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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淑女,一个多么温婉、娴雅、迷人、高贵的词,如果非要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那么冰清典雅的藕荷是再合适不过了,仿佛嗅一嗅就能闻见那带着古典浪漫气息的馥郁清甘。
在古时候,淑女指的是那种知书达理,吟诗作画,笑不露齿,温柔可亲的女子吧,日常独居于闺阁小楼中,时常做出双手曼挽,莲步轻移状,凡事虽有主见,但不会轻易说出来,因为要顾及到方方面面比如红楼中的名媛薛宝钗,可算是个中典型呢。
飘中的郝思嘉虽无多少做淑女的天份,但其母亲——一位法国的名门之后,从小受着大家闺秀教养长大的女子,却是位不折不扣的淑女典范。她教给女儿的是:“男人在讲话,你千万不能插嘴,即使你认为自己比他们高明也罢。男人可不喜欢说话太冲的女孩子。”“做小姐的应该眼睛朝下说:好吧,先生,我一定照办。要不就说,听你吩咐,先生。”十四岁即嫁作人妇后挑起了家庭主妇的重担,并能依旧保持着礼仪:对丈夫和子女永远的耐心温柔好声好气,对待下人永远的和颜悦色公正无私,尽管家中每天都有乱糟糟的紧急事情,但她总是不慌不忙,应付裕如。她处世忠诚、宽容、温顺、慈爱、睿智她身上永远飘着淡淡的清香,鬓发永远的纹丝不乱,身上的绸裙永远的整整齐齐
呵,太过完美了吧,那样的高贵、文雅,像一朵高高在上的浮云般虽看上去近在咫尺,却实则天涯海角遥不可及。所以身边的下人、丈夫、女儿都把她看作一个神圣的人。因为即使她死了三个儿子,旁人也从未见她失态过!
只是那样的话——会错过多少人生该有的趣味?临死之前,她在嘴里不停的叫着一个人男人的名字,那是很久以前她唯一真正爱过的情人的名字。多年以前,他离开了她,也把她的心和青春都一并带走了。最后她把自己的一个美丽而空洞的躯壳嫁给了一个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直到最后把生平唯一的隐私带进坟墓里去的那刻,圣洁的一生才匆匆落下了帷幕。
又有谁知,在她那完美无瑕的外表之下所隐藏起来的痛苦和凄凉?就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真正了解她“郝思嘉曾把自己的母亲和圣母玛利亚混为一谈,如今她大了,仍然认为没有理由改变自己的看法。”呵呵,终于知道什么叫悲哀了吧!
我宁愿做一个——对于母亲的苦心教诲偶尔阳奉阴违,为了体现自身的魅力和邻家的英俊小生打情骂俏,在人前理直气壮的说出自己的意见,看到别的男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而窃喜不已的真实的女生。就像那位迷人而率真的郝思嘉小姐一样。
想来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在她那颗漂亮却简单的头脑里,因为被典雅高贵的母亲和百般挑剔的黑嬷嬷灌输了太多关于上流社会淑女的教条,但是却又无法跟她从父亲身上所继承的爱尔兰血统中天生的粗野狂放的本性无法真正融合,所以她一方面显得仪态端庄,举止文静,一方面精心故作娇憨的脸上那对爱动、任性、生气勃勃的绿眼睛却暴露了她的本性。呵,多么可爱又真实的小女人!所以那位自命不凡的白瑞德船长才会爱她爱得发狂!这位从不肯屈膝于任何一朵石榴裙下的男人在向她求婚时第一次口吐真言:“我第一次是在十二棵橡树庄园看到你的,当时你扔了一个花瓶,赌咒发誓的证明你不是小姐,从那以后,我一直打算不管怎样都要把你弄到手”
噢,我承认在看到这一段时,我就发疯般的爱上了坏男人白瑞德——但余音未落,有人慌忙掩口制止,顺带观察下四周惟恐被人偷听了去——母亲她老人家严厉的告诫说,一位真正的淑女是不会把自己喜欢谁这样的话随便说出口的,否则就有轻浮之嫌。这对于从小就梦想着自己的女儿能成为一名淑女的她来说,可是大忌。
伊的偶像是在陈丹燕的小说上海的金枝玉叶里那位即使在一贫如洗的年月里也要自己动手,用家里仅有的一只铝锅,在煤炉上蒸蒸烤烤,在没有温度控制的条件下巧手作出蛋糕来,然后怡然自得的享受下午茶的富家小姐,并努力让我也依葫芦画瓢的跟着人家学。当然,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这等俗女子哪儿学得来人家的那份骨子里透出的气定神闲,及经过动荡洗礼后愈发娴熟迷人的大家风范?我今日能东施效颦一番,可是我能担保得了自己在跟朋友聊天聊得兴致高昂时,还能不滔滔不绝夸夸其谈手脚并舞?我能让自己在赶着去做一个紧急重要的采访时,还能脚登高足,长裙款款的保持住高贵风度?我能在跟同事们为一个选题好坏而不得不面红耳赤唇枪舌剑时,还依旧能不急不躁,不愠不火吐气如兰?我能改变自己嫉恶如仇的天生禀性,在坏人伤害无辜,负心汉抛弃家小时,不说声:“我靠”?
噢,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难太难了,看来我还是无法舍弃那些人性中固有的恶习、糟粕,无法狠下心来迫使自己改头换面,发愤图强,从而全面提升自我的。那这么说来,我也注定成为不了一名真正的淑女了?到底心有不甘。
昨天母亲还兴头头的跑来找我,然后笑眯眯的指着一本时尚刊物上的淑女手册和声细语的对我说:现在终于知道该如何将你调教成一名淑女了。我一看,立马昏了过去,上头白纸黑字的写着:现代淑女除了要精通琴棋书画,掌握计算机英语之外,还得学会讲顶顶难学又拗口的法语,及弹奏需以旗袍雅韵相匹配的古筝
呵,淑女,一个多么温婉、娴雅、迷人、高贵的词,如果非要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那么冰清典雅的藕荷是再合适不过了,仿佛嗅一嗅就能闻见那带着古典浪漫气息的馥郁清甘。
在古时候,淑女指的是那种知书达理,吟诗作画,笑不露齿,温柔可亲的女子吧,日常独居于闺阁小楼中,时常做出双手曼挽,莲步轻移状,凡事虽有主见,但不会轻易说出来,因为要顾及到方方面面比如红楼中的名媛薛宝钗,可算是个中典型呢。
飘中的郝思嘉虽无多少做淑女的天份,但其母亲——一位法国的名门之后,从小受着大家闺秀教养长大的女子,却是位不折不扣的淑女典范。她教给女儿的是:“男人在讲话,你千万不能插嘴,即使你认为自己比他们高明也罢。男人可不喜欢说话太冲的女孩子。”“做小姐的应该眼睛朝下说:好吧,先生,我一定照办。要不就说,听你吩咐,先生。”十四岁即嫁作人妇后挑起了家庭主妇的重担,并能依旧保持着礼仪:对丈夫和子女永远的耐心温柔好声好气,对待下人永远的和颜悦色公正无私,尽管家中每天都有乱糟糟的紧急事情,但她总是不慌不忙,应付裕如。她处世忠诚、宽容、温顺、慈爱、睿智她身上永远飘着淡淡的清香,鬓发永远的纹丝不乱,身上的绸裙永远的整整齐齐
呵,太过完美了吧,那样的高贵、文雅,像一朵高高在上的浮云般虽看上去近在咫尺,却实则天涯海角遥不可及。所以身边的下人、丈夫、女儿都把她看作一个神圣的人。因为即使她死了三个儿子,旁人也从未见她失态过!
只是那样的话——会错过多少人生该有的趣味?临死之前,她在嘴里不停的叫着一个人男人的名字,那是很久以前她唯一真正爱过的情人的名字。多年以前,他离开了她,也把她的心和青春都一并带走了。最后她把自己的一个美丽而空洞的躯壳嫁给了一个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直到最后把生平唯一的隐私带进坟墓里去的那刻,圣洁的一生才匆匆落下了帷幕。
又有谁知,在她那完美无瑕的外表之下所隐藏起来的痛苦和凄凉?就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真正了解她“郝思嘉曾把自己的母亲和圣母玛利亚混为一谈,如今她大了,仍然认为没有理由改变自己的看法。”呵呵,终于知道什么叫悲哀了吧!
我宁愿做一个——对于母亲的苦心教诲偶尔阳奉阴违,为了体现自身的魅力和邻家的英俊小生打情骂俏,在人前理直气壮的说出自己的意见,看到别的男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而窃喜不已的真实的女生。就像那位迷人而率真的郝思嘉小姐一样。
想来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在她那颗漂亮却简单的头脑里,因为被典雅高贵的母亲和百般挑剔的黑嬷嬷灌输了太多关于上流社会淑女的教条,但是却又无法跟她从父亲身上所继承的爱尔兰血统中天生的粗野狂放的本性无法真正融合,所以她一方面显得仪态端庄,举止文静,一方面精心故作娇憨的脸上那对爱动、任性、生气勃勃的绿眼睛却暴露了她的本性。呵,多么可爱又真实的小女人!所以那位自命不凡的白瑞德船长才会爱她爱得发狂!这位从不肯屈膝于任何一朵石榴裙下的男人在向她求婚时第一次口吐真言:“我第一次是在十二棵橡树庄园看到你的,当时你扔了一个花瓶,赌咒发誓的证明你不是小姐,从那以后,我一直打算不管怎样都要把你弄到手”
噢,我承认在看到这一段时,我就发疯般的爱上了坏男人白瑞德——但余音未落,有人慌忙掩口制止,顺带观察下四周惟恐被人偷听了去——母亲她老人家严厉的告诫说,一位真正的淑女是不会把自己喜欢谁这样的话随便说出口的,否则就有轻浮之嫌。这对于从小就梦想着自己的女儿能成为一名淑女的她来说,可是大忌。
伊的偶像是在陈丹燕的小说上海的金枝玉叶里那位即使在一贫如洗的年月里也要自己动手,用家里仅有的一只铝锅,在煤炉上蒸蒸烤烤,在没有温度控制的条件下巧手作出蛋糕来,然后怡然自得的享受下午茶的富家小姐,并努力让我也依葫芦画瓢的跟着人家学。当然,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这等俗女子哪儿学得来人家的那份骨子里透出的气定神闲,及经过动荡洗礼后愈发娴熟迷人的大家风范?我今日能东施效颦一番,可是我能担保得了自己在跟朋友聊天聊得兴致高昂时,还能不滔滔不绝夸夸其谈手脚并舞?我能让自己在赶着去做一个紧急重要的采访时,还能脚登高足,长裙款款的保持住高贵风度?我能在跟同事们为一个选题好坏而不得不面红耳赤唇枪舌剑时,还依旧能不急不躁,不愠不火吐气如兰?我能改变自己嫉恶如仇的天生禀性,在坏人伤害无辜,负心汉抛弃家小时,不说声:“我靠”?
噢,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难太难了,看来我还是无法舍弃那些人性中固有的恶习、糟粕,无法狠下心来迫使自己改头换面,发愤图强,从而全面提升自我的。那这么说来,我也注定成为不了一名真正的淑女了?到底心有不甘。
昨天母亲还兴头头的跑来找我,然后笑眯眯的指着一本时尚刊物上的淑女手册和声细语的对我说:现在终于知道该如何将你调教成一名淑女了。我一看,立马昏了过去,上头白纸黑字的写着:现代淑女除了要精通琴棋书画,掌握计算机英语之外,还得学会讲顶顶难学又拗口的法语,及弹奏需以旗袍雅韵相匹配的古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