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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阿枫调侃着。
“别乱讲!人家刚到广州,可别吓着她了。”
袁开朗显得很绅士的回应着,这让陆春莺很感动,有种被大哥哥保护的感觉,这也让她想起了远在故乡的哥哥陆春放。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啊?”
阿枫像是不死心,继续纠缠着。
“专心练习……”
还没等袁开朗讲完,陆春莺就把话接了过去。
“陆春莺。”
阿枫没想到这位靓女如此大方,反倒令他不好意思了。
“春天的夜莺,很好听的名字。我叫阿枫,谢明枫。”
“阿枫好!也谢谢你的赞美!”
“我叫你莺莺吧!到广州是来找工作还是来玩的?”
“我……”
陆春莺正犹豫着如何回应时,袁开朗再次出手替她解围。
“打听那么多干嘛?你是真想吓着莺莺还是对人家有意思啊?”
“开朗哥,讲笑的吧!就算是我对她有意思,哪儿敢动你开朗哥的女啊!”
“那还不继续练习,你是想今晚砸台,是吗?”
“不敢!开朗哥,马上练习。”
谢明枫终于不再说话,舞台上也立刻恢复到练习状态。
“别介意啊!他这人就这样,嘴巴有时候有些贱,不过人品很好。好几次,都是他出手帮这里的女孩子们解围,正因为这样,这里的女孩子没有不喜欢他的。”
“没事!他问的对,其实我自己也没想好来广州干吗。”
“看你下午的样子,我猜你是失恋了,才跑到广州来的,对吗?”
陆春莺愣了一下,没想到袁开朗的判断力这么强,才见不到一小时时间,就对自己有这些的认知,不简单。
“果然是开朗哥,这也能让你猜到。”
“这没什么的。在‘海上花’呆久了,见的人多了,也就什么都能看透一点儿。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怎么看都不像出来打工的,之所以一个人跑出来,多半是为情所困。其实,你这不算什么,以后在广州呆时间长了,自然会发现来广州的那些人,原因各种各样。”
“谢谢开朗哥的指教!你说得没错,下午的时候有那么一刻,我是真得想跳进江里,可是看着江上那些飞翔的小鸟就停止了那种想法。”
“看来,你很爱那个男人。”
这句话再次击中陆春莺的心,袁开朗很懂自己,这令她有欣慰,初到广州就能结识这样一位像哥哥一样的人,或许是冥冥中注定的,看来,广州是容得下自己的。
“不好意思!问题多了些。对了,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陆春莺不想把自己的过往抖落着给人看,既然选择离开原来的地方,就得从头开始。
“和你一样,在武汉的夜总会驻唱。”
“哈哈,看来我没猜错。你在哪家?武汉的我也挺熟的。你也知道,这个圈子不大的,广州夜总会行业兴起的早,做的也比较好,所以有很多老板都会来这里学习,我们老板人很热情,喜欢结交朋友,所以我们也会偶尔被派到外地去唱几场,算是帮他们暖暖场子。”
“……我那间很小。”
陆春莺没想到袁开朗会这么问,这倒难住了她。她原本想着随口这么一说,一来可以拉近下距离,二来也让对方觉得自己有驻经验,这样谈起来似乎会容易些。但是现在这个样子,好像被别人看穿了似的,令她有些难为情。
袁开朗自是一个知趣的人,见她这样也就不再继续追问。他看了一下台上的乐队,再回头看着陆春莺。
“会唱什么歌?要不,来一首听听?”
陆春莺懂得这是一次机会,她想抓住,不然接下来在广州的生活就成问题了。她不想把自己的窘迫告诉家里人,也不想告诉钱碧尘,更不想让田中源知道自己的惨状,她想靠自己在广州重新站起来。
“要不,邓丽君的歌。”
“可以!阿枫,招呼兄弟们,让莺莺挑一首,大家配合一下。”
“好嘞!莺莺,想唱什么?邓丽君的歌在‘海上花’可是很受欢迎,我们兄弟几个没有会的,你尽管报上名来。兄弟们,好好表现喽,可别让莺莺妹妹失望。”
“那……就唱《奈何》吧。”
“好的!你到舞台上准备一切,我们兄弟几个等你的手势。”
谢明枫边说边冲陆春莺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奈何》这首歌对于陆春莺来说早已是手到擒来的事,之前和剧院的乐队配合过好多少,所以根据不需要准备什么。
她走上舞台,灯光师像是很懂她的心思,马上把全场的灯关掉,仅从顶部投下一束白光,把陆春莺照得剔透。陆春莺冲着阿枫他们比划了一下,就静静地站在那支麦克风前。
伴奏起时,她凭着自己对乐曲的敏感演唱,那种契合度完全不像是与阿枫他们第一次合作,倒像是配合已久,令所有人见识了科班出身的专业性。
陆春莺之所挑这首歌,就因为歌词里有那句“你心里没有我,又何必在一起”。是啊,这是她要与田中源道别,要与那段令她伤痛欲绝的爱情道别。现场能听懂她这番心思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袁开朗。
歌声落下时,阿枫几个人都感觉不过瘾,他们似乎很久没遇到配合这么默契的歌手了,大家都提议再来一首,陆春莺也不推辞,又连着唱了两首,一首是《似是故人来》、一首正是陈晓娜喜欢的《微风细雨》。
“没想到你的乐感这么好,音色也很美,很有邓丽君的味道,但是又有自己的特色。”
袁开朗感觉陆春莺是个意外的收获,也是巧,“海上花”最近好几个女歌手都被新开的夜总会挖走了,这两天试了好几个,要不是乐队不满意,要不就是他觉得不行,虽然两位资人都说实在不行就降低下标准,但是袁开朗执意不肯,他不想因为自己降低了标准而令“海上花”失去了水准。
“谢谢开朗哥的赞赏!”
“听你这声音,接受过专业训练吧?”
“哪有,我就是喜欢唱歌,平时唱得多而已。”
“可没有你说得这么简单。没关系,大家刚认识,有些防备心很正常、也很好。会识谱吗?”
“会……一点。”
“呵呵!还是这么谨慎,没关系,想在‘海上花’唱歌吗?”
陆春莺没想到袁开朗会向自己发出邀请,谢明枫他们几个倒是很希望袁开朗做出这个决定,这样的话,今天晚上的演出就可以顺利完成了。
“我……行吗?”
“当然!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今晚?”
“今晚?”
“对!有问题吗?”
“没……没问题。”
陆春莺没想到一切会是这么顺利,她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兴奋,像是完全忘了刚才自己在袁开朗眼中的样子。
“oK!阿玉,你带莺莺去后台妆扮一下。莺莺,今晚就刚才三首,可以吗?”
“没问题!”
“阿枫,待会儿等莺莺妆扮好再合一次,今晚就看你们的了,三哥和翰林哥正好要带重要的客人来,大家都表现好点儿,拿出最好的状态来。”
“开朗哥,三哥是谁?”
“蒋少卿,大家都叫他三哥,他是这里的大股东。哦,翰林哥……姓周,和三哥家是世交,还有一位股东叫沈青妮,是三哥的太太,也和三哥家是世交。他们三人共同投资了‘海上花’,平时都是三哥在打理,翰林哥喜欢玩,总是会带些朋友过来,他不太喜欢管理这里,另外,蒋太太长期住在北京,她不太喜欢广州的火热,只有在北京冬季的时候才会在广州住一段时间,所以,这个地方她也不怎么过问。”
“原来这样!”
陆春莺没想到,这么一间夜总会,居然会有如此复杂的背景关系,按袁开朗所讲,那位三哥应该是位长者,不然,在袁开朗提及时不会一脸的崇拜和尊重。她原本想向袁开朗求证下,转念一想,不太合适,还是作罢,反正晚上就能见到本尊,又何必劳烦他人呢。
想到这么快就能确定工作的事情,陆春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她暗暗地对自己说:加油,陆春莺!新生活就要从广州开始了。
他手阿枫调侃着。
“别乱讲!人家刚到广州,可别吓着她了。”
袁开朗显得很绅士的回应着,这让陆春莺很感动,有种被大哥哥保护的感觉,这也让她想起了远在故乡的哥哥陆春放。
“小妹妹,叫什么名字啊?”
阿枫像是不死心,继续纠缠着。
“专心练习……”
还没等袁开朗讲完,陆春莺就把话接了过去。
“陆春莺。”
阿枫没想到这位靓女如此大方,反倒令他不好意思了。
“春天的夜莺,很好听的名字。我叫阿枫,谢明枫。”
“阿枫好!也谢谢你的赞美!”
“我叫你莺莺吧!到广州是来找工作还是来玩的?”
“我……”
陆春莺正犹豫着如何回应时,袁开朗再次出手替她解围。
“打听那么多干嘛?你是真想吓着莺莺还是对人家有意思啊?”
“开朗哥,讲笑的吧!就算是我对她有意思,哪儿敢动你开朗哥的女啊!”
“那还不继续练习,你是想今晚砸台,是吗?”
“不敢!开朗哥,马上练习。”
谢明枫终于不再说话,舞台上也立刻恢复到练习状态。
“别介意啊!他这人就这样,嘴巴有时候有些贱,不过人品很好。好几次,都是他出手帮这里的女孩子们解围,正因为这样,这里的女孩子没有不喜欢他的。”
“没事!他问的对,其实我自己也没想好来广州干吗。”
“看你下午的样子,我猜你是失恋了,才跑到广州来的,对吗?”
陆春莺愣了一下,没想到袁开朗的判断力这么强,才见不到一小时时间,就对自己有这些的认知,不简单。
“果然是开朗哥,这也能让你猜到。”
“这没什么的。在‘海上花’呆久了,见的人多了,也就什么都能看透一点儿。像你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怎么看都不像出来打工的,之所以一个人跑出来,多半是为情所困。其实,你这不算什么,以后在广州呆时间长了,自然会发现来广州的那些人,原因各种各样。”
“谢谢开朗哥的指教!你说得没错,下午的时候有那么一刻,我是真得想跳进江里,可是看着江上那些飞翔的小鸟就停止了那种想法。”
“看来,你很爱那个男人。”
这句话再次击中陆春莺的心,袁开朗很懂自己,这令她有欣慰,初到广州就能结识这样一位像哥哥一样的人,或许是冥冥中注定的,看来,广州是容得下自己的。
“不好意思!问题多了些。对了,你之前是做什么的?”
陆春莺不想把自己的过往抖落着给人看,既然选择离开原来的地方,就得从头开始。
“和你一样,在武汉的夜总会驻唱。”
“哈哈,看来我没猜错。你在哪家?武汉的我也挺熟的。你也知道,这个圈子不大的,广州夜总会行业兴起的早,做的也比较好,所以有很多老板都会来这里学习,我们老板人很热情,喜欢结交朋友,所以我们也会偶尔被派到外地去唱几场,算是帮他们暖暖场子。”
“……我那间很小。”
陆春莺没想到袁开朗会这么问,这倒难住了她。她原本想着随口这么一说,一来可以拉近下距离,二来也让对方觉得自己有驻经验,这样谈起来似乎会容易些。但是现在这个样子,好像被别人看穿了似的,令她有些难为情。
袁开朗自是一个知趣的人,见她这样也就不再继续追问。他看了一下台上的乐队,再回头看着陆春莺。
“会唱什么歌?要不,来一首听听?”
陆春莺懂得这是一次机会,她想抓住,不然接下来在广州的生活就成问题了。她不想把自己的窘迫告诉家里人,也不想告诉钱碧尘,更不想让田中源知道自己的惨状,她想靠自己在广州重新站起来。
“要不,邓丽君的歌。”
“可以!阿枫,招呼兄弟们,让莺莺挑一首,大家配合一下。”
“好嘞!莺莺,想唱什么?邓丽君的歌在‘海上花’可是很受欢迎,我们兄弟几个没有会的,你尽管报上名来。兄弟们,好好表现喽,可别让莺莺妹妹失望。”
“那……就唱《奈何》吧。”
“好的!你到舞台上准备一切,我们兄弟几个等你的手势。”
谢明枫边说边冲陆春莺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奈何》这首歌对于陆春莺来说早已是手到擒来的事,之前和剧院的乐队配合过好多少,所以根据不需要准备什么。
她走上舞台,灯光师像是很懂她的心思,马上把全场的灯关掉,仅从顶部投下一束白光,把陆春莺照得剔透。陆春莺冲着阿枫他们比划了一下,就静静地站在那支麦克风前。
伴奏起时,她凭着自己对乐曲的敏感演唱,那种契合度完全不像是与阿枫他们第一次合作,倒像是配合已久,令所有人见识了科班出身的专业性。
陆春莺之所挑这首歌,就因为歌词里有那句“你心里没有我,又何必在一起”。是啊,这是她要与田中源道别,要与那段令她伤痛欲绝的爱情道别。现场能听懂她这番心思的只有一个人,就是袁开朗。
歌声落下时,阿枫几个人都感觉不过瘾,他们似乎很久没遇到配合这么默契的歌手了,大家都提议再来一首,陆春莺也不推辞,又连着唱了两首,一首是《似是故人来》、一首正是陈晓娜喜欢的《微风细雨》。
“没想到你的乐感这么好,音色也很美,很有邓丽君的味道,但是又有自己的特色。”
袁开朗感觉陆春莺是个意外的收获,也是巧,“海上花”最近好几个女歌手都被新开的夜总会挖走了,这两天试了好几个,要不是乐队不满意,要不就是他觉得不行,虽然两位资人都说实在不行就降低下标准,但是袁开朗执意不肯,他不想因为自己降低了标准而令“海上花”失去了水准。
“谢谢开朗哥的赞赏!”
“听你这声音,接受过专业训练吧?”
“哪有,我就是喜欢唱歌,平时唱得多而已。”
“可没有你说得这么简单。没关系,大家刚认识,有些防备心很正常、也很好。会识谱吗?”
“会……一点。”
“呵呵!还是这么谨慎,没关系,想在‘海上花’唱歌吗?”
陆春莺没想到袁开朗会向自己发出邀请,谢明枫他们几个倒是很希望袁开朗做出这个决定,这样的话,今天晚上的演出就可以顺利完成了。
“我……行吗?”
“当然!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今晚?”
“今晚?”
“对!有问题吗?”
“没……没问题。”
陆春莺没想到一切会是这么顺利,她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兴奋,像是完全忘了刚才自己在袁开朗眼中的样子。
“oK!阿玉,你带莺莺去后台妆扮一下。莺莺,今晚就刚才三首,可以吗?”
“没问题!”
“阿枫,待会儿等莺莺妆扮好再合一次,今晚就看你们的了,三哥和翰林哥正好要带重要的客人来,大家都表现好点儿,拿出最好的状态来。”
“开朗哥,三哥是谁?”
“蒋少卿,大家都叫他三哥,他是这里的大股东。哦,翰林哥……姓周,和三哥家是世交,还有一位股东叫沈青妮,是三哥的太太,也和三哥家是世交。他们三人共同投资了‘海上花’,平时都是三哥在打理,翰林哥喜欢玩,总是会带些朋友过来,他不太喜欢管理这里,另外,蒋太太长期住在北京,她不太喜欢广州的火热,只有在北京冬季的时候才会在广州住一段时间,所以,这个地方她也不怎么过问。”
“原来这样!”
陆春莺没想到,这么一间夜总会,居然会有如此复杂的背景关系,按袁开朗所讲,那位三哥应该是位长者,不然,在袁开朗提及时不会一脸的崇拜和尊重。她原本想向袁开朗求证下,转念一想,不太合适,还是作罢,反正晚上就能见到本尊,又何必劳烦他人呢。
想到这么快就能确定工作的事情,陆春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她暗暗地对自己说:加油,陆春莺!新生活就要从广州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