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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才刚刚消肿, 浑身还绿着就这么跑来找林晓晓等人,自然不是闲得来串门子,而是和他们说一件事。
有人牵头, 准备趁此机会, 围攻丁春秋, 只要杀了丁春秋,其余的星宿派弟子不足为惧。
丁春秋在二十多年前创立星宿派至今,不仅自己作恶多端,手段残忍,一个看不顺眼对人那是说杀就杀, 便是他座下的弟子也和他一个秉性, 不把人当人看,漠视生命,利用毒药害惨了无数的人。
算一算, 这些年被他们用毒害得或是双眼失明, 或是沦为傻子, 或是武功尽废甚至是丢了性命的普通百姓和武林人士数不胜数。
更有甚者死都死的不安生, 要知道毒药也不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总要人慢慢研制而出,而这毒药研制出了, 总要有试药的吧?
星宿派的人本就漠视人命,在这方面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所以这些年来,星宿海附近的普通人有不少都是被星宿派的人抓了过去, 用来试药。他们的药那可是怎么阴毒怎么来,往往试药的人都是惨死的结果。
就算侥幸不死,试药的人也挺不住那随之而来的后遗症, 比如每隔一段时间的剧痛,比如神志不清,需要饮血等等。最后这类人通常只要自尽一条路走。
有这么凶残的邻居,人自然都跑光了。星宿海有了丁春秋,短短二十年的时间,这片毒物的快乐家园往外扩大了一圈。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普通人都跑了。这也是最让人觉得心寒的地方。
他们之所以不走,是因为被利益迷花了眼,星宿海虽然是个毒虫遍地的地方,但是有一种说法,剧毒之物七步之内必有解药,所以星宿海还是一个充斥着奇花异草,珍贵药材的宝地。
虽说星宿派占了大头,但是普通人光是在外围蹭点就足够他们过上穿金戴银的好日子了。这种日子过得舒服了,自然就有人不想走了。
但是他们也不想今天还大鱼大肉的吃着,第二天就被星宿派的人抓着喂‘糖丸’。所以他们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让别人替他们受难,无论是花钱去买,还是坑蒙拐骗,总之,弄来一个大活人的方法有很多,他们把这些倒霉蛋进贡上去,不仅自己安全了,甚至还能得到星宿派的些许庇佑,在他们看来这简直是天大的好买卖!他们这么聪明机智活该发财!
但是在被选中的‘倒霉蛋’和‘倒霉蛋’的亲朋好友看来,这就是一群和星宿派狼狈为奸的畜生!
俗话说,秦桧还有三朋友。被害死的那么多人,他们背后该有多少亲朋好友?
如果不是丁春秋武功太高,手段狠辣,怕是已经早就被围攻致死了!
陆小凤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请帖。放在了桌子上。
“江南大侠江别鹤托我给你们送这请帖。问问你们可有意共商大计。”
江别鹤在江湖上的传闻有很多,但无一不是正面的,又称赞他高风亮节,光明磊落的,有称赞他侠义心肠,温文尔雅的。
更有人说,江南一带,既燕南天之后,他是唯一可以称得上大侠的人,于是久而久之他就多了一个江南大侠的名头。
他这么多年来参加过的江湖大事也算不少,传闻也多有除暴安良的壮举,牵头带人围攻丁春秋这种事由他来做再正常不过,寻常的江湖人听说怕是少不得称赞一句高义。
但是林晓晓却看着那请帖神色莫名。
“我还以为会是六扇门牵头呢,追命他知道这事吗?”
陆小凤摇摇头。
“六扇门毕竟是朝廷的人,星宿海不在中原,而且星宿派得罪最多的还是我们江湖人,想要一锅端了星宿派,对于六扇门来说实在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虽然六扇门中不乏追命这样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义无反顾的人,但并不是人人如此,而六扇门本质上是朝廷的人,这种需要全力应付的大动作需要朝廷批准。
而想也知道,自家中原的事情都忙不过来了,哪来的那么多功夫去忙星宿派的事情。
“至于追命,他倒是想要帮忙,可惜他的伤没好。”
说到这,陆小凤无奈笑了笑。
“而且并不是每个江湖人都和咱们一样,喜欢和捕快交朋友的。”
江湖和朝廷的矛盾自古有之,一个觉得朝廷自己贪污腐败都没解决,管江湖上的是真的是管太宽,一个觉得侠以武犯禁,不管一定会出事。
而且身份地位上都有很大的不一样,江湖人多是草莽,无父无母,天生地养的孤儿多了去了,他们自由惯了,最烦别人的束缚,而朝廷则大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看不起江湖人,又忌惮江湖人。
所以两方大部分人的态度就是谁也看不上谁,但打起来对谁都没好处,所以干脆井水不犯河水。
因为这项隐形的规则,也就延伸出了一些别的事情,比如江湖人给朝廷卖命,这叫朝廷鹰犬,朝廷官员和江湖人私交不错,这就是自甘堕落,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暗地里准备暗杀政敌。
所以这场以江别鹤牵头的江湖事件追命只能看看而已。
林晓晓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懂了,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咱们一样能看见人的内在的,现在的人都太肤浅了。”
陆小凤一噎,他才不是这个意思。
叶孤城却很赞同林晓晓的话,对此微微颔首。
“交友本就是私事,看的是人的品性,会因为身份而给人定性,本就是一种愚蠢。”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刚长出来的小胡子,很是无奈。
“道理是对的,但是你们这话可不是人人爱听的。”
“无所谓,我们又不想像你那样讨人喜欢。”
林晓晓对着叶孤城示意。
“对吧?”
叶孤城侧眸看了林晓晓一眼,点了点头。
他目前只想讨身边这个人的喜欢而已。
陆小凤不服气道。
“像我一样讨人喜欢不好吗?我陆小凤的朋友遍天下,有那么多朋友陪着岂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结果下一刻,林晓晓就道。
“比如霍休那种的朋友?”
这话一针见血,扎的陆小凤顿时没话说了。
他小声嘟囔一句。
“我又不是每个朋友都这样的。”
叶孤城开口道。
“你既然愿意帮他们给我们请帖,想必你已经答应了他们。”
陆小凤点点头。
“昨夜江别鹤亲自找到了我,朋友开口,我自然是愿意帮忙的。”
林晓晓忽然开口。
“江别鹤是你朋友?”
陆小凤以为她不信,毕竟江别鹤可是个高风亮节,温文尔雅的前辈,他陆小凤虽然也有些名气,但是比起这些老前辈还有些不足,他们竟然会是忘年交,这事让人惊讶很正常。
所以陆小凤对此有些得意的开口。
“对,我们可是喝过好几次酒的老交情。他可是绝对是个不错的朋友,不仅儒雅潇洒,还学识渊博,说话风趣。同时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前辈,霍休只是一个意外。”
林晓晓沉默的看着他:意外,呵呵,这个男人对他交朋友的能力一无所知。
之后陆小凤又讲了讲来的其他几人,不是有名镖局的总镖头,就是什么江湖门派世家的弟子。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和丁星宿派有点仇怨。
接着,陆小凤又吐露了一个消息。
“丁春秋不知为何带着一众弟子在附近停留了许久,似乎在找什么,我们的人有意打听,但却没有探听到什么消息。我们准备今夜再次查探一番。”
听到陆小凤的话,其余人的视线立刻下意识的移到了林晓晓的身上。
林晓晓眨眨眼,对着陆小凤道。
“那你们今夜大概可以在家休息了,因为这个消息我们刚好知道。”
“你们知道?”
陆小凤惊讶的开口,随即看向边上的阿紫时恍然大悟。
“是这个小丫头告诉你们的?”
“不,是因为丁春秋要找的东西刚好在我手上。”
林晓晓伸手。
陆小凤好奇的看过去,但是只看见了林晓晓摊开的手,手心空空如也。
林晓晓:“稍等。”
林晓晓这才发现说话间,那条冰蚕已经钻进她的衣服里去了。
这冰蚕说它聪明吧,它把她这么大一坨的两脚兽当成了成年同类,说它蠢吧,它又聪明的会主动给林晓晓吸.毒,收敛自身毒素。
就连控制不住的极寒在这炎热起来的夏天似乎都成了一个可爱的优点。
林晓晓抬起另一只手屈指对准自己衣袖弹了弹,顿时衣袖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蠕动了一下,林晓晓又伸手顶了顶。那条小东西顿时自己动了起来,随着林晓晓的手一直顶它。它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一条通体晶莹,好似半透明的寒冰雕成的蚕宝宝在林晓晓的袖口露出自己圆润的小脑袋,上面有两个显示黑芝麻一样的黑点,虽然这对‘眼睛’只能让它感光,但是颜值却不低,有了这对‘小黑豆眼睛’。顿时让它整条虫看上去灵动可爱。
它的几个小脚脚小的几乎看不见,且异常的灵活且抓力十足,可以轻松的把自己固定在林晓晓光洁的手腕上,大概是看林晓晓终于不用手指戳它了,犯懒的小家伙缩了缩,把脑袋又缩了回去,以此躲避太阳。
林晓晓看它缩回脑袋,就又用手戳了戳,冰蚕就又勉为其难的探了探小脑袋。然后又悄咪咪的缩了回去。
看来冰蚕和普通的蚕宝宝一样,都并不喜欢灿烂的阳光。
不过被林晓晓锲而不舍的骚扰,最后冰蚕只能委屈巴巴的露出自己的小脑袋趴在那。任由林晓晓再怎么戳也不动了。
冰蚕:装死.jpg
陆小凤看的心痒痒。
“这是什么虫,还挺好玩的。”
“不仅好玩,还很凉快,在这个天摸起来特别舒服。想不想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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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才刚刚消肿, 浑身还绿着就这么跑来找林晓晓等人,自然不是闲得来串门子,而是和他们说一件事。
有人牵头, 准备趁此机会, 围攻丁春秋, 只要杀了丁春秋,其余的星宿派弟子不足为惧。
丁春秋在二十多年前创立星宿派至今,不仅自己作恶多端,手段残忍,一个看不顺眼对人那是说杀就杀, 便是他座下的弟子也和他一个秉性, 不把人当人看,漠视生命,利用毒药害惨了无数的人。
算一算, 这些年被他们用毒害得或是双眼失明, 或是沦为傻子, 或是武功尽废甚至是丢了性命的普通百姓和武林人士数不胜数。
更有甚者死都死的不安生, 要知道毒药也不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总要人慢慢研制而出,而这毒药研制出了, 总要有试药的吧?
星宿派的人本就漠视人命,在这方面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所以这些年来,星宿海附近的普通人有不少都是被星宿派的人抓了过去, 用来试药。他们的药那可是怎么阴毒怎么来,往往试药的人都是惨死的结果。
就算侥幸不死,试药的人也挺不住那随之而来的后遗症, 比如每隔一段时间的剧痛,比如神志不清,需要饮血等等。最后这类人通常只要自尽一条路走。
有这么凶残的邻居,人自然都跑光了。星宿海有了丁春秋,短短二十年的时间,这片毒物的快乐家园往外扩大了一圈。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普通人都跑了。这也是最让人觉得心寒的地方。
他们之所以不走,是因为被利益迷花了眼,星宿海虽然是个毒虫遍地的地方,但是有一种说法,剧毒之物七步之内必有解药,所以星宿海还是一个充斥着奇花异草,珍贵药材的宝地。
虽说星宿派占了大头,但是普通人光是在外围蹭点就足够他们过上穿金戴银的好日子了。这种日子过得舒服了,自然就有人不想走了。
但是他们也不想今天还大鱼大肉的吃着,第二天就被星宿派的人抓着喂‘糖丸’。所以他们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让别人替他们受难,无论是花钱去买,还是坑蒙拐骗,总之,弄来一个大活人的方法有很多,他们把这些倒霉蛋进贡上去,不仅自己安全了,甚至还能得到星宿派的些许庇佑,在他们看来这简直是天大的好买卖!他们这么聪明机智活该发财!
但是在被选中的‘倒霉蛋’和‘倒霉蛋’的亲朋好友看来,这就是一群和星宿派狼狈为奸的畜生!
俗话说,秦桧还有三朋友。被害死的那么多人,他们背后该有多少亲朋好友?
如果不是丁春秋武功太高,手段狠辣,怕是已经早就被围攻致死了!
陆小凤从怀里掏出了一张请帖。放在了桌子上。
“江南大侠江别鹤托我给你们送这请帖。问问你们可有意共商大计。”
江别鹤在江湖上的传闻有很多,但无一不是正面的,又称赞他高风亮节,光明磊落的,有称赞他侠义心肠,温文尔雅的。
更有人说,江南一带,既燕南天之后,他是唯一可以称得上大侠的人,于是久而久之他就多了一个江南大侠的名头。
他这么多年来参加过的江湖大事也算不少,传闻也多有除暴安良的壮举,牵头带人围攻丁春秋这种事由他来做再正常不过,寻常的江湖人听说怕是少不得称赞一句高义。
但是林晓晓却看着那请帖神色莫名。
“我还以为会是六扇门牵头呢,追命他知道这事吗?”
陆小凤摇摇头。
“六扇门毕竟是朝廷的人,星宿海不在中原,而且星宿派得罪最多的还是我们江湖人,想要一锅端了星宿派,对于六扇门来说实在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
虽然六扇门中不乏追命这样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义无反顾的人,但并不是人人如此,而六扇门本质上是朝廷的人,这种需要全力应付的大动作需要朝廷批准。
而想也知道,自家中原的事情都忙不过来了,哪来的那么多功夫去忙星宿派的事情。
“至于追命,他倒是想要帮忙,可惜他的伤没好。”
说到这,陆小凤无奈笑了笑。
“而且并不是每个江湖人都和咱们一样,喜欢和捕快交朋友的。”
江湖和朝廷的矛盾自古有之,一个觉得朝廷自己贪污腐败都没解决,管江湖上的是真的是管太宽,一个觉得侠以武犯禁,不管一定会出事。
而且身份地位上都有很大的不一样,江湖人多是草莽,无父无母,天生地养的孤儿多了去了,他们自由惯了,最烦别人的束缚,而朝廷则大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看不起江湖人,又忌惮江湖人。
所以两方大部分人的态度就是谁也看不上谁,但打起来对谁都没好处,所以干脆井水不犯河水。
因为这项隐形的规则,也就延伸出了一些别的事情,比如江湖人给朝廷卖命,这叫朝廷鹰犬,朝廷官员和江湖人私交不错,这就是自甘堕落,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暗地里准备暗杀政敌。
所以这场以江别鹤牵头的江湖事件追命只能看看而已。
林晓晓很是理解的点点头。
“懂了,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咱们一样能看见人的内在的,现在的人都太肤浅了。”
陆小凤一噎,他才不是这个意思。
叶孤城却很赞同林晓晓的话,对此微微颔首。
“交友本就是私事,看的是人的品性,会因为身份而给人定性,本就是一种愚蠢。”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刚长出来的小胡子,很是无奈。
“道理是对的,但是你们这话可不是人人爱听的。”
“无所谓,我们又不想像你那样讨人喜欢。”
林晓晓对着叶孤城示意。
“对吧?”
叶孤城侧眸看了林晓晓一眼,点了点头。
他目前只想讨身边这个人的喜欢而已。
陆小凤不服气道。
“像我一样讨人喜欢不好吗?我陆小凤的朋友遍天下,有那么多朋友陪着岂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
结果下一刻,林晓晓就道。
“比如霍休那种的朋友?”
这话一针见血,扎的陆小凤顿时没话说了。
他小声嘟囔一句。
“我又不是每个朋友都这样的。”
叶孤城开口道。
“你既然愿意帮他们给我们请帖,想必你已经答应了他们。”
陆小凤点点头。
“昨夜江别鹤亲自找到了我,朋友开口,我自然是愿意帮忙的。”
林晓晓忽然开口。
“江别鹤是你朋友?”
陆小凤以为她不信,毕竟江别鹤可是个高风亮节,温文尔雅的前辈,他陆小凤虽然也有些名气,但是比起这些老前辈还有些不足,他们竟然会是忘年交,这事让人惊讶很正常。
所以陆小凤对此有些得意的开口。
“对,我们可是喝过好几次酒的老交情。他可是绝对是个不错的朋友,不仅儒雅潇洒,还学识渊博,说话风趣。同时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前辈,霍休只是一个意外。”
林晓晓沉默的看着他:意外,呵呵,这个男人对他交朋友的能力一无所知。
之后陆小凤又讲了讲来的其他几人,不是有名镖局的总镖头,就是什么江湖门派世家的弟子。这些人或多或少都和丁星宿派有点仇怨。
接着,陆小凤又吐露了一个消息。
“丁春秋不知为何带着一众弟子在附近停留了许久,似乎在找什么,我们的人有意打听,但却没有探听到什么消息。我们准备今夜再次查探一番。”
听到陆小凤的话,其余人的视线立刻下意识的移到了林晓晓的身上。
林晓晓眨眨眼,对着陆小凤道。
“那你们今夜大概可以在家休息了,因为这个消息我们刚好知道。”
“你们知道?”
陆小凤惊讶的开口,随即看向边上的阿紫时恍然大悟。
“是这个小丫头告诉你们的?”
“不,是因为丁春秋要找的东西刚好在我手上。”
林晓晓伸手。
陆小凤好奇的看过去,但是只看见了林晓晓摊开的手,手心空空如也。
林晓晓:“稍等。”
林晓晓这才发现说话间,那条冰蚕已经钻进她的衣服里去了。
这冰蚕说它聪明吧,它把她这么大一坨的两脚兽当成了成年同类,说它蠢吧,它又聪明的会主动给林晓晓吸.毒,收敛自身毒素。
就连控制不住的极寒在这炎热起来的夏天似乎都成了一个可爱的优点。
林晓晓抬起另一只手屈指对准自己衣袖弹了弹,顿时衣袖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蠕动了一下,林晓晓又伸手顶了顶。那条小东西顿时自己动了起来,随着林晓晓的手一直顶它。它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一条通体晶莹,好似半透明的寒冰雕成的蚕宝宝在林晓晓的袖口露出自己圆润的小脑袋,上面有两个显示黑芝麻一样的黑点,虽然这对‘眼睛’只能让它感光,但是颜值却不低,有了这对‘小黑豆眼睛’。顿时让它整条虫看上去灵动可爱。
它的几个小脚脚小的几乎看不见,且异常的灵活且抓力十足,可以轻松的把自己固定在林晓晓光洁的手腕上,大概是看林晓晓终于不用手指戳它了,犯懒的小家伙缩了缩,把脑袋又缩了回去,以此躲避太阳。
林晓晓看它缩回脑袋,就又用手戳了戳,冰蚕就又勉为其难的探了探小脑袋。然后又悄咪咪的缩了回去。
看来冰蚕和普通的蚕宝宝一样,都并不喜欢灿烂的阳光。
不过被林晓晓锲而不舍的骚扰,最后冰蚕只能委屈巴巴的露出自己的小脑袋趴在那。任由林晓晓再怎么戳也不动了。
冰蚕:装死.jpg
陆小凤看的心痒痒。
“这是什么虫,还挺好玩的。”
“不仅好玩,还很凉快,在这个天摸起来特别舒服。想不想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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