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小说网 www.51xsw.com,独步天下(五周年修订版)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满珠习礼台吉,只是当时因为我的坚持,不愿意看到幼龄女童早早成为人妇,所以聘礼虽下,却一直不曾将兰豁尔送去科尔沁成婚。如今一别经年,掐指算来,兰豁尔已是十八岁了,想来皇太极不会将她仍留在身边,怕是已嫁去了科尔沁。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格佛贺今年也该满十一岁,正是步入适婚的年龄,不知道皇太极会给她选定怎样的婆家……
想到这里忍不住唏嘘感叹,以我今时今日的身份和处境,是绝对没可能再做回她们的额涅了。
[1]阿巴格额格其:蒙语发音abag egq,姑姑的意思。
[2]额格其:蒙古发音egq,姐姐的意思。
第116章 北元
历史上的元朝被朱元璋建立的明朝取代后,并没有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忽必烈的子孙们退出中原舞台,囤聚北方,延续着他们的黄金皇朝。
现代的教科书本上称这段时期为“北元”。
就目前这个时代而言,有四个人是足以影响和支撑整个历史。一为明朝崇祯皇帝,二为农民起义军后来的首领李自成,三为大金国汗皇太极,四为蒙古国汗林丹。
这四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已隐然将天下四分,各霸一方。而这四个人里,最早登上历史大舞台的,非林丹莫属。
明万历三十二年,年仅十二岁的林丹便登上了蒙古汗王宝座,在这个叱诧风云的时代里开始铺开他的传奇人生。
我对林丹的了解并不多,唯一知道的也仅是这个和皇太极同龄的男人,长期以来一直就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心头大患。
以游猎为生的女真人和以游牧为生的蒙古人相比,虽然同样的骁勇善战,但是蒙古地广人多,史源深厚,远非是居于东北一角的女真人可以比拟。
“阿巴格额格其!阿巴格额格其!”身边有人轻轻推了我两下,声音压得极低。
我困顿的撑开双眼,迷迷瞪瞪的看了老半天,才慢慢对准焦距,看清眼前毛伊罕不住晃动的小脑袋。
“该起了,阿巴格额格其!”
“嗯。”胸口像是堵了块石头,我懵懵懂懂的从席上翻身爬起,脑袋一阵发晕。
“阿巴格额格其,我去打水!”
我随意点头,毛伊罕走到毡包口又停下脚步折了回来,小手抱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小声说:“阿巴格额格其,今儿个是大日子,你可得打起精神来。”
我猛地一凛,脑子里顿时警醒。起身时顺手抱住毛伊罕,在她脸上叭地亲了一口,笑道:“知道了,今儿有得忙了。”
出得毡包,帐外月明星稀,天穹一片沉甸甸的墨黑。草甸子的空地上燃烧着一簇簇的篝火,有十多名妇人正默默无声的忙碌着手里的活儿。
毛伊罕和三个差不多大小的小丫头一起轮流打水,我在地上支起两口直径一米大小的铁锅,看着水一点点的灌满,然后在底下点了火,不时的加薪添柴。因为挨着火源太近,我身上的衣裳被汗水泡湿后又随即被热浪烤干。
在看到澄净的水面泛起阵阵涟漪,锅底咕咚咕咚开始冒起了一串串的小气泡后,我随手拿了块青色的茶砖,敲碎了扔进水里。
一时水色变深,浓郁的茶香缓缓漫溢开来。
东方旭日破云而出,红彤彤的朝霞染红大地,瓦蓝的天际,碧绿的草地,我扬起头来,微眯着双眼迎向夺目红球。嘹亮的歌声不知从何处突然悠扬的响起,伴随着马头琴动听的弦声,草原上穿着着五彩缤纷靓丽颜色衣装的男女们,簇拥到篝火旁,载歌载舞……
霞光下的男男女女,微笑的面庞上仿佛镀了一层金灿灿的霞光,庄严而又透着冶艳之色。
我看得入神,怔怔的说不出话来,手肘边有只小手拽了我的袖角,轻轻摇晃:“阿巴格额格其,该捞茶沫了!”
“哦!”我忙低头。
这时水已烧得滚沸,毛伊罕踩着一张马扎,吃力的爬到锅沿旁去。我吸了口气,心慌道:“你下来!让我来做……”
毛伊罕回头冲我咧嘴一笑,小脸烤得通红,满是汗水:“阿巴格额格其还是去取羊奶吧,这点活我还是能干的。”
我瞪了她一眼,不由分说的将她从马扎上拎了下来。她咧着嘴,腼腆的笑,两鬓扎着的小辫儿随风轻轻摇摆。
我将茶叶渣沫从锅里滤尽,这时早起挤奶的仆妇们将新鲜的羊奶装入大桶后提了过来,我徐徐将奶倒入锅内。
“早膳做好了没?”远处有人扯着嗓门高喊。
负责管理我们这些下人的一个老妈子立马指挥我们将煮好的奶茶和炒米等食物,一一细心装入食盒,由那方才前来催膳之人端了去。
之后又是一通忙碌,从晨起到现在,我忙得连口水也顾不上喝。好容易撑到快晌午,肚子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只得偷偷先抓了一把炒米来充饥。
远处飘来响亮的歌声,空气里除了浓郁的奶茶香气,还有一股烤肉香气,引人垂涎。
我叹了口气,直觉嘴里如嚼石蜡,食不知味,喷香的炒米咽下肚去,浑然没觉得有半分的好吃。
“阿巴格额格其!阿巴格额格其……”毛伊罕兴高采烈的奔了过来,我连忙抹干净嘴巴,掸着长袍上的碎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
毛伊罕身后,赫然跟着两名三十多岁的妇人,这两个人衣着干净鲜亮,不像是普通的奴仆。我目光一掠,果然在她二人身后发现了淑济格格的身影。
见到淑济并不稀奇,不过这回走在一侧与她小手相携牵勾的另一个小女孩,却是着实引得我眼眸一亮。那是个才约莫两岁大点的粉娃娃,白色镶嵌彩绣花边的缎袍,袍角长长的拖到了靴面上,大红的宽幅腰带紧束,配上同样鲜艳的羊皮小靴,人虽娇小,却也显得英气勃勃,与众不同。
那孩子生就一副圆圆的脸蛋,唇红齿白,浓眉大眼,长相也极赋草原女儿的爽朗之气。
我越瞧越觉欢喜,心中略略一动,淑济已大声嚷嚷:“给我
满珠习礼台吉,只是当时因为我的坚持,不愿意看到幼龄女童早早成为人妇,所以聘礼虽下,却一直不曾将兰豁尔送去科尔沁成婚。如今一别经年,掐指算来,兰豁尔已是十八岁了,想来皇太极不会将她仍留在身边,怕是已嫁去了科尔沁。也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格佛贺今年也该满十一岁,正是步入适婚的年龄,不知道皇太极会给她选定怎样的婆家……
想到这里忍不住唏嘘感叹,以我今时今日的身份和处境,是绝对没可能再做回她们的额涅了。
[1]阿巴格额格其:蒙语发音abag egq,姑姑的意思。
[2]额格其:蒙古发音egq,姐姐的意思。
第116章 北元
历史上的元朝被朱元璋建立的明朝取代后,并没有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忽必烈的子孙们退出中原舞台,囤聚北方,延续着他们的黄金皇朝。
现代的教科书本上称这段时期为“北元”。
就目前这个时代而言,有四个人是足以影响和支撑整个历史。一为明朝崇祯皇帝,二为农民起义军后来的首领李自成,三为大金国汗皇太极,四为蒙古国汗林丹。
这四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已隐然将天下四分,各霸一方。而这四个人里,最早登上历史大舞台的,非林丹莫属。
明万历三十二年,年仅十二岁的林丹便登上了蒙古汗王宝座,在这个叱诧风云的时代里开始铺开他的传奇人生。
我对林丹的了解并不多,唯一知道的也仅是这个和皇太极同龄的男人,长期以来一直就是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心头大患。
以游猎为生的女真人和以游牧为生的蒙古人相比,虽然同样的骁勇善战,但是蒙古地广人多,史源深厚,远非是居于东北一角的女真人可以比拟。
“阿巴格额格其!阿巴格额格其!”身边有人轻轻推了我两下,声音压得极低。
我困顿的撑开双眼,迷迷瞪瞪的看了老半天,才慢慢对准焦距,看清眼前毛伊罕不住晃动的小脑袋。
“该起了,阿巴格额格其!”
“嗯。”胸口像是堵了块石头,我懵懵懂懂的从席上翻身爬起,脑袋一阵发晕。
“阿巴格额格其,我去打水!”
我随意点头,毛伊罕走到毡包口又停下脚步折了回来,小手抱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小声说:“阿巴格额格其,今儿个是大日子,你可得打起精神来。”
我猛地一凛,脑子里顿时警醒。起身时顺手抱住毛伊罕,在她脸上叭地亲了一口,笑道:“知道了,今儿有得忙了。”
出得毡包,帐外月明星稀,天穹一片沉甸甸的墨黑。草甸子的空地上燃烧着一簇簇的篝火,有十多名妇人正默默无声的忙碌着手里的活儿。
毛伊罕和三个差不多大小的小丫头一起轮流打水,我在地上支起两口直径一米大小的铁锅,看着水一点点的灌满,然后在底下点了火,不时的加薪添柴。因为挨着火源太近,我身上的衣裳被汗水泡湿后又随即被热浪烤干。
在看到澄净的水面泛起阵阵涟漪,锅底咕咚咕咚开始冒起了一串串的小气泡后,我随手拿了块青色的茶砖,敲碎了扔进水里。
一时水色变深,浓郁的茶香缓缓漫溢开来。
东方旭日破云而出,红彤彤的朝霞染红大地,瓦蓝的天际,碧绿的草地,我扬起头来,微眯着双眼迎向夺目红球。嘹亮的歌声不知从何处突然悠扬的响起,伴随着马头琴动听的弦声,草原上穿着着五彩缤纷靓丽颜色衣装的男女们,簇拥到篝火旁,载歌载舞……
霞光下的男男女女,微笑的面庞上仿佛镀了一层金灿灿的霞光,庄严而又透着冶艳之色。
我看得入神,怔怔的说不出话来,手肘边有只小手拽了我的袖角,轻轻摇晃:“阿巴格额格其,该捞茶沫了!”
“哦!”我忙低头。
这时水已烧得滚沸,毛伊罕踩着一张马扎,吃力的爬到锅沿旁去。我吸了口气,心慌道:“你下来!让我来做……”
毛伊罕回头冲我咧嘴一笑,小脸烤得通红,满是汗水:“阿巴格额格其还是去取羊奶吧,这点活我还是能干的。”
我瞪了她一眼,不由分说的将她从马扎上拎了下来。她咧着嘴,腼腆的笑,两鬓扎着的小辫儿随风轻轻摇摆。
我将茶叶渣沫从锅里滤尽,这时早起挤奶的仆妇们将新鲜的羊奶装入大桶后提了过来,我徐徐将奶倒入锅内。
“早膳做好了没?”远处有人扯着嗓门高喊。
负责管理我们这些下人的一个老妈子立马指挥我们将煮好的奶茶和炒米等食物,一一细心装入食盒,由那方才前来催膳之人端了去。
之后又是一通忙碌,从晨起到现在,我忙得连口水也顾不上喝。好容易撑到快晌午,肚子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只得偷偷先抓了一把炒米来充饥。
远处飘来响亮的歌声,空气里除了浓郁的奶茶香气,还有一股烤肉香气,引人垂涎。
我叹了口气,直觉嘴里如嚼石蜡,食不知味,喷香的炒米咽下肚去,浑然没觉得有半分的好吃。
“阿巴格额格其!阿巴格额格其……”毛伊罕兴高采烈的奔了过来,我连忙抹干净嘴巴,掸着长袍上的碎屑从草地上站了起来。
毛伊罕身后,赫然跟着两名三十多岁的妇人,这两个人衣着干净鲜亮,不像是普通的奴仆。我目光一掠,果然在她二人身后发现了淑济格格的身影。
见到淑济并不稀奇,不过这回走在一侧与她小手相携牵勾的另一个小女孩,却是着实引得我眼眸一亮。那是个才约莫两岁大点的粉娃娃,白色镶嵌彩绣花边的缎袍,袍角长长的拖到了靴面上,大红的宽幅腰带紧束,配上同样鲜艳的羊皮小靴,人虽娇小,却也显得英气勃勃,与众不同。
那孩子生就一副圆圆的脸蛋,唇红齿白,浓眉大眼,长相也极赋草原女儿的爽朗之气。
我越瞧越觉欢喜,心中略略一动,淑济已大声嚷嚷:“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