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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内非常安静。
孙妍歌喜欢这种宁静舒服的气氛,也很喜欢这种优雅的工作环境,念的虽然是历史系,但生性不擅经营人际关系,永远娴静知足,安于现状,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荐她到这个规模半大不小的社区图书馆工作。
她坐在柜抬内整理室友沈俪菱刚刚送还的书,五本书清一色全都是星座书,最近俪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欢用星座来运算自己未来的命运。
也许是从小到大一生都很顺遂,所以孙妍歌不曾对算命有过任何兴趣,但是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渐渐动摇了她的想法,她开始想算一算自己的爱情世界究竟还要空白几年了。
“妍歌,帮我登记这几本。”俪菱把一叠书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脸的。
妍歌一抬头,就看见俪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红色口红,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装。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里’上班了?”见她这一身装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当伴唱小姐。
“没办法,我老弟又被送进警察局了,要八万块才能保他出来。”她耸耸肩。
“你弟弟真是的,这回又干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偷汽车音响,还是抢欧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烦你的想象力再丰富一点,他要是真有这么‘单纯’就好了。”俪菱鼻哼了两声。
“什么!”她顿时瞪大眼睛。“你弟弟难不成已经开始杀人放火了吗?”
俪菱苦笑了笑。“听说和另一个地盘的帮派械斗,砍伤了一个人,所以被抓进警察局。哎,别提他了,说起他我就烦。”旋即转开话题。“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运喔,说不定钓上一个有钱人,我就不必这么辛苦了。”
“是吗?那就祝福你喽。”她看见俪菱借的书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数”忍不住调侃她。“沈大师,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后,也顺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这种千金小姐的命有什么好算的。”
“乱讲。”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妈在美国开餐馆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吗?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个酗酒的老爸和爱赌的老妈好多了,你别不知足了好不好。”俪菱还没点名她那个混黑社会的老弟,她的家庭简直是灾难大集合,不过她乐天知命,从来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声就一肩扛起家计,前阵子还到ktv当伴唱小姐赚钱替老妈还债。
避免俪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轻巧地贡献著自己悲惨的遭遇“起码你艳冠群芳,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爱情之路总是没有我来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妍歌的心还有著些微的痛。
“拜托,别再提那两个死没良心的家伙了,还有啊,麻烦下次交男朋友的时候眼睛睁大一点,别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种货色。”俪菱把书装进背袋里,一边叮嘱她说。“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记得微波来吃,我回去会检查的喔,在台湾要是死于营养不良症是很丢脸的事,你再不正常进食,当心连胃都搞坏了。”她叽叽呱呱说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叹息著,她也不想这样啊,但是自从明鹃和小梓开始热恋,她就好像得了厌食症,对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从学校毕业以后,她总算可以不必动不动就看见明鹃和小梓,食欲也才渐渐恢复过来。
她迷惘地望着玻璃窗,望着玻璃窗外摇动的树影和人影,一阵风过,吹下了落叶纷纷,又到了会引发她忧郁症的初秋时节了。
她的思绪飘回两年前的秋日午后,从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欲,也失了眠,最后甚至连自信心都丧失殆尽了。
也许明鹃说得对,她是个不懂恋爱,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恋爱,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从此简简单单过日子,不想伤人,也不想自伤。
邵雍背著竖琴走了三条街,走到夜幕缓缓笼罩了城市,还是找不到愿意租房子给他的房东。
不愿出租给他的房东都只有一个理由“你的琴声会吵到附近的邻居”
自从昨天夜里开始,所有的倒霉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户房客的一根烟蒂给烧了,除了抢救到琴和皮夹,其他衣物统统付之一炬,一夜没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栋公寓,现在已是深夜十点了,沮丧、失望加上饥饿,激怒了一向优雅冷静的他。
懊死的公寓、没有艺术气息的房东!没听过什么叫天籁之音吗?他忍不住在心里诅咒著。
入冬后的夜有些湿冷,街道显得十分凄清,他看见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毫不考虑就走了进去,找不到住的地方,干脆就在这家咖啡馆窝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浓的咖啡以后,邵雍疲惫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许的安慰,他拿了店内每份报纸,专心寻找租赁那一栏,看看在这个住宅区里还有没有他没发现的漏网之鱼。
咖啡馆门上的风铃一阵叮叮作响,他下意识抬头望了一眼,推门而入的女孩子有点眼熟,他仔细确认,很惊讶这个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当时的她“听”起来像个没有安全感、畏缩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见到她,那时候的她模样看起来像被抢走了心爱的宠物那般可怜兮兮;现在又看见她,他已经是夜海竖琴乐团里的竖琴手了,而她看起来却像童话故事里被软禁在阁楼里许久的少女,似乎极需要人疼惜,极需要人照顾。
她买了一份美式松饼,一手抓紧胸前的外套推门走出去。
十一点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这样的女孩子走着,让他觉得不太放心,反正时间多得很,干脆结帐陪她走一段路再回来。
她虽然并不认识他,但他却已把她当成熟识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尽点基本的道义责任,安全护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间隔了十步的距离,一前一后,慢慢走在红砖道上,五分钟后,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眼中带著戒慎和疑惧。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却显得更为害怕,飞也似地奔跑起来。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竖琴,没办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弃护送时,蓦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叫,他放下琴,疾奔过去,赫然看见一个身披风衣的裸体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兴奋地对著躲在墙角的妍歌,一面发出猥亵的笑声。
邵雍一阵严重的反胃,同样是男人,但这一幕还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托”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风衣后领,用力朝后一扯,轻而易举地把整件风衣全部扯了下来,他把风衣往后一扔,干脆让暴露狂一次露个够。“别带著一小谤鑫鑫肠到处现实,你不丢脸,我还真替你觉得羞愧。”
没有风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张失措起来,两手紧紧捂住重要部位,吓得像只惊弓之鸟,捡起地上的风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练到博客火腿的等级时再出来秀啊!”邵雍对著仓皇而逃的背影笑着大喊。
妍歌瞠目结舌地看着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历经过暴露狂的惊惧过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领t恤和黑色长裤的打扮,以及有著洁白牙齿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现出干净清爽、完美可亲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还好吗?住哪里?我送你回去。”邵雍微弯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让妍歌借著微弱的路灯仔细看清楚了他的长相,他有张很干净漂亮的脸,称他帅哥都嫌俗气了点,特别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还深,其中散落著点点星光,直教人沦陷。
“你等等,我去捡回我的琴。”邵雍拍拍她的肩,仿佛旧识,对她露出了安抚的笑容,回身跑向半躺在红砖道上的琴箱。
妍歌怔怔地看着他修长的背影,陡然一呆,看见他把头发束成了马尾巴,而且那是一条好长好长的马尾巴,这个男人的头发居然比她还长!
她像个傻瓜一样盯著他看,直到他背起琴箱优雅地回到她面前。
“走吧。”他又露出好看的笑容。
妍歌回过神,像被他的声音给催眠了似的,恍恍然地往前走。
“这条街没什么商店,你一个人太晚出门很危险。”
他温暖的声调让妍歌有种错觉,好像已和这个男人认识了不只一年。
“因为饿得有点胃痛,不得不出来买点东西吃。”她轻声回答,态度并不如他那么自然。
“噢,对了,你的松饼。”他把刚刚捡在手上的松饼递给她。
“谢谢。”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段路,昏黄的街灯将他们的影子投在地面,一高一低,她盯著他背著琴箱的影子,看起来就像个圣诞老人。
“你住在这附近吗?”妍歌勉强自己问个问题来打破沉默。
“不是,我到这里找房子住。”
“找房子?”
“嗯,不过很难找,被拒绝了一整天。”
“为什么?”
“我是夜海竖琴乐团的成员,平常练琴的时间很多,房东怕我的琴声吵到邻居,所以不租给我,想不到这年头琴声倒变成噪音了。”他自我解嘲地一笑。
妍歌脚步渐渐放慢,然后尴尬地停下来。
“你家到了吗?”邵雍望了望左右两侧同型同款、独幢独院的别墅型房子,微讶地望了她一眼。“这一区的房子盖得相当漂亮。”他眼角余光瞥见了挂著风铃的那一幢楼门前贴着张红纸,好奇地凑上前看了看二楼分租,限单身年轻女性,意者电询xxxx—xxxx“太好了!天无绝人之路。”邵雍喜出望外,见屋内亮满了灯光,便急忙接了按门铃。
在悠扬的门铃声中,他听见身后的妍歌... -->>
图书馆内非常安静。
孙妍歌喜欢这种宁静舒服的气氛,也很喜欢这种优雅的工作环境,念的虽然是历史系,但生性不擅经营人际关系,永远娴静知足,安于现状,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荐她到这个规模半大不小的社区图书馆工作。
她坐在柜抬内整理室友沈俪菱刚刚送还的书,五本书清一色全都是星座书,最近俪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欢用星座来运算自己未来的命运。
也许是从小到大一生都很顺遂,所以孙妍歌不曾对算命有过任何兴趣,但是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渐渐动摇了她的想法,她开始想算一算自己的爱情世界究竟还要空白几年了。
“妍歌,帮我登记这几本。”俪菱把一叠书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脸的。
妍歌一抬头,就看见俪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红色口红,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装。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里’上班了?”见她这一身装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当伴唱小姐。
“没办法,我老弟又被送进警察局了,要八万块才能保他出来。”她耸耸肩。
“你弟弟真是的,这回又干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偷汽车音响,还是抢欧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烦你的想象力再丰富一点,他要是真有这么‘单纯’就好了。”俪菱鼻哼了两声。
“什么!”她顿时瞪大眼睛。“你弟弟难不成已经开始杀人放火了吗?”
俪菱苦笑了笑。“听说和另一个地盘的帮派械斗,砍伤了一个人,所以被抓进警察局。哎,别提他了,说起他我就烦。”旋即转开话题。“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运喔,说不定钓上一个有钱人,我就不必这么辛苦了。”
“是吗?那就祝福你喽。”她看见俪菱借的书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数”忍不住调侃她。“沈大师,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后,也顺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这种千金小姐的命有什么好算的。”
“乱讲。”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妈在美国开餐馆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吗?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个酗酒的老爸和爱赌的老妈好多了,你别不知足了好不好。”俪菱还没点名她那个混黑社会的老弟,她的家庭简直是灾难大集合,不过她乐天知命,从来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声就一肩扛起家计,前阵子还到ktv当伴唱小姐赚钱替老妈还债。
避免俪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轻巧地贡献著自己悲惨的遭遇“起码你艳冠群芳,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爱情之路总是没有我来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妍歌的心还有著些微的痛。
“拜托,别再提那两个死没良心的家伙了,还有啊,麻烦下次交男朋友的时候眼睛睁大一点,别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种货色。”俪菱把书装进背袋里,一边叮嘱她说。“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记得微波来吃,我回去会检查的喔,在台湾要是死于营养不良症是很丢脸的事,你再不正常进食,当心连胃都搞坏了。”她叽叽呱呱说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叹息著,她也不想这样啊,但是自从明鹃和小梓开始热恋,她就好像得了厌食症,对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从学校毕业以后,她总算可以不必动不动就看见明鹃和小梓,食欲也才渐渐恢复过来。
她迷惘地望着玻璃窗,望着玻璃窗外摇动的树影和人影,一阵风过,吹下了落叶纷纷,又到了会引发她忧郁症的初秋时节了。
她的思绪飘回两年前的秋日午后,从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欲,也失了眠,最后甚至连自信心都丧失殆尽了。
也许明鹃说得对,她是个不懂恋爱,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恋爱,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从此简简单单过日子,不想伤人,也不想自伤。
邵雍背著竖琴走了三条街,走到夜幕缓缓笼罩了城市,还是找不到愿意租房子给他的房东。
不愿出租给他的房东都只有一个理由“你的琴声会吵到附近的邻居”
自从昨天夜里开始,所有的倒霉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户房客的一根烟蒂给烧了,除了抢救到琴和皮夹,其他衣物统统付之一炬,一夜没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栋公寓,现在已是深夜十点了,沮丧、失望加上饥饿,激怒了一向优雅冷静的他。
懊死的公寓、没有艺术气息的房东!没听过什么叫天籁之音吗?他忍不住在心里诅咒著。
入冬后的夜有些湿冷,街道显得十分凄清,他看见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毫不考虑就走了进去,找不到住的地方,干脆就在这家咖啡馆窝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浓的咖啡以后,邵雍疲惫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许的安慰,他拿了店内每份报纸,专心寻找租赁那一栏,看看在这个住宅区里还有没有他没发现的漏网之鱼。
咖啡馆门上的风铃一阵叮叮作响,他下意识抬头望了一眼,推门而入的女孩子有点眼熟,他仔细确认,很惊讶这个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当时的她“听”起来像个没有安全感、畏缩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见到她,那时候的她模样看起来像被抢走了心爱的宠物那般可怜兮兮;现在又看见她,他已经是夜海竖琴乐团里的竖琴手了,而她看起来却像童话故事里被软禁在阁楼里许久的少女,似乎极需要人疼惜,极需要人照顾。
她买了一份美式松饼,一手抓紧胸前的外套推门走出去。
十一点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这样的女孩子走着,让他觉得不太放心,反正时间多得很,干脆结帐陪她走一段路再回来。
她虽然并不认识他,但他却已把她当成熟识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尽点基本的道义责任,安全护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间隔了十步的距离,一前一后,慢慢走在红砖道上,五分钟后,她小心翼翼地回头看了他一眼,眼中带著戒慎和疑惧。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却显得更为害怕,飞也似地奔跑起来。
邵雍肩上背著沉重的竖琴,没办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弃护送时,蓦然听见前面传来一声短促的惊叫,他放下琴,疾奔过去,赫然看见一个身披风衣的裸体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兴奋地对著躲在墙角的妍歌,一面发出猥亵的笑声。
邵雍一阵严重的反胃,同样是男人,但这一幕还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托”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风衣后领,用力朝后一扯,轻而易举地把整件风衣全部扯了下来,他把风衣往后一扔,干脆让暴露狂一次露个够。“别带著一小谤鑫鑫肠到处现实,你不丢脸,我还真替你觉得羞愧。”
没有风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张失措起来,两手紧紧捂住重要部位,吓得像只惊弓之鸟,捡起地上的风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练到博客火腿的等级时再出来秀啊!”邵雍对著仓皇而逃的背影笑着大喊。
妍歌瞠目结舌地看着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历经过暴露狂的惊惧过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领t恤和黑色长裤的打扮,以及有著洁白牙齿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现出干净清爽、完美可亲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还好吗?住哪里?我送你回去。”邵雍微弯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让妍歌借著微弱的路灯仔细看清楚了他的长相,他有张很干净漂亮的脸,称他帅哥都嫌俗气了点,特别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还深,其中散落著点点星光,直教人沦陷。
“你等等,我去捡回我的琴。”邵雍拍拍她的肩,仿佛旧识,对她露出了安抚的笑容,回身跑向半躺在红砖道上的琴箱。
妍歌怔怔地看着他修长的背影,陡然一呆,看见他把头发束成了马尾巴,而且那是一条好长好长的马尾巴,这个男人的头发居然比她还长!
她像个傻瓜一样盯著他看,直到他背起琴箱优雅地回到她面前。
“走吧。”他又露出好看的笑容。
妍歌回过神,像被他的声音给催眠了似的,恍恍然地往前走。
“这条街没什么商店,你一个人太晚出门很危险。”
他温暖的声调让妍歌有种错觉,好像已和这个男人认识了不只一年。
“因为饿得有点胃痛,不得不出来买点东西吃。”她轻声回答,态度并不如他那么自然。
“噢,对了,你的松饼。”他把刚刚捡在手上的松饼递给她。
“谢谢。”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段路,昏黄的街灯将他们的影子投在地面,一高一低,她盯著他背著琴箱的影子,看起来就像个圣诞老人。
“你住在这附近吗?”妍歌勉强自己问个问题来打破沉默。
“不是,我到这里找房子住。”
“找房子?”
“嗯,不过很难找,被拒绝了一整天。”
“为什么?”
“我是夜海竖琴乐团的成员,平常练琴的时间很多,房东怕我的琴声吵到邻居,所以不租给我,想不到这年头琴声倒变成噪音了。”他自我解嘲地一笑。
妍歌脚步渐渐放慢,然后尴尬地停下来。
“你家到了吗?”邵雍望了望左右两侧同型同款、独幢独院的别墅型房子,微讶地望了她一眼。“这一区的房子盖得相当漂亮。”他眼角余光瞥见了挂著风铃的那一幢楼门前贴着张红纸,好奇地凑上前看了看二楼分租,限单身年轻女性,意者电询xxxx—xxxx“太好了!天无绝人之路。”邵雍喜出望外,见屋内亮满了灯光,便急忙接了按门铃。
在悠扬的门铃声中,他听见身后的妍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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