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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名人酒后
在台北,如果你要问哪家酒店最负盛名?
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会告诉你是一“名人酒店”
也就是说如果你生在台北还不知道“名人酒店”的话,就像一个身处二十世纪末即将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却不知道什么是电话一样的可笑,这是真的。
“名人酒店”的历史不是很悠久,它才经历三个年头罢了,不过可能是经营者眼光一流、经营手腕高超,短短三年已是规模颇大、人尽皆知的名酒店。
它在台北已经可以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地标了,无论是国内或是国外的人来到台湾,想上酒店,第一个想到的绝对是“名人酒店”
用远近驰名来形容它一点也不为过。
而且很奇怪的是,它没有分店,也就是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你说,经营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开连锁店,不国际化,让“名人酒店”遍布全台湾、全亚洲、全世界?
问的好!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老板不想。
再来“名人酒店”的特色之一就是一它是纯酒店。绝不含色情。
你说,哪家酒店没有“额外”服务?明的没有,暗地里绝对有。
原因还是很简单,因为它的老板不喜欢女人。要不是上酒店当凯子砸钞票机的绝大部分都是男人,它的老板还想要找堆男人来坐台呢!
基本上“名人酒店”的幕后老板是个怪胎,有着许多不同于常人的怪癖!
是真的,别以为这是玩笑。
举例来说,古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食色性也;不食,无以维持生命;不色,无以延续生命”可是人家大老板偏偏就是不爱女人、不近女色,就算来打火辣辣的肉弹裸女站在他面前,好吧!就算坐在他腿上,他九成九也是无动于衷,没感觉。
你说,难道他
摆在心里想想还可以。但,千万别怀疑他的性向问题,如果你还想多活几年!他虽然不爱女人,但也不见得对男人就有好感,他可是常年维持在零度以下的冰男。
谁不爱软玉温香在抱?他就是一个。
你说这不是怪胎,是什么?
而且俗说话的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之爱财是与生俱来的天性,偏偏就有个怪人不爱财,是谁?别怀疑,就是他。
还有,那大老板一定不知道何调“笑口常开”天天凛着张没有七情六欲的酷容吓人,任谁看了都畏惧三分。说句实话,他根本就是座千年不化的冰山,太过接近的下场不是被冻伤就是被冰块砸死。
但也奇怪!酒店生意,并没有因此而关门大吉,反而如火如荼地蒸蒸日上,日渐兴隆,一路长红。
怪哉!怪哉!
如果你欲火难耐或者是因某器官的需求而想找女人,千万别到“名人酒店”因为那里坐台的小姐是不陪人出场的,也就是卖笑不卖身。
如果你是地头蛇或是地方恶霸,想收保护费请到别处,因为它不需要保护,所以不会按期缴费。
但——你说,总有些大哥级的人物会借酒装疯,想来个霸王硬上弓,强行要带小姐出场?或是地头蛇强收保护费吧!
那是当然,因为有些人总是命中带贱,不打不行。
不过上述的情形也只在“名人酒店”刚开幕的前几个月发生过而已,之后就不曾有过。一定会有人问为什么。
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名人酒店”的幕后老板来头不小,背景硬得很。想惹他之前还是先掂掂自己的斤两有多重,或是提早加额投保?
它刚开幕时曾有人不信邪,硬要带小姐出场,也曾有地头蛇带手下来砸场,那些人全被大老板“请”去聊聊,下场只有他们本人知道。听说满悲惨的就是了,好像在医院做客了大半年。
此后这类情况便不再发生。
再来是“名人酒店”之所以有名,有个极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它的老板——前述中的怪胎酷哥。据亲眼看过“名人酒店”幕后老板的人说,他不像电视上的那种粉味很重的漂亮明星,但他很性格、很阳刚、很有自己味道耶!
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太酷了点,这也不是多大的缺点,甚至还可以当作优点来看。也因此常吸引不少好奇的男女来观望,但总是铩羽而归,因为他很少会出现在酒店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办公室中,从监视器里纵观一切。
除非必要,否则他不会现身。酒店里的大小事全由它的经理管理。也曾有不少人自称是经纪人的想要和它的老板签约拍电影、出唱片等,好像也是被他“请”了出去。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名人酒店”的经理,他是个美国男子,比大老板还上相哩!虽然没有那么重的脂粉味,但就是少了大老板那股阳刚味。人总是斯斯文文的,比较可取的地方是他满幽默的,不像大老板那样总是酷着张脸吓人。很多人都说“名人酒店”有今天的成就,他地位是功不可没!
而现在“名人酒店”的幕后大老板和经理,这两个风头很健的人中极品,出人意外的在营业时间里现身在某个包厢里头。
原因为何?看了就知道!
“我是开酒店,不是做人口买卖。”沉稳的声音明显地透露出不满。他不喜欢别人耽误他宝贵的时间,尤其是人渣!
他对阿牛这种欺善怕恶的人渣没什么好感,难听点是不屑。靠人口买卖来赚钱,他向来不耻。但他不会干预,前提是只要别人不来招惹他,就算在他面前杀人放火,他也不会插手。
“严严大,别拒绝得这么快,先看看货色再决定。”阿牛巴结讨好地说。他朝手下使了个眼色,要他们把人带过来。
要不是最近警方实在抓得太紧,货没办法脱手,只好找上严大,不然他阿牛就算有十个不!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惹上严老大。白痴也知道惹怒严老大的下场有多悲惨!
但他这颗猪头里的烂渣脑袋,实在是发馒得令人想吐!
不啊——没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懂得掩饰,所谓掩饰就是要把自己的缺点遮起来嘛。
路上随手抓个人来问也知道(说不定连狗都知道),人家“名人酒店”可是行得正、坐得稳的正派经营,正派哪!店里的小姐全是用白花花的银子请来坐台的耶!他这个小俗仔笨脑袋里还以为是三零年代的色情酒店兼人口买卖吗?陪酒小姐全是绑来、掳来的吗?
好吧,这也不能完全怪他,试想一个自年少时就开始混街头的瘪三,报纸看得懂几行都是问题,怎会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转型?毕竟在现今的台湾算是迈进已开发国家,国民生活水准普遍上升,国民年所得大幅增高,鲜少人会因生活贫苦而贩卖子女,但并不表示没有。
繁荣的北部是较少见,但在落后的山区,偏远的南部,仍有此行为。这俗仔常年窝在南部海港附近做买卖,往来的多半是一些落后的国家或是外来的人蛇集团,想上北部又不了解目前国内行情,以为混过黑道的人都该是一种德性。所以照他这豆腐脑来想,混过黑道、坐过牢的严老大,开的酒店理当也有“兼差”
“你这个大混蛋、臭鸡蛋、乌拉蛋,放开我噢”谩骂不绝的苏晴冷不防被丢在地上,她还没爬起来,就被那头蛮牛狠狠地一把拉起来。
“严老大,你看!这货色不错的。”阿牛箝住苏晴的下巴转向严老大“虽然瘦了点还算清秀,只要打几针铁定会赚的”
挣扎到一半的苏晴因为看到眼前的男人而傻了眼。他又高又大、又凶又酷,像极了电视上演的黑道教父,而且他不怒而威的样子看起来好吓人啊!
天啊!她要被卖给他吗?她不要啊!
“这是你绑来的?”严浩抬头一看,不禁皱起眉来,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小鬼是被绑来的。
但,意外的是他看到一双无助的美眸,原本清澈的眼已是红肿不堪。那孩子好小、好瘦,身高连他的胸部都不及,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丁点肉,像根竹子似的,根本就还没开始发育。看起来像是连十岁都不到的女娃,这样的孩子竟然被原本冷酷无情的心竟有些被打动且打痛。
“不是,不是,三天前花了五十万买来,是她父母卖的“啊”阿牛话没说完就被苏晴咬住手臂,痛得他啪的一巴掌就打在她的脸上,力道之大将她挥倒在地。
他奶奶的!差点被这小兔崽子咬下一块肉。阿牛强忍着快掉下的男儿泪,气得要上前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但,他似乎忘了前方有个令人闻之丧胆的人物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苏晴忍着左颊的痛楚破口大骂:“你别想诬赖我爸妈,明明是你把我绑来的,我爸妈才不会不要我”见他又一脚踹过来,她连忙护住头
咦不痛?真的不痛!
苏晴慢慢睁开眼,突然发现自己正腾空着,而那头牛跌倒在地正狼狈地爬起来。她、她有踢他吗?好像没有吧!
最重要的是,她有那么大的力道可以踢倒那头起码有三个宽的牛吗?难道她有不同常人的神力吗?
“这个我要了。”严浩不顾身旁的小陈托着快掉的下巴投来惊愕的眼神,指着怀里的女孩说。
老老大已经好几年不曾亲自动手过了,没想到他竟然会为了一个小女孩而且让他吃惊的是,他买买下她?
他们可是开酒店的耶!难不成老大要这个未成年的小鬼坐台?不会吧。小陈合上张了老大的嘴,在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小陈,你跟阿牛去这丫头的家里,把所有和她有关的资料全拿来。”该办的事要办,不在意酒店四周瞬间射向他的众多眼睛,有的是吃惊、有的是爱慕、有的他一概不去理会。
眼睛是他们的,他们要看谁是他们的自由,总不能叫他挖下每个看他的人的眼珠子吧!虽然他很想。
这样的话,电影工会、电视公司,甚至眼镜行可能全都要来他酒店外抗议他砸人饭碗、挡人财路。
不过,那些人该庆幸、该万幸。
他已经不是当年的严浩了。现在的他,只是个普通的商人,经营一家普通不过的酒店,如此而已。
“严老大”阿牛且畏且惧地跛着脚跟出来叫住严浩,不敢太过接近,深怕严浩又给他一脚。
他曾听道上的人说过,早几年的严老大是个惹不起的人物,身手好得不得了,凶狠无比,当然现在也是,尤其是经过刚才阿牛可以更加确定。只是他仍然不知道距离十来步之远的严老大到底是怎么来到他身边,踢偏他踹向那小鬼的脚。
严浩停了下来,懒得回头等他说话。
“那个价钱?”他好怕啊,可是利益薰心又不得不问。
“你要多少?”他看向远方不在意的随口问。这丫头在发抖!
钱向来不被他所看重。说实在点,他严浩最不缺的就是钱。
“两两百万。”阿牛艰难地咽下口水,目不转睛地盯着严老大,好随机应变。
“明天来拿。”严浩留下话,表示同意。
两百万就买断她的一生,她可真是廉价得可以!严浩想。
“跑了。”坐在办公桌后的严浩讥诮地看着一脸窘态的小陈。
很少人看过严浩这面。
小陈像是被人狠狠海扁一顿的模样。
“她在我送饭去的时候跑了。”脸红耳赤的小陈再次陈述事实。
严浩懒洋洋地支起肘来看着他挂脸的脸,一点也不担心小女孩跑掉,反而嘲笑起小陈。“你跟我多久了?连个小女孩也看不住?”
完了!完了!他的一世英明全毁在那乳臭未干的丫头手上。小陈在心里悲叹,谁叫他太轻敌了。时一也啊、命一也啊。非他所能及也啊莫非是天要亡他?
“其实那也不能怪我”他无力地自辩着。
“怎么说?”他也很想知道,她是怎么从小陈的眼前逃走。
小陈的身手也许不如他,但就看顾个小孩来说,算是大材小用了,怎么会
那瘦瘦弱弱的丫头看起来不像是学过拳脚,更何况是要放倒一个有功夫底子的大男人,谈何容易!
“谁知道她小小年纪心思那么歹毒、手段残忍”她她竟然攻击了他最引以为容的脸,叫他怎能不气?
小陈义愤填膺的陈述经过,不难看出他的咬牙切齿。
“她利用我仁慈的心态,趁我送饭过去,在没有防备的时候,躲在门后手持‘重型’武器,从背后偷袭我然后然后”就很丢脸了。
“然后你就昏倒,她就逃了?”严浩替他接下去。“你多大的人了,看不住小孩就算了,竟然还被放倒,你的身手退步的实在不像话!”
小陈的警觉心可真高啊!好在他只是酒店的经理,要是当他严浩的保镖,可能他墓地上的草已经长过他现在的身高了。
老大的表情分明就是在嘲笑他的不济嘛!该死的,他最不想的就是在老大面前出糗。
小陈力挽狂澜,试图作最后的挣扎“别看她长得像竹竿,她的力道可不小耶!你看,我额头上的伤就是最好的证据。”也是毕生最大的耻辱——栽在一个小丫头的手里。
“那为什么是打在额头上而不是后脑?”他随口一问又让小陈好不容易恢复正常的脸色再度红得吓人。
该死的丫头。“因因为我进去时听见门后有声音,然后就转头过去”接下来不用说,老大已经知道了,早知道瞒不过精明的老大。
“你的手废了吗?”难道不会抬手挡吗?
他完美无缺的形象就要终止在这丫头的手上。小陈忍不住在心里不断地咒骂算了,他豁出去了,老大要笑就笑吧!
“因为我没料想到她会攻击我,所以”当他回头看到她高举那张巨椅时,愣了一会儿,然后就被击中了。
他压根就没想到她会恩将仇报,老大好心买下她,她竟然还想逃?想逃就算了,竟然害他破相!
“你就站在那乖乖地让她打中你?”
“我用陈家人的人格发誓,我只愣了一又二分之一秒而已。”
“嗯哼”看来以后录用保镖时,警觉性、灵敏度、即时反应要列为首要条。
小陈无言可对。汁颜不已。
“老大那现在要怎么办?”
放走她?还是抓回来?依他看来是后者吧。没理由白花两百万,虽然老大不怎么爱钱,但也不会砸钱给阿牛那种人渣!
“她没地方去,一定会想办法回家。你直接去她家带她回来。”严浩顿了下“这次别再把人给看丢了。”
就算逃过了这次,她也逃不过再被卖掉的命运,还是找回来吧。严浩不其然地想起那双无助的眼。
“是,老大。”他只能接下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将功抵过。但谁知那小鬼又想用什么诡计来伤害他?看来他在下去前得多加点保额,尤其是脸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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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名人酒后
在台北,如果你要问哪家酒店最负盛名?
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会告诉你是一“名人酒店”
也就是说如果你生在台北还不知道“名人酒店”的话,就像一个身处二十世纪末即将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却不知道什么是电话一样的可笑,这是真的。
“名人酒店”的历史不是很悠久,它才经历三个年头罢了,不过可能是经营者眼光一流、经营手腕高超,短短三年已是规模颇大、人尽皆知的名酒店。
它在台北已经可以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地标了,无论是国内或是国外的人来到台湾,想上酒店,第一个想到的绝对是“名人酒店”
用远近驰名来形容它一点也不为过。
而且很奇怪的是,它没有分店,也就是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你说,经营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开连锁店,不国际化,让“名人酒店”遍布全台湾、全亚洲、全世界?
问的好!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老板不想。
再来“名人酒店”的特色之一就是一它是纯酒店。绝不含色情。
你说,哪家酒店没有“额外”服务?明的没有,暗地里绝对有。
原因还是很简单,因为它的老板不喜欢女人。要不是上酒店当凯子砸钞票机的绝大部分都是男人,它的老板还想要找堆男人来坐台呢!
基本上“名人酒店”的幕后老板是个怪胎,有着许多不同于常人的怪癖!
是真的,别以为这是玩笑。
举例来说,古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食色性也;不食,无以维持生命;不色,无以延续生命”可是人家大老板偏偏就是不爱女人、不近女色,就算来打火辣辣的肉弹裸女站在他面前,好吧!就算坐在他腿上,他九成九也是无动于衷,没感觉。
你说,难道他
摆在心里想想还可以。但,千万别怀疑他的性向问题,如果你还想多活几年!他虽然不爱女人,但也不见得对男人就有好感,他可是常年维持在零度以下的冰男。
谁不爱软玉温香在抱?他就是一个。
你说这不是怪胎,是什么?
而且俗说话的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之爱财是与生俱来的天性,偏偏就有个怪人不爱财,是谁?别怀疑,就是他。
还有,那大老板一定不知道何调“笑口常开”天天凛着张没有七情六欲的酷容吓人,任谁看了都畏惧三分。说句实话,他根本就是座千年不化的冰山,太过接近的下场不是被冻伤就是被冰块砸死。
但也奇怪!酒店生意,并没有因此而关门大吉,反而如火如荼地蒸蒸日上,日渐兴隆,一路长红。
怪哉!怪哉!
如果你欲火难耐或者是因某器官的需求而想找女人,千万别到“名人酒店”因为那里坐台的小姐是不陪人出场的,也就是卖笑不卖身。
如果你是地头蛇或是地方恶霸,想收保护费请到别处,因为它不需要保护,所以不会按期缴费。
但——你说,总有些大哥级的人物会借酒装疯,想来个霸王硬上弓,强行要带小姐出场?或是地头蛇强收保护费吧!
那是当然,因为有些人总是命中带贱,不打不行。
不过上述的情形也只在“名人酒店”刚开幕的前几个月发生过而已,之后就不曾有过。一定会有人问为什么。
我来告诉你吧!
因为“名人酒店”的幕后老板来头不小,背景硬得很。想惹他之前还是先掂掂自己的斤两有多重,或是提早加额投保?
它刚开幕时曾有人不信邪,硬要带小姐出场,也曾有地头蛇带手下来砸场,那些人全被大老板“请”去聊聊,下场只有他们本人知道。听说满悲惨的就是了,好像在医院做客了大半年。
此后这类情况便不再发生。
再来是“名人酒店”之所以有名,有个极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它的老板——前述中的怪胎酷哥。据亲眼看过“名人酒店”幕后老板的人说,他不像电视上的那种粉味很重的漂亮明星,但他很性格、很阳刚、很有自己味道耶!
不过美中不足的就是太酷了点,这也不是多大的缺点,甚至还可以当作优点来看。也因此常吸引不少好奇的男女来观望,但总是铩羽而归,因为他很少会出现在酒店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办公室中,从监视器里纵观一切。
除非必要,否则他不会现身。酒店里的大小事全由它的经理管理。也曾有不少人自称是经纪人的想要和它的老板签约拍电影、出唱片等,好像也是被他“请”了出去。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名人酒店”的经理,他是个美国男子,比大老板还上相哩!虽然没有那么重的脂粉味,但就是少了大老板那股阳刚味。人总是斯斯文文的,比较可取的地方是他满幽默的,不像大老板那样总是酷着张脸吓人。很多人都说“名人酒店”有今天的成就,他地位是功不可没!
而现在“名人酒店”的幕后大老板和经理,这两个风头很健的人中极品,出人意外的在营业时间里现身在某个包厢里头。
原因为何?看了就知道!
“我是开酒店,不是做人口买卖。”沉稳的声音明显地透露出不满。他不喜欢别人耽误他宝贵的时间,尤其是人渣!
他对阿牛这种欺善怕恶的人渣没什么好感,难听点是不屑。靠人口买卖来赚钱,他向来不耻。但他不会干预,前提是只要别人不来招惹他,就算在他面前杀人放火,他也不会插手。
“严严大,别拒绝得这么快,先看看货色再决定。”阿牛巴结讨好地说。他朝手下使了个眼色,要他们把人带过来。
要不是最近警方实在抓得太紧,货没办法脱手,只好找上严大,不然他阿牛就算有十个不!一百个胆子也不敢惹上严老大。白痴也知道惹怒严老大的下场有多悲惨!
但他这颗猪头里的烂渣脑袋,实在是发馒得令人想吐!
不啊——没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懂得掩饰,所谓掩饰就是要把自己的缺点遮起来嘛。
路上随手抓个人来问也知道(说不定连狗都知道),人家“名人酒店”可是行得正、坐得稳的正派经营,正派哪!店里的小姐全是用白花花的银子请来坐台的耶!他这个小俗仔笨脑袋里还以为是三零年代的色情酒店兼人口买卖吗?陪酒小姐全是绑来、掳来的吗?
好吧,这也不能完全怪他,试想一个自年少时就开始混街头的瘪三,报纸看得懂几行都是问题,怎会关心国家发展、社会转型?毕竟在现今的台湾算是迈进已开发国家,国民生活水准普遍上升,国民年所得大幅增高,鲜少人会因生活贫苦而贩卖子女,但并不表示没有。
繁荣的北部是较少见,但在落后的山区,偏远的南部,仍有此行为。这俗仔常年窝在南部海港附近做买卖,往来的多半是一些落后的国家或是外来的人蛇集团,想上北部又不了解目前国内行情,以为混过黑道的人都该是一种德性。所以照他这豆腐脑来想,混过黑道、坐过牢的严老大,开的酒店理当也有“兼差”
“你这个大混蛋、臭鸡蛋、乌拉蛋,放开我噢”谩骂不绝的苏晴冷不防被丢在地上,她还没爬起来,就被那头蛮牛狠狠地一把拉起来。
“严老大,你看!这货色不错的。”阿牛箝住苏晴的下巴转向严老大“虽然瘦了点还算清秀,只要打几针铁定会赚的”
挣扎到一半的苏晴因为看到眼前的男人而傻了眼。他又高又大、又凶又酷,像极了电视上演的黑道教父,而且他不怒而威的样子看起来好吓人啊!
天啊!她要被卖给他吗?她不要啊!
“这是你绑来的?”严浩抬头一看,不禁皱起眉来,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小鬼是被绑来的。
但,意外的是他看到一双无助的美眸,原本清澈的眼已是红肿不堪。那孩子好小、好瘦,身高连他的胸部都不及,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丁点肉,像根竹子似的,根本就还没开始发育。看起来像是连十岁都不到的女娃,这样的孩子竟然被原本冷酷无情的心竟有些被打动且打痛。
“不是,不是,三天前花了五十万买来,是她父母卖的“啊”阿牛话没说完就被苏晴咬住手臂,痛得他啪的一巴掌就打在她的脸上,力道之大将她挥倒在地。
他奶奶的!差点被这小兔崽子咬下一块肉。阿牛强忍着快掉下的男儿泪,气得要上前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但,他似乎忘了前方有个令人闻之丧胆的人物
被摔得七荤八素的苏晴忍着左颊的痛楚破口大骂:“你别想诬赖我爸妈,明明是你把我绑来的,我爸妈才不会不要我”见他又一脚踹过来,她连忙护住头
咦不痛?真的不痛!
苏晴慢慢睁开眼,突然发现自己正腾空着,而那头牛跌倒在地正狼狈地爬起来。她、她有踢他吗?好像没有吧!
最重要的是,她有那么大的力道可以踢倒那头起码有三个宽的牛吗?难道她有不同常人的神力吗?
“这个我要了。”严浩不顾身旁的小陈托着快掉的下巴投来惊愕的眼神,指着怀里的女孩说。
老老大已经好几年不曾亲自动手过了,没想到他竟然会为了一个小女孩而且让他吃惊的是,他买买下她?
他们可是开酒店的耶!难不成老大要这个未成年的小鬼坐台?不会吧。小陈合上张了老大的嘴,在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小陈,你跟阿牛去这丫头的家里,把所有和她有关的资料全拿来。”该办的事要办,不在意酒店四周瞬间射向他的众多眼睛,有的是吃惊、有的是爱慕、有的他一概不去理会。
眼睛是他们的,他们要看谁是他们的自由,总不能叫他挖下每个看他的人的眼珠子吧!虽然他很想。
这样的话,电影工会、电视公司,甚至眼镜行可能全都要来他酒店外抗议他砸人饭碗、挡人财路。
不过,那些人该庆幸、该万幸。
他已经不是当年的严浩了。现在的他,只是个普通的商人,经营一家普通不过的酒店,如此而已。
“严老大”阿牛且畏且惧地跛着脚跟出来叫住严浩,不敢太过接近,深怕严浩又给他一脚。
他曾听道上的人说过,早几年的严老大是个惹不起的人物,身手好得不得了,凶狠无比,当然现在也是,尤其是经过刚才阿牛可以更加确定。只是他仍然不知道距离十来步之远的严老大到底是怎么来到他身边,踢偏他踹向那小鬼的脚。
严浩停了下来,懒得回头等他说话。
“那个价钱?”他好怕啊,可是利益薰心又不得不问。
“你要多少?”他看向远方不在意的随口问。这丫头在发抖!
钱向来不被他所看重。说实在点,他严浩最不缺的就是钱。
“两两百万。”阿牛艰难地咽下口水,目不转睛地盯着严老大,好随机应变。
“明天来拿。”严浩留下话,表示同意。
两百万就买断她的一生,她可真是廉价得可以!严浩想。
“跑了。”坐在办公桌后的严浩讥诮地看着一脸窘态的小陈。
很少人看过严浩这面。
小陈像是被人狠狠海扁一顿的模样。
“她在我送饭去的时候跑了。”脸红耳赤的小陈再次陈述事实。
严浩懒洋洋地支起肘来看着他挂脸的脸,一点也不担心小女孩跑掉,反而嘲笑起小陈。“你跟我多久了?连个小女孩也看不住?”
完了!完了!他的一世英明全毁在那乳臭未干的丫头手上。小陈在心里悲叹,谁叫他太轻敌了。时一也啊、命一也啊。非他所能及也啊莫非是天要亡他?
“其实那也不能怪我”他无力地自辩着。
“怎么说?”他也很想知道,她是怎么从小陈的眼前逃走。
小陈的身手也许不如他,但就看顾个小孩来说,算是大材小用了,怎么会
那瘦瘦弱弱的丫头看起来不像是学过拳脚,更何况是要放倒一个有功夫底子的大男人,谈何容易!
“谁知道她小小年纪心思那么歹毒、手段残忍”她她竟然攻击了他最引以为容的脸,叫他怎能不气?
小陈义愤填膺的陈述经过,不难看出他的咬牙切齿。
“她利用我仁慈的心态,趁我送饭过去,在没有防备的时候,躲在门后手持‘重型’武器,从背后偷袭我然后然后”就很丢脸了。
“然后你就昏倒,她就逃了?”严浩替他接下去。“你多大的人了,看不住小孩就算了,竟然还被放倒,你的身手退步的实在不像话!”
小陈的警觉心可真高啊!好在他只是酒店的经理,要是当他严浩的保镖,可能他墓地上的草已经长过他现在的身高了。
老大的表情分明就是在嘲笑他的不济嘛!该死的,他最不想的就是在老大面前出糗。
小陈力挽狂澜,试图作最后的挣扎“别看她长得像竹竿,她的力道可不小耶!你看,我额头上的伤就是最好的证据。”也是毕生最大的耻辱——栽在一个小丫头的手里。
“那为什么是打在额头上而不是后脑?”他随口一问又让小陈好不容易恢复正常的脸色再度红得吓人。
该死的丫头。“因因为我进去时听见门后有声音,然后就转头过去”接下来不用说,老大已经知道了,早知道瞒不过精明的老大。
“你的手废了吗?”难道不会抬手挡吗?
他完美无缺的形象就要终止在这丫头的手上。小陈忍不住在心里不断地咒骂算了,他豁出去了,老大要笑就笑吧!
“因为我没料想到她会攻击我,所以”当他回头看到她高举那张巨椅时,愣了一会儿,然后就被击中了。
他压根就没想到她会恩将仇报,老大好心买下她,她竟然还想逃?想逃就算了,竟然害他破相!
“你就站在那乖乖地让她打中你?”
“我用陈家人的人格发誓,我只愣了一又二分之一秒而已。”
“嗯哼”看来以后录用保镖时,警觉性、灵敏度、即时反应要列为首要条。
小陈无言可对。汁颜不已。
“老大那现在要怎么办?”
放走她?还是抓回来?依他看来是后者吧。没理由白花两百万,虽然老大不怎么爱钱,但也不会砸钱给阿牛那种人渣!
“她没地方去,一定会想办法回家。你直接去她家带她回来。”严浩顿了下“这次别再把人给看丢了。”
就算逃过了这次,她也逃不过再被卖掉的命运,还是找回来吧。严浩不其然地想起那双无助的眼。
“是,老大。”他只能接下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将功抵过。但谁知那小鬼又想用什么诡计来伤害他?看来他在下去前得多加点保额,尤其是脸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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