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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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我突然想到我欠教堂一笔钱。钱斯给的费用除以十是两百五,而我从想抢我钱那孩子身上拿的三百多块,他们也该分到十分之一〔我不记得确实数字,所按二百五应该算是公平),那么加起来我给他们两百八十五,就两清了。
但我已经把大部分的钱存进银行。我皮夹还有几百块钱,如果捐给教堂两百八十五的话,我可就要捉襟见肘了。我仔细估量不辞劳苦再跑一趟银行的可行性。突然,我这小把戏中的荒唐劲儿像一记重拳击到我的肾脏。
我到底是在干嘛?为什么会自以为欠了谁钱?而我又是欠了谁?不是教堂,我不属于任何教堂。我把我所得的十分之一捐给在恰当时机碰上的礼拜堂。
那么,我到底是欠了谁的债?上帝吗?
这样做理由是什么?这又是哪种债务?我怎么欠的?我是在还借款吗?或者说,这是我为了求得保佑偷偷塞给老天的小红包?
以前我一向有办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只是我的习惯,一个小小的怪癖。我不用缴税,所以就改向上帝缴钱。
我从没真正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
我不确定我会喜欢我的答案。我还记得在圣尼古拉斯大道旁边那条小巷子里,有个念头忽然闪过我的脑际:我没奉献所得的十分之一,所以今天得死在这孩子手里。其实我并不真信那套,也不认为世界真是循着那个逻辑运转。我只是奇怪自己竟然起过那种念头。
我掏出皮夹,数了两百八十五块出来。我攥钱坐着,然后又统统放回皮夹——只留一块钱。我至少可以买根蜡烛祈祷。
那天下午,我一路走到金的大楼。当时天气不坏,而我闲着也是闲着。我经过门房,径自走入她的公寓。
我进门第一件事便是把那瓶“野火鸡”倒入水槽。
我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少道理。她那儿还有其他很多种酒,我并没有一一清掉。但“野火鸡’已经带有象征意味。每回一想到那公寓,脑里就会浮现酒瓶的模样,而伴随这图像的则是对酒色香味的生动记忆。等酒完全流入水槽后,我才松了口气。
然后我又回到前厅,检查挂在橱里的毛皮外套,衬里缝上的标签,说明这是染色的lapin皮。我查分类电话簿,随便找了个毛皮业者打电话去问,才知道lapin是法文。
“字典里头可以找到。”对方说,一般美语字典都有。这字现在已是英文,由毛皮业引进来的。就是兔子的意思。
正如钱斯所说。
回家路上,有什么引发了我喝酒的欲望。我甚至不记得到底是什么刺激了我,只记得我的反应:想像自己一边肩膀抵着吧台,一只脚踩在铜栏杆上,钟型杯握在手里,锯木屑在地板上,我的鼻孔满是霉旧的老酒铺的味道。
饮酒欲其实不强,而我也没真打算付诸行动,不过倒因此想起我对简的许诺。因为不是觉得非喝不可,所以实在没有必要找她,但我还是决定找她。我花了一毛钱,在市立总图书馆附近拐角的电话亭拨了她的号码。
我们的谈话一直有车声干扰,所以只能轻松简短地聊聊。我没机会提到桑妮自杀,也没讲起那瓶“野火鸡”
我边吃晚饭边看邮报。桑妮的自杀在那天社会版占了几段,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邮报往往为了促销报纸制造假象。这回他们引读者上钩的卖点是,强调桑妮和两个礼拜前在旅馆被剁成碎片的金达基嫩分享同一个皮条客。因为找不到桑妮的照片,所以他们又登一次金的照片。
不过报导的内容可就没办法像头条标题那么耸动。他们只能说她是自杀,外加一些不着边际的猜测,说桑妮自杀是因为她知道有关金被谋杀的内幕。
两腿被我打断的男孩仍然没有上报。但不用说,报纸从头到尾还是少不了谋杀和犯罪等等陈年调味料。我想到吉姆费伯说过要放弃报纸,不过我知道自己目前无法做到。
晚餐后,我到前台拿信。还是平常收到的垃圾传单,外加钱斯要我和他联络的口信。我打到他的服务处,他立刻回电问我案子进展如何。我老实说毫无进展。他问我是否打算坚持下去。
“再撑一阵子。”我说“我只是想看看前头有路没路。”
他说警察一直没有骚扰他。他整天都在忙着桑妮的丧葬事宜。金的遗体被运回威斯康星州的老家,但桑妮没有亲人认领。
目前他已安排好要把桑妮的遗休运出太平间。纪念仪式决定在西七十二街的库克殡仪馆举行,时间是礼拜四下午两点,他告诉我。
“早先实在也该为金办的,”他说“只是一直没有想到。其实主要是为了女孩们的士气。她们都快疯了,你知道。”
“可以想象。”—棒槌学堂e书小组—
“她们全在想同一件事。坏事成三。她们全在担心谁会是下一个。”
我当晚跑去参加聚会。台上人作见证时、我突然想到:一个礼拜前我失去意识四处游荡,做了什么只有天知道。
“我叫马修。”轮到我时我说“今晚我只想听听,谢谢。”
散会后,有个家伙跟着我爬上楼梯走到街上,然后和我并肩而行。他年约三十,穿件粗呢格子夹克,戴顶鸭舌帽。我不记得见过这人。
他说:“你叫马修,对吧?”——我点头算是承认——“你喜欢今晚那个见证?”
“还算有趣。”
“想听一听更有趣的故事吗?听说城北有个人给破了相。还断了两条腿。挺精彩的呢,老兄。”
我打个寒噤。手枪放在五斗柜的抽屉,卷在一双袜子里。两把刀也在同一个油屉甩。
他说:“你有种,老兄。那玩意儿够大,懂我意思吧?”他一手罩住鼠蹊,就像棒球选手护住命根子一样“不过话说回来。”他说“你不想惹祸上身吧?”
“你说什么?”
他摊摊手:“我又知道什么?我只是工会的人,老兄。我帮人捎个口信。就这么回事。有个小妞被人在旅馆里剁了,那是一回事,但她朋友是谁可又是另一码子事。不重要,懂吗?”
“谁要你传这口信的?”
他只是盯着我看。
“你怎么知道可以在会场找到我?”
“跟你进去,跟你出来。”他咯咯笑着“打断那个maricon1的两腿,做得也末免太过火了,老兄。太过火了。”
1西班牙文,男同性恋者。
nbsp; 我突然想到我欠教堂一笔钱。钱斯给的费用除以十是两百五,而我从想抢我钱那孩子身上拿的三百多块,他们也该分到十分之一〔我不记得确实数字,所按二百五应该算是公平),那么加起来我给他们两百八十五,就两清了。
但我已经把大部分的钱存进银行。我皮夹还有几百块钱,如果捐给教堂两百八十五的话,我可就要捉襟见肘了。我仔细估量不辞劳苦再跑一趟银行的可行性。突然,我这小把戏中的荒唐劲儿像一记重拳击到我的肾脏。
我到底是在干嘛?为什么会自以为欠了谁钱?而我又是欠了谁?不是教堂,我不属于任何教堂。我把我所得的十分之一捐给在恰当时机碰上的礼拜堂。
那么,我到底是欠了谁的债?上帝吗?
这样做理由是什么?这又是哪种债务?我怎么欠的?我是在还借款吗?或者说,这是我为了求得保佑偷偷塞给老天的小红包?
以前我一向有办法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这只是我的习惯,一个小小的怪癖。我不用缴税,所以就改向上帝缴钱。
我从没真正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
我不确定我会喜欢我的答案。我还记得在圣尼古拉斯大道旁边那条小巷子里,有个念头忽然闪过我的脑际:我没奉献所得的十分之一,所以今天得死在这孩子手里。其实我并不真信那套,也不认为世界真是循着那个逻辑运转。我只是奇怪自己竟然起过那种念头。
我掏出皮夹,数了两百八十五块出来。我攥钱坐着,然后又统统放回皮夹——只留一块钱。我至少可以买根蜡烛祈祷。
那天下午,我一路走到金的大楼。当时天气不坏,而我闲着也是闲着。我经过门房,径自走入她的公寓。
我进门第一件事便是把那瓶“野火鸡”倒入水槽。
我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少道理。她那儿还有其他很多种酒,我并没有一一清掉。但“野火鸡’已经带有象征意味。每回一想到那公寓,脑里就会浮现酒瓶的模样,而伴随这图像的则是对酒色香味的生动记忆。等酒完全流入水槽后,我才松了口气。
然后我又回到前厅,检查挂在橱里的毛皮外套,衬里缝上的标签,说明这是染色的lapin皮。我查分类电话簿,随便找了个毛皮业者打电话去问,才知道lapin是法文。
“字典里头可以找到。”对方说,一般美语字典都有。这字现在已是英文,由毛皮业引进来的。就是兔子的意思。
正如钱斯所说。
回家路上,有什么引发了我喝酒的欲望。我甚至不记得到底是什么刺激了我,只记得我的反应:想像自己一边肩膀抵着吧台,一只脚踩在铜栏杆上,钟型杯握在手里,锯木屑在地板上,我的鼻孔满是霉旧的老酒铺的味道。
饮酒欲其实不强,而我也没真打算付诸行动,不过倒因此想起我对简的许诺。因为不是觉得非喝不可,所以实在没有必要找她,但我还是决定找她。我花了一毛钱,在市立总图书馆附近拐角的电话亭拨了她的号码。
我们的谈话一直有车声干扰,所以只能轻松简短地聊聊。我没机会提到桑妮自杀,也没讲起那瓶“野火鸡”
我边吃晚饭边看邮报。桑妮的自杀在那天社会版占了几段,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但邮报往往为了促销报纸制造假象。这回他们引读者上钩的卖点是,强调桑妮和两个礼拜前在旅馆被剁成碎片的金达基嫩分享同一个皮条客。因为找不到桑妮的照片,所以他们又登一次金的照片。
不过报导的内容可就没办法像头条标题那么耸动。他们只能说她是自杀,外加一些不着边际的猜测,说桑妮自杀是因为她知道有关金被谋杀的内幕。
两腿被我打断的男孩仍然没有上报。但不用说,报纸从头到尾还是少不了谋杀和犯罪等等陈年调味料。我想到吉姆费伯说过要放弃报纸,不过我知道自己目前无法做到。
晚餐后,我到前台拿信。还是平常收到的垃圾传单,外加钱斯要我和他联络的口信。我打到他的服务处,他立刻回电问我案子进展如何。我老实说毫无进展。他问我是否打算坚持下去。
“再撑一阵子。”我说“我只是想看看前头有路没路。”
他说警察一直没有骚扰他。他整天都在忙着桑妮的丧葬事宜。金的遗体被运回威斯康星州的老家,但桑妮没有亲人认领。
目前他已安排好要把桑妮的遗休运出太平间。纪念仪式决定在西七十二街的库克殡仪馆举行,时间是礼拜四下午两点,他告诉我。
“早先实在也该为金办的,”他说“只是一直没有想到。其实主要是为了女孩们的士气。她们都快疯了,你知道。”
“可以想象。”—棒槌学堂e书小组—
“她们全在想同一件事。坏事成三。她们全在担心谁会是下一个。”
我当晚跑去参加聚会。台上人作见证时、我突然想到:一个礼拜前我失去意识四处游荡,做了什么只有天知道。
“我叫马修。”轮到我时我说“今晚我只想听听,谢谢。”
散会后,有个家伙跟着我爬上楼梯走到街上,然后和我并肩而行。他年约三十,穿件粗呢格子夹克,戴顶鸭舌帽。我不记得见过这人。
他说:“你叫马修,对吧?”——我点头算是承认——“你喜欢今晚那个见证?”
“还算有趣。”
“想听一听更有趣的故事吗?听说城北有个人给破了相。还断了两条腿。挺精彩的呢,老兄。”
我打个寒噤。手枪放在五斗柜的抽屉,卷在一双袜子里。两把刀也在同一个油屉甩。
他说:“你有种,老兄。那玩意儿够大,懂我意思吧?”他一手罩住鼠蹊,就像棒球选手护住命根子一样“不过话说回来。”他说“你不想惹祸上身吧?”
“你说什么?”
他摊摊手:“我又知道什么?我只是工会的人,老兄。我帮人捎个口信。就这么回事。有个小妞被人在旅馆里剁了,那是一回事,但她朋友是谁可又是另一码子事。不重要,懂吗?”
“谁要你传这口信的?”
他只是盯着我看。
“你怎么知道可以在会场找到我?”
“跟你进去,跟你出来。”他咯咯笑着“打断那个maricon1的两腿,做得也末免太过火了,老兄。太过火了。”
1西班牙文,男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