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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或者说,隐藏在人类身体里的洛基似是而非地说了这么一番话后,就回到他的卧室里,火神与欺诈之神感到了一阵不应有的疲倦,对一个代理人来说这可不应该,但这具躯体使用的时间确实够长了,他考虑着,是否应该更换一具更年轻,更强壮的躯体,譬如托马斯的众多儿子中的一个,当然,他们时常嫉妒着父亲获得的恩惠,却不太清楚其中的缘由——他们就像是洛基以及其子女挂在衣橱里的一件件的衣服,使用者不会考虑衣服的思想,神明也不会,一旦他们被选定为代理人,注定了要失去自己的灵魂。
希利斯去探望了维达,维达还是那样的生机勃勃,健壮有力,她现在在外貌上已经没有太多印第安人的特征,这代表着大灵已经从印第安人的信仰中摆脱了出来,因为这个新大陆现在更多地被白人占据,她的形容特征也更倾向于白人,应该说,近似于盎格鲁?撒克逊人,托马斯说过,神明会依照信徒所以为的那样呈现出不同的样貌来,大灵的改变仿佛就在说明这一点。
她已经睡了,希利斯坐在她的床前,注视着那张天使一般的面庞,这时候芬里尔的声音在他的思想中想起——别考虑太多了,巨狼说,就把这当作另一种竞争吧,正如人类所说,优胜劣汰,在这个大陆上,人类与自然相比,与神明相比,还太弱小了,他们必须为自己的生存挣扎,过多的道德只会成为桎梏,他们现在需要如同一头野兽般地去谋取生存的权力——也许等到很多年后,当人类能够在与这个大陆,与神明的战斗中占据上风,那时候他们自然会变得温和、优雅和宁静,关爱弱者,呼吁和平……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让我吃惊,希利斯说,你不是不太爱看书吗?
我不太爱看书,但我可以从彩虹桥上俯瞰中庭,中庭有无数国家,我的代理人,芬里尔说,人类在富足的时候性情温和,仁慈宽容,但在贫苦或是遇到灾祸的时候就会变得暴戾冷酷——这点轮回了不知道多少遍,就像是一本我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的书,看到上一页我就知道下一页会写点什么——希利斯,我们的寿命是无尽的,你若是觉得无法承受,那么只要等待就好了,也许只需要一百年或是两百年,你如今看到的很多事情都不会再发生了,也许还会有人认为它们都是胡说八道呢。
——我不是无法接受,希利斯说,只是没能想到……白人们自诩文明,或是虔诚,但事实上,他们的行事几乎不受任何事务羁绊,无论是法律还是信仰。
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还要如此小心翼翼的缘故,芬里尔说,人类可是一种很会忘恩负义的东西。
————————
无论是因为托马斯的解释,还是因为芬里尔的安慰,希利斯回到四角公园的时候,心情就平静了很多,虽然他还是厌恶着那些做死人买卖的家伙,但他也知道这些家伙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他偶尔还是会被打搅,不少人垂涎着他的身手,除了参与帮派之间的战斗之外,还有的就是有些人希望能够拉拢他去干“大活”。
这种“大活”的意思是说,一种受雇佣去殴打或是伤害别人的活儿,这是有详细的价目表的,打一拳两美元,打青两只眼圈四美元,打断鼻梁十美元,打昏过去(可以用木棍)十五美元,切掉耳朵也是十五美元,打断胳膊和大腿十九美元,枪击腿部二十五美元,刀刺四肢或是肩膀四十美元,大活一百美元以上(视对方身份与情况)——大活就是指谋杀,能让希利斯这样的人出动基本上都在五百美元到一千美元左右,就这样希利斯也要看对方是否应当遭到这样的报应,而不是随便什么活儿都接受,这让三个头吉姆为首的打手不由得酸溜溜,因为自从希利斯来了,他们就要等着接希利斯不要的活儿——因为希利斯确实可靠,他接的活儿没有不成功的,而且他不需要接应,也不需要协助,一个人就能完成,而且异常迅速和敏捷,那个倒霉鬼往往还没能明白过来就死了。
希利斯知道恨自己的人并不少,但他毫不在意,除了马库斯,这些暴徒中没有一个能够与自己对抗,就算他们有意策划一场阴谋也只是徒劳无功,只是这样的仇恨在黑暗中酝酿的时间太长了,就不由得演化成了就连希利斯也没能想到的恶劣后果——这天希利斯干完了活儿——杀死了一个快要把孤儿院变成了妓院的神父,带着一口袋叮当作响的西班牙银元去向马库斯复命,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女孩,在四角公园里,七岁的女孩就能有“活儿”干,所以他遇到的这个只有五六岁的女孩,还在以乞讨的方式弄钱,他就随手取了一枚银币放在那个女孩的手里,在他踏上楼梯的时候,还看到那个女孩正在举起银币向着其他人炫耀,他走下楼梯后,就只看到一具流着血的尸体倒在地上。
一个女人哭嚎着,她是那个女孩的母亲,希利斯走过去,才知道因为那个女孩愚蠢地向别人炫耀她得到了一枚西班牙银元而被杀死和抢劫,也许一些傻瓜会认为她是咎由自取,但希利斯从中嗅到了不一样的气味,他沿着那股气味找过去,在一个酒馆里找到了那枚银币和它现在的主人,他正在和一群衣着鲜亮的家伙高声说笑,希利斯认得他,他曾经希望和希利斯搭伙但被希利斯拒绝了,这家伙不但是个皮条客,还是一个盗墓贼(勒索者),他也是一个小头目,所以对希利斯的拒绝一直很生气。
他看到希利斯过来,露出了一个挑衅的笑容,并且将手放在自己的后腰上,我们或许会以为,这时候的底层暴徒都是一群邋遢恶心的家伙,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在不做工的时候,总是打扮得犹如一个花花公子,头发擦着发油,往后梳理整齐,带着高筒礼帽或是软毡帽,一样是三件式的套装,擦亮的皮鞋和刮干净的脸,有时候还会往身上喷洒香水,这个被称作胖鸭的小头目也不例外,他甚至穿着一条花俏的格子呢裤,但他肯定将一柄大口径手枪插在了腰带上,但希利斯没有丝毫犹豫地,在他拔出手枪之... -->>
托马斯,或者说,隐藏在人类身体里的洛基似是而非地说了这么一番话后,就回到他的卧室里,火神与欺诈之神感到了一阵不应有的疲倦,对一个代理人来说这可不应该,但这具躯体使用的时间确实够长了,他考虑着,是否应该更换一具更年轻,更强壮的躯体,譬如托马斯的众多儿子中的一个,当然,他们时常嫉妒着父亲获得的恩惠,却不太清楚其中的缘由——他们就像是洛基以及其子女挂在衣橱里的一件件的衣服,使用者不会考虑衣服的思想,神明也不会,一旦他们被选定为代理人,注定了要失去自己的灵魂。
希利斯去探望了维达,维达还是那样的生机勃勃,健壮有力,她现在在外貌上已经没有太多印第安人的特征,这代表着大灵已经从印第安人的信仰中摆脱了出来,因为这个新大陆现在更多地被白人占据,她的形容特征也更倾向于白人,应该说,近似于盎格鲁?撒克逊人,托马斯说过,神明会依照信徒所以为的那样呈现出不同的样貌来,大灵的改变仿佛就在说明这一点。
她已经睡了,希利斯坐在她的床前,注视着那张天使一般的面庞,这时候芬里尔的声音在他的思想中想起——别考虑太多了,巨狼说,就把这当作另一种竞争吧,正如人类所说,优胜劣汰,在这个大陆上,人类与自然相比,与神明相比,还太弱小了,他们必须为自己的生存挣扎,过多的道德只会成为桎梏,他们现在需要如同一头野兽般地去谋取生存的权力——也许等到很多年后,当人类能够在与这个大陆,与神明的战斗中占据上风,那时候他们自然会变得温和、优雅和宁静,关爱弱者,呼吁和平……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让我吃惊,希利斯说,你不是不太爱看书吗?
我不太爱看书,但我可以从彩虹桥上俯瞰中庭,中庭有无数国家,我的代理人,芬里尔说,人类在富足的时候性情温和,仁慈宽容,但在贫苦或是遇到灾祸的时候就会变得暴戾冷酷——这点轮回了不知道多少遍,就像是一本我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的书,看到上一页我就知道下一页会写点什么——希利斯,我们的寿命是无尽的,你若是觉得无法承受,那么只要等待就好了,也许只需要一百年或是两百年,你如今看到的很多事情都不会再发生了,也许还会有人认为它们都是胡说八道呢。
——我不是无法接受,希利斯说,只是没能想到……白人们自诩文明,或是虔诚,但事实上,他们的行事几乎不受任何事务羁绊,无论是法律还是信仰。
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还要如此小心翼翼的缘故,芬里尔说,人类可是一种很会忘恩负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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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因为托马斯的解释,还是因为芬里尔的安慰,希利斯回到四角公园的时候,心情就平静了很多,虽然他还是厌恶着那些做死人买卖的家伙,但他也知道这些家伙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他偶尔还是会被打搅,不少人垂涎着他的身手,除了参与帮派之间的战斗之外,还有的就是有些人希望能够拉拢他去干“大活”。
这种“大活”的意思是说,一种受雇佣去殴打或是伤害别人的活儿,这是有详细的价目表的,打一拳两美元,打青两只眼圈四美元,打断鼻梁十美元,打昏过去(可以用木棍)十五美元,切掉耳朵也是十五美元,打断胳膊和大腿十九美元,枪击腿部二十五美元,刀刺四肢或是肩膀四十美元,大活一百美元以上(视对方身份与情况)——大活就是指谋杀,能让希利斯这样的人出动基本上都在五百美元到一千美元左右,就这样希利斯也要看对方是否应当遭到这样的报应,而不是随便什么活儿都接受,这让三个头吉姆为首的打手不由得酸溜溜,因为自从希利斯来了,他们就要等着接希利斯不要的活儿——因为希利斯确实可靠,他接的活儿没有不成功的,而且他不需要接应,也不需要协助,一个人就能完成,而且异常迅速和敏捷,那个倒霉鬼往往还没能明白过来就死了。
希利斯知道恨自己的人并不少,但他毫不在意,除了马库斯,这些暴徒中没有一个能够与自己对抗,就算他们有意策划一场阴谋也只是徒劳无功,只是这样的仇恨在黑暗中酝酿的时间太长了,就不由得演化成了就连希利斯也没能想到的恶劣后果——这天希利斯干完了活儿——杀死了一个快要把孤儿院变成了妓院的神父,带着一口袋叮当作响的西班牙银元去向马库斯复命,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女孩,在四角公园里,七岁的女孩就能有“活儿”干,所以他遇到的这个只有五六岁的女孩,还在以乞讨的方式弄钱,他就随手取了一枚银币放在那个女孩的手里,在他踏上楼梯的时候,还看到那个女孩正在举起银币向着其他人炫耀,他走下楼梯后,就只看到一具流着血的尸体倒在地上。
一个女人哭嚎着,她是那个女孩的母亲,希利斯走过去,才知道因为那个女孩愚蠢地向别人炫耀她得到了一枚西班牙银元而被杀死和抢劫,也许一些傻瓜会认为她是咎由自取,但希利斯从中嗅到了不一样的气味,他沿着那股气味找过去,在一个酒馆里找到了那枚银币和它现在的主人,他正在和一群衣着鲜亮的家伙高声说笑,希利斯认得他,他曾经希望和希利斯搭伙但被希利斯拒绝了,这家伙不但是个皮条客,还是一个盗墓贼(勒索者),他也是一个小头目,所以对希利斯的拒绝一直很生气。
他看到希利斯过来,露出了一个挑衅的笑容,并且将手放在自己的后腰上,我们或许会以为,这时候的底层暴徒都是一群邋遢恶心的家伙,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在不做工的时候,总是打扮得犹如一个花花公子,头发擦着发油,往后梳理整齐,带着高筒礼帽或是软毡帽,一样是三件式的套装,擦亮的皮鞋和刮干净的脸,有时候还会往身上喷洒香水,这个被称作胖鸭的小头目也不例外,他甚至穿着一条花俏的格子呢裤,但他肯定将一柄大口径手枪插在了腰带上,但希利斯没有丝毫犹豫地,在他拔出手枪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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