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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谢过我,就打算这么滚蛋了?”
霍以沫微醺的神色一怔,思忖片刻,侧身面向他,凑到跟前,在他的脸颊上飞快的亲了下。
程慕身子明显的一僵,瞳仁紧缩,眼底拂过一丝错愕。
不止是程慕,连同路南风都怔住了。
霍以沫眼波迷离,红润的唇瓣牵着淡淡的笑,不顾程慕惊讶的神色,扭头又凑到路南风的面前,吧唧一下,在他的脸颊亲了下。
“一人一个,友情之吻,友谊万岁!谢谢遇见!”霍以沫举起酒瓶,没与任何人碰,自己独饮。
程慕的脸色顿时黑了。
路南风看着她喝醉的样子,倒是忍不住笑了。
伸手理了下她凌乱的长发,声音低低的,“真的打算一直不告诉石嘉木?”
霍以沫歪着脑袋,醉醺醺的看着他,似是安慰道:“有你们两个知道就足够了,何必让更多人知道,徒增感伤。我希望嘉木能开开心心过每天,想起我的时候是高兴的,而不是担心,你懂吗!”
路南风没说话了。
程慕眸一把将她搂到自己怀中,近乎是命令的语气:“你最好是给我平安滚回来,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低沉的嗓音里何尝没有担心和牵挂。
霍以沫身体软绵绵的靠在他怀里,轻轻的“嗯”了一声,“我还想再和你们一起,不醉不归!”
话音刚落下,卷翘浓密的睫毛轻轻低垂,似乎是睡着了。
路南风伸手小心翼翼的拿走她手里的酒瓶,眸光落在她苍白没有血色的脸上,声音幽然,“我们不该在这个时候让她离开!”
程慕睥睨他,“不走又能怎样?留下来看到那个人,只会让她更伤心!我倒宁愿她走的远远的,反正我会派人跟着她!”
不管她出什么事,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去保护她!
路南风凝视她良久,拿着酒瓶一饮而尽,喘着气,似乎是在感叹,“如果你当初没有把她交给我,该有多好。”
程慕听出他的画外音,白了他一眼,一边打横抱起霍以沫走向楼梯口,一边道:“就算你不是她的心理医生,也不可能拥有她。”
现在不明白李扬羽为什么总是想对霍以沫好,当他真正接触这个女孩子时,他突然就明白了。
因为她值得!
纵然无缘在一起,也希望能护她一世安好。
……
翌日霍以沫醒来的时候,其他三个人早已离开,洗漱下楼,李嫂早已准备好暖胃的粥。
客厅还坐在一个客人,身披晨光,好看的一塌糊涂。
“我没有打算偷偷跑,你怎么来这么早?”
许思哲侧头看过来,一时间挪不开眼睛,纤细的身材,黑色紧身长裤,雪纺白衬衫,领口系了一个蝴蝶结,卷发凌乱的散落,知性却又性感的美丽,动人心魄。
起身走向她,声音温柔:“想多看你几眼。”
天知道,他有多舍不得放她走!
霍以沫低头莞尔,“还没吃早餐吧,一起!”
许思哲自然没有拒绝她的邀请,一同走到餐桌前,李嫂给他们上早餐。
海鲜粥,搭配爽口的小菜。
霍以沫刚拿起调羹,许思哲主动的将她碗拿到自己面前。
霍以沫和李嫂都怔住了,只见他用调羹将碗里的姜丝都挑到自己的碗中,这才将碗放回她面前,薄唇含笑:“吃吧。”
李嫂一脸的窘迫,“对不起小姐,看我年纪大了这记性也不好,忘记了你不吃姜丝。还是许先生细心。”
霍以沫淡笑,轻声安稳李嫂,“没关系。”
眸光转移到许思哲脸上,他的眸光温柔缱绻,心念一动,酸涩涌上,默默的低头用早餐。
照顾自己长大的李嫂都忘记自己不吃姜丝,可是他却还记得。
这就是许思哲,她的许思哲,叫她如何不爱呢!
用过早餐,霍以沫提议陪他在霍家走走,他应该从来都仔细看过霍家的风景。
能够看到她长大的地方,许思哲肯定是欣然同意。
霍家虽然比不上夜园的精致,也比不上景苑的宏观,但胜在幽静,古风古味,这还要追溯到霍渊,他比较喜欢有历史感的东西,所以霍家的一石一木都是古韵十足。
霍以沫小时候很顽皮,经常不午睡,跑到院子里玩,有时候为了防止被佣人找到,她会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也没人教她,自然而然的就会了。
因此树上鸟窝里的鸟蛋,知了她没少抓。
“我小时不爱穿鞋子,大夏天经常赤脚踩在小石子路上走,又去那棵大树上拿鸟蛋,结果中暑,上吐下泻的。我哥知道后,很生气,一边很凶的骂我,一边吼着佣人叫医生。从那以后我就再不敢不穿鞋子出门,因为每次不穿鞋出门跑被哥哥发现,他都会拿尺子狠狠抽我的脚心!”
霍以沫停下脚步,眸光看向那棵老树,鸟窝依然在那里,可惜鸟儿早已飞走了,大概是每次鸟蛋都被她偷走了的缘故!
许思哲顺着她的眸光看过去,几乎能想象到一个小小的瘦瘦的小女孩如何顽皮的爬上树上。
他的小螃蟹原来从小就这么的可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注意到她,为什么白白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如果早知道有一天我会这样爱你,在你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守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霍以沫侧目迎上他的目光,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轻笑道:“如果你很早很早就认识我,一定不会喜欢我,毕竟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你想下手也会有心理障碍。”
“……”似乎是这个道理。
“陪我去祠堂取一样东西!”
“好!”
题外话:
《前妻,偷生一个宝宝》《总裁的豪门前妻》
好谢过我,就打算这么滚蛋了?”
霍以沫微醺的神色一怔,思忖片刻,侧身面向他,凑到跟前,在他的脸颊上飞快的亲了下。
程慕身子明显的一僵,瞳仁紧缩,眼底拂过一丝错愕。
不止是程慕,连同路南风都怔住了。
霍以沫眼波迷离,红润的唇瓣牵着淡淡的笑,不顾程慕惊讶的神色,扭头又凑到路南风的面前,吧唧一下,在他的脸颊亲了下。
“一人一个,友情之吻,友谊万岁!谢谢遇见!”霍以沫举起酒瓶,没与任何人碰,自己独饮。
程慕的脸色顿时黑了。
路南风看着她喝醉的样子,倒是忍不住笑了。
伸手理了下她凌乱的长发,声音低低的,“真的打算一直不告诉石嘉木?”
霍以沫歪着脑袋,醉醺醺的看着他,似是安慰道:“有你们两个知道就足够了,何必让更多人知道,徒增感伤。我希望嘉木能开开心心过每天,想起我的时候是高兴的,而不是担心,你懂吗!”
路南风没说话了。
程慕眸一把将她搂到自己怀中,近乎是命令的语气:“你最好是给我平安滚回来,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低沉的嗓音里何尝没有担心和牵挂。
霍以沫身体软绵绵的靠在他怀里,轻轻的“嗯”了一声,“我还想再和你们一起,不醉不归!”
话音刚落下,卷翘浓密的睫毛轻轻低垂,似乎是睡着了。
路南风伸手小心翼翼的拿走她手里的酒瓶,眸光落在她苍白没有血色的脸上,声音幽然,“我们不该在这个时候让她离开!”
程慕睥睨他,“不走又能怎样?留下来看到那个人,只会让她更伤心!我倒宁愿她走的远远的,反正我会派人跟着她!”
不管她出什么事,他都会在第一时间去保护她!
路南风凝视她良久,拿着酒瓶一饮而尽,喘着气,似乎是在感叹,“如果你当初没有把她交给我,该有多好。”
程慕听出他的画外音,白了他一眼,一边打横抱起霍以沫走向楼梯口,一边道:“就算你不是她的心理医生,也不可能拥有她。”
现在不明白李扬羽为什么总是想对霍以沫好,当他真正接触这个女孩子时,他突然就明白了。
因为她值得!
纵然无缘在一起,也希望能护她一世安好。
……
翌日霍以沫醒来的时候,其他三个人早已离开,洗漱下楼,李嫂早已准备好暖胃的粥。
客厅还坐在一个客人,身披晨光,好看的一塌糊涂。
“我没有打算偷偷跑,你怎么来这么早?”
许思哲侧头看过来,一时间挪不开眼睛,纤细的身材,黑色紧身长裤,雪纺白衬衫,领口系了一个蝴蝶结,卷发凌乱的散落,知性却又性感的美丽,动人心魄。
起身走向她,声音温柔:“想多看你几眼。”
天知道,他有多舍不得放她走!
霍以沫低头莞尔,“还没吃早餐吧,一起!”
许思哲自然没有拒绝她的邀请,一同走到餐桌前,李嫂给他们上早餐。
海鲜粥,搭配爽口的小菜。
霍以沫刚拿起调羹,许思哲主动的将她碗拿到自己面前。
霍以沫和李嫂都怔住了,只见他用调羹将碗里的姜丝都挑到自己的碗中,这才将碗放回她面前,薄唇含笑:“吃吧。”
李嫂一脸的窘迫,“对不起小姐,看我年纪大了这记性也不好,忘记了你不吃姜丝。还是许先生细心。”
霍以沫淡笑,轻声安稳李嫂,“没关系。”
眸光转移到许思哲脸上,他的眸光温柔缱绻,心念一动,酸涩涌上,默默的低头用早餐。
照顾自己长大的李嫂都忘记自己不吃姜丝,可是他却还记得。
这就是许思哲,她的许思哲,叫她如何不爱呢!
用过早餐,霍以沫提议陪他在霍家走走,他应该从来都仔细看过霍家的风景。
能够看到她长大的地方,许思哲肯定是欣然同意。
霍家虽然比不上夜园的精致,也比不上景苑的宏观,但胜在幽静,古风古味,这还要追溯到霍渊,他比较喜欢有历史感的东西,所以霍家的一石一木都是古韵十足。
霍以沫小时候很顽皮,经常不午睡,跑到院子里玩,有时候为了防止被佣人找到,她会爬到很高很高的树上,也没人教她,自然而然的就会了。
因此树上鸟窝里的鸟蛋,知了她没少抓。
“我小时不爱穿鞋子,大夏天经常赤脚踩在小石子路上走,又去那棵大树上拿鸟蛋,结果中暑,上吐下泻的。我哥知道后,很生气,一边很凶的骂我,一边吼着佣人叫医生。从那以后我就再不敢不穿鞋子出门,因为每次不穿鞋出门跑被哥哥发现,他都会拿尺子狠狠抽我的脚心!”
霍以沫停下脚步,眸光看向那棵老树,鸟窝依然在那里,可惜鸟儿早已飞走了,大概是每次鸟蛋都被她偷走了的缘故!
许思哲顺着她的眸光看过去,几乎能想象到一个小小的瘦瘦的小女孩如何顽皮的爬上树上。
他的小螃蟹原来从小就这么的可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注意到她,为什么白白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时间。
如果早知道有一天我会这样爱你,在你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会守在你身边,寸步不离。
霍以沫侧目迎上他的目光,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轻笑道:“如果你很早很早就认识我,一定不会喜欢我,毕竟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你想下手也会有心理障碍。”
“……”似乎是这个道理。
“陪我去祠堂取一样东西!”
“好!”
题外话:
《前妻,偷生一个宝宝》《总裁的豪门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