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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爸真的明天回来?”宇希陪花朗吃晚饭时说。
“过境性质,只逗留四个小时,他要我陪他吃晚饭,我没有理由不答应。”
“那明天各自放假。”
“答得很爽快,又去新界看祖母?”
“除了祖母家我哪儿还有地方可以去?”
“祖母到底怎样?”
“也没有什幺事!大概闲得慌,她和银姑不同,银姑可以忙家务,每天进进出出,有所寄托。所以,我请铃妹妹过去住,陪陪祖母。”
“也好!反正她放暑假,她也闲着。”
“主要是姓庄的一家三口,连菲佣四人对她都不好!她在家很试凄,跟祖母住,人人疼她。”
“你就很疼她。”
“妹妹啊!做哥哥的哪有不疼妹妹?”
“我和汤铃比呢。”她把身体靠过去,嗲?:“你疼哪一个?”
“怎能比呢?”
“唔!你疼汤铃,你偏心。”
“哪有这回事?”宇希飘飘然,放下叉子,握着她的手:“我当然最疼你,心上人呀!”
“你疼祖母,还是疼我?”花朗仰起脸。
“很难分别,两种爱都不同。”宇希乘人不觉轻吻她的唇。
“如果我一定要你排一、二,我是第一,还是第二?”花朗点点他的鼻尖:“说假话不算数,我听得出来的。”
“本来亲情和爱情都可以排第一,如果你一定要排,那你第一,祖母第二。”
“吓,啊!”花朗瞟住他。
“是真的,我考虑过。”宇希举起手:“我可以发誓。”
花朗指住他,咭咭地笑。
“耍我?吓我”
“想怎样,嘻,大庭广众!炳”
“回家自有分晓。”
“你现在是真正恐吓我了,我可不可以不吃,先走?咭我不想回家给你做甜品呢”
花朗来到和父亲约好的酒店扒房。
花父早已在座。
看见花朗,似乎十分急迫,又带点喜悦。
“乖女,你终于来了。”
“我没迟到吧?”
“你没有,我早到了。”他赔笑,把一只金光闪闪的盒子递给她:“我由法国买回来的,好名贵,红宝石镶金钻古董手表,听说是路易十四送给她一个小情人的。”
“果然精巧别致名贵。”花朗越看越爱,把手腕上的名牌表除下,戴上古董表。
“嗨!”花父突然举起手。
“你跟谁打招呼?”
“一个世侄,人要见,总会见,上次没见,今天还是补上。”花父话题一转:“你好像有很多古董表。”
“不多,七八只罢了。”
“我去摩洛哥、哥本哈根再为你找些。”
“你再去北欧?”
“由西欧回来,先去澳洲,再去北欧。”
“我们点菜吧!省得又赶。”
“对不起,乖女,我恐怕不能陪你吃晚饭。”
“什幺话?你约了我出来吃饭,现在又说不能陪我,怪不得跟人打招呼,原来遇上个旧朋友。”
“花朗,你误会了,我刚才跟他打招呼的是个男孩子,我不是说过,他是我世侄吗。”花父宠惯女儿,甚至有点畏惧她:“爹?老糊涂,我弄错了,原来我过境只可以停留两个半小时,我由机场到这儿,差点弄了一个小时,现在又过了二十分钟,赶回机场最快要半小时,剩下一小时不到,怎能陪你吃饭呢?”
“我不知道,我不要听理由,我要你留下来陪我吃晚饭,大不了坐下一班飞机,要不,明天去。”
“我明天一早要到澳洲开会,而且行李都在那飞机上唏,雅志!”
花朗回转头,金雅志果然西装毕挺,风流倜傥的站在那儿。
“花叔叔,很忙碌吧?上次我生日舞会没见到你。”
“你花叔叔这半辈子都是飞来飞去,过两年,外国市场都打开了,我便会完全停下来。到时,看花朗喜欢去哪儿,我都陪她。”
“花朗!”
“好吗?”花朗礼貌地。
“雅志,看见你真好,想拜托你一件事。”
花叔叔吩咐就是,不要客气。”
“先请坐!”
雅志看看她,才敢坐下来。
花朗才不管,大庭广众,进出这儿的全是名流淑女,难道像在电话般的骂他?
“我因为赶乘飞机,不能陪我宝贝女儿,你陪她吃晚饭好不好?”
“不用了!不用了!我宁愿一个人独吃!”花朗第一时间拒绝。
“一个人在这儿吃?似乎不大好吧!你是女孩子,尤其是这幺漂亮的女孩子。”
“那我回家吃。”
“何苦呢!家里只有你一个人。花朗,爹?一时糊涂,你也不肯原谅我,你这样回家去,我怎安心出门?”
“花朗,你看花叔叔多担心,别说我们是世交,就当我是花叔叔的朋友,让我陪你一次,就只这一次,好吗?”
花朗开始犹豫,扒房经理已亲自来为他们点菜,吵闹不是时候。
“花朗,爹?向你敬礼、道歉!对不起!”
“你起码可以陪我吃点小食。”
“可以,当然可以,我还可以多留半小时。好,我们点菜”
花父喝了杯咖啡,一份特色三文治,他把手腕递到女儿面前:“时间差不多了!还不知道交通情况怎样。”
“爹?!司机送我来的,你叫他送你一程。”
“雅志,拜托你吃过晚饭之后送花朗回家。”
他们才刚起头盆。
“那是我的礼貌。”
“不用那幺麻烦,司机送完爹?,回来接我还不迟。爹?,别拖拉了,否则,飞机搭不上才麻烦”
花父一离去,金雅志马上抓紧机会:“花朗,有缘的人,总会在一起。”
“如果我们有缘,十年前已经在一起。废话少说!”
“十年前,我十四岁,当然,许多男孩子十二三岁已经思想成熟,但是,我还是不通情,只知道玩,玩当然和男孩子一起比较好,而女孩子的好处,我竟然一点都感觉不到,我太幼稚晚熟,也可以说我是个小白痴,十四岁都没想到追女孩子。”
“你没想到,有人示范,当时你身边不少男孩子追求我。”
“对呀!但我这笨蛋还是弄不明白,我们当年好喜欢去学空手道,他们老溜堂去约你看戏、吃茶,宁愿被老师骂,又要补课,我还觉得他们很笨。”
“你告诉我这些干什幺?”
“让你知道我有多愚蠢,你分明是个宝,我不知宝,还走了宝,当年,一班男孩子当中我条件最好,哪轮得到他们。同样,你在一班女孩子当中也是最出色的一个,我懂得谈情说爱,当然挑个最好的,我怎会不去追求你?”
“未必的,你品味差,你喜欢庸脂俗粉。”
“找庸脂俗粉?我的审美眼光不知道有多高。就因为要求太高,所以到今天,仍然没有女朋友。”
“你的要求怎样高?”
“我在外国那幺多年,是有不少鬼妹仔追求我,我只是应酬她们,没跟他们拍过拖。”
“你保守,不敢娶外国人。”
“不是这个原因,是因为外国女孩子一般的皮肤较粗糙,手毛脚毛又多,东方女孩子细嫩得多,所以我没打算在外国交女朋友。”
“回来就交了个谢茜嘉,觉得她美若天仙?”
“谢茜嘉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我又不是在香港认识她的”
“我明白,在外国见到个东方女郎,开心了,庸脂俗粉都不再计较。”
“当然不是!在外国很多中国女孩子比谢茜嘉漂亮,我都没去追求她们。”
“对谢茜嘉情有独钟?”
“谢茜嘉真的不是我的女朋友。到意大利念书的时候,因为我意大利文不怎幺好,爸爸就把我送到谢茜嘉的家去。她爸爸和我爸爸是几十年老朋友,有他们照顾,爸爸才放心。”
“我明白了,你对谢茜嘉是日久生情!”
“我这个人不会感情用事,我说过,不是最好的,我不会去追求。她追求我,我也不会贪方便。”金雅志切开水果,一小片一小片的砌成一颗颗星:“我回来,帮爸爸打理生意,她也想回来观光观光,她既然来香港,当然要住在我们家,没理由要她去住酒店。她住在我家,我开生日派对,自然要请她做女主人。情形大概就是这样了。”他突然很认真地说:“我可以发誓,我是诚心诚意追求你!”
“我想实情就这样!谢茜嘉是你的女朋友,但你自从见过我之后,惊为天人,觉得我比谢茜嘉优秀太多,便拋弃谢茜嘉,来追求我。”
“我从未追过谢茜嘉,你是我第一个追求的女孩子。如果你不相信,你问我爸爸去。”
“为什幺去烦金伯伯,关我什幺事?”
“不关你的事。但这水果碟,是我为你而设,但愿你喜欢。”
他把切好和砌好的水果,放在花朗面前。
花朗眼前一亮。
西瓜砌成的太阳、桃驳梨砌成的月亮、奇异果砌成的星星,草莓(士多啤梨)砌了个大心型。
“全都送给你。”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但水果的卖相很美,我接受了。”
金雅志用心地看着她把水果盆内的水果全部吃下。
“你是我的太阳、月亮、星星,我爱你。”
“黐线!”她笑起来,把叉子放下。
“我已经把心奉献给你,你也吞下了。”
“金雅志,你很肉麻,你知道吗?我从未听人把这些话说出口。”
“因为你未遇到一个真正爱你的人!爱一个人就要坦坦白白,何必畏首畏尾?”
“意大利式的豪放。”
“意大利式的浪漫。”他更正:“我这个人一点都不豪放,因此,我从未追求过任何人,但我相信一见钟情,既然我自己喜欢,为什幺不坦诚示爱。婆婆妈妈的暗恋,我不会。”
“一见钟情?”
“是的,那天舞会,我对你一见钟情。”
“是不是迟了十年?”
“never\too\late!只要我肯尽力。”勇往直前是你的事,人家未必会接受。”
“do\the\best!”他突然问:“花上跳舞,是不是很好玩?”
“有什幺好玩,花刺会弄伤脚板。”
“下次我送无刺玫瑰,赤足跳更浪漫。”
“我不相信你从未追过女孩子。”
“实践没试过,但理论却很多,我看了不少关于恋爱的书籍,好的都抄下来,准备全用在你身上,讨你欢心。”
“你以为我会不会相信?”
“我只求有一个机会。”
“没试过实践?”
“试过了,就不会送有刺玫瑰?对吗?”
花朗一时哑言无语。
饭后,花朗想喝茶,金雅志说:“不如喝咖啡,我替你叫!”
花朗无所谓,反正省气。
后来咖啡送来,花朗奇异:“杯外、杯内的是什幺?”
“杯内是两朵玫瑰花花蕾,杯外棒状的是玉柱,这是蓓蕾玉柱咖啡。”
他用心地拿着玉柱棒,在咖啡里搅呀搅,不断的搅,好一会,才把咖啡递给花朗喝。
花朗呷一口,不错,再呷第二口。
“香不香?”
“不错!”其实,是很香,这个人,不单只高大威猛,还很细心浪漫。女孩子很难逃得过这美男关:“你自己的咖啡冷了,快喝吧!”
“我无所谓,一切以你为中心。”
花朗那幺多男朋友,他最会说话,最会逗人高兴。
花朗一看古董表,十点半,真是不能置信,竟然和金雅志共度了两个半小时。父亲离去时,刚巧八点钟。
她还以为一个多钟头。
“我要回家了。”
“我送你回去。”
“不用麻烦,谢谢,司机应该早在等我。”
“我答应了花叔叔。”
“不是你没尽责,是我自己的要求。”花朗用电话通知司机,司机那面的电话不通。
“我先结账。”
“不用,爹?会签单。”她忙着在打电话。
“怎样?电话还是不通?”
“真是岂有此理!”花朗发脾气:“我打电话回家,叫另一部汽车来接我。”
“始终要等,这样子等下去,越等越不开心。”金雅志柔声求着:“如果我不是太讨厌。大无赖,由我送你回去,赏个脸,好不好?”
人英俊些、温柔些,说话动听些,是有他的特殊魅力,况且男孩子送女孩子回家,小事而已!也算是礼貌,又何必太坚持,反而显得小家子气。
金雅志和花朗一起到酒店楼下取车,门僮开来一部鲜红的林宝坚尼。
花朗心里暗喜,她最喜欢林宝坚尼跑车,特别是鲜红色,多有型!多威!
花朗想着,等父亲做了大生意,赚大钱,就求他买。
“金雅志扶她上车。她坐着,越坐越开心,越坐越舒服,最好据为己有。
“很早上床睡觉?”
“没有早睡的习惯。”
“十一点不到,这幺早回家干什幺呢?”
“吃过饭不回家,有什幺好做?”
“反正大早回家大家都睡不着,坐车兜兜风,好不好?”
“没意见!反正乘车也不是什幺节目。”
“喜欢什幺音乐?”雅志一面按无线电话,一面问。
“不要太古典,也不要太吵闹就好。”
金雅志放了首怀旧歌曲:“only\you”
“喜欢吗?”他很快又关上电话。
“我喜欢怀旧歌曲。”她点了点头。
“喜欢上卡拉ok吗?”
“喜欢,我不是古老石山,我也喜欢热闹。”
“动静皆宜。”
“我还是比较喜欢玩,总之,吃喝玩乐都钟意。我可以偶然很斯文,但绝非性格文静。”
“坏女孩?”
“还没到那个境界,野性而已。”
“野性的女孩子最有魅力,特别是你。”
“你最会说话了。”
“实话实说,并无半句虚言。”
大家沉默了一阵子。
这跑车开在夜路上,令人胸襟开朗,心头喜悦。
“去浅水湾,好吗?”
“爸爸说,浅水湾是香港最大最美的海滩。”
“一小部分!晚上还好,白天人多又嘈杂。”
“是这部分吗?”
“差不多,这儿僻静些,人少些,水清些。晚上不够光,看不清楚。”
“咦!那边不是有光吗?”
花朗好奇把头伸出窗外看:“对呀!是烛光,两个大心型,好看呢!大概有人在开舞会。”
“但是一个人都没有。”
“也许舞会结束了。”
“我们过去看看好不好?”
“好呀!”花朗一向喜欢新奇事物。
金雅志停好车,扶花朗走下沙滩。
“哗!好大个心形!红心!”
“里面放满一朵朵红玫瑰。”
“唔!气氛好浪漫,要不要坐下来享受一下?我回车里拿毛巾。”
“不用那幺拘谨”
“你的裙子这幺美。”
“弄脏了没关系,反正等会就回家。”花朗说着,已经坐下来了:“是鲜花,好香。”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收获不错,好地方!有红烛、红玫瑰、月亮、美沙滩,还有动听的海浪声。”
“呀!”花朗把双手撑在后面,扬起脸:“在这般诗情画意的环境下,迎着海风喝香槟,就太完美了。”
“这儿有个冰桶,还有杯子,看看是不是香槟?花朗,真的是香槟。”
“这幺好运?”花朗好兴奋。
他“卜”的一声,把香槟开了。
“不可以。”花朗按着他的手:“我相信是有人悉心布置,主人很快会来,他们会控告我们偷酒。”
“你对这儿的一切满意不满意?”
“当然满意,但只可以欣赏,享用就不能。”
“如果我说,这儿的一切都是我为你安排,我就是主人呢?”
“你?为我?怎会呢?你不知道会碰上我,不知道我会乘你的车,更不知道我会跟你来这儿。”
“你一答应肯乘我的车,我就马上打电话给我的贴身男佣人。”
“我没听见你说话,我还以为你打不通话。”
“他一接到我的电话,就会派人来布置,我根本不必说话。”
“有这幺神奇的事?”
“默契!”
“你专门用这个方法追求女朋友?”
“不,当然不是!我根本没追求过女孩子,我跟你说过了,我只是常幻想着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看星星,我的佣人知道的。”
“你以为我会相信?他怎知道你今晚和我在一起?嘿!”
“花朗,”他诚惶诚恐地说:“我不想向你说谎,一句假话我都不会对你说。但是,我把一切告诉你之后,你必须答应我不,你先要答应我,我才敢说。”
“答应什幺?你叫我跳水我就跳水?”
“我怎会那样要求,我只想你答应不生气,不要不理我。”
“我怎会生气?什幺事可以令我生气?”
“你先要答应了。”
“好!我答应。”
他偷偷看她,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我今天去扒房不是偶然的,也没有约别人,是爸爸和花叔叔先约好,他们两位老人家安排好的”
“什幺?我爹?竟然串同外人骗我?”
“不,不,你千万不要对花叔叔生气,是我很想见你把心事说清楚。我求爸爸,爸爸去求花叔叔,他推不掉才帮我们”
“你是说,爹?根本不赶急去飞机场?他去了哪里?”
“他真是急着去机场,他过境只停留两小时三十分。花朗,你答应过不生气的,你会遵守诺言的,是不是?”
说真的,花朗只感觉今晚很特别新奇,和钟宇希过着平稳、无忧、安逸又呆板的日子,像今天这幺刺激、新鲜。浪漫、有趣,不是坏事。
“我根本没有生气,我是那幺小家子气的人幺?”
“你大人大量。”
“要生气,也为我爹?。父女都不说真话。”
“花朗,真的与花叔叔无关,你要怪,怪我,惩罚我!”
“算啦!我也懒得再提。”其实,她也不想破坏今晚的气氛。
“这就好。”他面露笑容:“喝杯香槟,还有黑鱼子酱饼干”
花朗最喜欢喝香槟时吃鱼子酱,特别是黑鱼子酱,加上景色如画,她当然开心。
“花朗,这些玫瑰没有花刺,你可以脱掉鞋子在上面跳舞。”
这是一个十分吸引人的提议,花朗性格爱新奇刺激,加上又喝了香槟,情绪高涨,心情甚飘,她果真踢去高跟鞋,在玫瑰花上跳了起来。
花瓣柔软而富弹性,溢出的花汁更香气四溢,花朗越跳越兴奋。
“来点音乐好不好?”
“好呀!有吗?真是早有预谋,连音乐都有。放些轻松些、激情些、鼓声重些,南美音乐最好,唔好玩!”
花朗随着音乐在扭腰、摆臀、挥长发,几乎到达忘我境界
花朗由于晚了回家,回家又马上倒头大睡,没给宇希回电话。
第二天起来,电话也不打,第一时间梳洗更衣后便到钟家去,看见宇希,又疼又惜,把责任全推到父亲身上,当然,金雅志就不提了。
然后又给宇希安排一天的节目,尽量逗宇希开心,给他最好的补偿赎罪。
“什幺?又去新界?昨天才去过。”
“你忘了?祖母昨天约了黎律师,今天到铃妹妹家,替铃妹妹拿回一切文件用品,没有身份证,她连出市区购物都不可以。”
“我不明白你祖母为什幺要和汤铃后父一家过不去,硬要拉汤铃跟她住。”
“她叔叔打她,虐待她,你也看见她的伤痕。”
“早就知道他们一家子不会对汤铃好,视她如眼中钉,但不好也过了这些年,邻居嘛!好来好往,何必惹麻烦?”花朗很不以为然,每次到钟老太家,大家话题都在汤铃身上,婆妈又闷,不好玩之至。
“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哪有这般严重。”当然,花朗一直也不知道庄永强要强奸汤铃的事。
宇希要遵守诺言,也不会详细解释:“我要尊重祖母的决定!这些日子铃妹妹一直不开心,我也想带她出来玩玩。”
“你非要去新界不可?”
“铃妹妹一定要拿回证件,难得可以约到黎伯伯。”
“那你是非去不可了?对你那幺重要,你去吧!”说真话,花朗对新界那些乡村式的简单地方、老人家、汤铃,都没有什幺兴趣,银姑美食的吸引也大不如前,已没有新鲜感,况且,她的厨子还学会做泰式点心,在家就有得吃,多舒服,何必老远去钟老太家?
相差几十年,没代沟是假的,她和父亲也有代沟。
“你不去?你一个人怎幺办?”
“就当放假,在家睡大觉,大吃大喝,或者找爹?逗逗他。”
宇希心想:“花朗今天不去,也是好的,他也留意到,花朗当初去祖母家吃东西的兴趣已大减,她性格又外向,强迫她令她不开心,如果她一起去,去庄家时,没理由留下她,和那坏蛋有什幺冲突,闹开来,把那件丑事扬开,花朗知道了,怎幺办?”
“花朗,今天留下你,不能陪你,对不起。”宇希拍拍她的俏脸... -->>
“你爸爸真的明天回来?”宇希陪花朗吃晚饭时说。
“过境性质,只逗留四个小时,他要我陪他吃晚饭,我没有理由不答应。”
“那明天各自放假。”
“答得很爽快,又去新界看祖母?”
“除了祖母家我哪儿还有地方可以去?”
“祖母到底怎样?”
“也没有什幺事!大概闲得慌,她和银姑不同,银姑可以忙家务,每天进进出出,有所寄托。所以,我请铃妹妹过去住,陪陪祖母。”
“也好!反正她放暑假,她也闲着。”
“主要是姓庄的一家三口,连菲佣四人对她都不好!她在家很试凄,跟祖母住,人人疼她。”
“你就很疼她。”
“妹妹啊!做哥哥的哪有不疼妹妹?”
“我和汤铃比呢。”她把身体靠过去,嗲?:“你疼哪一个?”
“怎能比呢?”
“唔!你疼汤铃,你偏心。”
“哪有这回事?”宇希飘飘然,放下叉子,握着她的手:“我当然最疼你,心上人呀!”
“你疼祖母,还是疼我?”花朗仰起脸。
“很难分别,两种爱都不同。”宇希乘人不觉轻吻她的唇。
“如果我一定要你排一、二,我是第一,还是第二?”花朗点点他的鼻尖:“说假话不算数,我听得出来的。”
“本来亲情和爱情都可以排第一,如果你一定要排,那你第一,祖母第二。”
“吓,啊!”花朗瞟住他。
“是真的,我考虑过。”宇希举起手:“我可以发誓。”
花朗指住他,咭咭地笑。
“耍我?吓我”
“想怎样,嘻,大庭广众!炳”
“回家自有分晓。”
“你现在是真正恐吓我了,我可不可以不吃,先走?咭我不想回家给你做甜品呢”
花朗来到和父亲约好的酒店扒房。
花父早已在座。
看见花朗,似乎十分急迫,又带点喜悦。
“乖女,你终于来了。”
“我没迟到吧?”
“你没有,我早到了。”他赔笑,把一只金光闪闪的盒子递给她:“我由法国买回来的,好名贵,红宝石镶金钻古董手表,听说是路易十四送给她一个小情人的。”
“果然精巧别致名贵。”花朗越看越爱,把手腕上的名牌表除下,戴上古董表。
“嗨!”花父突然举起手。
“你跟谁打招呼?”
“一个世侄,人要见,总会见,上次没见,今天还是补上。”花父话题一转:“你好像有很多古董表。”
“不多,七八只罢了。”
“我去摩洛哥、哥本哈根再为你找些。”
“你再去北欧?”
“由西欧回来,先去澳洲,再去北欧。”
“我们点菜吧!省得又赶。”
“对不起,乖女,我恐怕不能陪你吃晚饭。”
“什幺话?你约了我出来吃饭,现在又说不能陪我,怪不得跟人打招呼,原来遇上个旧朋友。”
“花朗,你误会了,我刚才跟他打招呼的是个男孩子,我不是说过,他是我世侄吗。”花父宠惯女儿,甚至有点畏惧她:“爹?老糊涂,我弄错了,原来我过境只可以停留两个半小时,我由机场到这儿,差点弄了一个小时,现在又过了二十分钟,赶回机场最快要半小时,剩下一小时不到,怎能陪你吃饭呢?”
“我不知道,我不要听理由,我要你留下来陪我吃晚饭,大不了坐下一班飞机,要不,明天去。”
“我明天一早要到澳洲开会,而且行李都在那飞机上唏,雅志!”
花朗回转头,金雅志果然西装毕挺,风流倜傥的站在那儿。
“花叔叔,很忙碌吧?上次我生日舞会没见到你。”
“你花叔叔这半辈子都是飞来飞去,过两年,外国市场都打开了,我便会完全停下来。到时,看花朗喜欢去哪儿,我都陪她。”
“花朗!”
“好吗?”花朗礼貌地。
“雅志,看见你真好,想拜托你一件事。”
花叔叔吩咐就是,不要客气。”
“先请坐!”
雅志看看她,才敢坐下来。
花朗才不管,大庭广众,进出这儿的全是名流淑女,难道像在电话般的骂他?
“我因为赶乘飞机,不能陪我宝贝女儿,你陪她吃晚饭好不好?”
“不用了!不用了!我宁愿一个人独吃!”花朗第一时间拒绝。
“一个人在这儿吃?似乎不大好吧!你是女孩子,尤其是这幺漂亮的女孩子。”
“那我回家吃。”
“何苦呢!家里只有你一个人。花朗,爹?一时糊涂,你也不肯原谅我,你这样回家去,我怎安心出门?”
“花朗,你看花叔叔多担心,别说我们是世交,就当我是花叔叔的朋友,让我陪你一次,就只这一次,好吗?”
花朗开始犹豫,扒房经理已亲自来为他们点菜,吵闹不是时候。
“花朗,爹?向你敬礼、道歉!对不起!”
“你起码可以陪我吃点小食。”
“可以,当然可以,我还可以多留半小时。好,我们点菜”
花父喝了杯咖啡,一份特色三文治,他把手腕递到女儿面前:“时间差不多了!还不知道交通情况怎样。”
“爹?!司机送我来的,你叫他送你一程。”
“雅志,拜托你吃过晚饭之后送花朗回家。”
他们才刚起头盆。
“那是我的礼貌。”
“不用那幺麻烦,司机送完爹?,回来接我还不迟。爹?,别拖拉了,否则,飞机搭不上才麻烦”
花父一离去,金雅志马上抓紧机会:“花朗,有缘的人,总会在一起。”
“如果我们有缘,十年前已经在一起。废话少说!”
“十年前,我十四岁,当然,许多男孩子十二三岁已经思想成熟,但是,我还是不通情,只知道玩,玩当然和男孩子一起比较好,而女孩子的好处,我竟然一点都感觉不到,我太幼稚晚熟,也可以说我是个小白痴,十四岁都没想到追女孩子。”
“你没想到,有人示范,当时你身边不少男孩子追求我。”
“对呀!但我这笨蛋还是弄不明白,我们当年好喜欢去学空手道,他们老溜堂去约你看戏、吃茶,宁愿被老师骂,又要补课,我还觉得他们很笨。”
“你告诉我这些干什幺?”
“让你知道我有多愚蠢,你分明是个宝,我不知宝,还走了宝,当年,一班男孩子当中我条件最好,哪轮得到他们。同样,你在一班女孩子当中也是最出色的一个,我懂得谈情说爱,当然挑个最好的,我怎会不去追求你?”
“未必的,你品味差,你喜欢庸脂俗粉。”
“找庸脂俗粉?我的审美眼光不知道有多高。就因为要求太高,所以到今天,仍然没有女朋友。”
“你的要求怎样高?”
“我在外国那幺多年,是有不少鬼妹仔追求我,我只是应酬她们,没跟他们拍过拖。”
“你保守,不敢娶外国人。”
“不是这个原因,是因为外国女孩子一般的皮肤较粗糙,手毛脚毛又多,东方女孩子细嫩得多,所以我没打算在外国交女朋友。”
“回来就交了个谢茜嘉,觉得她美若天仙?”
“谢茜嘉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我又不是在香港认识她的”
“我明白,在外国见到个东方女郎,开心了,庸脂俗粉都不再计较。”
“当然不是!在外国很多中国女孩子比谢茜嘉漂亮,我都没去追求她们。”
“对谢茜嘉情有独钟?”
“谢茜嘉真的不是我的女朋友。到意大利念书的时候,因为我意大利文不怎幺好,爸爸就把我送到谢茜嘉的家去。她爸爸和我爸爸是几十年老朋友,有他们照顾,爸爸才放心。”
“我明白了,你对谢茜嘉是日久生情!”
“我这个人不会感情用事,我说过,不是最好的,我不会去追求。她追求我,我也不会贪方便。”金雅志切开水果,一小片一小片的砌成一颗颗星:“我回来,帮爸爸打理生意,她也想回来观光观光,她既然来香港,当然要住在我们家,没理由要她去住酒店。她住在我家,我开生日派对,自然要请她做女主人。情形大概就是这样了。”他突然很认真地说:“我可以发誓,我是诚心诚意追求你!”
“我想实情就这样!谢茜嘉是你的女朋友,但你自从见过我之后,惊为天人,觉得我比谢茜嘉优秀太多,便拋弃谢茜嘉,来追求我。”
“我从未追过谢茜嘉,你是我第一个追求的女孩子。如果你不相信,你问我爸爸去。”
“为什幺去烦金伯伯,关我什幺事?”
“不关你的事。但这水果碟,是我为你而设,但愿你喜欢。”
他把切好和砌好的水果,放在花朗面前。
花朗眼前一亮。
西瓜砌成的太阳、桃驳梨砌成的月亮、奇异果砌成的星星,草莓(士多啤梨)砌了个大心型。
“全都送给你。”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但水果的卖相很美,我接受了。”
金雅志用心地看着她把水果盆内的水果全部吃下。
“你是我的太阳、月亮、星星,我爱你。”
“黐线!”她笑起来,把叉子放下。
“我已经把心奉献给你,你也吞下了。”
“金雅志,你很肉麻,你知道吗?我从未听人把这些话说出口。”
“因为你未遇到一个真正爱你的人!爱一个人就要坦坦白白,何必畏首畏尾?”
“意大利式的豪放。”
“意大利式的浪漫。”他更正:“我这个人一点都不豪放,因此,我从未追求过任何人,但我相信一见钟情,既然我自己喜欢,为什幺不坦诚示爱。婆婆妈妈的暗恋,我不会。”
“一见钟情?”
“是的,那天舞会,我对你一见钟情。”
“是不是迟了十年?”
“never\too\late!只要我肯尽力。”勇往直前是你的事,人家未必会接受。”
“do\the\best!”他突然问:“花上跳舞,是不是很好玩?”
“有什幺好玩,花刺会弄伤脚板。”
“下次我送无刺玫瑰,赤足跳更浪漫。”
“我不相信你从未追过女孩子。”
“实践没试过,但理论却很多,我看了不少关于恋爱的书籍,好的都抄下来,准备全用在你身上,讨你欢心。”
“你以为我会不会相信?”
“我只求有一个机会。”
“没试过实践?”
“试过了,就不会送有刺玫瑰?对吗?”
花朗一时哑言无语。
饭后,花朗想喝茶,金雅志说:“不如喝咖啡,我替你叫!”
花朗无所谓,反正省气。
后来咖啡送来,花朗奇异:“杯外、杯内的是什幺?”
“杯内是两朵玫瑰花花蕾,杯外棒状的是玉柱,这是蓓蕾玉柱咖啡。”
他用心地拿着玉柱棒,在咖啡里搅呀搅,不断的搅,好一会,才把咖啡递给花朗喝。
花朗呷一口,不错,再呷第二口。
“香不香?”
“不错!”其实,是很香,这个人,不单只高大威猛,还很细心浪漫。女孩子很难逃得过这美男关:“你自己的咖啡冷了,快喝吧!”
“我无所谓,一切以你为中心。”
花朗那幺多男朋友,他最会说话,最会逗人高兴。
花朗一看古董表,十点半,真是不能置信,竟然和金雅志共度了两个半小时。父亲离去时,刚巧八点钟。
她还以为一个多钟头。
“我要回家了。”
“我送你回去。”
“不用麻烦,谢谢,司机应该早在等我。”
“我答应了花叔叔。”
“不是你没尽责,是我自己的要求。”花朗用电话通知司机,司机那面的电话不通。
“我先结账。”
“不用,爹?会签单。”她忙着在打电话。
“怎样?电话还是不通?”
“真是岂有此理!”花朗发脾气:“我打电话回家,叫另一部汽车来接我。”
“始终要等,这样子等下去,越等越不开心。”金雅志柔声求着:“如果我不是太讨厌。大无赖,由我送你回去,赏个脸,好不好?”
人英俊些、温柔些,说话动听些,是有他的特殊魅力,况且男孩子送女孩子回家,小事而已!也算是礼貌,又何必太坚持,反而显得小家子气。
金雅志和花朗一起到酒店楼下取车,门僮开来一部鲜红的林宝坚尼。
花朗心里暗喜,她最喜欢林宝坚尼跑车,特别是鲜红色,多有型!多威!
花朗想着,等父亲做了大生意,赚大钱,就求他买。
“金雅志扶她上车。她坐着,越坐越开心,越坐越舒服,最好据为己有。
“很早上床睡觉?”
“没有早睡的习惯。”
“十一点不到,这幺早回家干什幺呢?”
“吃过饭不回家,有什幺好做?”
“反正大早回家大家都睡不着,坐车兜兜风,好不好?”
“没意见!反正乘车也不是什幺节目。”
“喜欢什幺音乐?”雅志一面按无线电话,一面问。
“不要太古典,也不要太吵闹就好。”
金雅志放了首怀旧歌曲:“only\you”
“喜欢吗?”他很快又关上电话。
“我喜欢怀旧歌曲。”她点了点头。
“喜欢上卡拉ok吗?”
“喜欢,我不是古老石山,我也喜欢热闹。”
“动静皆宜。”
“我还是比较喜欢玩,总之,吃喝玩乐都钟意。我可以偶然很斯文,但绝非性格文静。”
“坏女孩?”
“还没到那个境界,野性而已。”
“野性的女孩子最有魅力,特别是你。”
“你最会说话了。”
“实话实说,并无半句虚言。”
大家沉默了一阵子。
这跑车开在夜路上,令人胸襟开朗,心头喜悦。
“去浅水湾,好吗?”
“爸爸说,浅水湾是香港最大最美的海滩。”
“一小部分!晚上还好,白天人多又嘈杂。”
“是这部分吗?”
“差不多,这儿僻静些,人少些,水清些。晚上不够光,看不清楚。”
“咦!那边不是有光吗?”
花朗好奇把头伸出窗外看:“对呀!是烛光,两个大心型,好看呢!大概有人在开舞会。”
“但是一个人都没有。”
“也许舞会结束了。”
“我们过去看看好不好?”
“好呀!”花朗一向喜欢新奇事物。
金雅志停好车,扶花朗走下沙滩。
“哗!好大个心形!红心!”
“里面放满一朵朵红玫瑰。”
“唔!气氛好浪漫,要不要坐下来享受一下?我回车里拿毛巾。”
“不用那幺拘谨”
“你的裙子这幺美。”
“弄脏了没关系,反正等会就回家。”花朗说着,已经坐下来了:“是鲜花,好香。”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收获不错,好地方!有红烛、红玫瑰、月亮、美沙滩,还有动听的海浪声。”
“呀!”花朗把双手撑在后面,扬起脸:“在这般诗情画意的环境下,迎着海风喝香槟,就太完美了。”
“这儿有个冰桶,还有杯子,看看是不是香槟?花朗,真的是香槟。”
“这幺好运?”花朗好兴奋。
他“卜”的一声,把香槟开了。
“不可以。”花朗按着他的手:“我相信是有人悉心布置,主人很快会来,他们会控告我们偷酒。”
“你对这儿的一切满意不满意?”
“当然满意,但只可以欣赏,享用就不能。”
“如果我说,这儿的一切都是我为你安排,我就是主人呢?”
“你?为我?怎会呢?你不知道会碰上我,不知道我会乘你的车,更不知道我会跟你来这儿。”
“你一答应肯乘我的车,我就马上打电话给我的贴身男佣人。”
“我没听见你说话,我还以为你打不通话。”
“他一接到我的电话,就会派人来布置,我根本不必说话。”
“有这幺神奇的事?”
“默契!”
“你专门用这个方法追求女朋友?”
“不,当然不是!我根本没追求过女孩子,我跟你说过了,我只是常幻想着在这样的环境之下看星星,我的佣人知道的。”
“你以为我会相信?他怎知道你今晚和我在一起?嘿!”
“花朗,”他诚惶诚恐地说:“我不想向你说谎,一句假话我都不会对你说。但是,我把一切告诉你之后,你必须答应我不,你先要答应我,我才敢说。”
“答应什幺?你叫我跳水我就跳水?”
“我怎会那样要求,我只想你答应不生气,不要不理我。”
“我怎会生气?什幺事可以令我生气?”
“你先要答应了。”
“好!我答应。”
他偷偷看她,吸了一口气,鼓足勇气:“我今天去扒房不是偶然的,也没有约别人,是爸爸和花叔叔先约好,他们两位老人家安排好的”
“什幺?我爹?竟然串同外人骗我?”
“不,不,你千万不要对花叔叔生气,是我很想见你把心事说清楚。我求爸爸,爸爸去求花叔叔,他推不掉才帮我们”
“你是说,爹?根本不赶急去飞机场?他去了哪里?”
“他真是急着去机场,他过境只停留两小时三十分。花朗,你答应过不生气的,你会遵守诺言的,是不是?”
说真的,花朗只感觉今晚很特别新奇,和钟宇希过着平稳、无忧、安逸又呆板的日子,像今天这幺刺激、新鲜。浪漫、有趣,不是坏事。
“我根本没有生气,我是那幺小家子气的人幺?”
“你大人大量。”
“要生气,也为我爹?。父女都不说真话。”
“花朗,真的与花叔叔无关,你要怪,怪我,惩罚我!”
“算啦!我也懒得再提。”其实,她也不想破坏今晚的气氛。
“这就好。”他面露笑容:“喝杯香槟,还有黑鱼子酱饼干”
花朗最喜欢喝香槟时吃鱼子酱,特别是黑鱼子酱,加上景色如画,她当然开心。
“花朗,这些玫瑰没有花刺,你可以脱掉鞋子在上面跳舞。”
这是一个十分吸引人的提议,花朗性格爱新奇刺激,加上又喝了香槟,情绪高涨,心情甚飘,她果真踢去高跟鞋,在玫瑰花上跳了起来。
花瓣柔软而富弹性,溢出的花汁更香气四溢,花朗越跳越兴奋。
“来点音乐好不好?”
“好呀!有吗?真是早有预谋,连音乐都有。放些轻松些、激情些、鼓声重些,南美音乐最好,唔好玩!”
花朗随着音乐在扭腰、摆臀、挥长发,几乎到达忘我境界
花朗由于晚了回家,回家又马上倒头大睡,没给宇希回电话。
第二天起来,电话也不打,第一时间梳洗更衣后便到钟家去,看见宇希,又疼又惜,把责任全推到父亲身上,当然,金雅志就不提了。
然后又给宇希安排一天的节目,尽量逗宇希开心,给他最好的补偿赎罪。
“什幺?又去新界?昨天才去过。”
“你忘了?祖母昨天约了黎律师,今天到铃妹妹家,替铃妹妹拿回一切文件用品,没有身份证,她连出市区购物都不可以。”
“我不明白你祖母为什幺要和汤铃后父一家过不去,硬要拉汤铃跟她住。”
“她叔叔打她,虐待她,你也看见她的伤痕。”
“早就知道他们一家子不会对汤铃好,视她如眼中钉,但不好也过了这些年,邻居嘛!好来好往,何必惹麻烦?”花朗很不以为然,每次到钟老太家,大家话题都在汤铃身上,婆妈又闷,不好玩之至。
“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哪有这般严重。”当然,花朗一直也不知道庄永强要强奸汤铃的事。
宇希要遵守诺言,也不会详细解释:“我要尊重祖母的决定!这些日子铃妹妹一直不开心,我也想带她出来玩玩。”
“你非要去新界不可?”
“铃妹妹一定要拿回证件,难得可以约到黎伯伯。”
“那你是非去不可了?对你那幺重要,你去吧!”说真话,花朗对新界那些乡村式的简单地方、老人家、汤铃,都没有什幺兴趣,银姑美食的吸引也大不如前,已没有新鲜感,况且,她的厨子还学会做泰式点心,在家就有得吃,多舒服,何必老远去钟老太家?
相差几十年,没代沟是假的,她和父亲也有代沟。
“你不去?你一个人怎幺办?”
“就当放假,在家睡大觉,大吃大喝,或者找爹?逗逗他。”
宇希心想:“花朗今天不去,也是好的,他也留意到,花朗当初去祖母家吃东西的兴趣已大减,她性格又外向,强迫她令她不开心,如果她一起去,去庄家时,没理由留下她,和那坏蛋有什幺冲突,闹开来,把那件丑事扬开,花朗知道了,怎幺办?”
“花朗,今天留下你,不能陪你,对不起。”宇希拍拍她的俏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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