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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那天她很美,只是牵着她手的人并不是我。我甚至连站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或者说,是没有勇气?
是的,我害怕。害怕看到她别人拥有她的样子,害怕看到她眼里对别人的爱意。所以,我只能默默地站在一边,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远远地看她一眼。
只是一眼。
似乎,我总是只能站在远远的地方,才能肆无忌惮地表露出我对她的感情。
似乎,我从来只会在意她的感受和需要,却在不知不觉间把自己的真正感受和需要都深埋在了那个不可知的所在。
她咽喉不好,有慢性咽炎,而且很讨厌烟味。所以,我从来不抽烟,也从来不会让自己身上沾到一丁点烟味。尽管我烦心的时候,其实很喜欢用烟味来舒缓自己的心情。
她不喜欢下厨房,也很不会照顾自己。所以,我学会烧得一手好菜,并且很会调理人的身体。尽管,我其实并不喜欢做菜。
她打电话最怕找不到人,挂电话也害怕听到嘟嘟声。所以,我从来不会关手机,更不会先挂她的电话。尽管,我真的很讨厌半夜被电话吵醒
像这样已经多久了呢?三年?四年?六年?八年?或许从遇到她的那个雪夜起,我的心就跟着一起沦陷了,只是那个时候我自己并不明白心中对她的那份感觉究竟是什么。
几年之后当我终于明白这种感觉究竟代表了什么的时候,那件事情又发生了
四年前,我二十四岁,而她,刚刚二十岁。
二十四岁的我,已经在外打拼了两年。其实,我并不喜欢受人管制,所以工作了两年之后,我便辞掉了当时很好的一份工作,出来开了一家酒吧。
那家酒吧,就是现在的迷醉。
她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要替这家酒吧取名为迷醉。我当时并没有告诉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对她说,迷醉,正是她给我的感觉。
她,就像是一杯掺了迷藥的烈酒,让我迷惑,让我沉醉。
还记得酒吧开业的那天,她很开心,一口气喝了很多酒。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她是五杯倒,更不知道她喝醉之后会抓着人猛亲。那个时候我坐在她身边,眼见着她一杯接一杯的喝,最后喝高了,竟直接扑到我怀里,对着我一阵热吻。
那并不是我的初吻,可是那一吻给我的感觉,竟如此强烈。直到今天,我依旧忘怀不了唇齿间那让人迷醉的味道。
也正是因为那一吻,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对她的感觉究竟代表了什么。
那是爱。
是的,我爱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感觉就已经在心里生根发芽。只是当那一吻到来,我才深切的明白,我竟是如此爱她。
可是,她对我呢?她是否也对我有特殊的感觉?
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来不曾问过她。
其实,在感情方面我很白目,也很胆小。所以当我发现了对她的感情,我并没有马上去表白,而是一直观察,观察她对我的感觉,观察她的一切一切。
然后在一百天之后,也就是酒吧开业的第一百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她。那天她依旧在喝,但是自那一吻之后,我便学会了控制她的酒量,让她将酒量控制在三杯之内。
可是那一晚,她没醉,我却醉了。
因为我依旧胆小,我只能以酒壮胆,所以那晚我喝了很多酒
我依稀记得我吻了她,她似乎也很开心,因为她回应了我。之后的事情,我便不记得了。只是当第二天醒来,我在怀中发现了熟睡的她
不过,我不后悔。我告诉自己,只要她愿意,我可以立刻娶她。因为我爱她,而她也愿意把自己交给我,所以我很开心,我甚至都开始准备去向罗妈妈提出婚事的台词。
可是,当我看清楚了怀中人儿的脸,我整个人都蒙了!
这个女人是谁?
她说自己叫小亚,可我并不认识她!我昨晚抱的是安冉,是安冉!可为什么早上醒来,在我怀里的女人是这个陌生的小亚?
从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再次看到安冉,我都不知该怎么去面对她,我无颜去见她。然后没过多久,我就和小亚开始交往。其实,我并不爱小亚,我甚至都不喜欢她。
但是我知道,这就是我的命运。由我自己的性格所决定的命运。
没过多久,她也交了一个男朋友,林羽忻。我跟他很熟,熟到从小就穿一条裤裆长大,我没想到她的男朋友会是他。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对于羽忻我是了解的。虽然我并不知道羽忻是不是个好男人,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他是个好人。
这样就够了,不是么?将她交到羽忻的手里,总比交到一个陌生男人手里强。
当初,我就是这么想的,可是后来我却深深地明白我想错了。我和羽忻是哥们,是死党,所以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多。以往她还没和羽忻在一起的时候,我并不会有什么过多的想法,可是后来她和羽忻在一起之后。我们见面的机会更多了,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很想逃。
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个好人!我忍受不了羽忻看她的眼神,更忍受不了她倚在羽忻的怀抱!看着她也羽忻在一起,我就很难受。所以那段日子,只要他们双双出席的场面,我便会找借口离开。我害怕看到那样的一幕,那样的一幕会让我很心痛,胸口全是酸意。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发酸吃醋呢?
我想吃她的醋,可我并不是她的谁。我甚至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日子一晃就是三年。
三年后,小亚早已不在这座城市,她去了加拿大留学。而安冉也已经从大学毕业,只是毕业后她并没有去当个设计师,而是当起了职业小说家。说实话,对于她到底做什么工作,我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不论是设计师还是小说家,都并不是一个生活作息很规律的职业,不过,当个小说家或许更加合适她。
因为她根本不是一个喜欢勾心斗角的女人。怎么说呢,不是她不会,只是她很懒,懒到了不愿意去跟人计较是非。我想,像她那样的女人,还是不要在社会上与人争地死去活来要好些。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为她造一座堡垒,里面有她,有我,还有她心爱的宠物。这样的生活一定很惬意,可我不知道她是否满意我这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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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那天她很美,只是牵着她手的人并不是我。我甚至连站在她身边的资格都没有,或者说,是没有勇气?
是的,我害怕。害怕看到她别人拥有她的样子,害怕看到她眼里对别人的爱意。所以,我只能默默地站在一边,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远远地看她一眼。
只是一眼。
似乎,我总是只能站在远远的地方,才能肆无忌惮地表露出我对她的感情。
似乎,我从来只会在意她的感受和需要,却在不知不觉间把自己的真正感受和需要都深埋在了那个不可知的所在。
她咽喉不好,有慢性咽炎,而且很讨厌烟味。所以,我从来不抽烟,也从来不会让自己身上沾到一丁点烟味。尽管我烦心的时候,其实很喜欢用烟味来舒缓自己的心情。
她不喜欢下厨房,也很不会照顾自己。所以,我学会烧得一手好菜,并且很会调理人的身体。尽管,我其实并不喜欢做菜。
她打电话最怕找不到人,挂电话也害怕听到嘟嘟声。所以,我从来不会关手机,更不会先挂她的电话。尽管,我真的很讨厌半夜被电话吵醒
像这样已经多久了呢?三年?四年?六年?八年?或许从遇到她的那个雪夜起,我的心就跟着一起沦陷了,只是那个时候我自己并不明白心中对她的那份感觉究竟是什么。
几年之后当我终于明白这种感觉究竟代表了什么的时候,那件事情又发生了
四年前,我二十四岁,而她,刚刚二十岁。
二十四岁的我,已经在外打拼了两年。其实,我并不喜欢受人管制,所以工作了两年之后,我便辞掉了当时很好的一份工作,出来开了一家酒吧。
那家酒吧,就是现在的迷醉。
她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要替这家酒吧取名为迷醉。我当时并没有告诉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对她说,迷醉,正是她给我的感觉。
她,就像是一杯掺了迷藥的烈酒,让我迷惑,让我沉醉。
还记得酒吧开业的那天,她很开心,一口气喝了很多酒。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她是五杯倒,更不知道她喝醉之后会抓着人猛亲。那个时候我坐在她身边,眼见着她一杯接一杯的喝,最后喝高了,竟直接扑到我怀里,对着我一阵热吻。
那并不是我的初吻,可是那一吻给我的感觉,竟如此强烈。直到今天,我依旧忘怀不了唇齿间那让人迷醉的味道。
也正是因为那一吻,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对她的感觉究竟代表了什么。
那是爱。
是的,我爱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感觉就已经在心里生根发芽。只是当那一吻到来,我才深切的明白,我竟是如此爱她。
可是,她对我呢?她是否也对我有特殊的感觉?
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来不曾问过她。
其实,在感情方面我很白目,也很胆小。所以当我发现了对她的感情,我并没有马上去表白,而是一直观察,观察她对我的感觉,观察她的一切一切。
然后在一百天之后,也就是酒吧开业的第一百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她。那天她依旧在喝,但是自那一吻之后,我便学会了控制她的酒量,让她将酒量控制在三杯之内。
可是那一晚,她没醉,我却醉了。
因为我依旧胆小,我只能以酒壮胆,所以那晚我喝了很多酒
我依稀记得我吻了她,她似乎也很开心,因为她回应了我。之后的事情,我便不记得了。只是当第二天醒来,我在怀中发现了熟睡的她
不过,我不后悔。我告诉自己,只要她愿意,我可以立刻娶她。因为我爱她,而她也愿意把自己交给我,所以我很开心,我甚至都开始准备去向罗妈妈提出婚事的台词。
可是,当我看清楚了怀中人儿的脸,我整个人都蒙了!
这个女人是谁?
她说自己叫小亚,可我并不认识她!我昨晚抱的是安冉,是安冉!可为什么早上醒来,在我怀里的女人是这个陌生的小亚?
从那之后,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再次看到安冉,我都不知该怎么去面对她,我无颜去见她。然后没过多久,我就和小亚开始交往。其实,我并不爱小亚,我甚至都不喜欢她。
但是我知道,这就是我的命运。由我自己的性格所决定的命运。
没过多久,她也交了一个男朋友,林羽忻。我跟他很熟,熟到从小就穿一条裤裆长大,我没想到她的男朋友会是他。不过这样也好,至少对于羽忻我是了解的。虽然我并不知道羽忻是不是个好男人,但是我却清楚地知道,他是个好人。
这样就够了,不是么?将她交到羽忻的手里,总比交到一个陌生男人手里强。
当初,我就是这么想的,可是后来我却深深地明白我想错了。我和羽忻是哥们,是死党,所以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多。以往她还没和羽忻在一起的时候,我并不会有什么过多的想法,可是后来她和羽忻在一起之后。我们见面的机会更多了,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很想逃。
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个好人!我忍受不了羽忻看她的眼神,更忍受不了她倚在羽忻的怀抱!看着她也羽忻在一起,我就很难受。所以那段日子,只要他们双双出席的场面,我便会找借口离开。我害怕看到那样的一幕,那样的一幕会让我很心痛,胸口全是酸意。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发酸吃醋呢?
我想吃她的醋,可我并不是她的谁。我甚至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日子一晃就是三年。
三年后,小亚早已不在这座城市,她去了加拿大留学。而安冉也已经从大学毕业,只是毕业后她并没有去当个设计师,而是当起了职业小说家。说实话,对于她到底做什么工作,我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不论是设计师还是小说家,都并不是一个生活作息很规律的职业,不过,当个小说家或许更加合适她。
因为她根本不是一个喜欢勾心斗角的女人。怎么说呢,不是她不会,只是她很懒,懒到了不愿意去跟人计较是非。我想,像她那样的女人,还是不要在社会上与人争地死去活来要好些。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为她造一座堡垒,里面有她,有我,还有她心爱的宠物。这样的生活一定很惬意,可我不知道她是否满意我这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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