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 夜半劫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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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郑小楼跟随李素以来,似乎没做过一件光明正大的事,偷鸡摸狗,装神弄鬼,这一次居然要去偷人。
郑小楼有点不高兴,他觉得自己的才能被阴暗化了,或许连心态都阴暗了。
而李素也是命不好,别家权贵命令属下办点什么事,通常冷冷一句命令,属下沉默寡言一声不吭就把事给办好了,办不好也会非常壮烈地拿刀抹脖子,绝不给主家的仇人留下任何活口或把柄,这样的属下才叫省心省事,主家和属下都是各种高冷各种潇洒,哪怕是坏人,都坏得令人忍不住心生仰慕。
而郑小楼这种属下……他不高兴了李素还得反过来和颜悦色给他做思想工作。
“你看啊,你和我相比,谁大谁小?”李素采用迂回方式谆谆善诱。
“我今年二十四岁,我比你大。”
“我说的是地位,权势。”
郑小楼的神情忽然变得很深沉:“佛说,众生平等……”
“说地位呢,别扯佛,你这人荤素不忌,杀人放火样样都来,这会子倒想起佛了,当心佛爷生气,一道雷或九道雷把你轰成渣。”
“你大。”郑小楼不甘不愿地道。
终于得到想要的答案,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所以,我是大人物,对吧?”大风小说
郑小楼没答话,扔过一记熟悉的鄙夷眼神。
李素决定原谅他,接着道:“所以,人类光明美好的一面,通常是让大人物来表现的,对不对?史书上的大人物,个个都是伟大正派。从不偷鸡摸狗,但是人世间那么多偷鸡摸狗的事情,谁做的?”
郑小楼这回终于聪明了。反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当然是像我这种小人物做的。”
李素的眼神充满了欣慰:“你终于悟了,离羽化飞升不远了。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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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郑小楼是个多面小能手,不但能杀人放火,装神弄鬼,还会偷人,偷得很利索,像个深谙此道的老司机。
第二天早晨,王桩和郑小楼出了营。一直等到晚上,二人才姗姗归来。
出去时两个人,回来时已是三个人,王桩和郑小楼一前一后扛着一个大布袋,布袋里一道人影不停蠕动挣扎。
李素一直坐在帅帐里等着,见二人抬着布袋进来,李素喜道:“事办妥了?”
王桩擦了把汗,笑道:“妥了,袋里的人便是钱夫子……”
说着王桩忽然抬脚朝布袋狠狠一踹,怒道:“狗杂碎。一路上动个不停,偏不肯老实,害老子多费了不少劲。”
李素挥挥手:“先把他放出来。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读书人,咱们对读书人一定要……”
话没说完,郑小楼拽着袋子非常粗鲁地一扯,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李素语声顿止,吃惊地盯着地上躺着的人。
这人被绑住了手脚,嘴里倒没有狗血地堵上一团破布,而是很讲究地横塞着一根比筷子稍粗一点的短棍,短棍两头用绳子固定在脑后,再配合这家伙被反绑着的双手。一股浓郁的抖m**之气扑面而来,非常的重口味。
嘴里塞着的短棍是有讲究的。古时行军作战,若是偷袭战的话。通常会让战马的马蹄裹上厚布,人的嘴里塞上这么一根小短棍,大队行军时便不会发出任何声音,达到掩藏行迹的目的,常言说的“马裹蹄,人衔枚”,便是这个意思,眼前这家伙嘴里横塞的短棍,就叫“枚”。
令李素吃惊的倒不是这家伙的形象,而是他的长相。
此人三十来岁年纪,身躯壮实魁梧,满脸横肉,额头上还有一道刀疤,嘴边长了一大圈浓密茂盛的络腮胡,这模样简直……
“你们没抓错人?”李素扭头瞪着二人。
“没啊,这家伙就是钱夫子。”
“来,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说,这家伙哪个地方长得像夫子?分明是个杀羊宰狗的屠户,你们真的没抓错人?”
郑小楼不耐烦地扯掉钱夫子嘴上塞的短棍,道:“让他来说。”
钱夫子徒然被劫,正是担惊受怕的时候,在郑小楼充满杀机的眼神注视下,钱夫子也只好老老实实道:“这位……好汉,小人确叫钱夫子。”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李素今晚终于长了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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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郑小楼跟随李素以来,似乎没做过一件光明正大的事,偷鸡摸狗,装神弄鬼,这一次居然要去偷人。
郑小楼有点不高兴,他觉得自己的才能被阴暗化了,或许连心态都阴暗了。
而李素也是命不好,别家权贵命令属下办点什么事,通常冷冷一句命令,属下沉默寡言一声不吭就把事给办好了,办不好也会非常壮烈地拿刀抹脖子,绝不给主家的仇人留下任何活口或把柄,这样的属下才叫省心省事,主家和属下都是各种高冷各种潇洒,哪怕是坏人,都坏得令人忍不住心生仰慕。
而郑小楼这种属下……他不高兴了李素还得反过来和颜悦色给他做思想工作。
“你看啊,你和我相比,谁大谁小?”李素采用迂回方式谆谆善诱。
“我今年二十四岁,我比你大。”
“我说的是地位,权势。”
郑小楼的神情忽然变得很深沉:“佛说,众生平等……”
“说地位呢,别扯佛,你这人荤素不忌,杀人放火样样都来,这会子倒想起佛了,当心佛爷生气,一道雷或九道雷把你轰成渣。”
“你大。”郑小楼不甘不愿地道。
终于得到想要的答案,李素满意地点点头:“所以,我是大人物,对吧?”大风小说
郑小楼没答话,扔过一记熟悉的鄙夷眼神。
李素决定原谅他,接着道:“所以,人类光明美好的一面,通常是让大人物来表现的,对不对?史书上的大人物,个个都是伟大正派。从不偷鸡摸狗,但是人世间那么多偷鸡摸狗的事情,谁做的?”
郑小楼这回终于聪明了。反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当然是像我这种小人物做的。”
李素的眼神充满了欣慰:“你终于悟了,离羽化飞升不远了。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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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郑小楼是个多面小能手,不但能杀人放火,装神弄鬼,还会偷人,偷得很利索,像个深谙此道的老司机。
第二天早晨,王桩和郑小楼出了营。一直等到晚上,二人才姗姗归来。
出去时两个人,回来时已是三个人,王桩和郑小楼一前一后扛着一个大布袋,布袋里一道人影不停蠕动挣扎。
李素一直坐在帅帐里等着,见二人抬着布袋进来,李素喜道:“事办妥了?”
王桩擦了把汗,笑道:“妥了,袋里的人便是钱夫子……”
说着王桩忽然抬脚朝布袋狠狠一踹,怒道:“狗杂碎。一路上动个不停,偏不肯老实,害老子多费了不少劲。”
李素挥挥手:“先把他放出来。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读书人,咱们对读书人一定要……”
话没说完,郑小楼拽着袋子非常粗鲁地一扯,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李素语声顿止,吃惊地盯着地上躺着的人。
这人被绑住了手脚,嘴里倒没有狗血地堵上一团破布,而是很讲究地横塞着一根比筷子稍粗一点的短棍,短棍两头用绳子固定在脑后,再配合这家伙被反绑着的双手。一股浓郁的抖m**之气扑面而来,非常的重口味。
嘴里塞着的短棍是有讲究的。古时行军作战,若是偷袭战的话。通常会让战马的马蹄裹上厚布,人的嘴里塞上这么一根小短棍,大队行军时便不会发出任何声音,达到掩藏行迹的目的,常言说的“马裹蹄,人衔枚”,便是这个意思,眼前这家伙嘴里横塞的短棍,就叫“枚”。
令李素吃惊的倒不是这家伙的形象,而是他的长相。
此人三十来岁年纪,身躯壮实魁梧,满脸横肉,额头上还有一道刀疤,嘴边长了一大圈浓密茂盛的络腮胡,这模样简直……
“你们没抓错人?”李素扭头瞪着二人。
“没啊,这家伙就是钱夫子。”
“来,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说,这家伙哪个地方长得像夫子?分明是个杀羊宰狗的屠户,你们真的没抓错人?”
郑小楼不耐烦地扯掉钱夫子嘴上塞的短棍,道:“让他来说。”
钱夫子徒然被劫,正是担惊受怕的时候,在郑小楼充满杀机的眼神注视下,钱夫子也只好老老实实道:“这位……好汉,小人确叫钱夫子。”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李素今晚终于长了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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