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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什么事情的。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王晓明正在拾掇,邓丽君那温润园柔的金嗓子突如其来的响起来。毕竟是做贼心虚,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吓了一跳。
赶紧那过电话一看,不是老婆打来的,心略略放下,收拾了一下心情神采“喂,马秘书吧?找我有急事吗?”笑吟吟的听不出一点异样。
“王总,你在哪里?你答应过我,今天到我家吃饭的”马怜月入职时间尚短,还没有磨练出什么城府,快人快语的。
“哦”王晓明恍然,刚才光顾下半身快乐,倒是把这一茬忘记了。“对不起,刚才忙一些别的事,忘记了时间。现在你在哪里?”
“我在家里人家什么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了”马怜月今天下午突然神神叨叨的请假,原来是为这事呀。
“好的。我马上就到。”挂了电话,王晓明赶紧给分别给薛嫣然和白洁挂了个电话。对此,薛嫣然和白洁也没有过多的话说,王晓明这段时间左应酬右请客的,她们已经习惯了。只要他不再外面过夜,其他的好办,商人嘛!
“欢欢,叔叔给你买礼物了,你看!国宝大熊猫,喜不喜欢?”推开马晓月为他打开的门,王晓明仰首阔步的走了进去,一眼看见正睁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目视着自己的欢欢,赶紧露出了一副慈爱的笑脸。
“谢谢叔叔”欢欢眼睛一亮,一下子把那个胖乎乎的大熊猫一把抱进还显得扎小的怀里,奶声奶气的谢了一句。看得出,他的家教还是不错的。
“马小姐,你好。”马晓月笑盈盈的立在沙发旁,浑身套着一件宽松的家居服,松松垮垮的显得特别的大。哎!一个未婚女子呕心沥血的拉扯一个孩子,也真是难为她了,看她这瘦弱的身段就知道,这几年一点没少受苦。不过欢欢是不是自己的孩子,就算念在曾经肌肤相亲的情分上,自己也不应该冷眼旁观。心里这样想着,脸上的神色更是和气。
“王总,请坐。喝茶,喝茶。这是怜月为你买的碧螺春。可惜我不知道什么茶道,随便泡的”
“余香绕齿,舌底生津挺不错的。”王晓明小小茗了口,虽没有茶道高手的韵味,但碧螺春的底蕴还在,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令妹呢?”王晓明看马晓月好像有点拘谨,显然是待人接物上有所欠缺,随口问道。
“她在厨房里王总你稍等,我去饭菜弄好了没有”马怜月对眼前这个人有种发自心底的惊惶。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总之一看见他就会让自己想起三年多前的那一抹。那一个灯火朦胧的夜晚,自己在他笨拙粗暴的伐挞之下,终于变成了女人。虽然自己早有心理准备,但他那火热坚硬挺进自己脆弱娇嫩之地那一股从未有过的撕裂般痛楚,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也不知道是自己幸运还是不行,仅仅一次就让自己珠胎暗结。而欢欢的出现,更是时刻提醒着她,她就是在那个灯火朦胧的晚上变成女人的。
想到这里,马晓月暗暗瞄了正是不知愁滋味的欢欢一眼,看见欢欢还是那样活泼可爱,幽幽的叹了口气,唉!给人家生了孩子,人家却不知道,真是可怜!也不知道马晓月这是在感叹自己可怜还是孩子他爹可怜。
而孩子他爹更是不知道马晓月心里头的想法,虽然善于察言观色的他看见马晓月有点逃避自己感到有些突兀,但是当他看见欢欢正抱着大熊猫在那得意的笑时,满心的想法都抛之脑后。
“欢欢,来,叔叔抱抱。”王晓明向欢欢张开了双手。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现在欢欢对王晓明已经不感到陌生了,又可能是王晓明一个大熊猫已经收买了他,总之王晓明一展开双臂,缓缓就摇摇晃晃的向王晓明跑过来。
“欢欢真乖。叔叔给你糖吃。”王晓明居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串冰糖葫芦,看来功课做的不做。
欢欢看见冰糖葫芦那红彤彤的包衣时,一下子口水横流,双眼更是放出垂涎的目光。
“来,熊熊叔叔帮你拿着,这个你拿着”王晓明把冰糖葫芦的串子递到了欢欢肉乎乎的手里。
欢欢冰糖葫芦在手,笑得更欢了,那张小小的嘴巴更是急不可耐的凑了上去,包衣一下子就被撕开了一块
“王总你来啦,快入席吧。饭菜很快就好了欢欢,你看看,跟你说过多少次拉,吃东西不能流口水你看看,滴得叔叔的衣服到处都时”马怜月娇小的蛮腰上围着条大白兔围裙,看起来很像入的厨房出得厅堂的家庭主妇。
“没有关系欢欢,吃”王晓明看见欢欢被马怜月骂的嘴巴一扁,赶紧安慰。
“王总,入席吧。”马怜月没好气地瞄了眼口水横流的欢欢一下,说到。
“呵呵,好的。“
在马怜月的严格监管之下,虽然有王晓明撑腰,但欢欢手中的糖葫芦还是被收缴了,倒惹得他一脸的不高兴。
看着欢欢那撅着嘴一脸委屈的样子,王晓明马晓月马怜月不由得相视而笑。欢欢放下了碗里的鸡腿,好奇的目光不停的扫描三人,他还小,实在不能理解这些大人为何发笑。不过他左顾右盼之后发觉没有人跟他枪鸡腿,总算放下了心,然后低头大快朵颐。小孩子心性真是有趣。
随着这一笑,桌面的气氛顿时融洽起来。”王总,谢谢你给我一个机会。我知道我没有什么本事,但我会努力成为像廖主任那样成功的秘书。干杯!“马怜月眉头一扬,表决心的说。”这是马秘书你的努力。我只是给你机会而以,当不得你如此感激。干杯!“王晓明小小,喝了一口。”王总,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按理说没有机会跟你同台吃饭的。但今天既然老天给我机会,我也敬你一杯。谢谢你对我家的恩情。“马晓月举杯一饮而尽。也许是不胜饮酒,居然呛着了,咳嗽个不停,马怜月赶紧站起来轻抚她的背脊,然后递给了她一杯请水。”对不起,我不会饮酒。让王总看笑话了。“气色稍顺之后,马晓月很是不好意思。”客气了。当初我喝酒的时候跟你也差不多的。“王晓明一笑置之。
吃着喝着,马晓月的话头多了起来。”不满王总,我是个苦命的女人,当初我带着妹妹到广州去,本想着那里遍地是黄金,随便就可以弄几个钱。想不到妹妹却因此得了重病那时,我孤苦伶仃,没有办法呀我就只做了一次想不到就怀上了欢欢“说到这里,马晓月满眼慈爱的瞄了欢欢一眼,”但我不后悔对不起,今天我们请王总你吃饭,本来是感谢你来的,可不是想向你诉苦发牢骚。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喝过酒,这一喝酒我王总你不要见怪才是。“
看着姐姐越说越不像话了,马怜月赶紧悄悄地扯了马晓月一下。马晓月幡然醒悟,赶紧转了话头,顺手抹了抹眼泪。
“妈妈哭“本来还在津津有味咬着鸡腿的欢欢放下了鸡腿,目不转睛的看着母亲。
“没事我不会介意的“王晓明脸色突然间变得有些诡异。”王总,是不是菜不合口味?或者是我姐姐这些话惹你生气了?对不起对不起“马怜月看王晓明的神色似乎有点不善,很是不好意思。”没事我有点急事,先走了。“王晓明再也没有吃下去的心情。
“王总“马怜月一副很焦急的模样。”马秘书,我只是突然间想起了一些别的事情。你不用这么紧张。我先走了,谢谢你的晚餐。“说完,王晓明头也不会的走了,好像逃一样。”怜月,是不是姐姐说错了话?你看姐姐,唉,自从生了欢欢,总是这么神神叨叨的。希望不要对你的工作造成影响才好。“马晓月有点忐忑。”姐姐,我知道你这些日子受的苦。你只是想找些人说说,心里好受些“”怜月,你说那个人会知道吗?“”他会知道,一定会知道的。你就放心吧。“马怜月知道姐姐已经对那个人入了魔,赶紧安慰。”希望如此“马晓月长叹一声,说不出的凄凉孤独。时下虽然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但未婚先孕还是一件千夫所指的行为,如果找不到那个男人,她只一辈子也只能这样顾影自怜,孤独终老了。但,这有希望吗?
虽然马晓月只是片言只语,但王晓明何等聪明?!他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欢欢是他儿子的事实!“我就只做了一次想不到就怀上了欢欢“,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虽然早有准备,但这个消息对他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当场就把他震的手足无措。这个信息太强大了,他一时半会还消受不了。什么喜怒不形于色呀,城府呀统统抛诸脑后,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一个原来一无所知的突然听到自己有个儿子的男人。这一惊人消息立刻把他伪装的外衣剥掉,变得懵懵懂懂起来。
他这是只有一个疑问:怎么办?
欢欢是他的骨肉,这是毫无疑问的了!但认了欢欢,那就是向全社会承认自己有个私生子!成龙大哥在这个问题上都焦头烂额,前车之鉴呀!
但不认,那种骨肉不能相认的痛苦,自己能承受的住吗?这内心的谴责和内疚,是一个一直自诩正直的男人应该有的吗?
了什么事情的。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王晓明正在拾掇,邓丽君那温润园柔的金嗓子突如其来的响起来。毕竟是做贼心虚,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吓了一跳。
赶紧那过电话一看,不是老婆打来的,心略略放下,收拾了一下心情神采“喂,马秘书吧?找我有急事吗?”笑吟吟的听不出一点异样。
“王总,你在哪里?你答应过我,今天到我家吃饭的”马怜月入职时间尚短,还没有磨练出什么城府,快人快语的。
“哦”王晓明恍然,刚才光顾下半身快乐,倒是把这一茬忘记了。“对不起,刚才忙一些别的事,忘记了时间。现在你在哪里?”
“我在家里人家什么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了”马怜月今天下午突然神神叨叨的请假,原来是为这事呀。
“好的。我马上就到。”挂了电话,王晓明赶紧给分别给薛嫣然和白洁挂了个电话。对此,薛嫣然和白洁也没有过多的话说,王晓明这段时间左应酬右请客的,她们已经习惯了。只要他不再外面过夜,其他的好办,商人嘛!
“欢欢,叔叔给你买礼物了,你看!国宝大熊猫,喜不喜欢?”推开马晓月为他打开的门,王晓明仰首阔步的走了进去,一眼看见正睁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目视着自己的欢欢,赶紧露出了一副慈爱的笑脸。
“谢谢叔叔”欢欢眼睛一亮,一下子把那个胖乎乎的大熊猫一把抱进还显得扎小的怀里,奶声奶气的谢了一句。看得出,他的家教还是不错的。
“马小姐,你好。”马晓月笑盈盈的立在沙发旁,浑身套着一件宽松的家居服,松松垮垮的显得特别的大。哎!一个未婚女子呕心沥血的拉扯一个孩子,也真是难为她了,看她这瘦弱的身段就知道,这几年一点没少受苦。不过欢欢是不是自己的孩子,就算念在曾经肌肤相亲的情分上,自己也不应该冷眼旁观。心里这样想着,脸上的神色更是和气。
“王总,请坐。喝茶,喝茶。这是怜月为你买的碧螺春。可惜我不知道什么茶道,随便泡的”
“余香绕齿,舌底生津挺不错的。”王晓明小小茗了口,虽没有茶道高手的韵味,但碧螺春的底蕴还在,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令妹呢?”王晓明看马晓月好像有点拘谨,显然是待人接物上有所欠缺,随口问道。
“她在厨房里王总你稍等,我去饭菜弄好了没有”马怜月对眼前这个人有种发自心底的惊惶。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总之一看见他就会让自己想起三年多前的那一抹。那一个灯火朦胧的夜晚,自己在他笨拙粗暴的伐挞之下,终于变成了女人。虽然自己早有心理准备,但他那火热坚硬挺进自己脆弱娇嫩之地那一股从未有过的撕裂般痛楚,直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也不知道是自己幸运还是不行,仅仅一次就让自己珠胎暗结。而欢欢的出现,更是时刻提醒着她,她就是在那个灯火朦胧的晚上变成女人的。
想到这里,马晓月暗暗瞄了正是不知愁滋味的欢欢一眼,看见欢欢还是那样活泼可爱,幽幽的叹了口气,唉!给人家生了孩子,人家却不知道,真是可怜!也不知道马晓月这是在感叹自己可怜还是孩子他爹可怜。
而孩子他爹更是不知道马晓月心里头的想法,虽然善于察言观色的他看见马晓月有点逃避自己感到有些突兀,但是当他看见欢欢正抱着大熊猫在那得意的笑时,满心的想法都抛之脑后。
“欢欢,来,叔叔抱抱。”王晓明向欢欢张开了双手。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现在欢欢对王晓明已经不感到陌生了,又可能是王晓明一个大熊猫已经收买了他,总之王晓明一展开双臂,缓缓就摇摇晃晃的向王晓明跑过来。
“欢欢真乖。叔叔给你糖吃。”王晓明居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串冰糖葫芦,看来功课做的不做。
欢欢看见冰糖葫芦那红彤彤的包衣时,一下子口水横流,双眼更是放出垂涎的目光。
“来,熊熊叔叔帮你拿着,这个你拿着”王晓明把冰糖葫芦的串子递到了欢欢肉乎乎的手里。
欢欢冰糖葫芦在手,笑得更欢了,那张小小的嘴巴更是急不可耐的凑了上去,包衣一下子就被撕开了一块
“王总你来啦,快入席吧。饭菜很快就好了欢欢,你看看,跟你说过多少次拉,吃东西不能流口水你看看,滴得叔叔的衣服到处都时”马怜月娇小的蛮腰上围着条大白兔围裙,看起来很像入的厨房出得厅堂的家庭主妇。
“没有关系欢欢,吃”王晓明看见欢欢被马怜月骂的嘴巴一扁,赶紧安慰。
“王总,入席吧。”马怜月没好气地瞄了眼口水横流的欢欢一下,说到。
“呵呵,好的。“
在马怜月的严格监管之下,虽然有王晓明撑腰,但欢欢手中的糖葫芦还是被收缴了,倒惹得他一脸的不高兴。
看着欢欢那撅着嘴一脸委屈的样子,王晓明马晓月马怜月不由得相视而笑。欢欢放下了碗里的鸡腿,好奇的目光不停的扫描三人,他还小,实在不能理解这些大人为何发笑。不过他左顾右盼之后发觉没有人跟他枪鸡腿,总算放下了心,然后低头大快朵颐。小孩子心性真是有趣。
随着这一笑,桌面的气氛顿时融洽起来。”王总,谢谢你给我一个机会。我知道我没有什么本事,但我会努力成为像廖主任那样成功的秘书。干杯!“马怜月眉头一扬,表决心的说。”这是马秘书你的努力。我只是给你机会而以,当不得你如此感激。干杯!“王晓明小小,喝了一口。”王总,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按理说没有机会跟你同台吃饭的。但今天既然老天给我机会,我也敬你一杯。谢谢你对我家的恩情。“马晓月举杯一饮而尽。也许是不胜饮酒,居然呛着了,咳嗽个不停,马怜月赶紧站起来轻抚她的背脊,然后递给了她一杯请水。”对不起,我不会饮酒。让王总看笑话了。“气色稍顺之后,马晓月很是不好意思。”客气了。当初我喝酒的时候跟你也差不多的。“王晓明一笑置之。
吃着喝着,马晓月的话头多了起来。”不满王总,我是个苦命的女人,当初我带着妹妹到广州去,本想着那里遍地是黄金,随便就可以弄几个钱。想不到妹妹却因此得了重病那时,我孤苦伶仃,没有办法呀我就只做了一次想不到就怀上了欢欢“说到这里,马晓月满眼慈爱的瞄了欢欢一眼,”但我不后悔对不起,今天我们请王总你吃饭,本来是感谢你来的,可不是想向你诉苦发牢骚。对不起,我从来没有喝过酒,这一喝酒我王总你不要见怪才是。“
看着姐姐越说越不像话了,马怜月赶紧悄悄地扯了马晓月一下。马晓月幡然醒悟,赶紧转了话头,顺手抹了抹眼泪。
“妈妈哭“本来还在津津有味咬着鸡腿的欢欢放下了鸡腿,目不转睛的看着母亲。
“没事我不会介意的“王晓明脸色突然间变得有些诡异。”王总,是不是菜不合口味?或者是我姐姐这些话惹你生气了?对不起对不起“马怜月看王晓明的神色似乎有点不善,很是不好意思。”没事我有点急事,先走了。“王晓明再也没有吃下去的心情。
“王总“马怜月一副很焦急的模样。”马秘书,我只是突然间想起了一些别的事情。你不用这么紧张。我先走了,谢谢你的晚餐。“说完,王晓明头也不会的走了,好像逃一样。”怜月,是不是姐姐说错了话?你看姐姐,唉,自从生了欢欢,总是这么神神叨叨的。希望不要对你的工作造成影响才好。“马晓月有点忐忑。”姐姐,我知道你这些日子受的苦。你只是想找些人说说,心里好受些“”怜月,你说那个人会知道吗?“”他会知道,一定会知道的。你就放心吧。“马怜月知道姐姐已经对那个人入了魔,赶紧安慰。”希望如此“马晓月长叹一声,说不出的凄凉孤独。时下虽然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但未婚先孕还是一件千夫所指的行为,如果找不到那个男人,她只一辈子也只能这样顾影自怜,孤独终老了。但,这有希望吗?
虽然马晓月只是片言只语,但王晓明何等聪明?!他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欢欢是他儿子的事实!“我就只做了一次想不到就怀上了欢欢“,这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虽然早有准备,但这个消息对他来说不啻是晴天霹雳,当场就把他震的手足无措。这个信息太强大了,他一时半会还消受不了。什么喜怒不形于色呀,城府呀统统抛诸脑后,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一个原来一无所知的突然听到自己有个儿子的男人。这一惊人消息立刻把他伪装的外衣剥掉,变得懵懵懂懂起来。
他这是只有一个疑问:怎么办?
欢欢是他的骨肉,这是毫无疑问的了!但认了欢欢,那就是向全社会承认自己有个私生子!成龙大哥在这个问题上都焦头烂额,前车之鉴呀!
但不认,那种骨肉不能相认的痛苦,自己能承受的住吗?这内心的谴责和内疚,是一个一直自诩正直的男人应该有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