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论策(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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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对两个人的意见都予以嘉纳,称之一为权变,一为长久之道。桓礼和计生听在耳中,都没什么不满,众人也觉得有理,都纷纷点头称是。
汪日辰见两人退下,上前拱手道:“东胡各部,均以畜牧为生业,不事耕作,故桓礼所言,因其俗而治之,臣以为此言得矣,非如此不足以安其民!”
“然封其部落大人,则需散其部落氏族方可!”
目前的东胡,乃是一个庞杂的部落联盟,其下面约有大小部落几十个。每个部落,又是有一些联姻的氏族构成。在氏族中间,不论是畜牧的草场、营地、牲畜,还都是氏族的公有制。并没有分到每个人或者每个家庭的头上。
故而在氏族层面,因为一切公有,血脉相连,其凝聚力是非常强的。
封赏和招降其部落大人,虽然可以很快的安定下草原的形势,但也留下了后患,那就是,对氏族和部落丁壮的真正的控制是在部落大人手里面的,一旦局势有所变化,比如匈奴的东进,或者部落实力的快速增强,则部落大人很容易产生异心,而一旦部落大人不再忠心燕国,则整个部落就会马上和燕国背心离德,成为国家的敌人。
因此,对于东胡部落,必须改造其部落的构成和组织,形成大小相制、彼此制约的层级结构。
这个改造,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部落大人和豪强被斩杀一空的东胡王族部落。这些部落人民,一可以内迁到长城以内,编户为民。这样当然很快就能把这些人完全同化成农耕之民或者半农半牧的庶民。其二则是仍然让这些人留在草原上,把这些部落残民同样给编户。打散其氏族和部落限制进行编户。以有功的将士为其首领,根据战功,分得多少不同的编户牧民为其奴民。奴民在首领的管理和带领下放牧、生活,并按一定数量,给首领贡献生产所得。
根据将士级别的不同,再按照一定的层级,逐步编管起来,这样从十户到百户,千户,万户,就可以管辖到几万口。平日为牧,战时就按照编管之法,从中抽取丁壮成军。
如此一来,虽然仍是逐水草而放牧,但各级官长,皆为国家所封,有功则加,有过则减,可传之于后人。如此上下乃是赐封的将士或子弟,并非家族血脉,就不会形成浑然一体,外面无法监管控制的局面。
至于其他的部落,则因其部落大人都在,可以封赏那些真心归顺的部落大人,但同样要打散氏族部落,形成内外相通,上下相制的局面。但凡不肯被打散部落氏族进行封赏的,则一律坚决打压,或将其直接迁往内地为民,或者直接斩杀。
为了鼓励将士们留在草原,凡国家封赏之牧民,除了按照国家命令,调发丁壮,自备马匹、兵刃和一切器具随国家征战外,无需另行交纳赋税。同时,还允许将士们在长城以内,按照官爵功劳,封赏家宅土地。
听着汪日辰的话,太子丹越听越觉得这种方式有些熟悉,听到最后,猛然间想的明白,这个不就是和后世的清代将蒙古编旗设盟差不多么!
这个方法不错!
姬丹知道,自秦汉以后,中原政权对于草原民族的管理,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彻底编户为民。这种方法,只适合那些逐步定局,渐渐被同化为农耕为主生活的部落,而且这种同化,时间是非常漫长的。中间往往会有很多的反复。
另一种更常用,就是封赏其豪强大帅,实行羁索政策,然后再设立统一管理的机构进行控制。
这种羁索管理的模式,基本贯穿了自汉到明的一千多年时间,从汉代的南匈奴,乌桓、鲜卑,再到唐代对西域各国、北庭都护府属下各部,再到宋代初期对党项族的管理,明代对东北和西南土司的管理,无不都是一脉相承。
这种管理,在王朝兴盛的时候,可以很快的稳定住边疆的局面,形成一个大一统的繁华居面。但一旦王朝开始衰退,或者随着羁索管理对象的逐步壮大,很快,这些地区的混乱就逐步开始,原先作为羁索状态下负责管理庶民的那些豪强土帅,往往就很容易成为反抗王朝管理和权威的带头人。
比如乌桓族,先是依附于东汉王朝,对抗鲜卑的攻掠,同时在东汉的指挥下,共同对抗鲜卑,但很快,这些乌桓人就成为边关地区最大的骚扰者。而五胡乱中华的那五胡之族,也都是先后归附中原汉、魏、晋各朝,受封于中央,以部落形态定居于关内的游牧民族。
所以,部落形势的存在,不管暂时对燕国是效忠还是心有不满,但归根结底,一旦时间长了,都将是国家的祸患。
比如说像明朝的女真族和东南土司阶层,当初都是老老实实受封的,也都还知道为国出力。但到了后来,都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起兵相抗,成为覆灭帝国的主要力量。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也就是指此吧?
可见这种羁索管理,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
倒是满清,起自黑山白水之间,自身就是以骑射牧猎为生,创造出了八... -->>
太子对两个人的意见都予以嘉纳,称之一为权变,一为长久之道。桓礼和计生听在耳中,都没什么不满,众人也觉得有理,都纷纷点头称是。
汪日辰见两人退下,上前拱手道:“东胡各部,均以畜牧为生业,不事耕作,故桓礼所言,因其俗而治之,臣以为此言得矣,非如此不足以安其民!”
“然封其部落大人,则需散其部落氏族方可!”
目前的东胡,乃是一个庞杂的部落联盟,其下面约有大小部落几十个。每个部落,又是有一些联姻的氏族构成。在氏族中间,不论是畜牧的草场、营地、牲畜,还都是氏族的公有制。并没有分到每个人或者每个家庭的头上。
故而在氏族层面,因为一切公有,血脉相连,其凝聚力是非常强的。
封赏和招降其部落大人,虽然可以很快的安定下草原的形势,但也留下了后患,那就是,对氏族和部落丁壮的真正的控制是在部落大人手里面的,一旦局势有所变化,比如匈奴的东进,或者部落实力的快速增强,则部落大人很容易产生异心,而一旦部落大人不再忠心燕国,则整个部落就会马上和燕国背心离德,成为国家的敌人。
因此,对于东胡部落,必须改造其部落的构成和组织,形成大小相制、彼此制约的层级结构。
这个改造,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部落大人和豪强被斩杀一空的东胡王族部落。这些部落人民,一可以内迁到长城以内,编户为民。这样当然很快就能把这些人完全同化成农耕之民或者半农半牧的庶民。其二则是仍然让这些人留在草原上,把这些部落残民同样给编户。打散其氏族和部落限制进行编户。以有功的将士为其首领,根据战功,分得多少不同的编户牧民为其奴民。奴民在首领的管理和带领下放牧、生活,并按一定数量,给首领贡献生产所得。
根据将士级别的不同,再按照一定的层级,逐步编管起来,这样从十户到百户,千户,万户,就可以管辖到几万口。平日为牧,战时就按照编管之法,从中抽取丁壮成军。
如此一来,虽然仍是逐水草而放牧,但各级官长,皆为国家所封,有功则加,有过则减,可传之于后人。如此上下乃是赐封的将士或子弟,并非家族血脉,就不会形成浑然一体,外面无法监管控制的局面。
至于其他的部落,则因其部落大人都在,可以封赏那些真心归顺的部落大人,但同样要打散氏族部落,形成内外相通,上下相制的局面。但凡不肯被打散部落氏族进行封赏的,则一律坚决打压,或将其直接迁往内地为民,或者直接斩杀。
为了鼓励将士们留在草原,凡国家封赏之牧民,除了按照国家命令,调发丁壮,自备马匹、兵刃和一切器具随国家征战外,无需另行交纳赋税。同时,还允许将士们在长城以内,按照官爵功劳,封赏家宅土地。
听着汪日辰的话,太子丹越听越觉得这种方式有些熟悉,听到最后,猛然间想的明白,这个不就是和后世的清代将蒙古编旗设盟差不多么!
这个方法不错!
姬丹知道,自秦汉以后,中原政权对于草原民族的管理,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彻底编户为民。这种方法,只适合那些逐步定局,渐渐被同化为农耕为主生活的部落,而且这种同化,时间是非常漫长的。中间往往会有很多的反复。
另一种更常用,就是封赏其豪强大帅,实行羁索政策,然后再设立统一管理的机构进行控制。
这种羁索管理的模式,基本贯穿了自汉到明的一千多年时间,从汉代的南匈奴,乌桓、鲜卑,再到唐代对西域各国、北庭都护府属下各部,再到宋代初期对党项族的管理,明代对东北和西南土司的管理,无不都是一脉相承。
这种管理,在王朝兴盛的时候,可以很快的稳定住边疆的局面,形成一个大一统的繁华居面。但一旦王朝开始衰退,或者随着羁索管理对象的逐步壮大,很快,这些地区的混乱就逐步开始,原先作为羁索状态下负责管理庶民的那些豪强土帅,往往就很容易成为反抗王朝管理和权威的带头人。
比如乌桓族,先是依附于东汉王朝,对抗鲜卑的攻掠,同时在东汉的指挥下,共同对抗鲜卑,但很快,这些乌桓人就成为边关地区最大的骚扰者。而五胡乱中华的那五胡之族,也都是先后归附中原汉、魏、晋各朝,受封于中央,以部落形态定居于关内的游牧民族。
所以,部落形势的存在,不管暂时对燕国是效忠还是心有不满,但归根结底,一旦时间长了,都将是国家的祸患。
比如说像明朝的女真族和东南土司阶层,当初都是老老实实受封的,也都还知道为国出力。但到了后来,都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起兵相抗,成为覆灭帝国的主要力量。
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也就是指此吧?
可见这种羁索管理,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
倒是满清,起自黑山白水之间,自身就是以骑射牧猎为生,创造出了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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