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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克隆比怀里揣着一把匕首。
这是一把好匕首,对老炼金术士枯瘦的手掌来说有一定负担,必须两手重叠紧握刀柄才能保证它不掉落下来。正因为如此,他可以用它来从上往下扎,或者来回横向地割断什么东西,但是要往前刺出去,就有些难度了。他试过反握刀柄,但是却生怕它会从掌心的缝隙中滑落,更别提在空气中挥舞它了。有的时候,他不小心把伊丽莎脚腕上的绳结绑得太紧,徒手解不开,就只好用这把刀来割。为了不割伤她的皮肤,他忙得满头大汗。
今天夜里,亚伯克隆比带上了匕首,是因为觉得自己也许用得着它。我今天可能要杀人,他想。他已经太老、太虚弱了,需要借助自己不信任的武器来杀人。在年轻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他的长袍有两个兜,一个右边,一个左边。匕首在右边兜里,他反复试了好几次,确保右手一伸进去就能摸著它。冰冷的匕首贴着肋骨,仿佛刀锋上那锐利的恶意已经渗入皮肤。而左边的兜里,是十个金币,在黑夜里也能发出亮光的金币。十个金币可以让人做很多事,对人做很多事。这些都是达莉亚给他的。自从那一次见面后,亚伯克隆比就常常想:那位夫人真是好心人。不过,如果她不是随便就能拿出十个金币的贵妇,估计也就不会有好心肠了。一个人要是穷了,就只能记挂着胃,没空去理心肠。
于是,亚伯克隆比右兜里有可以杀人的匕首,左兜里有可以使唤人的十个金币。他生出一股奇特的满足感,以至于当跨出家门的时候匹克不停地吠叫,他也没有打它,踢它。他觉得自己多出了一些重量,这重量让他脚下步子稳当起来,眼睛也明朗起来。他甚至都有些想笑了。
夜里很黑。亚伯克隆比不怕黑,他怕亮光。他怕黑漆漆的一片里突然闪现出来的亮光:这种光会让他眼前一片模糊,不敢移动身体,两手抖索起来。它们总是突然地攫取让亚伯克隆比非常安心地置身于其中的黑暗,揭示出他脆弱、老化的躯体。他宁愿看不到自己的朽躯——虽然从年轻的时候他就想肉体的存在形式并不重要,但他仍然在不知不觉地驱动于不灵活的躯体带给自己的挫败感。这种让他恐惧的光,往往就是守夜人的手提灯。
要是在往常,亚伯克隆比会尽量避开夜巡的守夜人。但今天却不一样。一个守夜人走过他身前,没有说话,只是撇了他一眼,就带着自己的光线离开了;这让亚伯克隆比意外地很不开心。他觉得这家伙至少应该随便问问话,比如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之类的。为什么要忽略我?难道因为我兜里的金币和匕首?一定是的。他虽然看不见我兜里的东西,但是只要看看我的脚步子,听听我踏出来的声音,就知道今天的炼金术士不一样。钱币和刀子,刀子和金钱,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全部,不是吗?
在下一个守夜人经过的时候,亚伯克隆比主动打了招呼,还抬起左手,好让兜里的金币能发出声音来。咣啷,咣啷。他怎么不看我一眼?他假装没听见,一定是这样。等我走过去以后,他一定会后悔没停下步子,好好地听听我这十个金币发出的声音。他可得好几个月才能挣这么多呢,怎么可能不动心?不过我警告你,就算动心了也别想打我的主意,因为在隔着金币只有一寸的地方,就是我的刀子。它可以切开你的皮肤,挑出你的血管,把你浸成红色,红色,发黑的红色。所以别想打我的主意。
可我不是爱财,亚伯克隆比咽了咽口水。我只是需要金币为我做一些事。感谢老天爷让我怀里揣着它们,感谢美丽的达莉亚夫人……
于是,在到达目的地——一座小酒馆之前,亚伯克隆比已经有了一年以来最好的心情。这心情在他看到酒馆里坐着的图纳德斯之时,稍微打了个咯儿。
这间小馆子,正是图纳德斯这类人喜欢光顾的地方,也就是说,不能放心地让金币发出响声的地方。亚伯克隆比左手探进兜里,死死地捏住金币,连袍子表面都绷得紧紧的。有几双眼睛看了看他,但很快失去了兴趣。在亚伯克隆比的意念里,这些人在想:只不过是那个老疯子。
亚伯克隆比走到图纳德斯身前。
“我……来了。”
图纳德斯抬头盯着他,过了好几秒才说:“坐,坐。”
老头儿坐下来,看了看图纳德斯面前放的一杯酒。酒面映出了天花板上一根横梁的影子。
“你在喝酒,”他说。
图纳德斯低着头,把眼球朝上转,让眼帘的阴影遮盖住大部分眼瞳,就这样看着老头。
“那个……带来了吗?”亚伯克隆比说。
图纳德斯拿出一个小瓶子,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捏着,摇了摇。
“别摇。”
“你紧张什么?”图纳德斯说。“又不会溢出来。”
“噢……是不会。”
“它就是你想要的东西。”
图纳德斯把瓶子搁在桌子上,用食指按住上方,继续摇晃着,让瓶底和桌面保持着六十度左右的角度。
“你还在等什么,快掏钱。”他说。
“可是……在这个地方?”
“有什么好怕的?你可是坐在图纳德斯的前面。”
“喔。”亚伯克隆比一把抓住金币,掌心一阵刺痛。他... -->>
亚伯克隆比怀里揣着一把匕首。
这是一把好匕首,对老炼金术士枯瘦的手掌来说有一定负担,必须两手重叠紧握刀柄才能保证它不掉落下来。正因为如此,他可以用它来从上往下扎,或者来回横向地割断什么东西,但是要往前刺出去,就有些难度了。他试过反握刀柄,但是却生怕它会从掌心的缝隙中滑落,更别提在空气中挥舞它了。有的时候,他不小心把伊丽莎脚腕上的绳结绑得太紧,徒手解不开,就只好用这把刀来割。为了不割伤她的皮肤,他忙得满头大汗。
今天夜里,亚伯克隆比带上了匕首,是因为觉得自己也许用得着它。我今天可能要杀人,他想。他已经太老、太虚弱了,需要借助自己不信任的武器来杀人。在年轻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他的长袍有两个兜,一个右边,一个左边。匕首在右边兜里,他反复试了好几次,确保右手一伸进去就能摸著它。冰冷的匕首贴着肋骨,仿佛刀锋上那锐利的恶意已经渗入皮肤。而左边的兜里,是十个金币,在黑夜里也能发出亮光的金币。十个金币可以让人做很多事,对人做很多事。这些都是达莉亚给他的。自从那一次见面后,亚伯克隆比就常常想:那位夫人真是好心人。不过,如果她不是随便就能拿出十个金币的贵妇,估计也就不会有好心肠了。一个人要是穷了,就只能记挂着胃,没空去理心肠。
于是,亚伯克隆比右兜里有可以杀人的匕首,左兜里有可以使唤人的十个金币。他生出一股奇特的满足感,以至于当跨出家门的时候匹克不停地吠叫,他也没有打它,踢它。他觉得自己多出了一些重量,这重量让他脚下步子稳当起来,眼睛也明朗起来。他甚至都有些想笑了。
夜里很黑。亚伯克隆比不怕黑,他怕亮光。他怕黑漆漆的一片里突然闪现出来的亮光:这种光会让他眼前一片模糊,不敢移动身体,两手抖索起来。它们总是突然地攫取让亚伯克隆比非常安心地置身于其中的黑暗,揭示出他脆弱、老化的躯体。他宁愿看不到自己的朽躯——虽然从年轻的时候他就想肉体的存在形式并不重要,但他仍然在不知不觉地驱动于不灵活的躯体带给自己的挫败感。这种让他恐惧的光,往往就是守夜人的手提灯。
要是在往常,亚伯克隆比会尽量避开夜巡的守夜人。但今天却不一样。一个守夜人走过他身前,没有说话,只是撇了他一眼,就带着自己的光线离开了;这让亚伯克隆比意外地很不开心。他觉得这家伙至少应该随便问问话,比如这么晚了你上哪儿去之类的。为什么要忽略我?难道因为我兜里的金币和匕首?一定是的。他虽然看不见我兜里的东西,但是只要看看我的脚步子,听听我踏出来的声音,就知道今天的炼金术士不一样。钱币和刀子,刀子和金钱,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全部,不是吗?
在下一个守夜人经过的时候,亚伯克隆比主动打了招呼,还抬起左手,好让兜里的金币能发出声音来。咣啷,咣啷。他怎么不看我一眼?他假装没听见,一定是这样。等我走过去以后,他一定会后悔没停下步子,好好地听听我这十个金币发出的声音。他可得好几个月才能挣这么多呢,怎么可能不动心?不过我警告你,就算动心了也别想打我的主意,因为在隔着金币只有一寸的地方,就是我的刀子。它可以切开你的皮肤,挑出你的血管,把你浸成红色,红色,发黑的红色。所以别想打我的主意。
可我不是爱财,亚伯克隆比咽了咽口水。我只是需要金币为我做一些事。感谢老天爷让我怀里揣着它们,感谢美丽的达莉亚夫人……
于是,在到达目的地——一座小酒馆之前,亚伯克隆比已经有了一年以来最好的心情。这心情在他看到酒馆里坐着的图纳德斯之时,稍微打了个咯儿。
这间小馆子,正是图纳德斯这类人喜欢光顾的地方,也就是说,不能放心地让金币发出响声的地方。亚伯克隆比左手探进兜里,死死地捏住金币,连袍子表面都绷得紧紧的。有几双眼睛看了看他,但很快失去了兴趣。在亚伯克隆比的意念里,这些人在想:只不过是那个老疯子。
亚伯克隆比走到图纳德斯身前。
“我……来了。”
图纳德斯抬头盯着他,过了好几秒才说:“坐,坐。”
老头儿坐下来,看了看图纳德斯面前放的一杯酒。酒面映出了天花板上一根横梁的影子。
“你在喝酒,”他说。
图纳德斯低着头,把眼球朝上转,让眼帘的阴影遮盖住大部分眼瞳,就这样看着老头。
“那个……带来了吗?”亚伯克隆比说。
图纳德斯拿出一个小瓶子,用左手拇指和食指捏着,摇了摇。
“别摇。”
“你紧张什么?”图纳德斯说。“又不会溢出来。”
“噢……是不会。”
“它就是你想要的东西。”
图纳德斯把瓶子搁在桌子上,用食指按住上方,继续摇晃着,让瓶底和桌面保持着六十度左右的角度。
“你还在等什么,快掏钱。”他说。
“可是……在这个地方?”
“有什么好怕的?你可是坐在图纳德斯的前面。”
“喔。”亚伯克隆比一把抓住金币,掌心一阵刺痛。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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