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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还是有些状况不在预期之内。
成为室友的第一个星期,钟肯就被于慎言一些奇怪的习惯彻底打败了。每天早上,她竟然用一种警铃闹钟来叫醒自己,结果,她自己没醒,反倒是他被吵得不得安宁。
“你就不能自动一点,靠体内生理时钟自己醒来?”他总是一大早就怒气冲天地敲开她的房门,帮她按下那个会让人神经紧绷的闹钟。
“我的生理时钟早就没电了”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咕哝。
“那拜托你,买个只有你自己听得见的音乐闹钟行不行?”他很少一大早和人吵架,这女人真有本事!
“钟肯,我有时连这种警铃都听不见了,更何况那种音乐的催眠闹钟?”她在半梦半醒之间还能反驳得他哑口无言。
钟肯气得帮她按下闹铃,再度回床上睡他的大头觉。
这是第一回合交锋,于慎言一战一胜。
接下来,钟肯有一次较晚回来,一进卧室,就发现他的房间被整理过了,里头的浴室甚至还喷了某种令人反胃的清香剂,他频频作哎地冲出房间,把才刚上床的于慎言从房里拎出来盘问。
“谁告诉你可是进我房里乱搞,还喷那种呛死人的毒气?”他的声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音量。
“我有整理房子嘛,看在你是个好房东的份上,我就帮你清一清浴室。你知道,浴室不消毒会有霉味也!”她大方地说。
“你那些消毒水还没毒死霉菌就先毒死我了!”他低吼。“呃?是吗?”她歉然地笑笑。
“我非常感激你的好心,但请你别再这么主动帮忙了,可以吗?还有,我对一些低等的香气过敏,以后别在这栋房子里用任何市面上的芳香剂,懂吗?”他捺住性子吩咐。
“懂。”她认真地点点头。不过,什么叫“低等香气?”
第二回合交锋,钟肯扳回一城。
更有甚者,某个星期日钟肯从外头回来,尚未进门,抬头便见一圈夹在衣架上的蕾丝内衣裤像国旗一样在侧边阳台上随风飘扬,差点当场昏厥。
这还像话吗?
“为什么你不用烘干机把你那些小碎布烘干就好?挂在面对大马路的阳台你以为好看吗?”在国外生活了多年,于慎言的行径实在让他大吃一惊。
“那些内衣不是绢丝就是棉的,不能烘,也不能晒,我只是拿出去吹吹风,干得比较快嘛!”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她在阳台晾衣服晾了十几年,她老弟们连吭也没吭一声。
“小姐,难道你一点都不觉得羞耻吗?那种驻人贴身衣物怎么能挂在人人看得见的地方?”
“为什么不行?我晒衣服也犯法啦?中华民国法律有规定不准在阳台晾内衣吗?”她睁大眼睛望着他。
“这这是基本礼貌!”他如果脑溢血,全都拜这位大姊所赐。
“基本礼貌?那你去看看,全台湾有多少人不懂这项礼貌?在南部,还有人直接晒在马路边哩!”她不在意地摆摆手。
“这样有碍我房子的观瞻,你到底收不收?”他两手往腰间一叉,端出房东的架子。
“收就收嘛,不过是几件内衣而已,有什么好气的?我还想把你的也一起晾出去呢!”她就搞不懂,他干嘛跟她的几件内衣过不去。
“得了,不麻烦你了,我自己的衣服我自己洗。”为了压下怒火,他的力气消耗得特别快。
“那我浪费?每天才一、两件,我们分开洗既费水又费电,合在一起洗才划算嘛!”她马上反驳。
“我自认还付得起这点该死的电费。”他得找个看不到这女人的地方,否则他一定会被她气死。
为什么他要冲动地答应让她住下来呢?才短短几天他就后悔得要命!
一星期下来,他们之间这类的插曲不断,两人都还在调整步伐的阶段,于慎言以前在家习惯主宰一切,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而钟肯在国外住了十几年,自有一套生活原则,他们要和平相处可能还得靠时间来帮忙。
而事实上,于慎言也逐渐从许多小地方看出钟肯的个性,他很自律,任何东西都放在一定的位置,用完马上归位,整间屋子在他的随手整理下井然有序,根本毋需她鸡婆打扫。
还有,他的洁癖虽不严重,可是已足以让她这个女人为之汗颜。
例如,于慎言是个标准的急性子,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短时间内看出成果,包括整理房子。她会用最偷懒的方式将看得见的地方弄干净,至于看不见的地方,乱一点无妨。可是钟肯就不是个只做表面清洁的人,他会彻底清除污垢,不管是客厅、房间还是厨房。
说他是“新好男人”一点也不为过!
会洗衣、煮饭、打点一切,有独立精神,爱干净,重卫生,为人客气有礼,再加上长得不错,钟肯的条件总和起来几乎可以当个完美情人了!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太小,于慎言为此觉得扼腕,这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偏偏比她晚生三年?
唉!
为了消弭“内衣事件”招惹出的冷硬气氛,她决定找一天做顿饭请他,算是赔罪,于是在一个星期六下午,邀他一起到超级市场买菜,要他亲自挑选喜欢的菜色。
钟肯老大不愿意地被她哄上车,来到超级市场,随手挑了几样就说够了,她一看不禁纳罕“就两块鱼和这些青菜?这哪够?”
“我胃口不大,这就行了。”他淡淡地道。
“别跟我客气啊,钟肯。”她以为他生气,便主动将一大堆菜、肉都放进蓝子里“是我要请你大吃一顿的,怎么能太寒酸?”
钟肯不置可否,只是耸肩。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买了两大袋东西回家,于慎言要他去忙他的,晚餐由她搞定就行,钟肯也没说什么,径自进了房间。
经过一个多小时,桌上摆了五菜一汤,看来丰富美观,她在厨房门口大喊:“吃饭了!”
钟肯下楼来,一看见这么多菜,眉头就先皱了一半。“这么多,你要撑死两头牛啊?”
“吃不完明天我带饭盒,正好。”她笑着要他入座。
钟肯一坐定,挑了几样菜放进口里,眼睛倏地瞪得奇大,然后,慢慢地、很痛苦地将菜吞进肚子里。
“怎么了?”等着接受赞美的于慎言呆愕地问。
“于小姐,你平常都这么做菜的吗?”他清了清喉咙说。
“是啊!”“你那三个弟弟每天就吃这些?”他又问。
“嗯,菜色差不多。”
“那我佩服他们。”他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角,不吃了。
“到底怎么了?不好吃?”她疑惑地看看色泽美丽的五道菜。
“哪有人炒菜放糖的?甜不甜,咸不咸,更夸张的每一道菜味几乎都一样,难怪你弟弟们会觉得你离开是种解脱,你根本就在虐待他们的胃嘛!”
“怎么会?我大弟有时还吃得津津有味啊!”她替自己辩驳,菜不都这么炒的吗?
“那他不是没味觉,就是太体谅你了。”
“说得这么难听,那你露一手给我瞧瞧啊!说得好像你自己多行似的。”
他闻言抿了抿嘴,干脆站起来,从冰箱拿出他挑的两块鳕鱼排和青菜,转头朝她说:“等着。”
之后,于慎言就看见他俐落地腌鱼、洗菜、伴料,连洋葱切丝的刀法都迅捷有力,架式一点也不输专家。
他将鱼涂上乳酷再放进烤箱,利用这段时间烫煮青菜,佐料下锅爆香,点酱油、调味料,再等烤箱里的鱼熟了之后,拿出放在白瓷盘上,淋上勾了芡的酱汁,再将青菜排在边缘,两份烤鱼就大功告成了。
“吃吧!法式起司烤鱼排。”他也滑进座位,很不给面子地推开那五道凉了的菜,开始吃着自己的鱼排。
于慎言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被那鲜美多汁的鱼肉震撼了所有细胞。
“好好好吃!”她眯起眼睛享受那种绝佳的味道。
“是吗?”他紧盯着她的表情,被她坦率的吃相逗笑了。
“实在好吃!超猛的!”自己做的五道菜她已经视而不见,一口又一口地猛吃着钟肯做的鳕鱼排,差点连舌头都咬掉。
“喂,吃慢一点。”他笑着说。
“你怎么会做这么好吃的东西?”嘴里咬着青菜,她口齿不清地问。
“学的。”他的细嚼慢咽正好和她的狼吞虎咽成对比。
“在哪里学的?”
“法国。”
“法国?难怪啊!你这手艺可以去饭店里当主厨了。”她恭维地说。
“还差得远呢,这只是我随便做做的,在法国时吃多看多,自然会弄,没什么。”
“随便弄弄就这么好吃?太伤人了吧!我努力的结果就是被你嫌得半死的那些菜,说真的,我可能是个味觉迟钝的人”她自省地低下头。或许,她的弟弟们也一直在包容她。
“还好啦!起码你还分得出好吃难吃。”他安慰她。
她把最后一口鱼吃进肚子,满足地舔舔唇角,才放下筷子。
“我看,我最好还是别在你面前卖弄,这厨房我没脸进来了。”
“我告诉过你,我会自己弄吃的,你只要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他慢慢吃完盘里的东西,才将盘子收到水糟里。
“我来洗碗吧!本来想请你吃一顿的,结果弄巧成拙,唉!自曝其短。”
“你那些菜别吃了,吃多了甜甜咸咸的菜身体会受不了的。”他自动帮她清掉她的拿手菜。
“是吗?我吃这种菜吃了十年,身体又没怎么样!”她边洗碗边道。
“你的胃一定不好。”他帮她整理桌子和擦拭碗盘。
“咦!你怎么知道?”她回过头看他。
“看你的身材也知道,这么瘦的人多半胃有问题。”他笑着说。
“别老是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好像我很白痴似的。要知道,和年长的女人说话得替人家留点尊严。”他瞪了他一眼。
晚餐在愉快的气氛下结束,他们合作将厨房恢复原状,才到客厅休息。于慎言拿出预先切好的水果与钟肯分享,温馨的感觉弥漫着整个屋子。
“钟肯,你到底是在做什么的?钟欣很少提起你,我看你回来台湾也都窝在家里,哪里也不去!真奇怪!”她啃着水果,忽然觉得对他一点也不了解。
“我啊,我是个调香师。”他淡漠地说。
“调香师?”那是什么职业?
“你们女人的香水都是调香师的作品,只不过挂上的只有品牌名称,不是调香师的名字。”他进一步解释。
“你是说,你的工作是制造香水?”她惊异地瞠大了眼。
“没错!”
“哇哦!太奇特了!你怎么会和香水扯在一起的?”
“还不都是我那个代理香水进口的老爸干的好事。”他接着将自己的经历简单叙述一遍。
于慎言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看来斯文的钟肯会有这么传奇性的故事。
“那你这趟回来是为了香水发表会罗?”天!他竟是有名的“神奇”香水公司的调香师!公司里的女同事有好几个爱死这个品牌了。
“嗯,下星期二晚上圣诞夜,在凯悦酒店的一楼有‘ken’的发表酒会,全省几家大型百货公司的专柜也同步贩售。”
“哇!以你的名字命名的香水!那你不就成了名人了?”她觉得一时负荷不了他那么庞大的来头。
“名人?得了,我最讨厌被媒体騒扰了。”回想起在法国被一些大大小小的记者追得无处可逃的惨状,他就心有余悸。
“我有空的话可以去看看吗?”他兴趣浓厚地问。
“可是啊!欢迎来拜场。”他笑了。
盯着他弧线好看的笑容,于慎言调侃地说:“嘿,像你这么特别的男人,应该有不少女朋友吧?”
他笑容一僵,轻描淡写地道:“没有。”
“真的?”她不信,瞧他那不自然的样子,一定有!
“我像是个风流的花花公子吗?为什么一定得有女朋友?”
“我猜的啊!女孩子多半喜欢温柔亲切又会照顾人的男人。”
“不,现在的女孩子喜欢坏一点的男人,愈坏她们愈爱。”他冷冷道。
“那是欣赏和崇拜的角度,真要当老公的话,女人还是会挑个乖乖牌男人。”她把女人的心思剖析一番。
“不见得吧,我所知道的女人就宁舍好男人追坏男人。”他声音里有一丝易察觉的怨怼。
“真的吗?可是,要我就不会冒这种险,跟个狂放不羁的男人是拿自己的爱情当赌注,比较起来,我宁... -->>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是,还是有些状况不在预期之内。
成为室友的第一个星期,钟肯就被于慎言一些奇怪的习惯彻底打败了。每天早上,她竟然用一种警铃闹钟来叫醒自己,结果,她自己没醒,反倒是他被吵得不得安宁。
“你就不能自动一点,靠体内生理时钟自己醒来?”他总是一大早就怒气冲天地敲开她的房门,帮她按下那个会让人神经紧绷的闹钟。
“我的生理时钟早就没电了”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咕哝。
“那拜托你,买个只有你自己听得见的音乐闹钟行不行?”他很少一大早和人吵架,这女人真有本事!
“钟肯,我有时连这种警铃都听不见了,更何况那种音乐的催眠闹钟?”她在半梦半醒之间还能反驳得他哑口无言。
钟肯气得帮她按下闹铃,再度回床上睡他的大头觉。
这是第一回合交锋,于慎言一战一胜。
接下来,钟肯有一次较晚回来,一进卧室,就发现他的房间被整理过了,里头的浴室甚至还喷了某种令人反胃的清香剂,他频频作哎地冲出房间,把才刚上床的于慎言从房里拎出来盘问。
“谁告诉你可是进我房里乱搞,还喷那种呛死人的毒气?”他的声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音量。
“我有整理房子嘛,看在你是个好房东的份上,我就帮你清一清浴室。你知道,浴室不消毒会有霉味也!”她大方地说。
“你那些消毒水还没毒死霉菌就先毒死我了!”他低吼。“呃?是吗?”她歉然地笑笑。
“我非常感激你的好心,但请你别再这么主动帮忙了,可以吗?还有,我对一些低等的香气过敏,以后别在这栋房子里用任何市面上的芳香剂,懂吗?”他捺住性子吩咐。
“懂。”她认真地点点头。不过,什么叫“低等香气?”
第二回合交锋,钟肯扳回一城。
更有甚者,某个星期日钟肯从外头回来,尚未进门,抬头便见一圈夹在衣架上的蕾丝内衣裤像国旗一样在侧边阳台上随风飘扬,差点当场昏厥。
这还像话吗?
“为什么你不用烘干机把你那些小碎布烘干就好?挂在面对大马路的阳台你以为好看吗?”在国外生活了多年,于慎言的行径实在让他大吃一惊。
“那些内衣不是绢丝就是棉的,不能烘,也不能晒,我只是拿出去吹吹风,干得比较快嘛!”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她在阳台晾衣服晾了十几年,她老弟们连吭也没吭一声。
“小姐,难道你一点都不觉得羞耻吗?那种驻人贴身衣物怎么能挂在人人看得见的地方?”
“为什么不行?我晒衣服也犯法啦?中华民国法律有规定不准在阳台晾内衣吗?”她睁大眼睛望着他。
“这这是基本礼貌!”他如果脑溢血,全都拜这位大姊所赐。
“基本礼貌?那你去看看,全台湾有多少人不懂这项礼貌?在南部,还有人直接晒在马路边哩!”她不在意地摆摆手。
“这样有碍我房子的观瞻,你到底收不收?”他两手往腰间一叉,端出房东的架子。
“收就收嘛,不过是几件内衣而已,有什么好气的?我还想把你的也一起晾出去呢!”她就搞不懂,他干嘛跟她的几件内衣过不去。
“得了,不麻烦你了,我自己的衣服我自己洗。”为了压下怒火,他的力气消耗得特别快。
“那我浪费?每天才一、两件,我们分开洗既费水又费电,合在一起洗才划算嘛!”她马上反驳。
“我自认还付得起这点该死的电费。”他得找个看不到这女人的地方,否则他一定会被她气死。
为什么他要冲动地答应让她住下来呢?才短短几天他就后悔得要命!
一星期下来,他们之间这类的插曲不断,两人都还在调整步伐的阶段,于慎言以前在家习惯主宰一切,想到什么就做什么,而钟肯在国外住了十几年,自有一套生活原则,他们要和平相处可能还得靠时间来帮忙。
而事实上,于慎言也逐渐从许多小地方看出钟肯的个性,他很自律,任何东西都放在一定的位置,用完马上归位,整间屋子在他的随手整理下井然有序,根本毋需她鸡婆打扫。
还有,他的洁癖虽不严重,可是已足以让她这个女人为之汗颜。
例如,于慎言是个标准的急性子,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短时间内看出成果,包括整理房子。她会用最偷懒的方式将看得见的地方弄干净,至于看不见的地方,乱一点无妨。可是钟肯就不是个只做表面清洁的人,他会彻底清除污垢,不管是客厅、房间还是厨房。
说他是“新好男人”一点也不为过!
会洗衣、煮饭、打点一切,有独立精神,爱干净,重卫生,为人客气有礼,再加上长得不错,钟肯的条件总和起来几乎可以当个完美情人了!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太小,于慎言为此觉得扼腕,这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偏偏比她晚生三年?
唉!
为了消弭“内衣事件”招惹出的冷硬气氛,她决定找一天做顿饭请他,算是赔罪,于是在一个星期六下午,邀他一起到超级市场买菜,要他亲自挑选喜欢的菜色。
钟肯老大不愿意地被她哄上车,来到超级市场,随手挑了几样就说够了,她一看不禁纳罕“就两块鱼和这些青菜?这哪够?”
“我胃口不大,这就行了。”他淡淡地道。
“别跟我客气啊,钟肯。”她以为他生气,便主动将一大堆菜、肉都放进蓝子里“是我要请你大吃一顿的,怎么能太寒酸?”
钟肯不置可否,只是耸肩。
两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买了两大袋东西回家,于慎言要他去忙他的,晚餐由她搞定就行,钟肯也没说什么,径自进了房间。
经过一个多小时,桌上摆了五菜一汤,看来丰富美观,她在厨房门口大喊:“吃饭了!”
钟肯下楼来,一看见这么多菜,眉头就先皱了一半。“这么多,你要撑死两头牛啊?”
“吃不完明天我带饭盒,正好。”她笑着要他入座。
钟肯一坐定,挑了几样菜放进口里,眼睛倏地瞪得奇大,然后,慢慢地、很痛苦地将菜吞进肚子里。
“怎么了?”等着接受赞美的于慎言呆愕地问。
“于小姐,你平常都这么做菜的吗?”他清了清喉咙说。
“是啊!”“你那三个弟弟每天就吃这些?”他又问。
“嗯,菜色差不多。”
“那我佩服他们。”他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角,不吃了。
“到底怎么了?不好吃?”她疑惑地看看色泽美丽的五道菜。
“哪有人炒菜放糖的?甜不甜,咸不咸,更夸张的每一道菜味几乎都一样,难怪你弟弟们会觉得你离开是种解脱,你根本就在虐待他们的胃嘛!”
“怎么会?我大弟有时还吃得津津有味啊!”她替自己辩驳,菜不都这么炒的吗?
“那他不是没味觉,就是太体谅你了。”
“说得这么难听,那你露一手给我瞧瞧啊!说得好像你自己多行似的。”
他闻言抿了抿嘴,干脆站起来,从冰箱拿出他挑的两块鳕鱼排和青菜,转头朝她说:“等着。”
之后,于慎言就看见他俐落地腌鱼、洗菜、伴料,连洋葱切丝的刀法都迅捷有力,架式一点也不输专家。
他将鱼涂上乳酷再放进烤箱,利用这段时间烫煮青菜,佐料下锅爆香,点酱油、调味料,再等烤箱里的鱼熟了之后,拿出放在白瓷盘上,淋上勾了芡的酱汁,再将青菜排在边缘,两份烤鱼就大功告成了。
“吃吧!法式起司烤鱼排。”他也滑进座位,很不给面子地推开那五道凉了的菜,开始吃着自己的鱼排。
于慎言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被那鲜美多汁的鱼肉震撼了所有细胞。
“好好好吃!”她眯起眼睛享受那种绝佳的味道。
“是吗?”他紧盯着她的表情,被她坦率的吃相逗笑了。
“实在好吃!超猛的!”自己做的五道菜她已经视而不见,一口又一口地猛吃着钟肯做的鳕鱼排,差点连舌头都咬掉。
“喂,吃慢一点。”他笑着说。
“你怎么会做这么好吃的东西?”嘴里咬着青菜,她口齿不清地问。
“学的。”他的细嚼慢咽正好和她的狼吞虎咽成对比。
“在哪里学的?”
“法国。”
“法国?难怪啊!你这手艺可以去饭店里当主厨了。”她恭维地说。
“还差得远呢,这只是我随便做做的,在法国时吃多看多,自然会弄,没什么。”
“随便弄弄就这么好吃?太伤人了吧!我努力的结果就是被你嫌得半死的那些菜,说真的,我可能是个味觉迟钝的人”她自省地低下头。或许,她的弟弟们也一直在包容她。
“还好啦!起码你还分得出好吃难吃。”他安慰她。
她把最后一口鱼吃进肚子,满足地舔舔唇角,才放下筷子。
“我看,我最好还是别在你面前卖弄,这厨房我没脸进来了。”
“我告诉过你,我会自己弄吃的,你只要管好你自己就行了。”他慢慢吃完盘里的东西,才将盘子收到水糟里。
“我来洗碗吧!本来想请你吃一顿的,结果弄巧成拙,唉!自曝其短。”
“你那些菜别吃了,吃多了甜甜咸咸的菜身体会受不了的。”他自动帮她清掉她的拿手菜。
“是吗?我吃这种菜吃了十年,身体又没怎么样!”她边洗碗边道。
“你的胃一定不好。”他帮她整理桌子和擦拭碗盘。
“咦!你怎么知道?”她回过头看他。
“看你的身材也知道,这么瘦的人多半胃有问题。”他笑着说。
“别老是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好像我很白痴似的。要知道,和年长的女人说话得替人家留点尊严。”他瞪了他一眼。
晚餐在愉快的气氛下结束,他们合作将厨房恢复原状,才到客厅休息。于慎言拿出预先切好的水果与钟肯分享,温馨的感觉弥漫着整个屋子。
“钟肯,你到底是在做什么的?钟欣很少提起你,我看你回来台湾也都窝在家里,哪里也不去!真奇怪!”她啃着水果,忽然觉得对他一点也不了解。
“我啊,我是个调香师。”他淡漠地说。
“调香师?”那是什么职业?
“你们女人的香水都是调香师的作品,只不过挂上的只有品牌名称,不是调香师的名字。”他进一步解释。
“你是说,你的工作是制造香水?”她惊异地瞠大了眼。
“没错!”
“哇哦!太奇特了!你怎么会和香水扯在一起的?”
“还不都是我那个代理香水进口的老爸干的好事。”他接着将自己的经历简单叙述一遍。
于慎言听得津津有味,没想到看来斯文的钟肯会有这么传奇性的故事。
“那你这趟回来是为了香水发表会罗?”天!他竟是有名的“神奇”香水公司的调香师!公司里的女同事有好几个爱死这个品牌了。
“嗯,下星期二晚上圣诞夜,在凯悦酒店的一楼有‘ken’的发表酒会,全省几家大型百货公司的专柜也同步贩售。”
“哇!以你的名字命名的香水!那你不就成了名人了?”她觉得一时负荷不了他那么庞大的来头。
“名人?得了,我最讨厌被媒体騒扰了。”回想起在法国被一些大大小小的记者追得无处可逃的惨状,他就心有余悸。
“我有空的话可以去看看吗?”他兴趣浓厚地问。
“可是啊!欢迎来拜场。”他笑了。
盯着他弧线好看的笑容,于慎言调侃地说:“嘿,像你这么特别的男人,应该有不少女朋友吧?”
他笑容一僵,轻描淡写地道:“没有。”
“真的?”她不信,瞧他那不自然的样子,一定有!
“我像是个风流的花花公子吗?为什么一定得有女朋友?”
“我猜的啊!女孩子多半喜欢温柔亲切又会照顾人的男人。”
“不,现在的女孩子喜欢坏一点的男人,愈坏她们愈爱。”他冷冷道。
“那是欣赏和崇拜的角度,真要当老公的话,女人还是会挑个乖乖牌男人。”她把女人的心思剖析一番。
“不见得吧,我所知道的女人就宁舍好男人追坏男人。”他声音里有一丝易察觉的怨怼。
“真的吗?可是,要我就不会冒这种险,跟个狂放不羁的男人是拿自己的爱情当赌注,比较起来,我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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