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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我也必须照顾好他们。”
“五公主五公主,二当家你心里头便只有五公主一人了。”燕三有些不解气。
“那倒不是。”沈珂突然扭转了话锋,带着戏谑的语气对着燕三道,“我心里头自然还是有其他人的。”
燕三眼神一亮,充满期待和欣喜地问道:“是何人?何人?”他内心想着,除开了这林家的长辈,怎么着也有自己和漕帮的兄弟吧,毕竟,这次可是漕帮的兄弟出生入死地将二当家和林家的一群人从京城里带了出来的,若是没有他们,呵呵,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还不知道死在大顺的哪片松树林里头了。
“我家相公。”沈珂说完,生怕燕三不知道自己家的相公是谁似的,又是指名道姓地说了一句,“林观澜。”
“呸,”燕三使劲地地上唾了一口唾沫,恶狠狠地道,“你俩早和离了,二当家的,不是我说你,这找相公,不能从垃圾堆里头找,那姓林的明显不是好东西,若是非要考虑起来,我还觉得最近一直在朝着你献殷勤的慕家公子不错,至少人家一表人才,不似那姓林的,生得歪瓜裂枣的,那姓慕的还懂得骑术剑术,不似那姓林的,最多也就懂射箭罢了,射箭能做什么?上山打猎么?”
“能将你的脑袋射下来,而且不费吹灰之力。”突然,林观澜那阴鸷且带着丝丝的厌恶的声音从燕三的背后响起,燕三慢慢地转过身,正是瞧着林观澜背着一个大大的背篓站在自己身后,那背篓里头还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林观澜一边将身上的背篓取下,告诉沈珂今日的收获:“过两天大雪就要封山了,林子里头野物不多了,今日守了一天,才抓了两只野兔子,一只野鸡,兔子拿去隔壁大婶家卖些银钱吧,她家儿媳妇最近生了个胖娃娃,需要炖汤补补,野鸡咱们留着自己吃,爷爷和母亲也要补补了。”
说罢,又是朝着一旁的燕三道:“你来做什么?”
燕三朝着沈珂踱了两步,像是寻求沈珂的保护一般,其实上一次,燕三也是见识过林观澜的射箭功夫的,那可不是常人能够比的,可是私底下,他还是喜欢对着自己漕帮的兄弟们称呼林观澜为弱鸡书生,就算是当着沈珂的面,也敢直言不讳地那样说,可是瞧着林观澜回来了,那之前还牛逼哄哄的底气却一下子泄了一半。
“来看二当家的,如何?”燕三抖了抖手中的烧鹅,像是炫耀一般地道,“旺记的烧鹅,林大公子还没吃过这岭南的美食吧。”
林观澜自然是没吃过的,他虽然之前过的都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这次也是乖乖听了沈珂的话,先不要动这备用的银子,在岭南,就按照普通人家生活就好,只是给爷爷和母亲抓药,可以用银子来抓最好的药,这吃食方面,先紧着爷爷和母亲吃,至于他们,就随便对付一下就好,免得太引人注目,惹来麻烦。
他亦是觉得沈珂说的有道理,原本还以为自己会不适应这样的生活,可是没过几天,他也便是喜欢上了那香喷喷的苞米茬子粥,每日每日都喝得十分来劲,可若说对那珍馐美味一点儿都不想吧,那也是不可能的,可若是不吃,还真是也没什么。
只是今日燕三带来的烧鹅,肥美多、汁,以林观澜多年来吃美食的经验来说,这只烧鹅,必定是选取的那肥瘦刚好,年龄刚好的还未生育过的雌性大鹅,再加上上好的松木烧制而成,再加上岭南这儿的独特香料,这味道,隔着十条街他林观澜都能闻出来。
“不必,带走。”林观澜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是立刻转过头道,“这儿不适合有这个,老太爷和母亲近来都吃得十分清淡。”
这话,倒是和沈珂的话如出一辙,燕三瞧了林观澜一眼,他早已不是之前按个锦袍加身的富贵公子了,此时的林观澜一身布衣,为了方便上山打猎,袖子都是高高地挽起,露出原本白皙,现在却是沾染了一层煤灰的胳膊,指腹和指尖也多了一层厚厚的茧,他熟练地将背上背篓里的野鸡放了血,一刀对着野鸡的喉管割下去,血便是哗哗地流,为了不浪费,还用一个小碗接着这盆鸡血,文枝做的鸡血汤很好喝,给爷爷和母亲炖了汤后,可以让文枝大显身手。
主,我也必须照顾好他们。”
“五公主五公主,二当家你心里头便只有五公主一人了。”燕三有些不解气。
“那倒不是。”沈珂突然扭转了话锋,带着戏谑的语气对着燕三道,“我心里头自然还是有其他人的。”
燕三眼神一亮,充满期待和欣喜地问道:“是何人?何人?”他内心想着,除开了这林家的长辈,怎么着也有自己和漕帮的兄弟吧,毕竟,这次可是漕帮的兄弟出生入死地将二当家和林家的一群人从京城里带了出来的,若是没有他们,呵呵,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还不知道死在大顺的哪片松树林里头了。
“我家相公。”沈珂说完,生怕燕三不知道自己家的相公是谁似的,又是指名道姓地说了一句,“林观澜。”
“呸,”燕三使劲地地上唾了一口唾沫,恶狠狠地道,“你俩早和离了,二当家的,不是我说你,这找相公,不能从垃圾堆里头找,那姓林的明显不是好东西,若是非要考虑起来,我还觉得最近一直在朝着你献殷勤的慕家公子不错,至少人家一表人才,不似那姓林的,生得歪瓜裂枣的,那姓慕的还懂得骑术剑术,不似那姓林的,最多也就懂射箭罢了,射箭能做什么?上山打猎么?”
“能将你的脑袋射下来,而且不费吹灰之力。”突然,林观澜那阴鸷且带着丝丝的厌恶的声音从燕三的背后响起,燕三慢慢地转过身,正是瞧着林观澜背着一个大大的背篓站在自己身后,那背篓里头还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林观澜一边将身上的背篓取下,告诉沈珂今日的收获:“过两天大雪就要封山了,林子里头野物不多了,今日守了一天,才抓了两只野兔子,一只野鸡,兔子拿去隔壁大婶家卖些银钱吧,她家儿媳妇最近生了个胖娃娃,需要炖汤补补,野鸡咱们留着自己吃,爷爷和母亲也要补补了。”
说罢,又是朝着一旁的燕三道:“你来做什么?”
燕三朝着沈珂踱了两步,像是寻求沈珂的保护一般,其实上一次,燕三也是见识过林观澜的射箭功夫的,那可不是常人能够比的,可是私底下,他还是喜欢对着自己漕帮的兄弟们称呼林观澜为弱鸡书生,就算是当着沈珂的面,也敢直言不讳地那样说,可是瞧着林观澜回来了,那之前还牛逼哄哄的底气却一下子泄了一半。
“来看二当家的,如何?”燕三抖了抖手中的烧鹅,像是炫耀一般地道,“旺记的烧鹅,林大公子还没吃过这岭南的美食吧。”
林观澜自然是没吃过的,他虽然之前过的都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这次也是乖乖听了沈珂的话,先不要动这备用的银子,在岭南,就按照普通人家生活就好,只是给爷爷和母亲抓药,可以用银子来抓最好的药,这吃食方面,先紧着爷爷和母亲吃,至于他们,就随便对付一下就好,免得太引人注目,惹来麻烦。
他亦是觉得沈珂说的有道理,原本还以为自己会不适应这样的生活,可是没过几天,他也便是喜欢上了那香喷喷的苞米茬子粥,每日每日都喝得十分来劲,可若说对那珍馐美味一点儿都不想吧,那也是不可能的,可若是不吃,还真是也没什么。
只是今日燕三带来的烧鹅,肥美多、汁,以林观澜多年来吃美食的经验来说,这只烧鹅,必定是选取的那肥瘦刚好,年龄刚好的还未生育过的雌性大鹅,再加上上好的松木烧制而成,再加上岭南这儿的独特香料,这味道,隔着十条街他林观澜都能闻出来。
“不必,带走。”林观澜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是立刻转过头道,“这儿不适合有这个,老太爷和母亲近来都吃得十分清淡。”
这话,倒是和沈珂的话如出一辙,燕三瞧了林观澜一眼,他早已不是之前按个锦袍加身的富贵公子了,此时的林观澜一身布衣,为了方便上山打猎,袖子都是高高地挽起,露出原本白皙,现在却是沾染了一层煤灰的胳膊,指腹和指尖也多了一层厚厚的茧,他熟练地将背上背篓里的野鸡放了血,一刀对着野鸡的喉管割下去,血便是哗哗地流,为了不浪费,还用一个小碗接着这盆鸡血,文枝做的鸡血汤很好喝,给爷爷和母亲炖了汤后,可以让文枝大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