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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天秀叼着支烟随意的翻看着面前的服装图鉴,辛大龙则小声的在旁边解释着:“天秀,这次有不少的服装厂商上门来要求赞助你出席青龙电影节和年末各种颁奖晚会的服装。还有青龙节3天就要举行了,你总不能就穿着杂牌的T恤牛仔裤去走红地毯吧。”
朴天秀把手中的MVIO公司的男装图鉴扔到了茶几上,漫不经心的问道:“大龙哥,怎么都是韩国牌子啊,就没有更好点的?”
李珉镕颓然的扔下了手里EXR公司的图鉴,有些愤懑的接话道:“大龙哥,这些公司怎么能这样啊,送来的产品图鉴都是男装的!有哪个男人喜欢看整本都没一个女人的书啊?!天秀啊,我看这些公司都不够重视你,干脆全拒绝了它们。”
朴天秀被李珉镕这贱人奇怪的逻辑弄得哭笑不得,“哥,我看你该吃药了,我是个男人,它们不送男装图鉴来给我挑衣服,难道还送《花花公子》来给我看女人啊!”
谁料李珉镕听到《花花公子》,马上高兴得跳了起来,大声道:“天秀,我知道你该穿什么衣服了!就穿花花公子这个牌子吧。你是属兔的,和那个品牌真是绝配啊,两只兔子。。。。。。”
朴天秀一阵无语,腹诽巴斯那个老色鬼怎么会想着用兔子做logo。而李珉镕似乎被自己的发现弄得很兴奋,说个不停,“天秀啊,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就穿身‘*******’,头上戴个兔耳朵发箍,手上再戴副毛茸茸的兔皮手套。。。。。。我敢保证,只要你按我说的穿,你一定是红地毯上最拉风的明星!”
朴天秀一脸恶寒的问道:“要不要再加个兔子尾巴?”
李珉镕沉吟道:“那样不太好吧,是不是太像兔女郎了啊?好吧,既然天秀你有这个要求,做哥哥的一定会帮你的。就用江原道的兔子尾巴吧,据说那的兔子尾巴是世界上最长的呢。。。。。。”
朴天秀暴怒道:“滚蛋!我说你这个疯子,做事的时候能不能有一次稍微靠谱点的。属兔子的就要穿得象兔子啊?!你属鸡的,你为什么不拿鸡毛掸子做衣服啊。。。。。。”
李珉镕大笑道:“素质,注意素质啊。果然花心男都是没品的,动不动就生气骂人。”说完就对辛大龙使了个眼色,辛大龙笑着打开了办公室里的衣柜,从里面取了套衣服出来。朴天秀看到那套衣服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它。
这是一套英伦风的贵族礼服,却又融合了大翻领加长军礼服的特点。黑色的羊绒面料上用金线绣出了繁杂的图案,袖口和领口处都绣上了一朵金色的郁金香。而每一颗郁金香状的纽扣都是镀金的。与衣服上的图案繁杂相反的是,同样面料的长裤上只用金线沿裤缝简单的绣出了两条裤边。上衣的繁与裤子的简构成了一种奇妙的和谐。最妙的是,除了有漂亮的绶带外,这套衣服竟还有把与之搭配的礼仪剑。朴天秀迫不及待的抓过了那把黑柄的金色小剑,发现就是一个装饰品,根本不能抽出来。虽然是个假货,但不得不说,它的造型非常漂亮,与这件衣服也很搭,让这件衣服有了英气逼人的感觉。
朴天秀在李珉镕的催促下换上了衣服,又换上了高筒马靴。朴天秀满意的盯着镜子里的那个人影优雅的一笑,似乎找到了点中世纪贵族的感觉。李珉镕这贱人却递过来一副黑色的手套,很兴奋的笑道:“专门为你买了搭配衣服的,兔皮的哦,。。。。。。”
朴天秀行了个绅士礼,接过了手套,淡淡的说道:“谢谢哥有心了,我一定会买几百个鸡毛掸子,拆了好帮你做衣服的。”
辛大龙在旁边笑道:“天秀,这身衣服,社长早在2个月前就开始帮你准备了。这可是巴宝莉(BURBERRY)的手工礼服呢,社长专门让设计师按你的‘城主大人’的身份设计的。”
朴天秀这家伙虽然喜欢简单的穿着,但并不意味着他不懂时尚。巴宝莉这个英国老牌服饰也许销量和名气比不上阿玛尼等新晋品牌,但它能一直排在全球男装的前十,自然有它的生存之道--它的手工礼服永远是真正... -->>
朴天秀叼着支烟随意的翻看着面前的服装图鉴,辛大龙则小声的在旁边解释着:“天秀,这次有不少的服装厂商上门来要求赞助你出席青龙电影节和年末各种颁奖晚会的服装。还有青龙节3天就要举行了,你总不能就穿着杂牌的T恤牛仔裤去走红地毯吧。”
朴天秀把手中的MVIO公司的男装图鉴扔到了茶几上,漫不经心的问道:“大龙哥,怎么都是韩国牌子啊,就没有更好点的?”
李珉镕颓然的扔下了手里EXR公司的图鉴,有些愤懑的接话道:“大龙哥,这些公司怎么能这样啊,送来的产品图鉴都是男装的!有哪个男人喜欢看整本都没一个女人的书啊?!天秀啊,我看这些公司都不够重视你,干脆全拒绝了它们。”
朴天秀被李珉镕这贱人奇怪的逻辑弄得哭笑不得,“哥,我看你该吃药了,我是个男人,它们不送男装图鉴来给我挑衣服,难道还送《花花公子》来给我看女人啊!”
谁料李珉镕听到《花花公子》,马上高兴得跳了起来,大声道:“天秀,我知道你该穿什么衣服了!就穿花花公子这个牌子吧。你是属兔的,和那个品牌真是绝配啊,两只兔子。。。。。。”
朴天秀一阵无语,腹诽巴斯那个老色鬼怎么会想着用兔子做logo。而李珉镕似乎被自己的发现弄得很兴奋,说个不停,“天秀啊,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就穿身‘*******’,头上戴个兔耳朵发箍,手上再戴副毛茸茸的兔皮手套。。。。。。我敢保证,只要你按我说的穿,你一定是红地毯上最拉风的明星!”
朴天秀一脸恶寒的问道:“要不要再加个兔子尾巴?”
李珉镕沉吟道:“那样不太好吧,是不是太像兔女郎了啊?好吧,既然天秀你有这个要求,做哥哥的一定会帮你的。就用江原道的兔子尾巴吧,据说那的兔子尾巴是世界上最长的呢。。。。。。”
朴天秀暴怒道:“滚蛋!我说你这个疯子,做事的时候能不能有一次稍微靠谱点的。属兔子的就要穿得象兔子啊?!你属鸡的,你为什么不拿鸡毛掸子做衣服啊。。。。。。”
李珉镕大笑道:“素质,注意素质啊。果然花心男都是没品的,动不动就生气骂人。”说完就对辛大龙使了个眼色,辛大龙笑着打开了办公室里的衣柜,从里面取了套衣服出来。朴天秀看到那套衣服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它。
这是一套英伦风的贵族礼服,却又融合了大翻领加长军礼服的特点。黑色的羊绒面料上用金线绣出了繁杂的图案,袖口和领口处都绣上了一朵金色的郁金香。而每一颗郁金香状的纽扣都是镀金的。与衣服上的图案繁杂相反的是,同样面料的长裤上只用金线沿裤缝简单的绣出了两条裤边。上衣的繁与裤子的简构成了一种奇妙的和谐。最妙的是,除了有漂亮的绶带外,这套衣服竟还有把与之搭配的礼仪剑。朴天秀迫不及待的抓过了那把黑柄的金色小剑,发现就是一个装饰品,根本不能抽出来。虽然是个假货,但不得不说,它的造型非常漂亮,与这件衣服也很搭,让这件衣服有了英气逼人的感觉。
朴天秀在李珉镕的催促下换上了衣服,又换上了高筒马靴。朴天秀满意的盯着镜子里的那个人影优雅的一笑,似乎找到了点中世纪贵族的感觉。李珉镕这贱人却递过来一副黑色的手套,很兴奋的笑道:“专门为你买了搭配衣服的,兔皮的哦,。。。。。。”
朴天秀行了个绅士礼,接过了手套,淡淡的说道:“谢谢哥有心了,我一定会买几百个鸡毛掸子,拆了好帮你做衣服的。”
辛大龙在旁边笑道:“天秀,这身衣服,社长早在2个月前就开始帮你准备了。这可是巴宝莉(BURBERRY)的手工礼服呢,社长专门让设计师按你的‘城主大人’的身份设计的。”
朴天秀这家伙虽然喜欢简单的穿着,但并不意味着他不懂时尚。巴宝莉这个英国老牌服饰也许销量和名气比不上阿玛尼等新晋品牌,但它能一直排在全球男装的前十,自然有它的生存之道--它的手工礼服永远是真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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