着幽幽的柔光,肩旁很宽厚胳膊很结实。他走路的姿态也很好看,从容但很有活力。他四周环顾了一圈,然后拨电话。我的手机响了,我才打开车门站出来,向他挥挥手。
那优雅完美的弧度挂在唇边:“能陪我上楼把我的酒喝完吗?还有我还没换衣服。就一分钟。”
“嗯”我点点头。说,男人让你去他的家、去他的酒店房间、上他的车、上他的船,这几项都是明显的性暗示。这么快!但我已经沦陷,无法拒绝他。
电梯间,我们面对面依墙而立。我有些紧张,觉得嘴唇发干,忍不住舔了一下。他的目光就在我的唇和眼之间游弋,那样的神态看起来非常性感。觉得自己在发低烧。忽的咚一声,电梯停下,门开了。如果时间再长一些,他会吻我吗?
走进他的公寓,整面墙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圣约翰斯河全景。一楼起居室很大,间架连通着二楼。里面各种各样的乐器:口琴、长笛、钢琴、2把小提琴、3把吉他和5把电吉他,还有各种鼓、以及几个我认不出的乐器,简直就是乐器展览馆!另一边是几台合成器,编辑器,麦克风,还有巨大的iMac屏幕亮着,开着一个音频编辑软件......
我眼睛和嘴巴都张的大大的。
“是的,这也是我的工作室。”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嘴。我相信如果在旁边她一定会说:“他在想象把他的那儿放你这张的圆圆的嘴里。”我赶紧闭上嘴。
这时厨房吧台上他手机叮的一声,短信。他拿起来看一眼然后放下。
“你喝点儿什么吗?”
“水!”我答。
“水?”他笑着:“要不要尝一下我调的酒?”说着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瓶斐济水,拧开,倒在一个8盎司的水晶玻璃杯里递给我。
“你会调酒?”我挑着眉问道。这才注意到他的厨房吧台上放着一列酒架,陈着各种的酒。
“会一点点。”他答到。
“就一点点?会不会很难喝?”
“应该比你的ni好喝,但你最好喝慢点儿,别又呛着!”他大笑。
想起那天晚上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好吧,一点点就好,我对酒精很敏感,一小杯就醉了。”
“那天还敢那么喝?”他在坏笑:“很危险噢!”
“喜欢青柠吗?”他问。
“喜欢!”
第三章下>
第三章上
漫长的,整整的一礼拜的等待。终于,熬到周三晚上了。有那么多有趣的话题,我也有那么多要分享的事情。每天没完没了短信,我们之间像电流接通了一般。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再见到他,可为什么要等一个礼拜?我觉得他也想再见到我,可为什么要控制呢?说:“抱歉亲爱的。非富即帅的美国男人通常只执行名词性约会。如果两项都有占,那无论你怎么出色也基本只能是他一周里的某一天。每天排一个,星期一、星期二……一直到星期天。他们知道自己持有的资本,要做到最大化收益,反正前仆后继的傻女人多的是。对了,你是星期几?”
晚上10点,我写信息:
“我得睡了,明天不想带着熊猫妆见你!”
“大笑+熊猫妆?头一次听说,太搞笑了,是中国人对黑眼圈的特色形容词吗?”
“嗯哼,形象吧!”
“非常形象!+大笑。睡个美容觉。”他回复:“不过你并不需要。”
我住在“蛮荒的”北部树林里,公司在商业中心。每天早晨从“无人区”一路开到逐渐拥堵直至瘫痪的路上。以前和也住在北部,习惯了这里的宁静。分居后搬出他的房子,租了附近一个面积最小的。我不是留恋什么,只是一种习惯。熟悉的柏林路,熟悉的教堂旁边的红房子牧场,和公路旁吃草的牛。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泥泞不够勇敢搬去一个新的环境,也没料到到最后,这个不恰当的决定竟然成为了我的奇迹终结者。
那天同事Jess生日,带了一个超级好吃的纽约芝士蛋糕来和同事们分享。我拍照片发给>
“美味的早晨福利!”
15秒内他回了:“啊,我是一个没有早晨的人。”
“是我把你吵醒了吗?”
“还好,也该起床了,今天工作量挺大。有几支曲子截止。”他接着写:“看起来不怎么样,跟我妈做的差不多。”
“你妈这么厉害?”
“其实她做的真是不错,只是我不喜欢甜点,我更愿意吃水果代替。”
“其实我也不怎么爱甜点,唯独纽约芝士蛋糕,它是我的软肋。你最喜欢的水果是什么?”
“浆果!草莓蓝莓。我可以一口气吃光一盒那种2磅装的。”
“我也是!我还喜欢荔枝,我一旦开始吃就要吃到想吐才停得下来。可惜这边很少见,要亚洲人的周末早市才有卖,而且好贵噢!
“噢上帝!荔枝!差点忘了它,*tissogood!我也超爱!”
我忍不住要大笑但不能所以憋到咳嗽,我无法用汉语来表达这种奇特的英语思维。这让我想起一个中国朋友说的话,吃货一般都是无害的,他们的时间精力都倾注于对嘴和胃的关怀,没空没心思去伤害人。所以到后来,即便当伤害已经血淋淋的横在眼前,我依然相信他眼里的那个干净亮光是心灵的反光。
“今晚旧城区人会很多,很难停车。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把车停到我公寓的车库,我们叫Uber过去。”短信又来了。
旧城区找车位确是个头痛事,他想的真周到。我回复:
“好的,给我你的地址!”
5点准时下班冲出公司大楼直奔家的方向!今天气温急剧升高,白天已经热的初夏一般。沐浴化妆后换了一身看似随意但精心搭配的热裤和T,对着镜子从头到脚审视自己,!适合艺术自由市场的闲适氛围,非常减龄,又不会觉得过份打扮。
跟着GPS先到了梅格海洛,终于看清旁边的他的公寓大楼。这边的建筑很多都是100年前后的,是这座城市的老区之一。对于历史只区区200多年的美利坚合众国而言,100年绝对是历史文化遗迹了。说约20年前,这边房子还很便宜。但近些年这个区的房价是翻着跟头的涨。二战后,富裕的中产阶级都把居所迁至宁静辽阔的郊区,住巨大的房子,遗弃了城市。这里曾聚居着黑人和穷人。而八、九十年代后,战后年轻的第二代和第三代逐渐开始往市区回迁,他们需要便捷和有速度的生活,所以这些古老的城市又重新活了过来,基本完成了人口结构的置换。江滨区和埃文代尔俨然已成为这座城的新贵区。
进入一层车库,看到入口处第二排第一个车位车空着,便停到那里,比约定时间早了10分钟。
“我到了,在车库一层。”给他短信。
“好的,我马上下来。”
我坐在车里看到他从左前方的入口处进来,几秒间光景,心跳从5码飙至75码,感到很不适,于是我用手捂住心口,生怕它跳出胸腔。合身的暗红色T恤,不紧不松。微卷的长棕发在日光灯下透着幽幽的柔光,肩旁很宽厚胳膊很结实。他走路的姿态也很好看,从容但很有活力。他四周环顾了一圈,然后拨电话。我的手机响了,我才打开车门站出来,向他挥挥手。
那优雅完美的弧度挂在唇边:“能陪我上楼把我的酒喝完吗?还有我还没换衣服。就一分钟。”
“嗯”我点点头。说,男人让你去他的家、去他的酒店房间、上他的车、上他的船,这几项都是明显的性暗示。这么快!但我已经沦陷,无法拒绝他。
电梯间,我们面对面依墙而立。我有些紧张,觉得嘴唇发干,忍不住舔了一下。他的目光就在我的唇和眼之间游弋,那样的神态看起来非常性感。觉得自己在发低烧。忽的咚一声,电梯停下,门开了。如果时间再长一些,他会吻我吗?
走进他的公寓,整面墙的落地窗可以看见圣约翰斯河全景。一楼起居室很大,间架连通着二楼。里面各种各样的乐器:口琴、长笛、钢琴、2把小提琴、3把吉他和5把电吉他,还有各种鼓、以及几个我认不出的乐器,简直就是乐器展览馆!另一边是几台合成器,编辑器,麦克风,还有巨大的iMac屏幕亮着,开着一个音频编辑软件......
我眼睛和嘴巴都张的大大的。
“是的,这也是我的工作室。”他说话的时候看着我的嘴。我相信如果在旁边她一定会说:“他在想象把他的那儿放你这张的圆圆的嘴里。”我赶紧闭上嘴。
这时厨房吧台上他手机叮的一声,短信。他拿起来看一眼然后放下。
“你喝点儿什么吗?”
“水!”我答。
“水?”他笑着:“要不要尝一下我调的酒?”说着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瓶斐济水,拧开,倒在一个8盎司的水晶玻璃杯里递给我。
“你会调酒?”我挑着眉问道。这才注意到他的厨房吧台上放着一列酒架,陈着各种的酒。
“会一点点。”他答到。
“就一点点?会不会很难喝?”
“应该比你的ni好喝,但你最好喝慢点儿,别又呛着!”他大笑。
想起那天晚上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好吧,一点点就好,我对酒精很敏感,一小杯就醉了。”
“那天还敢那么喝?”他在坏笑:“很危险噢!”
“喜欢青柠吗?”他问。
“喜欢!”
第三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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