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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二章夜谋(补)
自打知道是皎月救了她哥哥,史氏对皎月就多了几分亲近,说话也随意了些。
史氏把庭哥儿放在炕上自己捣腾着果子玩儿,两人就在外间的炕上对坐了说话。
史氏扁着嘴儿道:“。。。。。。我那婆婆,真是没话说了。我嫁过来之前她就跟二房打擂台,我爹娘她们就说她指定赢不过二表舅。
结果怎么样?跟二房耗了这么些年,银子许是得了些,可到底把自己原本的贤惠名声都输进去了。这里外里的,到底哪样划算?真是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
皎月手拄在炕桌上,托着下巴,好奇道:“你爹娘都知道怎么还。。。。。。?”
史氏爱吃驻颜果,往嘴里丢上一颗,挑起眼梢笑道:“你是想说,知道她这样的人怎么还把我嫁过来?”
皎月点点头,她确实好奇。按说卫史两家这么亲近,孩子们也走动得频繁,应该对府里的事知道的比大人还多,她若是史氏,宁愿嫁给卫封也不会选有个那样婆婆的卫灵才是。
史氏道:“我和灵哥哥是从小认识的,他人很好,我嫁的是他又不是她娘。要紧的是,他能做得他娘的主,他娘却做不得他的主!”
“哦~”皎月拉长了音儿,原来如此,这一对也是青梅竹马啊!
“既然你灵哥哥能做得他娘的主,怎么还看着她跟二房打擂台?”
史氏给了这白痴一个眼刀子,又上下打量了皎月两眼,才泄气地道:“算了,算了,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你当灵哥哥每天在家守着他娘不成?还是看着他娘的那些管事和仆妇?别说灵哥哥,就是世子舅舅也管得了一时,管不了时时刻刻呀!”
说到底,男人的世界在外面,内宅还得靠女人们。
说着,她快速四下扫了一眼,压低声音,凑近皎月耳边道:“何况家里还有老太太呢。”
皎月目光闪了闪,绕过这个话题,又打听道:“哎,我听说你婆婆娘家是礼部侍郎?”
史氏点点头,眼底闪过一丝讥讽,道:“没错,要不是这样,祖母当年也不会给世子舅舅聘了她做长媳的。”
“那也算是书香门第了,我听说礼部这样的衙门算得上清贵啊!”这在大众眼里代表‘没钱赚,品格高’的意思。
史氏呵呵了两声:“清是肯定的,贵却不知是谁给按上去的。反正我看所谓的‘清贵’到最后只剩下个‘清’字。没钱还贵个屁!”
咳咳!许是不小心说了脏话,史氏赶紧咳了两声掩饰。
皎月虚点了她一下,笑道:“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听我爹说,这清贵原是有出处的。早前年代里,豪门世家的子弟多豪放不羁,家底丰厚又不爱受拘束,偏爱些轻省的差事,便最喜欢去这种
没什么实权和分量的衙门谋个闲职。
这些人不在乎俸禄多少,也不克扣下属,慢慢就形成了一种清高自持的风格,大概就是后来说的清贵。”
史氏拍着手笑道:“谁知到了后来,变成了真穷!”
皎月无奈地翻了她一眼,不过她说得也对。如此看来卢氏的娘家有清的名,没贵的实啊!
这是不是也说明老太太看走眼了呢?
本以为聘个清贵人家的女儿,虽不说视银钱如粪土,至少要个矜贵体面,哪成想竟是个鎏金的漏子!
史氏笑过也叹息道:“所以我娘说啊,女孩子家要富养,哪怕银钱上不足,眼界上也要开阔些,
否则将来嫁出去眼皮子太浅,自己丢脸不说,还连带给娘家。”
可不是么,连皎月都好奇地打听起卢氏的娘家来了。
想到这里,皎月一个激灵,马丹,这卢氏占不占到二房的便宜暂且不论,二房的子女若是因此长成一副小家子气的性子,那可被卢氏给祸害惨了。
。。。。。。
***
“去松风院问问,大将军回府了没?”
皎月焦躁地转了两圈,将来她和卫封的孩子可是二房的嫡系,要是被人无端带累了她可不愿意。
这卢氏可真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啊!
豆蔻跑回来报:“大将军在东边马场里遛马。”
自打皎月给了一匹天马,卫翊恨不得吃住都跟这马在一起,整日一有空闲就给马刷毛,遛弯儿,陪马说话,在他耐心感化下,相信用不多久就能纵马驰骋疆场了。
“去马场!”
卫翊正骑着天马在场地上跑着,这马到底是不一样,跑起来乘风踏雾跟飞一般,这还只是在马场里,要是到了战场上驰骋起来岂不更加快哉!
得此好马,别的马根本没法入眼了!
皎月直等了一刻钟,卫翊才跑完了今天的圈数,又亲手把天马打理好,喂了一刻颗饲兽丹,这才恋恋不舍地出了马栏。
“封哥媳妇可是有事?”卫翊一回府就得了消息,不过这点小事他根本不放在心上,打了就打了,别说没死,就是死了扔乱葬岗上就是了,还能怎么地?!
“父亲!”皎月敬重公公,又有小时候的交情在,因此说话也没那么多公公和儿媳的忌讳,把昨天和今天的事都说了一遍,不过她的重点不在事件本身,而是特地点了对二房子女的影响。
皎月道:“我知道父亲也不在意那几个银钱,只怕如此一来弟弟妹妹们养成一些不好的小性子,将来出嫁也好,娶亲也好,在外行走丢了娘家的脸面。”
果然,卫翊脸色黑了几分。
他“啪”的甩了一个响鞭,哼道:“这个婆娘!”自己嫂子,不能打又不能骂,还得照顾哥哥的面子,真是够憋屈的。
“你有什么想法?”卫翊很快就和颜悦色起来。
皎月也不废话,直言道:“这要看父亲将来是如何打算的。”
卫翊负手遥望着远方,半晌后却说起了别的:“今日早朝,有人上奏提出往各军营指派监军之事,虽然暂时还没有朝议,却也是圣人抛出来的敲门砖。”用不了几天就会提上日程。
说着他转过身来,看着皎月道:“如果是你,你当如何?”
皎月想了想,也负手遥望着远处道:“诗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江山也罢,百姓也罢,说起来都是王的,好与不好,与我何干?”
卫翊闻言一愣,继而皱起眉头来。
皎月继续道:“诗后面还说‘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原本说的是上头分派差事不公,独独给我差事多,活计重。如今既然圣人不想‘我独贤’了,我又何必操那份心?”
卫翊陷入沉思当中。
“不是咱们执著于这些功名,实在是几代人的性命换来的疆土。。。。。。”
皎月轻笑了一声:“‘狡兔死,走狗烹。’,狡兔和狗本来就是天下共存之物,天都不亡狡兔,狗却非要把兔子打光,这本身就不符合天道。狡兔不死,走狗何烹!”
卫翊双眼一眯,射出一道精光:对啊!这么多年,他们驻守在边陲,一方面自然是心中有百姓,另一方面何尝不是他们舍不下手中的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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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二章夜谋(补)
自打知道是皎月救了她哥哥,史氏对皎月就多了几分亲近,说话也随意了些。
史氏把庭哥儿放在炕上自己捣腾着果子玩儿,两人就在外间的炕上对坐了说话。
史氏扁着嘴儿道:“。。。。。。我那婆婆,真是没话说了。我嫁过来之前她就跟二房打擂台,我爹娘她们就说她指定赢不过二表舅。
结果怎么样?跟二房耗了这么些年,银子许是得了些,可到底把自己原本的贤惠名声都输进去了。这里外里的,到底哪样划算?真是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
皎月手拄在炕桌上,托着下巴,好奇道:“你爹娘都知道怎么还。。。。。。?”
史氏爱吃驻颜果,往嘴里丢上一颗,挑起眼梢笑道:“你是想说,知道她这样的人怎么还把我嫁过来?”
皎月点点头,她确实好奇。按说卫史两家这么亲近,孩子们也走动得频繁,应该对府里的事知道的比大人还多,她若是史氏,宁愿嫁给卫封也不会选有个那样婆婆的卫灵才是。
史氏道:“我和灵哥哥是从小认识的,他人很好,我嫁的是他又不是她娘。要紧的是,他能做得他娘的主,他娘却做不得他的主!”
“哦~”皎月拉长了音儿,原来如此,这一对也是青梅竹马啊!
“既然你灵哥哥能做得他娘的主,怎么还看着她跟二房打擂台?”
史氏给了这白痴一个眼刀子,又上下打量了皎月两眼,才泄气地道:“算了,算了,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你当灵哥哥每天在家守着他娘不成?还是看着他娘的那些管事和仆妇?别说灵哥哥,就是世子舅舅也管得了一时,管不了时时刻刻呀!”
说到底,男人的世界在外面,内宅还得靠女人们。
说着,她快速四下扫了一眼,压低声音,凑近皎月耳边道:“何况家里还有老太太呢。”
皎月目光闪了闪,绕过这个话题,又打听道:“哎,我听说你婆婆娘家是礼部侍郎?”
史氏点点头,眼底闪过一丝讥讽,道:“没错,要不是这样,祖母当年也不会给世子舅舅聘了她做长媳的。”
“那也算是书香门第了,我听说礼部这样的衙门算得上清贵啊!”这在大众眼里代表‘没钱赚,品格高’的意思。
史氏呵呵了两声:“清是肯定的,贵却不知是谁给按上去的。反正我看所谓的‘清贵’到最后只剩下个‘清’字。没钱还贵个屁!”
咳咳!许是不小心说了脏话,史氏赶紧咳了两声掩饰。
皎月虚点了她一下,笑道:“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听我爹说,这清贵原是有出处的。早前年代里,豪门世家的子弟多豪放不羁,家底丰厚又不爱受拘束,偏爱些轻省的差事,便最喜欢去这种
没什么实权和分量的衙门谋个闲职。
这些人不在乎俸禄多少,也不克扣下属,慢慢就形成了一种清高自持的风格,大概就是后来说的清贵。”
史氏拍着手笑道:“谁知到了后来,变成了真穷!”
皎月无奈地翻了她一眼,不过她说得也对。如此看来卢氏的娘家有清的名,没贵的实啊!
这是不是也说明老太太看走眼了呢?
本以为聘个清贵人家的女儿,虽不说视银钱如粪土,至少要个矜贵体面,哪成想竟是个鎏金的漏子!
史氏笑过也叹息道:“所以我娘说啊,女孩子家要富养,哪怕银钱上不足,眼界上也要开阔些,
否则将来嫁出去眼皮子太浅,自己丢脸不说,还连带给娘家。”
可不是么,连皎月都好奇地打听起卢氏的娘家来了。
想到这里,皎月一个激灵,马丹,这卢氏占不占到二房的便宜暂且不论,二房的子女若是因此长成一副小家子气的性子,那可被卢氏给祸害惨了。
。。。。。。
***
“去松风院问问,大将军回府了没?”
皎月焦躁地转了两圈,将来她和卫封的孩子可是二房的嫡系,要是被人无端带累了她可不愿意。
这卢氏可真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啊!
豆蔻跑回来报:“大将军在东边马场里遛马。”
自打皎月给了一匹天马,卫翊恨不得吃住都跟这马在一起,整日一有空闲就给马刷毛,遛弯儿,陪马说话,在他耐心感化下,相信用不多久就能纵马驰骋疆场了。
“去马场!”
卫翊正骑着天马在场地上跑着,这马到底是不一样,跑起来乘风踏雾跟飞一般,这还只是在马场里,要是到了战场上驰骋起来岂不更加快哉!
得此好马,别的马根本没法入眼了!
皎月直等了一刻钟,卫翊才跑完了今天的圈数,又亲手把天马打理好,喂了一刻颗饲兽丹,这才恋恋不舍地出了马栏。
“封哥媳妇可是有事?”卫翊一回府就得了消息,不过这点小事他根本不放在心上,打了就打了,别说没死,就是死了扔乱葬岗上就是了,还能怎么地?!
“父亲!”皎月敬重公公,又有小时候的交情在,因此说话也没那么多公公和儿媳的忌讳,把昨天和今天的事都说了一遍,不过她的重点不在事件本身,而是特地点了对二房子女的影响。
皎月道:“我知道父亲也不在意那几个银钱,只怕如此一来弟弟妹妹们养成一些不好的小性子,将来出嫁也好,娶亲也好,在外行走丢了娘家的脸面。”
果然,卫翊脸色黑了几分。
他“啪”的甩了一个响鞭,哼道:“这个婆娘!”自己嫂子,不能打又不能骂,还得照顾哥哥的面子,真是够憋屈的。
“你有什么想法?”卫翊很快就和颜悦色起来。
皎月也不废话,直言道:“这要看父亲将来是如何打算的。”
卫翊负手遥望着远方,半晌后却说起了别的:“今日早朝,有人上奏提出往各军营指派监军之事,虽然暂时还没有朝议,却也是圣人抛出来的敲门砖。”用不了几天就会提上日程。
说着他转过身来,看着皎月道:“如果是你,你当如何?”
皎月想了想,也负手遥望着远处道:“诗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江山也罢,百姓也罢,说起来都是王的,好与不好,与我何干?”
卫翊闻言一愣,继而皱起眉头来。
皎月继续道:“诗后面还说‘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原本说的是上头分派差事不公,独独给我差事多,活计重。如今既然圣人不想‘我独贤’了,我又何必操那份心?”
卫翊陷入沉思当中。
“不是咱们执著于这些功名,实在是几代人的性命换来的疆土。。。。。。”
皎月轻笑了一声:“‘狡兔死,走狗烹。’,狡兔和狗本来就是天下共存之物,天都不亡狡兔,狗却非要把兔子打光,这本身就不符合天道。狡兔不死,走狗何烹!”
卫翊双眼一眯,射出一道精光:对啊!这么多年,他们驻守在边陲,一方面自然是心中有百姓,另一方面何尝不是他们舍不下手中的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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