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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可是本城有名的金融铁娘子,他们一点都不怀疑她是一定会状告他们物业的。
人家是标准有钱又有人,物业方的总经理正在赶来的路上,要是知道青色光拿出来给警方抓到小偷的悬赏,就高达一千万的话,一定恨不得自己去亲手掐死那些入室行窃者。
“青女士,畴铮是什么?”
青色看着藤筐,一时沉默了。
她不知道该如何和警察说,是啊,畴铮是什么?她能说只是一具已经死了许久的不知名的小动物的尸体吗?
可要不这么说,她又该怎么解释畴铮呢?
而她的沉默,看在了一边的女警眼里,却成了一种莫名的伤心。
再看她一直抱着这个藤筐,面色惨白的样子,注意到藤筐里面还有一张高级毛毯,那毯子的logo,是她当警察三个月的薪水都买不起的名牌。
如今却被随意的就铺在了一个藤筐里,感觉像是给宠物睡觉用的一样。
等等,宠物?
“青女士,畴铮是你养的宠物?”
她试探性地问。
青色略微迟疑了下就点了点头。
众人嘴上不说,心里都忍不住发出‘嘶——’地惊讶声。
果然不愧是本城第一女富豪,一只宠物丢了,都能随口悬赏一千万现金。
难怪现在很多人在网上叫嚣着人不如狗。
可不就是人不如狗嘛!
“只要你们能帮我把畴铮给找回来,一千万现金支票,随时都可以送上。”
“你们物业也是,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畴铮若是能被找回,失窃的事情就算了,要是找不回来,那就坐好被我告到破产的准备吧!”
“青总!青总——”
物业方今天值班的这位经理,都快哭出来了。
青色却不再多说一个字,抱着畴铮睡的那个藤筐,就开始发起了呆。
警察们一顿拍照和勘查后,初步判定,小偷是顺着外墙的落水管和空调外机箱的之间的落差给爬上来的。
至于为什么连一只小宠物也偷走这事,他们也说不清,实在是太匪夷所思。
毕竟这么个女富豪家里,现金珠宝和首饰已经够小偷肥一大笔的。
一只宠物狗,就是品种再名贵,能抵得过一只百达翡丽的手表?
只能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奇葩,最任性的小偷。
却也给他们警方创造了一个致富的机会。
因为今天的天气很好,还有月亮,小偷爬的这栋楼,旁边就是别墅区。
按照青色的财力,她完全可以买下独栋的别墅,但是她长年都是单身一个人,又不爱住太大的房子,当初才选择住在这七楼上。
独立别墅她也有,不过不在这个小区里而已。
那个小偷爬墙的时候,正好让那栋紧挨着的别墅人家的外墙探头,给照到了一个正脸。
再通过物业布置在小区四周处和大门口处的摄像头的,各种分析捕捉后,终于在西北角围墙的一个死角处,发现了与小偷身上穿的一样的鞋子和裤子的图案影像。
当然因为是死角位置,所以这个摄像头没有捕捉到正脸。
但是有什么关系?
鞋子和裤子已经成为证据了。
知道犯罪嫌疑人是从这个方向出去的,公安机关设置在十字路口和各个红绿灯关卡的摄像头就派上用场了。
总之,这一次,警方无比高效率、高智能的进行了比对和推论。
半夜失窃,早上七点钟,一线行动队进行抓捕的人,就在城西区的一个桑拿房里抓到了小偷和他的同伙。
正当大家都兴奋莫名的时候,最大的问题来了。
经过一番突击审讯后,赃物什么的藏在哪里,都被供述出来了,唯独不承认他们还偷了青色的宠物。
“警察同志,我们是小偷,我们偷值钱的东西都来不及,我们要一只狗做这么?”
“我说那只宠物是狗了吗?你没偷你怎么知道是一只狗?你怎么不说是一只猫?还不老实交代!”
小偷欲哭无泪,“我们真没偷那只狗!之所以知道那是以为摸~到沙发那边的时候,没注意地上有个筐,一脚踩了进去,那狗崽子还呜咽的叫了一声的,所以才知道是只狗。”
“这么说来,你们就是不承认偷过狗了?”
“警察同志,我们真没偷!你说我们要一只小狗崽做什么啊,黑不溜秋的,很小的一团,那呜咽声都特别的弱,感觉就跟养不活似的,有钱人的爱好真是太奇葩了!”
小偷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审讯室的门,被猛地推开,青色踩着高跟鞋就快步地一个箭步窜了进来,一把就揪住了被扣在审讯椅上的小偷的脖子。
“你说清楚点?你真的踩了畴铮?它还发出了叫声?”
青色的双眼雪亮雪亮的,看在众人的眼里,那简直是要杀人一样。
后面追进来的女警,赶紧想要拉开她的手,“青女士,你不要激动,你不要激动,你先松开他!我们警方一定会帮你找回你的宠物的!”
也不能怪她吃惊,之前还好好的在旁边的观察室里,听着这边审讯问口供的青色,突然间就和发狂了一样,跑了出来,冲进了这边审讯室。
她连连阻拦和追赶都没来得及。
“说!你给我说清楚!你真的踩了畴铮,它还发出了叫声是不是?回答我!”
小偷也被青色泛着红血丝,宛如要疯狂的眼睛给吓坏了。
缩着脖子,连连点头,“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没看到它,我不知道那里会有个宠物窝,我才一脚踩进去的,我,我踩的不重,真的,我肯定没踩死你的狗,它只是发出了很小的叫声,说明不疼的,要是痛的话,它肯定会咬我的是不是?”
“真的,你的狗叫了一声,就又睡觉了,我们偷完东西走的时候,它都没再叫一声。”
小偷觉得他们真的太倒霉了。
好不容易偷了一户肥羊,没想到会因为一只狗被逮起来,而且这个户主明显是个疯子,哪有人丢了数百万的东西不追财物,反而找一只小狗崽的道理?
青色得到了重复的、肯定的答案后,才宛如脱力一样的松开了小偷的衣领。
口中一个劲地自言自语,“踩了畴铮一脚,畴铮发出了叫声,他发出了叫声,他发出了叫声……”
“青女士,青女士,你冷静,冷静一下,你别慌,你别怕,你的狗不会有事的,我们会问清楚他们到底把你的狗怎么样了!来,来我们先出去,好吗,先出去坐一下。”
以为青色爱狗成痴,听到狗被踩了一脚,伤心过度了。
却不知道青色脑子里一直盘旋着的却是畴铮活了?
还是阿默活了?
畴铮死之前说了,他的元神这次是要真的陨灭了,虽然身体被她误打误撞的竟然抱来了现代,可应该不会再有他的元神来才对。
可她相公花默的不同,畴铮自己也说过了,花默的灵魂元神他没有收回和融合,那是不是代表,这次重新活过来的畴铮的兽尸里面,觉醒的是他家相公花默的灵魂?
光想到这,青色就再也不能在警局待的下去了。
她要回去找他!
找到畴铮,不,找到她的花默!
一把推开女警的搀扶,青色拔脚就往外跑去。
一路把车开的风驰电掣。
都来不及把车停到自己的车位上去,就把车横在了大楼前,人就往大堂里面跑了过去。
为的就是赶紧回到自己的房子去看一眼。
如果那两个小偷没说谎的话,应该是花默苏醒后,自己爬出藤筐,离开的才对。
可他那么小,那么弱,又不会坐电梯,能去哪里?
会不会根本还在消防楼梯间那里?
不亲自去看一眼,她如何能放心?
“青总,青总——您回来的正好,我们刚要打电话通知您,您的狗找到了!”
物业经理飞快地在她后面追,一边追一边喊。
啥?
青色一个疾步刹车,就站住了,猛地回头,“你,说什么?”
“是,是这样的,有人在咱们小区后面的垃圾桶边,捡到了被小偷抛弃的您的爱犬,给,给抱回来了,我们没见过您的爱犬,不知道是不是您要找的那一只,那位送狗回来的先生,还在物业办公室等着呢,您——”
话还没说完,就见青色已经跑离他的面前,往他们物业办公室的方向跑去了。
猛地推开门,一进去,一抬眼,就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穿着一身明显不太合身的旧西服,头发则留着很可爱的学生头的年轻男子,正一脸惊讶又欢喜地看向她。
虽然面容变了,可是不变的是那双眼睛里蕴含的深深的思念,和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情意。
无不昭示着这个人是花默,是她的相公。
他真的来找她了!
“相公!”
青色失声叫了出来,然后就猛地捂住嘴,眼泪长串成串的掉了下来。
“娘子!”
果然他也认出她了。
就好比她也不论如何都能认出面前的他一样,花默也认出了真正躯壳内的自己。
*
等到那物业经理终于气喘吁吁的追进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发现青色和那个送狗回来的年轻男孩子,已经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而那只听说被青色爱逾性命的黑色小狗崽,却孤零零的团成一团,就那么被搁在了他的电脑键盘上。
*
后来。
准确的说,应该是那天后的第二十三天后。
全城最著名的青岩制药的女总裁,下嫁给了才二十一岁的本地三流大学的一个男大学生花默。
而令众人瞠目结舌,不知道缘何这样的两个人也能成就婚姻的时候。
知情人的这位物业经理,很是羡慕嫉嫉妒恨地给众人解了惑:谁让你没给人青总,捡回她的爱犬呢?
此后,满城的男子,在看到流浪狗的时候,都会争抢着抱回去,善养之,谁知道这只会不会也是某个美女女总裁的爱犬呢!
——————————番外完—————————————
---题外话---文文到此,彻底完结了。这是流白有史以来写的最快的一本书了。感谢亲们的不离不弃!么么哒!
顺祝,今天所有的大小朋友们,节日快乐!咱们下本新故事里面再见!!!!
这位可是本城有名的金融铁娘子,他们一点都不怀疑她是一定会状告他们物业的。
人家是标准有钱又有人,物业方的总经理正在赶来的路上,要是知道青色光拿出来给警方抓到小偷的悬赏,就高达一千万的话,一定恨不得自己去亲手掐死那些入室行窃者。
“青女士,畴铮是什么?”
青色看着藤筐,一时沉默了。
她不知道该如何和警察说,是啊,畴铮是什么?她能说只是一具已经死了许久的不知名的小动物的尸体吗?
可要不这么说,她又该怎么解释畴铮呢?
而她的沉默,看在了一边的女警眼里,却成了一种莫名的伤心。
再看她一直抱着这个藤筐,面色惨白的样子,注意到藤筐里面还有一张高级毛毯,那毯子的logo,是她当警察三个月的薪水都买不起的名牌。
如今却被随意的就铺在了一个藤筐里,感觉像是给宠物睡觉用的一样。
等等,宠物?
“青女士,畴铮是你养的宠物?”
她试探性地问。
青色略微迟疑了下就点了点头。
众人嘴上不说,心里都忍不住发出‘嘶——’地惊讶声。
果然不愧是本城第一女富豪,一只宠物丢了,都能随口悬赏一千万现金。
难怪现在很多人在网上叫嚣着人不如狗。
可不就是人不如狗嘛!
“只要你们能帮我把畴铮给找回来,一千万现金支票,随时都可以送上。”
“你们物业也是,我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畴铮若是能被找回,失窃的事情就算了,要是找不回来,那就坐好被我告到破产的准备吧!”
“青总!青总——”
物业方今天值班的这位经理,都快哭出来了。
青色却不再多说一个字,抱着畴铮睡的那个藤筐,就开始发起了呆。
警察们一顿拍照和勘查后,初步判定,小偷是顺着外墙的落水管和空调外机箱的之间的落差给爬上来的。
至于为什么连一只小宠物也偷走这事,他们也说不清,实在是太匪夷所思。
毕竟这么个女富豪家里,现金珠宝和首饰已经够小偷肥一大笔的。
一只宠物狗,就是品种再名贵,能抵得过一只百达翡丽的手表?
只能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奇葩,最任性的小偷。
却也给他们警方创造了一个致富的机会。
因为今天的天气很好,还有月亮,小偷爬的这栋楼,旁边就是别墅区。
按照青色的财力,她完全可以买下独栋的别墅,但是她长年都是单身一个人,又不爱住太大的房子,当初才选择住在这七楼上。
独立别墅她也有,不过不在这个小区里而已。
那个小偷爬墙的时候,正好让那栋紧挨着的别墅人家的外墙探头,给照到了一个正脸。
再通过物业布置在小区四周处和大门口处的摄像头的,各种分析捕捉后,终于在西北角围墙的一个死角处,发现了与小偷身上穿的一样的鞋子和裤子的图案影像。
当然因为是死角位置,所以这个摄像头没有捕捉到正脸。
但是有什么关系?
鞋子和裤子已经成为证据了。
知道犯罪嫌疑人是从这个方向出去的,公安机关设置在十字路口和各个红绿灯关卡的摄像头就派上用场了。
总之,这一次,警方无比高效率、高智能的进行了比对和推论。
半夜失窃,早上七点钟,一线行动队进行抓捕的人,就在城西区的一个桑拿房里抓到了小偷和他的同伙。
正当大家都兴奋莫名的时候,最大的问题来了。
经过一番突击审讯后,赃物什么的藏在哪里,都被供述出来了,唯独不承认他们还偷了青色的宠物。
“警察同志,我们是小偷,我们偷值钱的东西都来不及,我们要一只狗做这么?”
“我说那只宠物是狗了吗?你没偷你怎么知道是一只狗?你怎么不说是一只猫?还不老实交代!”
小偷欲哭无泪,“我们真没偷那只狗!之所以知道那是以为摸~到沙发那边的时候,没注意地上有个筐,一脚踩了进去,那狗崽子还呜咽的叫了一声的,所以才知道是只狗。”
“这么说来,你们就是不承认偷过狗了?”
“警察同志,我们真没偷!你说我们要一只小狗崽做什么啊,黑不溜秋的,很小的一团,那呜咽声都特别的弱,感觉就跟养不活似的,有钱人的爱好真是太奇葩了!”
小偷的话还没说完,就见审讯室的门,被猛地推开,青色踩着高跟鞋就快步地一个箭步窜了进来,一把就揪住了被扣在审讯椅上的小偷的脖子。
“你说清楚点?你真的踩了畴铮?它还发出了叫声?”
青色的双眼雪亮雪亮的,看在众人的眼里,那简直是要杀人一样。
后面追进来的女警,赶紧想要拉开她的手,“青女士,你不要激动,你不要激动,你先松开他!我们警方一定会帮你找回你的宠物的!”
也不能怪她吃惊,之前还好好的在旁边的观察室里,听着这边审讯问口供的青色,突然间就和发狂了一样,跑了出来,冲进了这边审讯室。
她连连阻拦和追赶都没来得及。
“说!你给我说清楚!你真的踩了畴铮,它还发出了叫声是不是?回答我!”
小偷也被青色泛着红血丝,宛如要疯狂的眼睛给吓坏了。
缩着脖子,连连点头,“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没看到它,我不知道那里会有个宠物窝,我才一脚踩进去的,我,我踩的不重,真的,我肯定没踩死你的狗,它只是发出了很小的叫声,说明不疼的,要是痛的话,它肯定会咬我的是不是?”
“真的,你的狗叫了一声,就又睡觉了,我们偷完东西走的时候,它都没再叫一声。”
小偷觉得他们真的太倒霉了。
好不容易偷了一户肥羊,没想到会因为一只狗被逮起来,而且这个户主明显是个疯子,哪有人丢了数百万的东西不追财物,反而找一只小狗崽的道理?
青色得到了重复的、肯定的答案后,才宛如脱力一样的松开了小偷的衣领。
口中一个劲地自言自语,“踩了畴铮一脚,畴铮发出了叫声,他发出了叫声,他发出了叫声……”
“青女士,青女士,你冷静,冷静一下,你别慌,你别怕,你的狗不会有事的,我们会问清楚他们到底把你的狗怎么样了!来,来我们先出去,好吗,先出去坐一下。”
以为青色爱狗成痴,听到狗被踩了一脚,伤心过度了。
却不知道青色脑子里一直盘旋着的却是畴铮活了?
还是阿默活了?
畴铮死之前说了,他的元神这次是要真的陨灭了,虽然身体被她误打误撞的竟然抱来了现代,可应该不会再有他的元神来才对。
可她相公花默的不同,畴铮自己也说过了,花默的灵魂元神他没有收回和融合,那是不是代表,这次重新活过来的畴铮的兽尸里面,觉醒的是他家相公花默的灵魂?
光想到这,青色就再也不能在警局待的下去了。
她要回去找他!
找到畴铮,不,找到她的花默!
一把推开女警的搀扶,青色拔脚就往外跑去。
一路把车开的风驰电掣。
都来不及把车停到自己的车位上去,就把车横在了大楼前,人就往大堂里面跑了过去。
为的就是赶紧回到自己的房子去看一眼。
如果那两个小偷没说谎的话,应该是花默苏醒后,自己爬出藤筐,离开的才对。
可他那么小,那么弱,又不会坐电梯,能去哪里?
会不会根本还在消防楼梯间那里?
不亲自去看一眼,她如何能放心?
“青总,青总——您回来的正好,我们刚要打电话通知您,您的狗找到了!”
物业经理飞快地在她后面追,一边追一边喊。
啥?
青色一个疾步刹车,就站住了,猛地回头,“你,说什么?”
“是,是这样的,有人在咱们小区后面的垃圾桶边,捡到了被小偷抛弃的您的爱犬,给,给抱回来了,我们没见过您的爱犬,不知道是不是您要找的那一只,那位送狗回来的先生,还在物业办公室等着呢,您——”
话还没说完,就见青色已经跑离他的面前,往他们物业办公室的方向跑去了。
猛地推开门,一进去,一抬眼,就看到一个身材修长,穿着一身明显不太合身的旧西服,头发则留着很可爱的学生头的年轻男子,正一脸惊讶又欢喜地看向她。
虽然面容变了,可是不变的是那双眼睛里蕴含的深深的思念,和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情意。
无不昭示着这个人是花默,是她的相公。
他真的来找她了!
“相公!”
青色失声叫了出来,然后就猛地捂住嘴,眼泪长串成串的掉了下来。
“娘子!”
果然他也认出她了。
就好比她也不论如何都能认出面前的他一样,花默也认出了真正躯壳内的自己。
*
等到那物业经理终于气喘吁吁的追进自己的办公室的时候,发现青色和那个送狗回来的年轻男孩子,已经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而那只听说被青色爱逾性命的黑色小狗崽,却孤零零的团成一团,就那么被搁在了他的电脑键盘上。
*
后来。
准确的说,应该是那天后的第二十三天后。
全城最著名的青岩制药的女总裁,下嫁给了才二十一岁的本地三流大学的一个男大学生花默。
而令众人瞠目结舌,不知道缘何这样的两个人也能成就婚姻的时候。
知情人的这位物业经理,很是羡慕嫉嫉妒恨地给众人解了惑:谁让你没给人青总,捡回她的爱犬呢?
此后,满城的男子,在看到流浪狗的时候,都会争抢着抱回去,善养之,谁知道这只会不会也是某个美女女总裁的爱犬呢!
——————————番外完—————————————
---题外话---文文到此,彻底完结了。这是流白有史以来写的最快的一本书了。感谢亲们的不离不弃!么么哒!
顺祝,今天所有的大小朋友们,节日快乐!咱们下本新故事里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