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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晚睡,理当晚起。中午十一点,她还照例赖在床上,床头的电话响起,她只得翻个身,带着半梦半醒的声音接电话。
“喂?”
“曹小姐,我是楚先生的秘书,”一个非常公事化的女性嗓音说。“我是来告诉你,楚先生今天下午有空了,可以见你,约两点好吗?”
“啥?”睡眼惺忪的双眸根本连睁开都难,茫然的脑袋更加没有能力去分辨这女人说的是什么。
可这位秘书不只声音公事化,连办事都很公事化。不回话,她就当做答应了,她的逻辑是不反对就是赞成。于是她很快说:“那就这样了,我们下午两点儿。”
卡!电话挂了。错愕地拎着电话筒,过了半晌脑子里才逼出一个想法:哪来的神经病?!
她扔了电话,转身继续睡,完全把这通电话丢到周公那儿去了。
大约半小时后,电话又响了。这时已接近平日起床的时间,她清醒了些,接起电话。“哪位?”
“草莓,”是端俪。“楚邺的秘书有没有打电话给你?”
“什么?”脑袋一片浑沌。
端俪不理的混乱,自顾自地说:“我打去给他,他的秘书说他今天没空,要问过他之后再给我电话,我等了好久都没听到回应,想说她也许直接打给你了”
“等等,等等,”一早起来就有这么复杂的事等着她,真真考验她的智商。“饶了我,一项一项来好不好。你说,你打电话给楚邺?”
“我从你的名片上抄了电话。”端俪承认。
原来刚才那通神经病的电话不是做梦!很努力地把两个电话连结起来。“然后呢?”
“我跟他说,你想见他。”
“什么?!”有如一道雷电打在她头上,霎时完全醒了!“你干嘛假传圣旨?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去见他了?”
“你迟迟不去找他,可我急着要卖画啊!”端俪理直气壮地。“我身上快没钱过日子了。”
“那你也不必这么自动自发吧?”简直为之气结。
“是你答应要帮我的嘛。”端俪埋怨着。
这一刻,不由得把端俪列入损友一族。“我是说过,但你也不用逼我逼成这样!”
“我没办法了嘛”端俪的声音可怜地变小了。
“好了好了,别一副被欺负的样子,”无可奈何地。“我帮你就是了。”
“这不就得了?”端俪一下子又兴高彩烈起来。“我就不懂,你为什么那么怕见那个男人?”
“谁怕见他了!”陡地好胜心起,反驳道。“我只是不想见他。怕与不想,差距很大的!”
“我知道我知道,”这种话,端俪已经听说过不止一次。“反正你下午把画带去给他看就是,拜托了!”
“我还能说不吗?”哀怨地。
“谢啦。”端俪很开心地挂了电话。
好友快乐得很,因为画有希望卖掉了;但却不快乐得很,因为她得去见那男人了。
楚邺
每想起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双深邃的眸子,简直是狼眼与鹰眼的组合,比x光还精密似的。
在那种人面前,她得全副武装才行啊。
约定的时间是两点,这表示她该下床吃点东西找衣服穿了。站在衣柜前,下意识地东挑挑西拣拣,苦恼着该穿什么衣服去见他?毛衣,好像太随便。长裙?好像太浪漫
敝了!忽然对自己发起脾气来。她干嘛为了要见他而精心打扮哪?!
因为自己都对自己解释不清,所以格外生气。她顺手从衣柜里随便拉出一条长裤,再不考虑地换上了。
准下午两点,穿着牛仔裤、皮外套,足蹬皮短靴,卡卡地踩进楚邺的公司。
这家视觉艺术公司设计得比她的pub还后现代,完全不像个办公场所,倒像个画廊,而专心工作的职员们若稍不移动,就成了画廊中的展览品了。
她暗自咋舌,讶异于这家公司所传达出的强烈生活艺术形态。她随后被领进楚邺的办公室。
水晶般的空间,四面墙倒有两面全是落地玻璃窗,从屋外照映进来的金色阳光有如波浪似的满室轻晃,而那个俊逸昂藏的男人就站在潋滟深处打量着她。
记忆中的楚邺还真的是太模糊了。她只记得他磁铁一般有吸引力的双眸,却忘了他典雅而深邃的五官;忘了他的气质,一种积极、侵略性的强势魄力。他穿了一身黑;黑西装黑衬衫黑领带,这种装束穿在别人身上只会让人联想到殡仪馆,而他,不是殡仪馆,是艺术馆,他高挺的骨架在在展现他的帅气阳刚、卓尔不凡。
“曹小姐,”他微微一笑,笑得很平淡。“请坐。”
下意识挺了挺背脊,这似乎是面对他时她必备的心理准备。选择了一张形状看起来实在不大像椅子的沙发,坐下。
他坐在她正对面。霎时发现,她完全选错了位置!他背光,她则面光,光线全打在她脸上,他那双放射线似的利眼想浏览她的表情、捕捉她的神态,简直是轻而易举。
秘书小姐敲门进来为送上一杯咖啡,他道:“忘了问你喝不喝咖啡了。也许你比较喜欢茶?”
他再这么客套下去,真会ㄍㄥ到累死!她摇摇头,直说:“没关系,我什么都喝,想喝什么我可以回家喝。”他扬眉看她,眼光中带着笑意,他叹:“你还是没变。还是那副直来直往的个性。”
说得好像他有多了解她似的。抬抬下巴,本能回应:“我不相信你认识我多少,别忘了我们只见过一次。”
“你不知道你把你的个性都写在脸上了?”他给她一抹戏谑的微笑。“我可以很清楚地认识你。”
她盯着他,被他的言语和笑容给蛊惑了。她刻意冷淡地回应:“我不是来这里讨论我的性格的。”
“说得好。我倒忘了你来找我为了什么。”他话中嘲讽的意味更加明显。“如果我没记错,我们是不是这辈子应该都不再见!”
这是第一次跟他见面时说过的话。她真恨自己为什么忘了,就算为了端俪,也没必要来这里被人讽。
斑傲的男人。这似乎是他魅力的一部分,远比和蔼可亲更加来得吸引人,但好胜的绝对不允许自己对他妥协。
她胀红了脸,鼓起双颊,从坐位上直跳起来。“我已经开始后悔来这里了。对不起,这是个错误,耽误了你的时间,再见。”
抓起背包,一言不发,她转身就要走。他没拉住她,不阻止她,只是淡淡地开口:“草莓,这外号还真像你。”
收住脚步,咬牙瞪着他。“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不只名字像草莓,个性也很草莓。外表光鲜亮丽,看起来很完美坚固的样子,其实内心柔弱得很,轻轻一个撞击也受不了。”他的眼光挟着无比的自信,真真正正看进她眼里、心里。她看见她的一张脸落在他深褐色的瞳仁上
她总是惊讶于他对她的洞悉能力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他早了解她的一切。
这念头让她无端又恼怒起来,她讥讽地说:“你又开始把自己当成先知了?”
“我知道你不会承认,但这不重要,只不过是我的一个开场白,让你不至于无聊。”他伸出一只手指轻轻指着她身后的那张椅子。“坐下吧,告诉我你今天来的目的。”
他的语气温和,声音像丝绒一般轻柔,却带有一种魔力、一种软性的命令,无形的催眠被他的改变所迷惑,心也软化了。她被动地坐回了原座,从手提袋里取出那幅小画。
“我的朋友,”她把画递给他看。“想请你帮忙她卖掉这幅画。”
“你的朋友?”他眉梢一扬。
“你以为我会为了我自己的事来找你?”哼。“我说过我不会需要你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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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晚睡,理当晚起。中午十一点,她还照例赖在床上,床头的电话响起,她只得翻个身,带着半梦半醒的声音接电话。
“喂?”
“曹小姐,我是楚先生的秘书,”一个非常公事化的女性嗓音说。“我是来告诉你,楚先生今天下午有空了,可以见你,约两点好吗?”
“啥?”睡眼惺忪的双眸根本连睁开都难,茫然的脑袋更加没有能力去分辨这女人说的是什么。
可这位秘书不只声音公事化,连办事都很公事化。不回话,她就当做答应了,她的逻辑是不反对就是赞成。于是她很快说:“那就这样了,我们下午两点儿。”
卡!电话挂了。错愕地拎着电话筒,过了半晌脑子里才逼出一个想法:哪来的神经病?!
她扔了电话,转身继续睡,完全把这通电话丢到周公那儿去了。
大约半小时后,电话又响了。这时已接近平日起床的时间,她清醒了些,接起电话。“哪位?”
“草莓,”是端俪。“楚邺的秘书有没有打电话给你?”
“什么?”脑袋一片浑沌。
端俪不理的混乱,自顾自地说:“我打去给他,他的秘书说他今天没空,要问过他之后再给我电话,我等了好久都没听到回应,想说她也许直接打给你了”
“等等,等等,”一早起来就有这么复杂的事等着她,真真考验她的智商。“饶了我,一项一项来好不好。你说,你打电话给楚邺?”
“我从你的名片上抄了电话。”端俪承认。
原来刚才那通神经病的电话不是做梦!很努力地把两个电话连结起来。“然后呢?”
“我跟他说,你想见他。”
“什么?!”有如一道雷电打在她头上,霎时完全醒了!“你干嘛假传圣旨?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去见他了?”
“你迟迟不去找他,可我急着要卖画啊!”端俪理直气壮地。“我身上快没钱过日子了。”
“那你也不必这么自动自发吧?”简直为之气结。
“是你答应要帮我的嘛。”端俪埋怨着。
这一刻,不由得把端俪列入损友一族。“我是说过,但你也不用逼我逼成这样!”
“我没办法了嘛”端俪的声音可怜地变小了。
“好了好了,别一副被欺负的样子,”无可奈何地。“我帮你就是了。”
“这不就得了?”端俪一下子又兴高彩烈起来。“我就不懂,你为什么那么怕见那个男人?”
“谁怕见他了!”陡地好胜心起,反驳道。“我只是不想见他。怕与不想,差距很大的!”
“我知道我知道,”这种话,端俪已经听说过不止一次。“反正你下午把画带去给他看就是,拜托了!”
“我还能说不吗?”哀怨地。
“谢啦。”端俪很开心地挂了电话。
好友快乐得很,因为画有希望卖掉了;但却不快乐得很,因为她得去见那男人了。
楚邺
每想起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双深邃的眸子,简直是狼眼与鹰眼的组合,比x光还精密似的。
在那种人面前,她得全副武装才行啊。
约定的时间是两点,这表示她该下床吃点东西找衣服穿了。站在衣柜前,下意识地东挑挑西拣拣,苦恼着该穿什么衣服去见他?毛衣,好像太随便。长裙?好像太浪漫
敝了!忽然对自己发起脾气来。她干嘛为了要见他而精心打扮哪?!
因为自己都对自己解释不清,所以格外生气。她顺手从衣柜里随便拉出一条长裤,再不考虑地换上了。
准下午两点,穿着牛仔裤、皮外套,足蹬皮短靴,卡卡地踩进楚邺的公司。
这家视觉艺术公司设计得比她的pub还后现代,完全不像个办公场所,倒像个画廊,而专心工作的职员们若稍不移动,就成了画廊中的展览品了。
她暗自咋舌,讶异于这家公司所传达出的强烈生活艺术形态。她随后被领进楚邺的办公室。
水晶般的空间,四面墙倒有两面全是落地玻璃窗,从屋外照映进来的金色阳光有如波浪似的满室轻晃,而那个俊逸昂藏的男人就站在潋滟深处打量着她。
记忆中的楚邺还真的是太模糊了。她只记得他磁铁一般有吸引力的双眸,却忘了他典雅而深邃的五官;忘了他的气质,一种积极、侵略性的强势魄力。他穿了一身黑;黑西装黑衬衫黑领带,这种装束穿在别人身上只会让人联想到殡仪馆,而他,不是殡仪馆,是艺术馆,他高挺的骨架在在展现他的帅气阳刚、卓尔不凡。
“曹小姐,”他微微一笑,笑得很平淡。“请坐。”
下意识挺了挺背脊,这似乎是面对他时她必备的心理准备。选择了一张形状看起来实在不大像椅子的沙发,坐下。
他坐在她正对面。霎时发现,她完全选错了位置!他背光,她则面光,光线全打在她脸上,他那双放射线似的利眼想浏览她的表情、捕捉她的神态,简直是轻而易举。
秘书小姐敲门进来为送上一杯咖啡,他道:“忘了问你喝不喝咖啡了。也许你比较喜欢茶?”
他再这么客套下去,真会ㄍㄥ到累死!她摇摇头,直说:“没关系,我什么都喝,想喝什么我可以回家喝。”他扬眉看她,眼光中带着笑意,他叹:“你还是没变。还是那副直来直往的个性。”
说得好像他有多了解她似的。抬抬下巴,本能回应:“我不相信你认识我多少,别忘了我们只见过一次。”
“你不知道你把你的个性都写在脸上了?”他给她一抹戏谑的微笑。“我可以很清楚地认识你。”
她盯着他,被他的言语和笑容给蛊惑了。她刻意冷淡地回应:“我不是来这里讨论我的性格的。”
“说得好。我倒忘了你来找我为了什么。”他话中嘲讽的意味更加明显。“如果我没记错,我们是不是这辈子应该都不再见!”
这是第一次跟他见面时说过的话。她真恨自己为什么忘了,就算为了端俪,也没必要来这里被人讽。
斑傲的男人。这似乎是他魅力的一部分,远比和蔼可亲更加来得吸引人,但好胜的绝对不允许自己对他妥协。
她胀红了脸,鼓起双颊,从坐位上直跳起来。“我已经开始后悔来这里了。对不起,这是个错误,耽误了你的时间,再见。”
抓起背包,一言不发,她转身就要走。他没拉住她,不阻止她,只是淡淡地开口:“草莓,这外号还真像你。”
收住脚步,咬牙瞪着他。“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你不只名字像草莓,个性也很草莓。外表光鲜亮丽,看起来很完美坚固的样子,其实内心柔弱得很,轻轻一个撞击也受不了。”他的眼光挟着无比的自信,真真正正看进她眼里、心里。她看见她的一张脸落在他深褐色的瞳仁上
她总是惊讶于他对她的洞悉能力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一辈子,他早了解她的一切。
这念头让她无端又恼怒起来,她讥讽地说:“你又开始把自己当成先知了?”
“我知道你不会承认,但这不重要,只不过是我的一个开场白,让你不至于无聊。”他伸出一只手指轻轻指着她身后的那张椅子。“坐下吧,告诉我你今天来的目的。”
他的语气温和,声音像丝绒一般轻柔,却带有一种魔力、一种软性的命令,无形的催眠被他的改变所迷惑,心也软化了。她被动地坐回了原座,从手提袋里取出那幅小画。
“我的朋友,”她把画递给他看。“想请你帮忙她卖掉这幅画。”
“你的朋友?”他眉梢一扬。
“你以为我会为了我自己的事来找你?”哼。“我说过我不会需要你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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