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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
邋遢青年从墙头猥琐的爬下来,一副担心自己被摔得四肢被截,五骨粉碎的神情。杜野几乎觉得刚才恐怕不是这邋遢青年出手!
宋欢冷笑着,却又无奈的行了礼:“绾哥!我很挂念你。”
邋遢青年走得近了,杜野才察觉,他不是想像中那么邋遢。不但不邋遢,而且还干净得要命,杜野甚至觉得这青年身上的衣服没准是洗过三四次敢穿上身。
邋遢青年干净,但不整洁。头发很干净,又黑又亮又浓密,却乱得如同雀巢。身上是一套阿迪,脚下是一只拖鞋,却给人极凌乱和不修边幅的感觉。能做到这般,那也算得一方人才了。
邋遢青年施施然走到两人之间,咕哝着什么,用脚把拖鞋给套上,嘻笑冲宋欢道:“欢弟,你说说怎么会在这里,哇,这家人的房子好大好漂亮。”
杜野身上汗毛都耸立起来,方君豪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泡了半天,才哆嗦着冒出头,这样的语气太可怕了。
可爱不可怕,可怕的装可爱。尤其还是一个大男人装可爱装白痴
宋欢勉强笑笑:“家里派我来保护别人!”他心里不住狂骂自己家不知比这里要大又豪华了无数,这家伙却在他面前装傻。
“哇,那一定是美女!你从来都只为美女服务。”邋遢青年激动得脸上的二两肉都在哆嗦,冲过去一把抓住宋欢:“在哪里在哪里?我喜幻美女。”
好辛辣的一句话!杜野向方君豪招招手,冷眼旁观。这邋遢青年听起来像是宋家的人,但是似乎与宋欢有间隙,起码宋欢不待见此人。
宋欢面上掠过一线青色,咬着牙强笑:“绾哥真会开玩笑,不知你来这里做什么?”
“哇,有冷饮,我喜欢!”邋遢青年冲过去一把将饮料猛灌嘴里:“渴死我,爽死我了。对了,你在问我?我正好路过,然后不知怎么的拖鞋不见了,然后”
“我懂了!”宋欢面容间的肌肉僵硬,缓缓将软剑穿过裤带,成为皮带。他怕自己克制不住,拿剑跑上去把这家伙给砍了,大声制止这家伙继续讲话:“绾哥一定有事要办,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话音未落,宋欢如同猫一样窜走了。邋遢青年抱怨:“搞什么,我哪有事要办,无聊得要死,兄弟,你有没有什么不无聊的事,介绍一下!“
杜野眯着眼睛,忽然从容一笑,走上前两步:“我是杜野,学生,谢谢你帮我。“
“答非所问,一个赛一个的精明!”邋遢青年好像觉得很生无可恋的样子:“宋绾,无业游民,谢谢你帮我找回拖鞋。”
邋遢青年宋绾很死皮赖脸的留了下来,宋欢看起来很像拿打狗棍把这家伙打跑,可又生怕等自己拿了打狗棍才发现会打狗棍法的是宋绾,到时变狗的是自己。
方君豪很无所谓,杜野常常觉得方君豪如果去做道士或者和尚,以他的心境,没准可以成仙成佛。
对于宋绾的留下,杜野是高举双手支持。宋欢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之前一战,杜野也衡量了对方的实力,认为自己即便是在不出天武道的前提下,也有很大机会干掉对方。
不过,有些东西,他并不想那么快就暴露出来。藏点实力,不是坏事,正如他一直以来的低调。
宋欢似乎很不爽宋绾,但似乎又有些害怕。有宋绾的缓冲,可以处得相对安分一点,这对大家都不失为一件好事。
这一天偶然爆发的战斗,令杜野和方君豪夜晚时分在房间里不住低声讨论:“狗屁快剑,老子不是没事!”
方君豪口上嘴硬,其实心里已是后怕不已,若非杜野及时出手,只怕他想想,才发掘武林还真不是自己想像的那么美好,而大家族的脾气和规矩还真不是一般大,自己的武功还真不是一般的渣。
“莫要再惹事了,安分一点低调一点,莫要把自己当做天下第一高手!”杜野叹了口气,山河易改本性难移,指的通常就是方君豪这种石头脖子的家伙:“便是天下第一高手,被人群殴,多半也会变猪头!”
“诶,说真的,有没有过天下第一高手!”方君豪的眼睛里燃烧着八卦,熊熊火焰让杜野都有些畏惧。
“抗战结束,新中国建立之后,有一个人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高手”杜野想起刘言周提到的故事当中:“那个人叫天龙王,后来”
“后来”杜野觉得这个故事会很打击方君豪:“后来,在**期间他受伤消失,有人认为他死了,有人认为他隐居了。不过,就算没死,放到今天,也老得不像话了。”
杜野心中一动,如果按今天的方法,是否可以对付宋家快剑?凭流光术与对手周旋,再把缚龙索编织成手套,或许是可行的!
不过,想了想,杜野就知道这多半不是很行得通了。缚龙索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很难传导内力,甚至可以称得上不传导内力,可以阻隔掉。
别人的内力侵不了他,但他的内力也逼不出去。这在战斗中的损失是巨大的,这必定导致自己的一只手丧失攻击力。
再想一想,杜野动容。此事,只怕未必。他的左手力量极大,大得可与内力相比。若是编织一个手套,在必要时套在左手。如此一来,左手虽失去内力的攻击方式,但依然有着强大的**力量。而这,刚好又刀枪不入,正抵挡得住对手的兵器,然后
他笑了,或许这法子是很值得尝试。
想及今天的宋家快剑,杜野亦如方君豪般后怕不已。若非仗着流光术,只怕早已丧生。想来,自家的武功与对方还是有着巨大的差距。
杜野和方君豪开始疯狂修炼,一夜过去
“哇,你们要去美国,太棒了,正好我也想出国旅游!”宋绾的这句话像是万斤巨石狠狠砸在宋欢的脑袋上,宋欢很渴望这位大哥离得地球远一点,为此,他宁愿出钱购买航天器把大哥送到月球和火星。
林砚得了杜野的交代,很快就容忍了宋绾的存在,只是偶尔向杜野抱怨:“人越来越多了,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耍大牌呢。”
不知为何,宋欢论气质论相貌论谈吐都胜... -->>
“咦,欢弟,你怎么在这里!”
邋遢青年从墙头猥琐的爬下来,一副担心自己被摔得四肢被截,五骨粉碎的神情。杜野几乎觉得刚才恐怕不是这邋遢青年出手!
宋欢冷笑着,却又无奈的行了礼:“绾哥!我很挂念你。”
邋遢青年走得近了,杜野才察觉,他不是想像中那么邋遢。不但不邋遢,而且还干净得要命,杜野甚至觉得这青年身上的衣服没准是洗过三四次敢穿上身。
邋遢青年干净,但不整洁。头发很干净,又黑又亮又浓密,却乱得如同雀巢。身上是一套阿迪,脚下是一只拖鞋,却给人极凌乱和不修边幅的感觉。能做到这般,那也算得一方人才了。
邋遢青年施施然走到两人之间,咕哝着什么,用脚把拖鞋给套上,嘻笑冲宋欢道:“欢弟,你说说怎么会在这里,哇,这家人的房子好大好漂亮。”
杜野身上汗毛都耸立起来,方君豪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泡了半天,才哆嗦着冒出头,这样的语气太可怕了。
可爱不可怕,可怕的装可爱。尤其还是一个大男人装可爱装白痴
宋欢勉强笑笑:“家里派我来保护别人!”他心里不住狂骂自己家不知比这里要大又豪华了无数,这家伙却在他面前装傻。
“哇,那一定是美女!你从来都只为美女服务。”邋遢青年激动得脸上的二两肉都在哆嗦,冲过去一把抓住宋欢:“在哪里在哪里?我喜幻美女。”
好辛辣的一句话!杜野向方君豪招招手,冷眼旁观。这邋遢青年听起来像是宋家的人,但是似乎与宋欢有间隙,起码宋欢不待见此人。
宋欢面上掠过一线青色,咬着牙强笑:“绾哥真会开玩笑,不知你来这里做什么?”
“哇,有冷饮,我喜欢!”邋遢青年冲过去一把将饮料猛灌嘴里:“渴死我,爽死我了。对了,你在问我?我正好路过,然后不知怎么的拖鞋不见了,然后”
“我懂了!”宋欢面容间的肌肉僵硬,缓缓将软剑穿过裤带,成为皮带。他怕自己克制不住,拿剑跑上去把这家伙给砍了,大声制止这家伙继续讲话:“绾哥一定有事要办,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话音未落,宋欢如同猫一样窜走了。邋遢青年抱怨:“搞什么,我哪有事要办,无聊得要死,兄弟,你有没有什么不无聊的事,介绍一下!“
杜野眯着眼睛,忽然从容一笑,走上前两步:“我是杜野,学生,谢谢你帮我。“
“答非所问,一个赛一个的精明!”邋遢青年好像觉得很生无可恋的样子:“宋绾,无业游民,谢谢你帮我找回拖鞋。”
邋遢青年宋绾很死皮赖脸的留了下来,宋欢看起来很像拿打狗棍把这家伙打跑,可又生怕等自己拿了打狗棍才发现会打狗棍法的是宋绾,到时变狗的是自己。
方君豪很无所谓,杜野常常觉得方君豪如果去做道士或者和尚,以他的心境,没准可以成仙成佛。
对于宋绾的留下,杜野是高举双手支持。宋欢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之前一战,杜野也衡量了对方的实力,认为自己即便是在不出天武道的前提下,也有很大机会干掉对方。
不过,有些东西,他并不想那么快就暴露出来。藏点实力,不是坏事,正如他一直以来的低调。
宋欢似乎很不爽宋绾,但似乎又有些害怕。有宋绾的缓冲,可以处得相对安分一点,这对大家都不失为一件好事。
这一天偶然爆发的战斗,令杜野和方君豪夜晚时分在房间里不住低声讨论:“狗屁快剑,老子不是没事!”
方君豪口上嘴硬,其实心里已是后怕不已,若非杜野及时出手,只怕他想想,才发掘武林还真不是自己想像的那么美好,而大家族的脾气和规矩还真不是一般大,自己的武功还真不是一般的渣。
“莫要再惹事了,安分一点低调一点,莫要把自己当做天下第一高手!”杜野叹了口气,山河易改本性难移,指的通常就是方君豪这种石头脖子的家伙:“便是天下第一高手,被人群殴,多半也会变猪头!”
“诶,说真的,有没有过天下第一高手!”方君豪的眼睛里燃烧着八卦,熊熊火焰让杜野都有些畏惧。
“抗战结束,新中国建立之后,有一个人被认为是大陆第一高手”杜野想起刘言周提到的故事当中:“那个人叫天龙王,后来”
“后来”杜野觉得这个故事会很打击方君豪:“后来,在**期间他受伤消失,有人认为他死了,有人认为他隐居了。不过,就算没死,放到今天,也老得不像话了。”
杜野心中一动,如果按今天的方法,是否可以对付宋家快剑?凭流光术与对手周旋,再把缚龙索编织成手套,或许是可行的!
不过,想了想,杜野就知道这多半不是很行得通了。缚龙索有一种特性,那就是很难传导内力,甚至可以称得上不传导内力,可以阻隔掉。
别人的内力侵不了他,但他的内力也逼不出去。这在战斗中的损失是巨大的,这必定导致自己的一只手丧失攻击力。
再想一想,杜野动容。此事,只怕未必。他的左手力量极大,大得可与内力相比。若是编织一个手套,在必要时套在左手。如此一来,左手虽失去内力的攻击方式,但依然有着强大的**力量。而这,刚好又刀枪不入,正抵挡得住对手的兵器,然后
他笑了,或许这法子是很值得尝试。
想及今天的宋家快剑,杜野亦如方君豪般后怕不已。若非仗着流光术,只怕早已丧生。想来,自家的武功与对方还是有着巨大的差距。
杜野和方君豪开始疯狂修炼,一夜过去
“哇,你们要去美国,太棒了,正好我也想出国旅游!”宋绾的这句话像是万斤巨石狠狠砸在宋欢的脑袋上,宋欢很渴望这位大哥离得地球远一点,为此,他宁愿出钱购买航天器把大哥送到月球和火星。
林砚得了杜野的交代,很快就容忍了宋绾的存在,只是偶尔向杜野抱怨:“人越来越多了,别人不知道,还以为我耍大牌呢。”
不知为何,宋欢论气质论相貌论谈吐都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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