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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她的,他们去万航渡路附近的TZ House。暧昧的气氛中,叶慕轻抚朱珠的脸,“为什么你总能揣摩到我的喜好呢,很少有姑娘能做到。今天的午餐、电影、书店,乃至这间酒吧,我都真的很喜欢。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到你?”
那一瞬间,朱珠觉得心里痒痒的,整个人好像都要融化。
朱珠说:“阿光,我只是想尽我所能地对他好。上海的春天实在太短了,短到一个眨眼也许就酷暑难当。而执手相恋的回忆又实在太少,少到一个转身就有可能两两相忘。”
当时,朱珠和阿迈正好在冷战中,于是,她几乎每一天都和叶慕待在一起。
但是到了晚上,和阿迈、叶慕同时聊微信的时候,朱珠还是会刻意先回阿迈的,她依旧希望阿迈拥有优先权,这可能是一种潜意识的补偿。但是,她越是这样做,心里的欲望膨胀得就越厉害。
朱珠说:“阿光,我深知不该和叶慕继续纠缠下去,却又无力抽身而出。叶慕温柔的语调,像毒品一样蛊惑着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他好像拥有一股特殊的力量,能够治愈我焦躁的情绪,在他面前,我天真乖巧得像个孩子。”
朱珠神情痛楚地将头埋在长发里,“好辛苦,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不安定感和不可预知性,我觉得心里好空,但又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幸福,真的很矛盾。”
不久之后,叶慕将要离开上海,朱珠又变得焦躁冷漠,忍不住冲他发了脾气。可是,当看到叶慕脸上的怜爱和不忍,朱珠又追悔莫及。
朱珠说:“我真的很讨厌自己的无理取闹。我知道我神经质、脾气臭、没城府,动不动就翻脸,可是我多希望有个人能包容这一切。”
离别的时候,他们俩漫步在滨江大道上,叶慕突然紧紧抱住朱珠,用深沉的声音问她:“你愿意跟我走吗?”
朱珠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重重地跳动了两下,然后温热的眼泪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流下来,但是,“我愿意”就是说不出口。
虽然只是三个字,分量却真的太重了,重到可能要押上这一生一世做筹码。
看到了朱珠眼中的犹豫,叶慕缓缓松开双手,轻轻撩拨她的刘海说道:“两周后,我会再来,晚上八点我还是在嘉里中心的Calypso等你,你带我去的地方中,那里是我最喜欢的。”
然后,是浅尝即止的亲吻。
叶慕褪下手表塞在朱珠手里,“如果你来不了,那么,就当留个念想吧,这只手表陪了我很多年。”
朱珠对我说:“阿光,我真的好笨,不会骗人。我也好想假装不难过,假装很洒脱,两个人就这么潇洒地在街头分开。可是眼泪还是继续淌下来,脚步还是依旧迈不出。太短了,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太短了。我好不容易遇到个这样的人,命运真是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去了叶慕住的酒店。”
<3>
朱珠说:“叶慕走后的这段时间,我好像生活在一座孤岛上,周围的海水都是遗憾的味道。只是,有人不是说,爱情不就是从陌生到陌生嘛,从来都是这样。但自己却又不甘心,一个人把我们去过的所有地方又都走了一遍。但是,莫顿的牛排口感老了,书店的咖啡变得苦涩,TZ House里的音乐过分喧闹,而滨江大道的夜风有点寒冷。”
说着说着,朱珠眼眶红了,泪水掉下来。
我挠了挠头,理了理这件事的头绪,徐徐问道:“那为什么你和阿迈争争吵吵却总是分不掉?你还爱他吗?”
朱珠犹疑片刻,咬了咬嘴唇,“嗯”了一声。
我挤出一丝微笑说:“那我们说点现实的话题,远嫁的媳妇可不是那么好做的,考虑过你爸妈的感受吗?”
朱珠茫然地看了我一眼,陷入沉默。
我望着她的眼睛说:“一见钟情并不能保证长相厮守。你也知道,恋爱和一起生活完全是两码事,和另一个人的磨合是很漫长的过程。如果重新开始,你能承受得了失败的后果吗?你能做到那么奋不顾身吗?这代价算起来可是相当不菲。
“而且,人都会有缺点,但都是在关系亲密之后才会真正显现出来。现在你觉得叶慕优雅、安静,和你万般契合互补,但是其实爱情不光是走个心就好,最终我们都要步入到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中去。就好像你和阿迈,你忘记你们以前什么样了吗?”
接下来,我又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直到朱珠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说:“在深思熟虑之后,我们都会屈从于现实。所以,你该能作决定了。”
朱珠长舒一口气,紧蹙的眉头骤然松开,“其实是他在我的生命里来晚了一步吧。好了,有点想通了。”
我说:“是啊,爱情确实是有先来后到,而阿迈其实早已深深扎根在你的心里。而你和叶慕,彼此留有一段美好的回忆,不是挺好吗?谁都有存在心里的小秘密。放心,我不会告诉阿迈的。”
朱珠说:“原来一颗心真的可以住得下两个人。”
我说:“只是墙壁上的蚊子血和衣服上的米饭粒罢了。”
朱珠白了我一眼,“文艺青年真是神烦。”稍后她和我干杯,突然好奇地问,“阿光,你这家伙怎么会活得这么现实?人家文艺青年可都是为爱说走就走的。”
我微微摇了摇头,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因为我也曾经任性地走过一回。”
是啊,有些事明明应该深埋心底,却仍旧在耿耿于怀。有些人明明应该抛在身后,却还是要念念不忘。
第二天晚上八点,怀着对叶慕的好奇心,下班后我去了Calypso。
环顾四周,角落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眉宇之间和余文乐很神似。他低着头,沉静地倚靠在那里,真的好像是一只猫。
接着,我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转过身来,看到了泪眼婆娑的朱珠。
她快步走过去,将一块手表塞在这个男人手里,然后迅速地转身离去,连一个眼神接触的机会都没有。
男人握着手表,怔怔地望着朱珠的背影发呆。
<4>
我猜想,很多爱情,开始总是天雷地火,结束却往往潦草匆忙。
只是生命悠长,有的人,会带给你精彩和美好,却注定只能逗留在你身边片刻。而有的人,纵然有千百般的不是,却将停驻在你身边一生一世,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刚刚好。
而你只能对一个人说下“我愿意”这三个字。这就是生活。有些许无奈却依旧会有温暖。
于是,那些小秘密就被深深埋在心底,不能为人知,也不可被触碰,就像漫天星辰一般,偷偷掩藏在墨蓝色的苍穹之中。一闪一闪的,每一颗都是一段心事。
偶尔也会轻轻挠动情绪,想起那些来去匆匆的人,嘴角会有莞尔,就好像有清风拂面,花香馥郁。
之后,风继续吹,日子继续过。
朱珠收敛,再也不出去混,她搬回阿迈的公寓,安心地做个“全职保姆”。
而她和阿迈,再也没有吵过架。
欠她的,他们去万航渡路附近的TZ House。暧昧的气氛中,叶慕轻抚朱珠的脸,“为什么你总能揣摩到我的喜好呢,很少有姑娘能做到。今天的午餐、电影、书店,乃至这间酒吧,我都真的很喜欢。为什么我没能早点遇到你?”
那一瞬间,朱珠觉得心里痒痒的,整个人好像都要融化。
朱珠说:“阿光,我只是想尽我所能地对他好。上海的春天实在太短了,短到一个眨眼也许就酷暑难当。而执手相恋的回忆又实在太少,少到一个转身就有可能两两相忘。”
当时,朱珠和阿迈正好在冷战中,于是,她几乎每一天都和叶慕待在一起。
但是到了晚上,和阿迈、叶慕同时聊微信的时候,朱珠还是会刻意先回阿迈的,她依旧希望阿迈拥有优先权,这可能是一种潜意识的补偿。但是,她越是这样做,心里的欲望膨胀得就越厉害。
朱珠说:“阿光,我深知不该和叶慕继续纠缠下去,却又无力抽身而出。叶慕温柔的语调,像毒品一样蛊惑着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他好像拥有一股特殊的力量,能够治愈我焦躁的情绪,在他面前,我天真乖巧得像个孩子。”
朱珠神情痛楚地将头埋在长发里,“好辛苦,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因为不安定感和不可预知性,我觉得心里好空,但又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幸福,真的很矛盾。”
不久之后,叶慕将要离开上海,朱珠又变得焦躁冷漠,忍不住冲他发了脾气。可是,当看到叶慕脸上的怜爱和不忍,朱珠又追悔莫及。
朱珠说:“我真的很讨厌自己的无理取闹。我知道我神经质、脾气臭、没城府,动不动就翻脸,可是我多希望有个人能包容这一切。”
离别的时候,他们俩漫步在滨江大道上,叶慕突然紧紧抱住朱珠,用深沉的声音问她:“你愿意跟我走吗?”
朱珠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重重地跳动了两下,然后温热的眼泪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流下来,但是,“我愿意”就是说不出口。
虽然只是三个字,分量却真的太重了,重到可能要押上这一生一世做筹码。
看到了朱珠眼中的犹豫,叶慕缓缓松开双手,轻轻撩拨她的刘海说道:“两周后,我会再来,晚上八点我还是在嘉里中心的Calypso等你,你带我去的地方中,那里是我最喜欢的。”
然后,是浅尝即止的亲吻。
叶慕褪下手表塞在朱珠手里,“如果你来不了,那么,就当留个念想吧,这只手表陪了我很多年。”
朱珠对我说:“阿光,我真的好笨,不会骗人。我也好想假装不难过,假装很洒脱,两个人就这么潇洒地在街头分开。可是眼泪还是继续淌下来,脚步还是依旧迈不出。太短了,在一起的时间真的太短了。我好不容易遇到个这样的人,命运真是弄人。所以那天晚上,我去了叶慕住的酒店。”
<3>
朱珠说:“叶慕走后的这段时间,我好像生活在一座孤岛上,周围的海水都是遗憾的味道。只是,有人不是说,爱情不就是从陌生到陌生嘛,从来都是这样。但自己却又不甘心,一个人把我们去过的所有地方又都走了一遍。但是,莫顿的牛排口感老了,书店的咖啡变得苦涩,TZ House里的音乐过分喧闹,而滨江大道的夜风有点寒冷。”
说着说着,朱珠眼眶红了,泪水掉下来。
我挠了挠头,理了理这件事的头绪,徐徐问道:“那为什么你和阿迈争争吵吵却总是分不掉?你还爱他吗?”
朱珠犹疑片刻,咬了咬嘴唇,“嗯”了一声。
我挤出一丝微笑说:“那我们说点现实的话题,远嫁的媳妇可不是那么好做的,考虑过你爸妈的感受吗?”
朱珠茫然地看了我一眼,陷入沉默。
我望着她的眼睛说:“一见钟情并不能保证长相厮守。你也知道,恋爱和一起生活完全是两码事,和另一个人的磨合是很漫长的过程。如果重新开始,你能承受得了失败的后果吗?你能做到那么奋不顾身吗?这代价算起来可是相当不菲。
“而且,人都会有缺点,但都是在关系亲密之后才会真正显现出来。现在你觉得叶慕优雅、安静,和你万般契合互补,但是其实爱情不光是走个心就好,最终我们都要步入到柴米油盐的平凡生活中去。就好像你和阿迈,你忘记你们以前什么样了吗?”
接下来,我又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直到朱珠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我说:“在深思熟虑之后,我们都会屈从于现实。所以,你该能作决定了。”
朱珠长舒一口气,紧蹙的眉头骤然松开,“其实是他在我的生命里来晚了一步吧。好了,有点想通了。”
我说:“是啊,爱情确实是有先来后到,而阿迈其实早已深深扎根在你的心里。而你和叶慕,彼此留有一段美好的回忆,不是挺好吗?谁都有存在心里的小秘密。放心,我不会告诉阿迈的。”
朱珠说:“原来一颗心真的可以住得下两个人。”
我说:“只是墙壁上的蚊子血和衣服上的米饭粒罢了。”
朱珠白了我一眼,“文艺青年真是神烦。”稍后她和我干杯,突然好奇地问,“阿光,你这家伙怎么会活得这么现实?人家文艺青年可都是为爱说走就走的。”
我微微摇了摇头,嘴角牵起一丝苦笑,“因为我也曾经任性地走过一回。”
是啊,有些事明明应该深埋心底,却仍旧在耿耿于怀。有些人明明应该抛在身后,却还是要念念不忘。
第二天晚上八点,怀着对叶慕的好奇心,下班后我去了Calypso。
环顾四周,角落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男人,眉宇之间和余文乐很神似。他低着头,沉静地倚靠在那里,真的好像是一只猫。
接着,我听到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转过身来,看到了泪眼婆娑的朱珠。
她快步走过去,将一块手表塞在这个男人手里,然后迅速地转身离去,连一个眼神接触的机会都没有。
男人握着手表,怔怔地望着朱珠的背影发呆。
<4>
我猜想,很多爱情,开始总是天雷地火,结束却往往潦草匆忙。
只是生命悠长,有的人,会带给你精彩和美好,却注定只能逗留在你身边片刻。而有的人,纵然有千百般的不是,却将停驻在你身边一生一世,因为,他出现的时机刚刚好。
而你只能对一个人说下“我愿意”这三个字。这就是生活。有些许无奈却依旧会有温暖。
于是,那些小秘密就被深深埋在心底,不能为人知,也不可被触碰,就像漫天星辰一般,偷偷掩藏在墨蓝色的苍穹之中。一闪一闪的,每一颗都是一段心事。
偶尔也会轻轻挠动情绪,想起那些来去匆匆的人,嘴角会有莞尔,就好像有清风拂面,花香馥郁。
之后,风继续吹,日子继续过。
朱珠收敛,再也不出去混,她搬回阿迈的公寓,安心地做个“全职保姆”。
而她和阿迈,再也没有吵过架。