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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的定时闹铃一响,圆月便睁开了眼睛。
昨天真像场梦一样,她居然和莫冠驰重逢了,现在还必须跟他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
不管是福还是祸,总之是福就不是祸,是祸就躲不过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
都是莫冠驰害的,他没出现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宁静;他出现了之后,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静。经过了一夜的沉淀,她还是想不出因应莫冠驰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镇共同生活了那么久,那可以说是缘分,但十年后又遇到被自己列为头号敬谢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说是孽缘了。
他变了那么多,不再是她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吓阻住的人,而且现在他显然也不怕她的优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没有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他变成了台北上流社会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所以她就贬值了。
他凭什么认定她凌圆月是他的?因为临别那个她失策接受的便当吗?
哪有人用区区一个便当当订情之物的,他以为随便在便当盒底下黏贴一句“等我娶你”的纸条就可以让她痴等十年吗?荒谬!她又不是现代王宝钏。
再说心动呢?
她对他又没有那份心动的感觉,因为年少的他们,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爱恋啊。
而且她被他死缠烂打、纠缠不清的开头是那么的不浪漫,只因自己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许,这太老套了点。
如果是英雄救美还好,可是美人救狗熊,这就有点那个了。
再说,她可能已经不是他心目中当年的凌圆月了,他喜欢、眷恋著的,应该是少女时代的凌圆月吧。
当年的她是多么自信满满、神采飞扬,而现在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努力掩去自身的光芒,当一个最平凡、最简单的凌圆月不想了!
她翻身下床,冲到浴室梳洗,用冰凉的水拍打脸颊,让混沌不明的思绪清醒些,顺便催眠自己,人要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所以前尘若梦,梦若屁,不想也罢。
铃电话响起,接著自动转接到答录机上。
“我是凌现在所以请在哔一声之后留言,哔——”
“圆月,我是妈妈,这个礼拜天是本馆馆主五十大寿,就算跋山涉水,你也一定要回来,否则某嘴硬心软的寿星公会记恨你一辈子。
“附注,顺便帮我把那把弯刀给押解回来,届时若不见逆子踪影,为娘绝不轻饶他,要他付五十桌的酒席钱,此言绝非恐吓尔尔,小女子绝对言出必行,星期六见啦!”
凌夫人语带威胁,但笑意满满,她越老越开通幽默,和越老越顽固古板的凌道南大相迳庭。
圆月笑着洗完脸,依序拍上化妆水和防晒乳液。
她喜欢母亲,若不是她的纵容与包容,她不可能毕了业还在台北混这么久,早就被她老爸押回石盘镇相过一百次亲了。
相信弯刀跟她一样,完全向著母亲那一方,他开的那个“天边赛车场”要不是有母亲掩护,恐怕也早被老爸抓包一百次,然后勒令他停业,乖乖回武道馆当个傀儡少馆主,之后心不甘情不愿的接掌凌门。
万幸这些人间惨事至今都没有发生,全赖有他们母亲“护短”的原故。
著装完毕,圆月匆匆下楼。
这栋五层的双并公寓有点老旧了,她租的是里头最小规模的一间,一小房、一小厅、一小卫、一小厨的格局,总坪数不到二十坪,但是租金也不便宜,一个月要一万五,不过还算是在她可以负担的范围之内。
昨天她的小车送厂保养,今天她得搭公车上班,加上去诸葛财团的车班她不熟,所以她特地提早三十分钟出门,以免第二天上班就迟到。
“圆月!”
顺手关上公寓大门防官小,立即有人叫住她。
她一僵,手停在大门生锈的把手上。
她不想、不敢、不愿、不要承认那个声音来出口莫冠驰的声带,可是很遗憾,那明明就是。
圆月深吸一口气,无奈的转过身去。
莫冠驰坐在一部十分拉风的深蓝跑车里,对著她展露无害笑容“我刚好路过这里,载你一程。”
她扬起眉。
公寓在巷子里耶,她很怀疑哪有那么刚好的事。
不过算了,与其汗流浃背的挤她没把握的公车,还不如坐坐拉风跑车,反正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她的车明天就送回来了,现在既然有免费的顺风车可搭,她何乐而不为?
“谢谢,麻烦你了。”
她上了车,也可以译成——贼船。
莫冠驰踩下油门上路,显得很愉快。
其实来之前他一点把握都没有。
圆月是他心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白雪公主,她的完美令他汗颜。就算此时的他早已身价百倍,他还是认为自己配不上她。
幸而来日方长,他可以慢慢地来,现在他有许多资源可以利用,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无援的拙小子了。
十年来,他没有忘记过她,她的回旋踢踢走那些混混的帅气身影一直烙印在他脑海,他的力争上游虽不是完全为了做给她看,但她是他的原动力,一个对他来说最美丽的目标。
在他享有名气及财富之后,有许多美女对他投怀送抱,除了应酬上必要的逢场作戏,他没有把真感情留在她们任何一个身上,他等的女人是圆月,要的女人也只有她!
只是他不明白,过去美丽又自信的她,为何甘心埋在朝代那种毫无希望的小广告公关公司里?他不明白,但他会弄清楚咕圆月饿极,瘦扁扁的肚子发出叫声。
“你饿了。”他笑,露出一口叫人嫉妒的健康白牙。
“对。”她白了他一眼,这点实在不必他点明“有经过便利商店的话,麻烦你停一下,我买个三明治果腹。”
她最不争气的地方就是这个,只要肚子饿就一定会发出声音,有时在不适当的场合也咕咕叫,常让她窘得想找地洞钻。
“带你去个好地方吃早点。”
不等她同意,莫冠驰车头一转,弯进一条巷子,然后转来转去,停在一间名叫“老黎豆浆”的老旧早餐店对面。
他下了车往店里走,圆月只得跟下去,现在他是她的司机,乘客别无选择。
他对老板吩咐几句,然后拉著她往门口一张桌子坐。
“三明治是西洋人的食物,我们中国人还是吃热腾腾的现做早点比较对味。”他拆开一双免洗筷递给她,微笑道:“我帮你点了蛋饼和温豆浆。”
圆月被动地接过筷子,老板已经送来煎好的蛋饼和温豆浆。
“一小匙辣椒没错吧?”
莫冠驰替她舀了一小匙辣椒酱进盘子里,她惊讶的看着他。
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吃中式早点里的蛋饼?又怎么知道她喜欢加一小匙辣椒酱?
他寻常至极的说:“以前有时我们会在学校旁边那间阿美早点遇到,我看你都是这样吃的。”
她要自己别想太多,他可能只是不小心留意到的,毕竟学校方圆百里之内,只有那家早餐店,大家都在那里吃,他会注意到也没什么稀奇。
稀奇的是,他一记就记了十年之久,这也太、太、太太久了一点。
她怔然地望着他,他正豪迈不羁的卷高名贵衬衫的袖子在吃烧饼夹葱花蛋,那样子,竟然竟然别有魅力。
这样怪异的想法让她脸一红,她是疯了吗?
一早上,圆月试图忘掉早餐时不正常的悸动,努力埋首于工作之中。
当她自认为很心无旁骛的写好企划书的初步拟定方向之后,免不了要面对莫冠驰。
因为在这里,他是她的顶头上司,根据她正牌老板朱世豪的说法,她要完全服从他,他说什么都是对的,她做什么都要先请示他,如果没有请示到他,她就什么都不要做,以免多做多错,那不如少做少错——所以莫冠驰一回办公室,她马上就把写了一早上的心血送到他面前。
“这是初步企划书,请莫总经理过目,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就要和贵公司的企划部人员进行下一步讨论了。”
他们同在一间办公室里工作,他另外替她安插了一张桌子,就在他的办公桌旁边,两人算得上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呸呸呸!她在乱想些什么“我不是说过,你不许再戴这个丑东西吗?”莫冠驰右手接过圆月呈上来的企划书,左手迳自摘掉她的眼镜丢进圾垃筒里。
早上接她时她明明没戴眼镜,没想到一来公司她又把眼镜给戴上了。
她这么漂亮,却戴副过时的眼镜来遮美,真不晓得居心何在哦。
“莫总经理,企划书”
圆月无可奈何的提醒他,心底默默为躺在垃圾筒里那副尸骨未寒、死不瞑目的无辜眼镜哀悼三分钟。
“我知道,先搁著,我看过之后会给你答案。”他这明显的是在安抚,然后立即接起一通电话。“喂,我是莫冠驰,是顾董啊,近来好吗?好久没一起打小白球了星期六啊方便,当然方便,打球也是我的嗜好之一嘛”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莫冠驰对著嘟嘟嘟的空话筒胡乱诌编一通。
老实说,朝代能接到这个case全是因为她的缘故,至于他、贺城西和卫十戒三个人对于朝代的广告公关能力根本没抱任何期望。
换言之,他是在干纣王讨妲己欢心的蠢事啦,砸大把钞票只为了和她朝夕相处,所以她写些什么甲企划、乙企划,他根本不在乎。
“那么我等你的指示。”看他一副很忙很忙的样子,圆月也只得接受他的敷衍,踅回自己办公桌。
她真不懂,他们选朝代当诸葛财团新一季的广告公关公司就已经够冒险的了,为什么他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中午时,圆月正准备泡碗杯面草草解决一餐,没想到一直很忙很忙的莫冠驰却又突然有空了。他搁下接到手软的无绝期电话,硬把她从座位里拉起来,很愉快的说:“陪我吃饭!”
她莫名其妙陪他吃了顿美味的法式简餐,滋味当然胜过杯面许多。
下午,她专注继续写她的公关企划,三点一到,徐秘书笑盈盈捧著托盘进来。
“凌小姐,吃点东西休息一下会比较有精神。”
徐秘书搁下托盘,透明的漂亮玻璃杯里装的大概是冰红茶,精致的白色餐碟则盛著一块清香四溢的诱人水果蛋糕。
“谢谢!”圆月惊叹。
这公司的... -->>
手机的定时闹铃一响,圆月便睁开了眼睛。
昨天真像场梦一样,她居然和莫冠驰重逢了,现在还必须跟他在同一个地方工作,这对她来说究竟是福还是祸?
不管是福还是祸,总之是福就不是祸,是祸就躲不过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
都是莫冠驰害的,他没出现以前,她的生活是一片宁静;他出现了之后,她的生活是片刻不静。经过了一夜的沉淀,她还是想不出因应莫冠驰的追求之策。
十年前在小镇共同生活了那么久,那可以说是缘分,但十年后又遇到被自己列为头号敬谢不敏人物的他,那就只能说是孽缘了。
他变了那么多,不再是她随便一句话就可以吓阻住的人,而且现在他显然也不怕她的优秀了;在他的心目中,她肯定没有过去那么高不可攀,他变成了台北上流社会最有价值的单身汉,所以她就贬值了。
他凭什么认定她凌圆月是他的?因为临别那个她失策接受的便当吗?
哪有人用区区一个便当当订情之物的,他以为随便在便当盒底下黏贴一句“等我娶你”的纸条就可以让她痴等十年吗?荒谬!她又不是现代王宝钏。
再说心动呢?
她对他又没有那份心动的感觉,因为年少的他们,根本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爱恋啊。
而且她被他死缠烂打、纠缠不清的开头是那么的不浪漫,只因自己救了他,他就要以身相许,这太老套了点。
如果是英雄救美还好,可是美人救狗熊,这就有点那个了。
再说,她可能已经不是他心目中当年的凌圆月了,他喜欢、眷恋著的,应该是少女时代的凌圆月吧。
当年的她是多么自信满满、神采飞扬,而现在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努力掩去自身的光芒,当一个最平凡、最简单的凌圆月不想了!
她翻身下床,冲到浴室梳洗,用冰凉的水拍打脸颊,让混沌不明的思绪清醒些,顺便催眠自己,人要活在当下,不是活在过去,所以前尘若梦,梦若屁,不想也罢。
铃电话响起,接著自动转接到答录机上。
“我是凌现在所以请在哔一声之后留言,哔——”
“圆月,我是妈妈,这个礼拜天是本馆馆主五十大寿,就算跋山涉水,你也一定要回来,否则某嘴硬心软的寿星公会记恨你一辈子。
“附注,顺便帮我把那把弯刀给押解回来,届时若不见逆子踪影,为娘绝不轻饶他,要他付五十桌的酒席钱,此言绝非恐吓尔尔,小女子绝对言出必行,星期六见啦!”
凌夫人语带威胁,但笑意满满,她越老越开通幽默,和越老越顽固古板的凌道南大相迳庭。
圆月笑着洗完脸,依序拍上化妆水和防晒乳液。
她喜欢母亲,若不是她的纵容与包容,她不可能毕了业还在台北混这么久,早就被她老爸押回石盘镇相过一百次亲了。
相信弯刀跟她一样,完全向著母亲那一方,他开的那个“天边赛车场”要不是有母亲掩护,恐怕也早被老爸抓包一百次,然后勒令他停业,乖乖回武道馆当个傀儡少馆主,之后心不甘情不愿的接掌凌门。
万幸这些人间惨事至今都没有发生,全赖有他们母亲“护短”的原故。
著装完毕,圆月匆匆下楼。
这栋五层的双并公寓有点老旧了,她租的是里头最小规模的一间,一小房、一小厅、一小卫、一小厨的格局,总坪数不到二十坪,但是租金也不便宜,一个月要一万五,不过还算是在她可以负担的范围之内。
昨天她的小车送厂保养,今天她得搭公车上班,加上去诸葛财团的车班她不熟,所以她特地提早三十分钟出门,以免第二天上班就迟到。
“圆月!”
顺手关上公寓大门防官小,立即有人叫住她。
她一僵,手停在大门生锈的把手上。
她不想、不敢、不愿、不要承认那个声音来出口莫冠驰的声带,可是很遗憾,那明明就是。
圆月深吸一口气,无奈的转过身去。
莫冠驰坐在一部十分拉风的深蓝跑车里,对著她展露无害笑容“我刚好路过这里,载你一程。”
她扬起眉。
公寓在巷子里耶,她很怀疑哪有那么刚好的事。
不过算了,与其汗流浃背的挤她没把握的公车,还不如坐坐拉风跑车,反正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她的车明天就送回来了,现在既然有免费的顺风车可搭,她何乐而不为?
“谢谢,麻烦你了。”
她上了车,也可以译成——贼船。
莫冠驰踩下油门上路,显得很愉快。
其实来之前他一点把握都没有。
圆月是他心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白雪公主,她的完美令他汗颜。就算此时的他早已身价百倍,他还是认为自己配不上她。
幸而来日方长,他可以慢慢地来,现在他有许多资源可以利用,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无援的拙小子了。
十年来,他没有忘记过她,她的回旋踢踢走那些混混的帅气身影一直烙印在他脑海,他的力争上游虽不是完全为了做给她看,但她是他的原动力,一个对他来说最美丽的目标。
在他享有名气及财富之后,有许多美女对他投怀送抱,除了应酬上必要的逢场作戏,他没有把真感情留在她们任何一个身上,他等的女人是圆月,要的女人也只有她!
只是他不明白,过去美丽又自信的她,为何甘心埋在朝代那种毫无希望的小广告公关公司里?他不明白,但他会弄清楚咕圆月饿极,瘦扁扁的肚子发出叫声。
“你饿了。”他笑,露出一口叫人嫉妒的健康白牙。
“对。”她白了他一眼,这点实在不必他点明“有经过便利商店的话,麻烦你停一下,我买个三明治果腹。”
她最不争气的地方就是这个,只要肚子饿就一定会发出声音,有时在不适当的场合也咕咕叫,常让她窘得想找地洞钻。
“带你去个好地方吃早点。”
不等她同意,莫冠驰车头一转,弯进一条巷子,然后转来转去,停在一间名叫“老黎豆浆”的老旧早餐店对面。
他下了车往店里走,圆月只得跟下去,现在他是她的司机,乘客别无选择。
他对老板吩咐几句,然后拉著她往门口一张桌子坐。
“三明治是西洋人的食物,我们中国人还是吃热腾腾的现做早点比较对味。”他拆开一双免洗筷递给她,微笑道:“我帮你点了蛋饼和温豆浆。”
圆月被动地接过筷子,老板已经送来煎好的蛋饼和温豆浆。
“一小匙辣椒没错吧?”
莫冠驰替她舀了一小匙辣椒酱进盘子里,她惊讶的看着他。
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吃中式早点里的蛋饼?又怎么知道她喜欢加一小匙辣椒酱?
他寻常至极的说:“以前有时我们会在学校旁边那间阿美早点遇到,我看你都是这样吃的。”
她要自己别想太多,他可能只是不小心留意到的,毕竟学校方圆百里之内,只有那家早餐店,大家都在那里吃,他会注意到也没什么稀奇。
稀奇的是,他一记就记了十年之久,这也太、太、太太久了一点。
她怔然地望着他,他正豪迈不羁的卷高名贵衬衫的袖子在吃烧饼夹葱花蛋,那样子,竟然竟然别有魅力。
这样怪异的想法让她脸一红,她是疯了吗?
一早上,圆月试图忘掉早餐时不正常的悸动,努力埋首于工作之中。
当她自认为很心无旁骛的写好企划书的初步拟定方向之后,免不了要面对莫冠驰。
因为在这里,他是她的顶头上司,根据她正牌老板朱世豪的说法,她要完全服从他,他说什么都是对的,她做什么都要先请示他,如果没有请示到他,她就什么都不要做,以免多做多错,那不如少做少错——所以莫冠驰一回办公室,她马上就把写了一早上的心血送到他面前。
“这是初步企划书,请莫总经理过目,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就要和贵公司的企划部人员进行下一步讨论了。”
他们同在一间办公室里工作,他另外替她安插了一张桌子,就在他的办公桌旁边,两人算得上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呸呸呸!她在乱想些什么“我不是说过,你不许再戴这个丑东西吗?”莫冠驰右手接过圆月呈上来的企划书,左手迳自摘掉她的眼镜丢进圾垃筒里。
早上接她时她明明没戴眼镜,没想到一来公司她又把眼镜给戴上了。
她这么漂亮,却戴副过时的眼镜来遮美,真不晓得居心何在哦。
“莫总经理,企划书”
圆月无可奈何的提醒他,心底默默为躺在垃圾筒里那副尸骨未寒、死不瞑目的无辜眼镜哀悼三分钟。
“我知道,先搁著,我看过之后会给你答案。”他这明显的是在安抚,然后立即接起一通电话。“喂,我是莫冠驰,是顾董啊,近来好吗?好久没一起打小白球了星期六啊方便,当然方便,打球也是我的嗜好之一嘛”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莫冠驰对著嘟嘟嘟的空话筒胡乱诌编一通。
老实说,朝代能接到这个case全是因为她的缘故,至于他、贺城西和卫十戒三个人对于朝代的广告公关能力根本没抱任何期望。
换言之,他是在干纣王讨妲己欢心的蠢事啦,砸大把钞票只为了和她朝夕相处,所以她写些什么甲企划、乙企划,他根本不在乎。
“那么我等你的指示。”看他一副很忙很忙的样子,圆月也只得接受他的敷衍,踅回自己办公桌。
她真不懂,他们选朝代当诸葛财团新一季的广告公关公司就已经够冒险的了,为什么他还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中午时,圆月正准备泡碗杯面草草解决一餐,没想到一直很忙很忙的莫冠驰却又突然有空了。他搁下接到手软的无绝期电话,硬把她从座位里拉起来,很愉快的说:“陪我吃饭!”
她莫名其妙陪他吃了顿美味的法式简餐,滋味当然胜过杯面许多。
下午,她专注继续写她的公关企划,三点一到,徐秘书笑盈盈捧著托盘进来。
“凌小姐,吃点东西休息一下会比较有精神。”
徐秘书搁下托盘,透明的漂亮玻璃杯里装的大概是冰红茶,精致的白色餐碟则盛著一块清香四溢的诱人水果蛋糕。
“谢谢!”圆月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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