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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许我做的事。我在自己办的刊物上发表过几篇内容浅薄而且有抄袭嫌疑的文章。我不能说已经有了成熟的思想。但是我牢牢记住丹东的话:“大胆,大胆,永远大胆!”这三个大胆在那种环境里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帮助我得到了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着他的“大胆”才能够逃出那个正在崩溃的家庭,找寻自己的新天地;而“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却把觉新活生生地断送了。
有些读者关心小说中的几个女主人公:瑞珏、梅、鸣凤、琴,希望多知道一点关于她们的事情。她们四个人代表着四种不同的性格,也有两种不同的结局。瑞珏的性格跟我嫂嫂的不同,虽然我祖父死后我嫂嫂被逼着搬到城外茅舍里去生产,可是她并未像瑞珏那样悲惨地死在那里。我也有过一个像梅那样年纪的表姐,她当初跟我大哥感情好。她常常到我们家来玩,我们这一辈人不论男女都喜欢她。我们都盼望她能够成为我们的嫂嫂,后来听说姑母不愿意“亲上加亲”(她自己已经受够亲上加亲的痛苦了,我的三婶是我姑母夫家的小姐),因此这一对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四五年后我的表姐做了富家的填房少奶奶。以后的十几年内她生了一大群儿女,一九四二年我在成都重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一个爱钱如命的可笑的胖女人。我们家里有过一个叫做翠凤的丫头,关于她我什么记忆也没有了,我只记得一件事情:我们有一个远房的亲戚托人来说话,要讨她做姨太太,她的叔父征求她本人的意见,她坚决地拒绝。虽然她并没有爱上哪一位少爷,她倒宁愿后来嫁一个贫家丈夫。她的性格跟鸣凤的不同,而且她是一个“寄饭”的丫头。所谓“寄饭”,就是用劳动换来她的饮食和居住。她仍然有权做自己的主人。她的叔父是我们家的老听差。他并不虐待她。所以她比鸣凤幸运,用不着在湖水里去找归宿。
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品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
的确我的悲愤太大了。我记得我还是五六岁的小孩的时候,我在姐姐的房里找到了一本《烈女传》的插图本。下栏是图,上栏是字。我做小孩子的时候,在家里很少见到图画书。所以我把这本已经翻旧了的线装书当作宝贝。我一页一页地翻看。尽是些美丽的古装女人。有的用刀砍断自己的手,有的在烈火中烧死,有的在水上飘浮,有的拿剪刀刺自己的咽喉。还有一个年轻女人在高楼上投缳自尽。都是些可怕的故事!为什么这样的命运专落在女人的身上?我不明白!我问我那两个姐姐,她们说这是《烈女传》。年轻姑娘都要念这样的书。我还是不明白。我问母亲。她说这是历代的节烈的妇女。我求她给我讲解。她告诉我:那是一个寡妇,因为一个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当着那个人的面砍下自己的手来;这是一个王妃,宫里发生火灾,但是陪伴她的人没有来,她不能一个人走出宫去抛头露面,便甘心烧死在宫中。为什么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就应该为那些可笑的陈旧观念,为那种人造的礼教忍受种种痛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什么那本充满血腥味的《烈女传》就应当被看作女人学习的榜样?连母亲也不能说得使我心服。我不相信那个充满血腥味的可怕的“道理”。即使别人拥护它,我也要反对。不久这种“道理”就被一九一一年的革命打垮了,《烈女传》被我翻破以后,甚至在我们家里也难找出第二本来。但是我们家里仍然充满着那种带血腥味的空气。我有个表姐在民国初年还有过抱牌位成亲的“壮举”。不用说,她念《烈女传》入了迷,甘愿为她从未见过一面的亡故的未婚夫守节,还梦想有人为她立一座贞节牌坊。甚至在五四运动之后,北京大学已经开始招收女生了,三个剪了辫子的女学生在成都却站不住脚,只得逃往上海或北京。更不用说,我的姐姐妹妹们享受不到人的权利了。一九二三年我的第三个姐姐,还被人用花轿抬到一个陌生的人家,做填房妻子,忍受公婆的折磨,一年以后就寂寞地死在医院里。她的结局跟《春》里面蕙的结局一样。《春》里面觉新报告蕙的死讯的长信,就是根据我大哥写给我的信改写的。据说我那个最小的叔父(我的小说里没有他)当时还打算送一副挽联去:“临死无言,在生可想。”她的丈夫把她的灵柩抛在尼姑庵里,自己忙着张灯结彩做第三次的新郎,后来还是我的大哥花钱埋葬了她。
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然而在我们家庭的暗夜中,琴出现了。这是我的一个堂姐的影子,我另外还把当时我见过的少数新女性的血液注射在她的身上。在我离家的前两三年中,她很有可能做一个像琴那样的女人。她热心地读了不少传播新思想的书刊,我的三哥每天晚上都要跟她在一起坐上两个钟头读书、谈话。可是后来她的母亲跟我的继母闹翻了,不久她又跟她母亲搬出公馆去了。虽然同住在一条街上,可是我们始终没有机会相见。三哥还跟她通过好多封信。我们弟兄离开成都的那天早晨到她家里去过一次,总算见到了她一面。这就是我在小说的最后写的那个场面。可是环境薄待了这个可爱的少女。没有人帮忙她像淑英那样地逃出囚笼。她被父母用感情做铁栏关在古庙似的家里,连一个陌生的男人也没法看见。有人说她母亲死后,父亲舍不得花一笔嫁女费,故意让她守在家里,不给她找一位夫婿。我一九四二年回成都见到了她,她已经成了一个“弱骨支离”的“老太婆”了。其实她只比我大一岁。我在小说里借用了她后来写的两句诗,那是由梅讲出来的:“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她那一点点锋铓终于被“家庭牢狱生活”磨洗干净了。她成了一个性情乖僻的老处女,到死都没法走出家门。连一个同情她的人也没有。只剩下从父亲遗产中分到的三四十亩田,留给她的两个兄弟。
我用这么多的话谈起我二十七岁时写的这本小说,这样地反复解释也许可以帮助今天的读者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我最近重读了《家》,我仍然很激动。我自己喜欢这本小说,因为它至少告诉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巴金 1957年6月
【注释1】根据1956年年底为英译本写的“后记”改作。(未完待续)
别人不许我做的事。我在自己办的刊物上发表过几篇内容浅薄而且有抄袭嫌疑的文章。我不能说已经有了成熟的思想。但是我牢牢记住丹东的话:“大胆,大胆,永远大胆!”这三个大胆在那种环境里意外地收到了效果,帮助我得到了初步的解放。觉慧也正是靠着他的“大胆”才能够逃出那个正在崩溃的家庭,找寻自己的新天地;而“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却把觉新活生生地断送了。
有些读者关心小说中的几个女主人公:瑞珏、梅、鸣凤、琴,希望多知道一点关于她们的事情。她们四个人代表着四种不同的性格,也有两种不同的结局。瑞珏的性格跟我嫂嫂的不同,虽然我祖父死后我嫂嫂被逼着搬到城外茅舍里去生产,可是她并未像瑞珏那样悲惨地死在那里。我也有过一个像梅那样年纪的表姐,她当初跟我大哥感情好。她常常到我们家来玩,我们这一辈人不论男女都喜欢她。我们都盼望她能够成为我们的嫂嫂,后来听说姑母不愿意“亲上加亲”(她自己已经受够亲上加亲的痛苦了,我的三婶是我姑母夫家的小姐),因此这一对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四五年后我的表姐做了富家的填房少奶奶。以后的十几年内她生了一大群儿女,一九四二年我在成都重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一个爱钱如命的可笑的胖女人。我们家里有过一个叫做翠凤的丫头,关于她我什么记忆也没有了,我只记得一件事情:我们有一个远房的亲戚托人来说话,要讨她做姨太太,她的叔父征求她本人的意见,她坚决地拒绝。虽然她并没有爱上哪一位少爷,她倒宁愿后来嫁一个贫家丈夫。她的性格跟鸣凤的不同,而且她是一个“寄饭”的丫头。所谓“寄饭”,就是用劳动换来她的饮食和居住。她仍然有权做自己的主人。她的叔父是我们家的老听差。他并不虐待她。所以她比鸣凤幸运,用不着在湖水里去找归宿。
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品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
的确我的悲愤太大了。我记得我还是五六岁的小孩的时候,我在姐姐的房里找到了一本《烈女传》的插图本。下栏是图,上栏是字。我做小孩子的时候,在家里很少见到图画书。所以我把这本已经翻旧了的线装书当作宝贝。我一页一页地翻看。尽是些美丽的古装女人。有的用刀砍断自己的手,有的在烈火中烧死,有的在水上飘浮,有的拿剪刀刺自己的咽喉。还有一个年轻女人在高楼上投缳自尽。都是些可怕的故事!为什么这样的命运专落在女人的身上?我不明白!我问我那两个姐姐,她们说这是《烈女传》。年轻姑娘都要念这样的书。我还是不明白。我问母亲。她说这是历代的节烈的妇女。我求她给我讲解。她告诉我:那是一个寡妇,因为一个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当着那个人的面砍下自己的手来;这是一个王妃,宫里发生火灾,但是陪伴她的人没有来,她不能一个人走出宫去抛头露面,便甘心烧死在宫中。为什么女人,特别是年轻的女人,就应该为那些可笑的陈旧观念,为那种人造的礼教忍受种种痛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什么那本充满血腥味的《烈女传》就应当被看作女人学习的榜样?连母亲也不能说得使我心服。我不相信那个充满血腥味的可怕的“道理”。即使别人拥护它,我也要反对。不久这种“道理”就被一九一一年的革命打垮了,《烈女传》被我翻破以后,甚至在我们家里也难找出第二本来。但是我们家里仍然充满着那种带血腥味的空气。我有个表姐在民国初年还有过抱牌位成亲的“壮举”。不用说,她念《烈女传》入了迷,甘愿为她从未见过一面的亡故的未婚夫守节,还梦想有人为她立一座贞节牌坊。甚至在五四运动之后,北京大学已经开始招收女生了,三个剪了辫子的女学生在成都却站不住脚,只得逃往上海或北京。更不用说,我的姐姐妹妹们享受不到人的权利了。一九二三年我的第三个姐姐,还被人用花轿抬到一个陌生的人家,做填房妻子,忍受公婆的折磨,一年以后就寂寞地死在医院里。她的结局跟《春》里面蕙的结局一样。《春》里面觉新报告蕙的死讯的长信,就是根据我大哥写给我的信改写的。据说我那个最小的叔父(我的小说里没有他)当时还打算送一副挽联去:“临死无言,在生可想。”她的丈夫把她的灵柩抛在尼姑庵里,自己忙着张灯结彩做第三次的新郎,后来还是我的大哥花钱埋葬了她。
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然而在我们家庭的暗夜中,琴出现了。这是我的一个堂姐的影子,我另外还把当时我见过的少数新女性的血液注射在她的身上。在我离家的前两三年中,她很有可能做一个像琴那样的女人。她热心地读了不少传播新思想的书刊,我的三哥每天晚上都要跟她在一起坐上两个钟头读书、谈话。可是后来她的母亲跟我的继母闹翻了,不久她又跟她母亲搬出公馆去了。虽然同住在一条街上,可是我们始终没有机会相见。三哥还跟她通过好多封信。我们弟兄离开成都的那天早晨到她家里去过一次,总算见到了她一面。这就是我在小说的最后写的那个场面。可是环境薄待了这个可爱的少女。没有人帮忙她像淑英那样地逃出囚笼。她被父母用感情做铁栏关在古庙似的家里,连一个陌生的男人也没法看见。有人说她母亲死后,父亲舍不得花一笔嫁女费,故意让她守在家里,不给她找一位夫婿。我一九四二年回成都见到了她,她已经成了一个“弱骨支离”的“老太婆”了。其实她只比我大一岁。我在小说里借用了她后来写的两句诗,那是由梅讲出来的:“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她那一点点锋铓终于被“家庭牢狱生活”磨洗干净了。她成了一个性情乖僻的老处女,到死都没法走出家门。连一个同情她的人也没有。只剩下从父亲遗产中分到的三四十亩田,留给她的两个兄弟。
我用这么多的话谈起我二十七岁时写的这本小说,这样地反复解释也许可以帮助今天的读者了解作者当时的心情。我最近重读了《家》,我仍然很激动。我自己喜欢这本小说,因为它至少告诉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巴金 1957年6月
【注释1】根据1956年年底为英译本写的“后记”改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