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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指指点点。我挤开人群冲进去,在雪地上见到了一匹摔断了脊梁,已经奄奄一息的枣红马。旁边不远处,是另外一个身穿浅绿衣裙的女子身影,正一动不动地躺在雪中,身上落满了厚厚的积雪。
我恍恍惚惚地走过去,把她从雪地上抱起来,她的脖颈软绵绵地朝下垂去,弯成一个无力的弧度。
我扶起她,看见她的脸上,有两道白色的冰霜。划过脸颊,一直挂到下颌处,在半明半暗的暮色和飞虹桥边刚刚亮起来的灯火照耀下,折射出清冷凄迷的光芒。
那是她的泪水凝结而成。
风渐起,大雪漫天。
……
那之后,我带着水铃兰的骨灰,回了一趟天璇教总坛。
我把教主的位置传给教中最得力的一个下属,然后便宣布彻底脱离天璇教,并且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再不过问江湖上的事情。
后半辈子,我大约就是继续和水铃兰一起,走遍我们以前没有走过的天涯海角。
这段旅途,我本来是打算一个人走的,然而在从五指峰上下来后不久,我碰上了一个年轻男子。
他也是一副江湖游子的打扮,骑着马带着行李,戴着箬笠披着蓑衣,颇有风尘仆仆之意。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掀起斗笠露出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向我询问这附近可有投宿的地方,态度很客气,声音也很好听,身上自有一种文雅温润的贵族气质。
我给他指了路,他问道:“兄台可是也要远游?”
我已经退出江湖,不想招惹是非,现在做的是男装打扮,脸上也带了人皮面具,就是一副普普通通的容貌。
我说:“正是,我要去西边。”
他笑道:“那巧得很,我也要西行,同是天涯浪迹人,既然顺路,不如结个伴一起走怎么样?”
以前如果有年轻俊秀的男子在路上向我搭讪,我大都会顺竿子上去调戏两句,要是有心怀不轨的就恶整一顿,至于脸皮比我薄的,多半在我风情万种热情主动地贴上去的时候,就已经被我吓跑了。
但现在我已经没有了这种心情,而且对于这个男子,我似乎莫名地有一种好感。也许是因为现在我穿了男装又易了容,对方肯定不是冲着我的姿色来的,让人感觉舒服些。
我们并骑而行,我问那个男子:“你往西走,是要去什么地方?”
男子摇摇头:“我并没有某个特定的地方要去,不过是想游历天下,游山玩水罢了。兄台呢?”
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带在身边的骨灰瓶:“我也没有,只是我有一个好朋友,生前想亲自去看看游记上写的众多风景胜地,我现在带着她一起去,满足她这个愿望。”
男子叹息一声,赞道:“兄台真是情义深重。”
我们一路同行,一直到进了原本属于西陵的地界,现在这里已经是东仪的国土了。
这一路过来,我已经知道了这男子的名字叫蓝凌,是夏泽人,他也知道了我是女扮男装,以前是江湖中人,现在已经不再是了。
其他的蓝凌不愿意明说,我们都是有过去的人,我也不会贸然把自己的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别人,自然同样不会追问。
不过,看蓝凌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文雅气质,应该是出身于王公贵族之家。他的年纪看过去大约在二十五六岁的模样,也不算翩翩少年郎了,眉宇间隐隐有一种深远之色,想来应该是过去有一段故事,才会像现在这样孤身一人在外游历。
我们相处得很好。蓝凌当真是我见过的最温柔最细心最斯文有礼的男人,爱干净,会做饭,心灵手巧,脾气又特别好,跟我这种大大咧咧的性子正好相反。
我常常笑他,这性格能甩随便哪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几条街,他以后要是娶了老婆,他老婆一定过得很幸福。
蓝凌每一次也是笑:“我还没娶过老婆,你既然这么中意的话,那你嫁给我怎么样?”
开始的时候我都是当他开玩笑,但次数多了,我渐渐发现,他尽管语气像是玩笑,但目光都是认真的。
越是一路同行过来,我越来越能感觉得到他对我的感情。
我竟然也渐渐开始真的考虑,如果我嫁给他的话,会怎么样?
蓝凌是我很喜欢的那一种男子的类型。虽然不会武功,但我自己的武功已经够高了,不指望他在我上头替我撑着,甚至完全可以不用担心他欺负我。我可以预想,如果我们在一起生活的话,尽管平平淡淡,但一定会过得很温暖踏实。
温暖和踏实,是我现在最缺少的两样东西。
人终归不是浮萍,一直孤身一人在外游历,总会觉得寒冷漂泊,无根可依。但如果有另外一个喜欢的人一起同行,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就好像以前我和水铃兰一起游历一样。
而且,不管是不是在外游历,我都冷了太久太久了。
很想有一个人的怀抱可以躲进去,很想有一个家可以属于我,很想在寒冷黑暗的夜里,风雨夜归的时候,有一间暖融融点着灯的屋子可以叩门而入。绿蚁醅新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尽管我现在对蓝凌也许还谈不上是爱情,但我这辈子最深最炽热,最轰轰烈烈的爱情,已经在我的青春时代,尽数耗在了晏染一个人身上。
人已经成长,作为少女时的那种感情,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重来。时光残酷,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在我们到一个小镇上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小酒铺里停下来歇脚,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蓝凌。我对他很有好感,现在能做到的,就是愿意为他付出忠诚,对他托付未来,至于将来会不会有爱情,这只能顺其自然。即便实在没有爱情,在一起天长日久地相处多了,也有不可替代的深厚感情。
他若愿意接受的话,我就真的嫁给他。
蓝凌听完后,似乎是早就预料到我会这么说,微微一笑。
“阿璇,能在一起平静温淡地厮守一辈子,这已经很不容易了。世间多少有缘无分之人,尽管彼此间爱得天崩地裂生死不渝,却连这一点都不可得。”
我也笑起来:“这倒是真的。听你的这语气,你也有过爱而不得的经历?”
蓝凌点点头:“有啊,不过我们今晚还是别提往事了,你答应嫁给我,这是高兴的事情,应该庆祝才对。”
他说着便把酒铺老板叫过来,要了一坛酒,给我倒上。
“你喜欢的梨花白,只是这里的酒铺太小,应该不是多好的酒,将就一下吧。”
我颇有点诧异:“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梨花白?我好像没跟你提过吧?”
他只是笑而不答。
------题外话------
看不懂蓝凌是什么情况的,去百度一下太子妃升职记的主角,就知道咋回事了……
快到月底啦,照例准备好车票以备老司机检查,下个月应该就要完结了嗷~
什么指指点点。我挤开人群冲进去,在雪地上见到了一匹摔断了脊梁,已经奄奄一息的枣红马。旁边不远处,是另外一个身穿浅绿衣裙的女子身影,正一动不动地躺在雪中,身上落满了厚厚的积雪。
我恍恍惚惚地走过去,把她从雪地上抱起来,她的脖颈软绵绵地朝下垂去,弯成一个无力的弧度。
我扶起她,看见她的脸上,有两道白色的冰霜。划过脸颊,一直挂到下颌处,在半明半暗的暮色和飞虹桥边刚刚亮起来的灯火照耀下,折射出清冷凄迷的光芒。
那是她的泪水凝结而成。
风渐起,大雪漫天。
……
那之后,我带着水铃兰的骨灰,回了一趟天璇教总坛。
我把教主的位置传给教中最得力的一个下属,然后便宣布彻底脱离天璇教,并且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再不过问江湖上的事情。
后半辈子,我大约就是继续和水铃兰一起,走遍我们以前没有走过的天涯海角。
这段旅途,我本来是打算一个人走的,然而在从五指峰上下来后不久,我碰上了一个年轻男子。
他也是一副江湖游子的打扮,骑着马带着行李,戴着箬笠披着蓑衣,颇有风尘仆仆之意。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掀起斗笠露出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向我询问这附近可有投宿的地方,态度很客气,声音也很好听,身上自有一种文雅温润的贵族气质。
我给他指了路,他问道:“兄台可是也要远游?”
我已经退出江湖,不想招惹是非,现在做的是男装打扮,脸上也带了人皮面具,就是一副普普通通的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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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道:“那巧得很,我也要西行,同是天涯浪迹人,既然顺路,不如结个伴一起走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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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摇摇头:“我并没有某个特定的地方要去,不过是想游历天下,游山玩水罢了。兄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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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凌听完后,似乎是早就预料到我会这么说,微微一笑。
“阿璇,能在一起平静温淡地厮守一辈子,这已经很不容易了。世间多少有缘无分之人,尽管彼此间爱得天崩地裂生死不渝,却连这一点都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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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凌点点头:“有啊,不过我们今晚还是别提往事了,你答应嫁给我,这是高兴的事情,应该庆祝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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